2026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学岛分院MEM复试办法发布
一、原则
(一)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章程》,加大研究生的入学复试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按“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复试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以下简称“科学岛分院”)组织。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考生必须通过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按总成绩计算的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复试的重点是考察学生掌握本科阶段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其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
二、复试的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由科学岛分院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之比约为1.5:1,以及各专业达线考生的具体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包括初试总成绩分数线和单科成绩分数线。
(二)同时达到总成绩分数线和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参加复试资格。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公布在科学岛分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处)的网页上。
三、复试时间安排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拟主要安排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21日至4月上旬):完成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一志愿复试时间:2026年3月23日全天
复试地点:合肥物质院会议中心
第二阶段(录取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教育部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一)3月23日,科学岛分院开展2026年度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和相关工作人员在8:30之前到相应的考场就坐并准备就绪,全体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在会议室外候场,并根据工作人员的安排依次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背景评分和综合面试。
1. 背景评分
背景成绩由背景审核专家根据考生《2026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EM入学面试申请表》及附件评定,背景评分满分100分。
2. 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面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英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题现场随机抽取,满分200分。
复试过程分A、B两个环节同时进行。A环节负责考核考生业务(专业)知识(满分100分),B环节负责考核考生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满分50分)。每位考生要分别参加A环节和B环节考核。
A环节:组长指令考生用中文做自我介绍,时间为2分钟(可以使用PPT)。接着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业务(专业)知识测试是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是否扎实,考生对本科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和表达能力),本人所从事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潜力和创造力。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一般为10分钟。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B环节:复试小组首先考察考生的英语能力。考生从英语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篇专业英文短文,准备1分钟,进行现场大声读一遍,然后进行翻译。英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
接着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满分为50分。
B环节复试测试时间一般为10分钟,B组复试满分为100分。
(三)所有考察结束后,由复试专家组组长告诉学生复试结束。
五、复试成绩统计和拟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低于30分或新生入学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3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累加后,得出考生最终成绩。考生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科学岛分院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 =(背景(满分100分)+ 面试(满分200分))÷ 3。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50%和复试成绩50%两部分组成。录取成绩 =(初试总分 ÷ 3 + 复试成绩)÷ 2。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经核实后,一律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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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要求,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四)复试工作组各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工作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三、复试办法(一)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学院可在120%复试比例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比例,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1. 在符合一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前提下,按照复试比例确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数,具体方法如下:学术型:(招生计划-推免人数)×复试比例 = 复试人数专业型:(全日制招生计划+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推免人数)×复试比例 = 复试人数复试人数计算时小数点部分全部进位,最后一名并列时全部进入复试,并按此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确定过程不考虑初试加分情况,初试成绩加分后达到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一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500分的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的学科门类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确定复试分数线;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300分的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的学科门类总分降12分、单科降3分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公布。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按《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各学科门类规定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单科不限。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公布。4. “单独考试”在符合总分≥264分、单科(满分=100分)≥35分、单科(满分>100分)≥53分基本成绩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复试比例确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数。复试人数计算时小数点部分全部进位,最后一名并列时全部进入复试,并按此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公布。5. 管理学院MBAMPA中心各专业(合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合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合肥工业大学会计、合肥工业大学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复试分数线由管理学院MBAMPA中心制定,复试名单由管理学院MBAMPA中心公布。(三)复试形式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调剂复试方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四)复试时间学校计划3月下旬开始复试,具体时间见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五)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如下:1. 核查准考证、身份证,并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 核查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3.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4. 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在职定向考生承诺书》(可从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核查入伍前入学证明材料、《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并提供复印件。6. 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招生学院将对其资格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六)复试内容复试具体内容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中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在面试基础上,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增加笔试、实践(实验)等测试环节,并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具体要求。(七)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计算办法见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四、调剂办法(一)调剂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可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要求见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复试通知。(二)调剂复试内容调剂复试内容见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复试通知。(三)调剂基本条件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2.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 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5. 满足我校相关学院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四)调剂具体流程1. 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开展调剂工作,接收调剂学院将调剂复试通知(主要包括调剂专业、计划数量、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咨询服务电话等信息)报送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发布。2. 学院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3. 申请调剂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4. 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遴选,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5. 学院将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6. 学院组织复试,将调剂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五)调剂具体要求1.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 保证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3. 考生志愿系统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4. 各学院要通过本学院官方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学术性要求等,并设置专线咨询电话做好调剂考生的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5. 