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公布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普通招考考生的水平考试定于2026年4月18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举行,考试形式为现场笔试,地点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丰台校区华侨学院启铸恭温楼,具体考场参见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至4月18日。
(二)我校将于4月21日公布普通招考考生水平考试成绩,接收考生复查成绩申请,并于4月22日公布复查结果。
(三)我校将于4月22日公布普通招考考生复试分数要求和进入复试的普通招考考生名单。
(四)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含申请考核、普通招考)的专业课考试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地点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丰台校区华侨学院启铸恭温楼,考场安排请在2026年4月22日后登录研招网查询并下载准考证。考试科目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科目表》。
(五)复试考核中的综合能力考核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以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4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学院复试考核实施细则。

二、复试录取办法
(一)进入复试标准
1. 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水平考核已于4月3日完成。通过考核进入复试的名单请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2. 满足学校2026年普通招考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且符合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实际上线情况制定。
(二)复试安排与程序
1. 我校将于4月20日起陆续公布各学院招生复试实施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报考学院进行,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通知。考生必须携带的材料可见《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学院可根据复试需要要求考生提供其他材料。
3. 复试笔试、面试。
我校复试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面试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三)复试比例
我校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复试比例不低于150%。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分为专业课考试(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两部分。
1. 专业课笔试于4月24日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组织。
2. 综合能力考核(面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以问答及学术汇报等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为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外文文献阅读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进行考核。
面试应由不少于5名复试教师组成的复试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外文文献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养考核三个部分。
(1)外语应用能力与外文专业文献测试结合进行,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考生至少抽取1道专业外文文献试题作答,主要考查学生阅读理解专业外文文献和获取专业信息的能力。
(2)专业能力测试,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每名考生至少随机抽取1套试卷作答,用完作废不得再次使用。
(3)科研创新能力采取学术汇报形式,由考生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汇报形式请按照各专业具体复试实施细则进行),并接受专家评委的提问。
(4)综合素养考核。学院可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学习经历、硕士专业、学习成绩、硕士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通过提问对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进行考察;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进行评判。
3. 其他。
(1)各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提出复试的实践环节考核或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做出歧视性规定。其他考核要求须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2)对于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复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考生可在复试前三天联系报考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的申请,学院汇总后提出初审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由学院告知考生并实施具体合理便利。
(3)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学院可以组织思政部门参与面试,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记录在考生提交的《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考核分值要求
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百分制,总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考核中,外语应用能力30分、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为6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30分、科研创新能力30分)、综合素养为10分。思想品德评价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七)总成绩计算
1. 硕博连读考生的总成绩为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2. 考生的水平考核(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 考生的总成绩为专业课考试成绩与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其中专业课成绩占比为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为60%。
4. 考生的各项成绩均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的加总应以各项保留2位小数后的成绩为计算依据。
(八)录取原则
各专业根据学校下达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1.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合格者即可录取。
2. 各学院招收全日制定向(在职)学术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招生人数的10%。
3. 每位导师在读与即将招收的定向(在职)学术博士研究生之和不超过1名,在读与即将招收的定向(在职)专业博士研究生之和不超过6名。
4. 在满足条件1和条件2的情况下,以所报导师为标准进行排序,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在不满足条件1和条件2的情况下,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优先。
5. 同一报考导师下,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按面试中的专业能力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总成绩低于60分者;
(3)申请材料和资审材料复核不通过者;
(4)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其他影响招生公平行为者不予录取,已录取的考生将被取消或撤销录取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将被撤销录取资格并取消学籍。
7. 我校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我校2026年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已完成报到入学的,将取消学籍,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协议应当在6月1日前寄到研究生院,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档案迁移要求请关注我校后续通知。
(九)考生查询成绩途径
学院将在各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的复试成绩、总成绩,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将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全校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十)调剂工作
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专业间考生调剂,专业内导师间考生调剂应当遵循考生和导师自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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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没满3年别白忙!重庆大学管理类联考系统自动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制定本招生简章。第二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第三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并积极推行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按照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和推荐免试招生。第五条 招收硕士研究生按照学位授予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突出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培养;专业学位按类别(领域)设立,突出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第六条 招收硕士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申请授予的学位及颁发的学位证书无学习方式区别。第七条 招收硕士研究生按照毕业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在职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就读期间不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第八条 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各学院官网对外公布。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2026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0余名(含推荐免试25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余名。《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情况和考生上线情况有所增减。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类型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招生计划两类。