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北京印刷学院硕士复试方案

2026-05-15 14:17:48 来源:海豚MBA

一、复试组织机构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学校所有复试工作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二级学院负责全面落实和具体实施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 “北京印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复试分数线”),公布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2.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复试考生加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加分政策,执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符合以上享受国家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20日至23日10:00之前,与研招办联系,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研招办邮箱。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者,即可参加复试。


2. 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需接收调剂生的专业,接收调剂应首先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调剂生的规定,同时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由于各高校各专业初试科目名称及难易度各不相同,故我校以初试科目的相关性及国家统考科目的成绩作为重要参考点;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本科所学专业与拟调入专业有较密切的关联性;


(4)个人综合素质等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


3. 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4. 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5. 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公布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请考生自行查看,按照要求参加复试。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成绩单,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政审表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和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五、复试费用


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费用为100元/人。


六、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方式和时间


学校2026年研究生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各硕士学科授权点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具体的复试方式。


我校将于3月23日开始陆续开展复试工作,具体的复试时间、复试程序及要求将陆续公布在学校和二级学院网站。


(二)复试考核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具体办法包括: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或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学校)确认盖章的政审表等方式。


2. 综合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 现场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含上机,考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专业笔试(含上机)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其中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笔试成绩占3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0%,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


4. 网络远程复试将专业笔试考核内容融入到面试考核中,包括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两大部分,面试成绩占80%,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


5. 北京印刷学院会计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加试。


(三)复试程序


1. 考生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用。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确定资格审查方式。


2. 资格审核合格后签署《北京印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现场复试考生复试前自行打印签署完毕并在面试前交给报考二级学院,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在线签订),并进入复试准备,现场复试的考生参加笔试(含上机)。


3. 面试。现场复试考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面试。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参照以下流程进入面试:


(1)复试小组调试复试平台并提前演练复试流程。


(2)考生按复试小组随机产生的复试次序进入考场。


(3)复试小组检查考生复试场所,再次核验考生信息。


(4)复试面试。


必要时,复试小组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调剂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1. 调剂系统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和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公布我校调剂信息。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和我校调剂公告信息。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调剂填报、生源及缺额情况及时打开或关闭调剂系统,有意向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并尽早填报。


2. 调剂程序和要求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务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


(2)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与我校相关院系取得联系,进一步履行调剂手续。


(五)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严格遵守复试基本要求和规定:


1. 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 按照相关规定我校对面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


3. 禁止以任何方式向他人传播与复试考题相关的内容。


4. 禁止考生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


5. 复试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学校发布的有关复试的各类通知要求,认真阅读《北京印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告知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还须认真阅读《北京印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端系统说明书》,并通过复试系统在线签订《北京印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


6.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录取工作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加权,综合评定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是60%和4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 第一志愿考生:


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 ÷ 本校本专业初试总成绩最高分)× 100 × 60% + 复试总成绩 × 40%


2. 调剂考生:


综合成绩 =(初试加权总成绩 ÷ 调剂考生本专业初试加权总成绩最高分)× 100 × 60% + 复试总成绩 × 40%


(初试加权总成绩 =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 60% + 初试其他科目成绩之和 × 40%)


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同一专业调剂计划,不同复试批次之间单独计算录取分数,按批次录取。


最终拟录取考生以上述成绩的排序结果为依据,考虑到部分调剂生初试所考科目与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所考科目不同,成绩不具有可比性,排序分两类,一类是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另一类是调剂生排序。录取时,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调剂生次之。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


2.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3.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2门课程,总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或泄露复试考题相关内容的考生或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形式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三)其他有关事项


1.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 拟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 入学后选择导师时,如某学科某个研究方向导师名额已满,需调剂到该学科其他研究方向导师名下。


4.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5.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开学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6.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拟录取名单和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达到学校录取标准,体检、政审合格并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后,方可获得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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