各学院须制定调剂复试考生遴选规则,综合考虑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六)成绩计算调剂复试成绩计算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及调剂复试通知。相关推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PA 合肥工业大学MPA 安徽大学MPA2026-05-21 16: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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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6电子信息工程博士复试内容一、复试时间及地点复试时间及地点通过邮件另行通知,请关注报名时填写的邮箱。二、复试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通过邮件通知。三、复试基本内容和复试程序1.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基础知识的掌握、工程实践(或项目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英语能力、逻辑思维以及综合能力。对综合能力较强且具备今后专业学习能力的考生择优录取。综合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综合面试成绩及格的择优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2. 具体内容如下:(1)英语能力考查。(2)由考生抽取专业领域试题进行回答。(3)以PPT方式(PPT汇报10分钟以内)向专家组报告攻读博士的动机、目标和计划,内容包括个人教育及工作经历、对拟从事研究问题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设想、管理及社会服务情况等。(4)专家组现场提问,考生作答。3. 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四、考生须知1. 考生须对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 严禁考生在北京大学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不得向他人透露面试相关内容。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EM 浙江大学MEM 南京大学MEM2026-05-21 09: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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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学校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纳入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是本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制度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信息化建设及政策咨询、信访受理等,负责统筹管理招生宣传、考试组织、调剂、录取等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考试招生各环节实施细则,统一公开招生信息(含招生章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信息等),统一监督检查各学院考试招生执行情况,统一审核复试(含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并实行学院班子负责制。学院院长或书记为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即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为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即直接责任人,均须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等考试招生重大事项。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院复试录取细则要求,具体实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学校在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并公布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北京建筑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中相关通知公告。(二)复试时间及方式复试时间拟定于2026年3月27日开始至4月28日结束,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在4月1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在4月28日前完成。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安排见各招生学院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三)复试比例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该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四)复试费用复试费标准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3)为人民币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五)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以及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携带的材料: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必要);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必要);3. 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必要);4. 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5. 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6. 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7. 政审表(必要);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表扫描件(少民计划考生必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9. 各学院在复试工作方案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4月25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六)复试考核各招生学科专业结合自身特点,采取专业考核、外国语口语及听力等组成部分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考核方式按照学院要求执行。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复试成绩1. 复试成绩的评定由各招生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的专业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成绩综合确定,复试中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由各学科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自行确定。详细信息须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体现。2. 加分原则及办法须完全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不附加其他条件和加分办法。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 我校以下学科专业,非以下专业背景的跨学科专业复试考生需要在复试中加试1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建筑学(代码为081300)04研究方向、建筑(代码为085100)04研究方向专业背景为建筑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其他各研究方向专业背景为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建筑遗产保护(代码为0813J1)01、02研究方向专业背景为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及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的考生。(2)城乡规划学(代码为083300)、城乡规划(代码为085300)专业背景为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3)设计学(代码为140300)专业背景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5.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得分不足满分值的60%),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控制在30%到50%的范围内,由招生学院自定。具体权重分配由各学院在复试工作办法中确定并公告考生。(八)复试程序各招生学院首先对所有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专业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等综合测试。1. 网络远程复试程序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远程复试首选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复试系统(操作流程请见附件2)。考生要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复试系统,并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远程复试系统的模拟测试,确保满足复试要求。2. 现场复试程序及地点安排复试地点为西城校区及大兴校区已安装监控系统且能满足全程录音录像要求的教室,具体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在相关学科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考生可凭身份证原件入校参加复试。各招生学院具体复试工作方案考生可从报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网页查询。(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通过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政治审查表》和面试等多种途径,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疑的考生重点考察,认定为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三、调剂工作调剂工作办法将由各招生学院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要求制定,并在学院官网公布。调剂考生的报名、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调剂工作基本要求1. 调剂考生须符合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2.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3. 调剂考生须符合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的调剂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等)。4.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学科专业与调入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5. 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建筑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北京建筑大学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6.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专项计划录取。8. 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9. 考生调剂的其他要求,在符合2026年上级部门招生录取文件中关于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由各学科专业根据人才选拔要求制订,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二)调剂工作程序1. 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考生复试预计将于系统开通并完成遴选后组织进行。各招生学院将于系统开通前在本学院官网提前公布相关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2. 考生须在规定相关学科专业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提交调剂申请等,否则申请无效。3. 接收调剂申请时间截止后,各招生学院根据报考条件、调剂基本要求、遴选规则、计划余额等,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后,须按时参加复试。4. 复试后,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四、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学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科学”的录取原则。按照复试进程,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二)录取办法1. 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该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细则中规定。2.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3.