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和要求执行。第三章 推荐免试招生第十一条 申请推荐免试(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德良好的中国公民。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的2026届优秀本科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3.勤奋好学,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思想政治表现好,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第十二条 除“支教团”“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国优计划”专项计划外,不接收其他专项计划推免生。第十三条 学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招收推免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并在接收阶段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第十四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学校发放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第十五条 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正式报考前,考生可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推免预报名或参加招生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学术活动,向学校提出报考意向(不作为考生正式报考凭据)。相关程序和要求详见《重庆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预报名公告》以及学院相关通知。第十六条 学校组织各招生学院对考生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通过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参加招生学院组织的推免复试考核。推免复试考核的具体方式和程序,详见各招生学院推免复试考核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推免复试考核,并按照第十四条规定要求确认待录取,方可纳入学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上级部门政策审核通过和备案后录取。第四章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第十八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二)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在校研究生。第十九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八条中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八条中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除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领域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第十八条“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2.符合第十八条中各项报考条件。3.符合教育部要求该专项相关报考条件。4.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的资格审核,获得报考该专项的同意推荐资格。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中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地区就业;在职考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单位(原单位)就业。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不限民族和生源地,毕业后定向南疆地区高校就业。6.符合国家及推荐地区其他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第二十一条 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在学信网中通过相关资格审查。2.符合第十八条中各项要求。第二十二条 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国家和我校的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学院发布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第五章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报名第二十三条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第二十四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要求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见报考点公告)。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包括学习情况、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申请享受照顾政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填报或享受政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二十五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研究生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招收专项计划的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学校将不予准考,且不再另行提醒和通知。第二十六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第二十七条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参见考生所选报考点公告。第二十八条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第二十九条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准考证下载第三十条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网上确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因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第三十一条 考生应当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七章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初试和复试第三十二条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初试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考试科目详见《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原“911风景园林规划设计(4小时)”科目调整为“911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3小时)”,考生须携带画板等绘画工具至我校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报考时选择重庆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5001)。第三十三条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方式及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学科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将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布。在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招生学院可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学校不允许考生破格(考生初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和学院二次划线的要求)参加复试。第三十四条 复试前学校将依据报考信息,组织对考生身份(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复试录取公告为准。对学历(学籍)信息存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复试。第三十五条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各招生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第三十六条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内容见《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信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三十七条 考生体检将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重庆市和学校相关文件及招生学院、招生专业研究生培养要求制定。第八章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第三十八条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重庆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拟录取原则和办法,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各招生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第三十九条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依据初试、复试合格考生的标准分数,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限额内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非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专项招生计划限额是以生源地区招生计划限额(考生推荐报考信息中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因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有限且实行择优录取,部分标注招收专项计划的专业存在实际无法录取考生的可能。注:①考试总成绩为考生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和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加权求和后的成绩;②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第九章 其他事宜第四十条 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除社会工作、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外,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第四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以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信息为准。第四十二条 学校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除外)不安排宿舍。所有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需缴纳住宿费。第四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置下列奖助学金。(一)国家助学金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二)国家学业奖学金在学制年限内,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学业奖学金资助,资助比例达70%。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其中推免生入学第一年可优先获得学校A等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三)国家奖学金在学制年限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四)其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四十四条 招生期间,考生不得擅自改变个人联系和通讯方式,并及时关注学校及相关招生院系发布(送)的招生信息。学校或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联系和通讯方式信息填报错误或擅自改变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推荐:四川大学MBA 西南大学MBA 西南交通大学MBA2026-07-02 14: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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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MPA提前面试开启,上线优先录取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理、工、经、管、法、文、史、哲、医、教育、艺术、交叉学科12个学科门类。学校获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公共管理学院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专任教师72人,拥有国家级人才1人、国家级青年人才3人,教授21人,副教授31人,博士生导师21人,90.8%的教师具有海内外博士学位。近5年承担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内的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400余项,在《管理世界》《经济研究》《政治学研究》《公共管理学报》《中国行政管理》、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and Theory、Public Management Review、Public Administration、Governance等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600余篇,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奖、省部级优秀成果奖20余项,获中央、重庆市领导的肯定性批示20余次。重庆大学在2003年(全国第二批)获准开办MPA专业学位教育,成为重庆市首个获得MPA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2004年开始招收和培养MPA研究生,2010年获准招收MPA双证研究生。20年来,重庆大学的MPA教育累计培养了2000余名具备公共管理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覆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军队等单位。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以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二、培养特色立足西部地区,以公共管理及相近学科为基础,结合重庆大学工科优势学科以及所在学院经济学科优势,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的MPA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特色如下:1.设置了5个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培养方向:行政管理、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超大城市治理、社会组织与社会保障、政府运行保障管理。2.以学院高水平科研论文、项目和智库成果反哺支持MPA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3.鼓励MPA学生开展案例调研、案例写作、案例竞赛,实施“干中学、研中学、赛中学”的公共管理案例教学。4.充分整合校友资源和校外实践基地,构建校地合作育人模式,打通MPA学生专业学习与政府部门实践锻炼的通道。5.支持MPA学生出国交流访学,注重培养MPA学生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三、招生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研究生,招生指标为310人,最终数量将视教育部和重庆大学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上线生源情况等因素而定。四、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毕业起至MPA入学当年9月1日止,下同)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五、招考流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通知。六、考试科目1、初试:全国统一联考,均为笔试,科目为两门: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2、复试: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专业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应用能力等。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开展方式、计分办法等将另行具体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专业基础课。七、学制与学位1、学制:学制为3年。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2、学位:修满规定学分、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同时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八、学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当年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相关推荐:西南大学MPA 四川大学MPA 电子科技大学MPA2026-07-02 1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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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7博士全日制非定向/非全定向速看华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985工程"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支撑。2026年,在2025年招生规模显著扩大的基础上,我校预计将进一步积极扩大招生规模,热忱欢迎报考。一、招生学科专业目录招生学科专业目录是招生简章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须在报考前查阅《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明确招生院系、招生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学费、学制等信息。(一)公共管理学院(拟招生计划:8人):行政管理(120401)、社会保障(120404)、公共政策(1204Z1)。(二)经济与管理学院(拟招生计划:13人):金融学(020204)、产业经济学(020205)、国际贸易学(020206)、企业管理(120202)、旅游管理(120203)、信息资源管理(120500)。(三)招生方式与招生计划1.招生方式分硕博连读、普通申请—考核、直接攻博三种,本简章适用于硕博连读、普通申请—考核招生方式。2.院系招生计划面向该院系全部招生学科、招生方式(专项计划等另有说明的除外)。该计划供参考,最终招生录取数根据生源情况、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并综合学校发展情况等确定。(四)学习方式、就业方式与学制1.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指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协议约定就业;非定向就业指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录取为定向就业者,拟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者,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2.我校各招生学科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者(另有说明、约定的除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者。3.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的学制为5或6年(含硕士生阶段),通过普通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生的学制为4年。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二、报考报名(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对科研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5.获得报考学科(研究方向)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6.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1、2、3、4、5的要求;(2)我校在校硕士研究生。7.通过普通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1、2、3、4、5的要求;(2)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获国(境)外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即将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现役军人报考,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军队相关部门要求。(4)同等学力人员(指无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硕士毕业证书且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者)报考,除符合上述1、2、3、4、5项外,原则上还须符合如下条件:①获学士学位满6年;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校级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或成绩证明)。(二)报名报名仅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含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报考费两个环节;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并支付报考费方为完成报名。普通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报考费为250元,通过报考系统的支付模块进行支付。完成报名后不予退还。报考材料及提交方式见各院系工作办法。三、考核审核与录取(一)考核审核考核审核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硕博连读不进行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等环节,并将对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环节中还将对同等学力人员进行两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二)录取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对综合考核合格者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学费、奖助与住宿1.博士生按照学制缴纳学费。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非全日制博士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3.原则上,全日制博士生在学制内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当年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学制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五、其他说明1.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在读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2.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者,取消相应资格。3.定向就业者不签协议,或非定向就业者不转档案,取消相应资格。4.