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4.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6. 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 中国人民大学MBA2026-05-19 11: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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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复试录取方案一、复试工作办法(一)复试方式和复试安排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由学院自定,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3月20日至3月底,调剂复试时间定于4月8日至4月中旬,具体复试安排见各培养单位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做好相应的复试准备,相关要求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复试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科研招微信公众号和各培养单位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保持移动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并注意查看各培养单位发送的短信通知。(二)复试比例及复试线1. 各培养单位将结合上线生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线应相同。复试比例一般控制在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不含已录取推免生)的120%到150%,招生人数较少的专业、专项计划、调剂专业的复试比例可以放宽。2. 2026年我校各培养单位的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各培养单位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同一专业对应方向划定的复试分数线。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1)报考工程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085、086开头的)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11分。(2)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35200社会工作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57分。“少干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士兵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5. 单独考试计划(1)报考矿业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30分,单科不低于20分。(2)报考冶金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00分,单科不低于20分。(3)报考材料工程专业学位各研究方向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00分,单科不低于20分。(4)报考博物馆专业学位和文物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15分,单科不低于20分。单独考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6.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政策为: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情况下,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10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所报考培养单位公布专业复试线,确定本人初试成绩可达到降分后的复试线要求,应及时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复试。7.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以下简称“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复试。8. 加分政策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复试报到时核验证明材料原件。相关通知见《北京科技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通知》的第四部分。(三)复试考核内容复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初试满分5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总成绩为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三项分数之和。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可采取“函调”和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各培养单位提交《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各培养单位党委根据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内容以及考生所在单位函调的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提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是否合格的意见。2. 专业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专业水平考核可采取笔试、抽题作答、面试、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由培养单位根据复试方式和学科专业特点自定。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水平复试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水平复试满分6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进行。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对于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北京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综合素质考核还应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知识的考核。初试满分500分的,综合素质复试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综合素质复试满分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外语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重点考察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由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构成。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初试满分500分的,外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外语水平测试满分30分。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对于初试外语为小语种(非英语)的考生,培养单位将安排相应小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5.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四)复试程序1. 复试通知培养单位将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为考生留足准备时间。2. 复试信息确认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网上提交复试审查材料、缴纳复试费。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3.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培养单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比对),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审查材料和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材料齐全、合格方能进入复试。考生应在所报考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所需提交材料请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在此期间,各培养单位将安排专人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上传材料存疑或不清晰,审核专员会驳回让考生补充或修改材料后重新上传,考生应随时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及时查看材料审核状态。因未及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4. 复试缴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确认时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申请多个调剂志愿的考生,在对每个调剂志愿进行复试确认时都需缴纳复试费。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所缴复试费不退还。5. 复试报到分组考生应根据培养单位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复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报到后,培养单位将对考生进行复试分组并通知考生。复试前,考生应按培养单位抽签程序确定本人组内复试次序。各培养单位应坚持和完善“考生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保证复试程序的公平公正。6. 考生复试(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单位指定地点按组内抽签次序参加复试。未按培养单位规定参加复试的,视为自愿放弃。(2)考生开始复试前,应按要求配合培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如身份核验存疑,培养单位有权暂停该考生面试资格,待身份确认后另行安排复试。(3)复试过程中,复试专家发现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先口头警告制止,不听劝阻的,可当场取消其复试资格,经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调取录像查实后,上报研究生院按考试违纪处理。(4)当天复试结束,复试小组应结合面试情况对考生做出结论性评价并记录于复试考核记录表中。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在第一时间交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5)成绩录入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后,培养单位应将考生的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7. 复试要求(1)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该生复试成绩。(2)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专业)的不同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考核形式、评价标准、面试时长应基本统一,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考核采用面试形式的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3)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至少保留5年。复试结束后,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应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4)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同意,培养单位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成绩以再次复试结果为准。8. 体检原则上安排入学时统一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相关要求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并负责解释。二、调剂工作(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调剂工作,基本条件如下: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 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教育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4.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6.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8.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二)调剂的具体政策1. 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以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复试比例由培养单位根据调剂缺额、调剂生源等情况自行确定。2. 除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025800数字经济专业外,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3.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4. 