因与所在单位产生分歧、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或未支付报考费等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报名、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5.如上级部门出台新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相关推荐:复旦大学MTA 中央民族大学MTA 武汉大学MTA2026-06-30 14: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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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7届公管博士考核三关速览一、工作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二、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博士生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设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三、报考条件符合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上岗导师1.公共政策,招生计划2人,上岗导师:孟溦教授、王法硕教授。2.行政管理【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联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1人,上岗导师:高恩新教授。五、意向导师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六、申请程序(一)报名1.春季批次考生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00至5月5日16:00。2.申请人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报考行政管理【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联培专项(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选择“2026春季批次”,在填报“报考信息”环节,请选择“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联培专项”。(二)提交材料(电子版)和要求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面)。2.学籍学历材料:普通申请—考核考生按实际情况提交相关材料。(1)已硕士毕业并(或)取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提供说明)。(2)境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3.报考学科(研究方向)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4.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格式、内容、字数不做统一限定)。5.本科、硕士阶段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本科、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7.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8.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四六级、托福、雅思等成绩单复印件)。9.各类校级及以上的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10.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三)寄送材料1.按“(二)提交材料(电子版)和要求”的顺序排列的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意向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2.“(二)提交材料(电子版)和要求”中的(1)-(10)材料纸质版(第3点推荐意见除外)。春季批次考生报考纸质版材料请于2026年5月5日前(含5月5日当天,以快递单上显示的寄出时间为准)完成报考材料纸质版寄送,否则报考信息将做无效处理。寄送方式请使用顺丰快递,并在信封袋上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申请材料-报考院系-姓名。七、考核程序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院系依据报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一)报考资格审核1.春季批次报考资格审核拟于2026年5月6日前完成。(时间仅供参考,2027届以届时通知为准。)2.依据报考条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二)专业资格审核(仅限普通申请—考核制)1.春季批次专业资格审核拟于2026年5月8日前完成。2.审核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标准,择优录取。3.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15分,外语水平10分,科研成果40分,科研创新潜力35分。(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综合考核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不通过者不予录取。2.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3.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是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四)综合考核1.春季批次综合考核拟于2026年5月完成,采取线下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从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3.综合考核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并将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300分;并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核形式采用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4.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申请—考核考生在一起考核并执行统一的考核标准与程序,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5.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八、公示录取拟录取名单经院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相关推荐:上海交通大学MPA 同济大学MPA 复旦大学MPA2026-06-30 13: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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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目录已公布!中国农业大学2027博士学制4年三种招生方式: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一、招生专业及人数2026年招生规模约1700人(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二、学习方式与学制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直博生5年,硕博连读博士阶段3年,申请考核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学制加2年。三、个人信息填报与材料提交拟录取硕博连读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和填报信息;直博生可直接登录。二者均免报名费。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须通过系统打印“中国农业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书”和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至招生院系。四、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一)报名条件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1)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2.符合招生院系对考生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招生项目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仔细填写并核对信息,上传所需电子版材料,成功支付报名费200元视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前考生须仔细阅读本章程及各招生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三)申请材料提交网上报名期间,须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考生进入复核阶段时需向招生院系提交材料原件再次审核。申请材料如下: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身份证件。3.报考登记表。4.思想政治情况表。5.应届生:研究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6.往届生:硕士毕业和学位证书,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7.硕士成绩单。8.英语成绩证明。9.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10.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交全文,应届生提交摘要和目录等)。11.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12.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非必传项)。13.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补充材料(非必传项)。(四)初审、复核与录取1.初审:在规定时间内,由招生院系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组的意见,择优确定进入复核的名单,并在招生院系主页公示。2.复核与录取上报:在规定时间内,由招生院系组织,按学科或专业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复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英语听说能力以及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素质,综合判断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质,考核时间每生不得少于30分钟。招生院系对考生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对参加复核的考生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已下达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出现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招生院系可按总成绩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核合格考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主页公示。3.录取结果:研究生院审核各招生院系拟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五)相关说明1.中国农业大学招收全日制定向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数量最高不超过各招生院系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等不受此比例限制。高校专业教师及科研院所专业研究人员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考生在读期间全日制学习提供保障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2.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拟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交定向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考登记表。