培养单位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5. 调剂生源不足时,培养单位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6. 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复试前应按申请调剂单位要求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7. 经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的复试合格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培养单位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8. 培养单位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开放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应提前公布。9. 调剂阶段,学校可根据调剂生源情况对各调剂专业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调整情况由调剂单位另行公布。三、录取工作(一)成绩的评定和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复试总成绩 + 特殊政策加分。(二)各培养单位将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若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排序;若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仍相同,则初试科目为4科的按照初试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初试科目为3科的考生按照业务课一成绩排序,初试科目为2科的考生按照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三)加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五)政策加分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复试前按要求应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水平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或外语水平考核、或复试总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的60%、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考生计划单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及复试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录取。(八)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或使用虚假、无效(过期)身份信息报考,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九)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该年度研究生新生报到首日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生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十)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十一)非定向就业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十二)拟录取的“少干计划”考生需与学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的其他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协议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十三)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一旦上报研招网,我校不再接受考生放弃“待录取”资格的申请。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应妥善解决因报考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矛盾,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或无法办理新生报到手续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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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2026年硕士复试方案发布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珠海校区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保证珠海校区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开展,特制订此方案。一、复试形式2026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复试时间:3.27-3.28复试地点: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弘毅楼,具体复试安排以各专业通知为准。四、复试主要内容(一)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分值占比20%,其中外语听力占比10%,口语测试占比10%。(二)专业知识笔试,分值占比20%,测试时间2小时,管理类考生加试思想政治,测试时间3小时。(三)综合能力面试,分值占比60%。注: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次。五、复试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及内容包括:统考考生:a. 准考证(提交复印件);b. 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c. 非应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国家承认大专毕业证(从获得大专毕业证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至少2年)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d.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e. 各招生学科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管理类联考(北京理工大学MBA、EMBA、MEM、MPA)考生:除统考考生材料外,毕业时间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专科毕业至少5年;本科毕业至少3年;硕士毕业至少2年。六、录取(一)分数计算初试、复试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初试占50%,复试占50%,拟录取名单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二)以下情况不予录取(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七、体检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八、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 中国人民大学MBA2026-05-19 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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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核心信息一、总体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落实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考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内容要翔实,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招生考试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考核流程,强化信息公开,重视政策宣传与考生服务,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公正透明、科学合理。二、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我校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研究生院制定并公布《202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考生须达到相应要求,方可参加复试。三、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材料1.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2. 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3. 非应届考生:(1)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需出具此证明;(2)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3)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查验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二)复试缴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资格审查前,通过线上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通知见研究生院官网。(三)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成绩无效。四、复试要求(一)复试时间与地点我校一志愿复试工作于3月28日至29日两日开展。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二)复试考核方式与内容1.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主要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是否安排笔试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 北京外国语大学会计硕士、北京外国语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单科加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三)差额复试比例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第一志愿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四)成绩折算1.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2.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1)复试有笔试的专业:复试成绩 = 复试笔试成绩 × 50% + 复试面试成绩 × 50%(2)复试无笔试的专业:复试成绩 = 复试面试成绩五、录取(一)总成绩计算公式1.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 =(初试总分 ÷ 5)× 50% + 复试成绩 × 50%2.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 =(初试总分 ÷ 3)× 50% + 复试成绩 × 50%(二)录取原则1.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2.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3. 如果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不与专项计划外的考生排序。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5. 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六、调剂工作办法(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于3月27日开通,正式调剂服务系统于4月8日开放,至4月28日关闭。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该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二)调剂基本要求1. 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 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3.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严格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 中国人民大学MBA2026-05-15 15: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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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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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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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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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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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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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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