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3.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五、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一)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入学报到前应将档案调入我校。(二)定向就业在职考生及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入学报到前考生本人、定向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工作。六、体检拟录取的博士生应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及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七、学费及奖助政策(一)学费所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全日制一般学费标准为1万元/学年,直博生一年级按硕士生标准执行,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二)奖助学金我校设置有完备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津贴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八、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一)培养地点我校博士生培养地点包括校本部(东校区和西校区)、烟台研究院、三亚研究院、平谷农业中关村、阿拉尔基地。部分专项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在相应培养基地完成。各地执行相同的培养标准、毕业标准和授予学位标准,发放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二)住宿情况我校为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和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生提供住宿。其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提供校本部住宿。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PA 北京大学MPA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PA2026-06-29 1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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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个名额!中南大学2027高等研究院博士全日非全均有一、基本原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校企联合开展招生工作。二、招生项目及计划我校2026年高等研究院项目博士研究生计划招收专业学位博士51人,具体招生项目、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等信息见《中南大学2026年教育部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博士招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三、招生方式1.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采用"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2.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采用"普通招考"。3."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均实行申请考核。四、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参与学校奖、助学金评定,毕业时自主择业。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考生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脱产在校学习。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备注:全日制招生计划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且考生原则上须来自所报项目的合作企业。五、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3.已获得硕士学位者,且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或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同等学力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起到博士入学之日)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特别优秀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7.符合报考二级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学术性条件和要求。六、招生录取流程(一)报名1.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2.报名考试费缴纳报名费标准:350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报名的其他要求仔细查阅《中南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公告》的有关要求进行报考。3.提交报考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整理好后邮寄至所报考二级培养单位。提交材料如下:(1)《中南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中南大学2026年博士生招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表》;(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下载);(3)身份证复印件;(4)研究生证复印件(限在读硕士生),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并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6)硕士毕业证复印件、硕士学位证复印件;(7)硕士学历(已毕业)或学籍(在读)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8)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复印件;(9)本科(未获本科毕业证时为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10)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所承担重大或重点科技项目及其他科研课题证明材料;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专著)证明材料。(11)学历学籍学位验证材料;所有在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为"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做好相应学籍\学历认证、获取书面《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提交。(12)两封专家推荐信。(13)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14)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与报考导师共同确定)。(15)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单位推荐书。(二)资格审查二级单位组建审核专家组,根据学校确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是否满足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考生,不予参加招生复试考核。(三)招生复试工作各二级单位成立由二级单位和项目合作企业专家共同组成的专家组,成立高研院博士考核小组并确定考核方案,对资格审核合格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等,最终给予综合评价确定是否录取。(四)录取工作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表现,按照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位录取。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二级单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拟录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1.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3.体检未通过者。(五)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的人事档案须按要求转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其工资、福利、医疗、社保等相关待遇均由该生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执行。七、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八、学习形式、学费标准、奖助学金、学制、毕业证书及学位授予1.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2.收费标准:全日制14000元/生·年、非全日制28000元/生·年。3.奖助学金:录取为非定向、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生,可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奖助学金标准按照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4.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学制4年。博士生毕业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九、培养模式依托高等研究院项目招收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学习在高校完成,科研实践主要在项目来源企业完成,校企共同负责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全过程培养(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风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教育)。在确定招生录取时,高校、企业、导师、研究生四方须签署协议(具体内容由学院通知相关考生),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十、保障政策依托高等研究院项目招生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按各高研院的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保障。相关推荐:湖南大学MEM 武汉大学MEM 武汉理工大学MEM2026-06-29 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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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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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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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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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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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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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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