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核心信息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复试录取政策
我校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精准施策、统筹管理,积极稳妥做好2026年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学校和各二级单位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方式。
二、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复试录取主体责任
(一)学校层面复试录取工作组织
1.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审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决策。
2.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导组,负责巡视、督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3.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专项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再监督。
4. 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安全、公正开展。
5.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统一管理复试录取工作,统一审核二级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复试、调剂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二级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组织
1. 二级单位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基础上,原则上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
2. 二级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
3. 二级单位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本单位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精心组织管理,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程序
学校和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含专项)及相关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一)复试录取总体要求
各二级单位根据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大类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要统筹考虑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技术设备条件、复试场地保障、工作人员安排等,科学合理、安全有序做好复试组织录取管理。
1. 复试分数线
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教育部确定的A类地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基础上,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综合考虑本学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情况,精准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 初试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招生计划7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工作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 复试方式选择
2026年,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第一志愿上线(国家线)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统一采取现场(线下)复试方式;相关学科(专业)第一志愿上线(国家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可结合实际情况(如需要调剂),可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线下)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学科、同一专业应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
4. 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省厅计划下达情况,我校研究生复试从2026年3月下旬开始,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时间总体安排,各二级单位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安排报研究生院,通过后及时在各二级单位网站发布。
5. 复试名单确认
各二级单位在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招生人数的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各单位应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明确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人数等。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6. 复试内容组成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必要时,各二级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入学考试总成绩。
(5)加试科目。允许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所在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安排两门专业课的专家提前命题(A、B卷和评分依据),采用笔试方式,严密组织考试,确保阅卷、评分的客观、公正和有效。
(6)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综合素质测试25~45分,专业能力测试40~60分。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权重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除外)。
(二)复试录取过程组织
1. 复试前的工作准备
审查复试资格。二级单位认真审查复试考生的相关材料,做好“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包括:(1)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2)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5)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6)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7)自考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自考成绩单或准考证(须在当年入学之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8)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9)二级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签订诚信承诺书。各二级单位复试前要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明确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复试专家、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 复试中的工作要求
(1)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每个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原则上须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3)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巡查监督工作小组的监督下,严格规范“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
(4)复试专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名。
(5)复试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做好每个考生复试的详细作答情况记录,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违规违纪物品进场。
3. 复试后的工作管理
(1)成绩总评和计算。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结束后,各二级单位的复试结果经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按规定及时公布复试成绩。
(三)调剂录取工作要求
1. 调剂系统开关时段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调剂志愿。
2. 调剂条件和要求
(1)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且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需要调剂的学科(专业)要符合相关学科(专业)学术性(如专业知识理论掌握程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等调入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调剂录取程序
(1)二级单位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余额情况。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闽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2)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二级单位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在“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参加复试通知。
(4)各二级单位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随意解除志愿或未回应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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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考研调剂工作办法一、时间安排我校调剂工作于4月8日正式启动,于4月22日前全部完成。我校将于4月8日0:00至4月8日12:00开通“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报名。我校各学科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只开放一次调剂申请。考生填报志愿后,系统将锁定36小时。因审核、遴选调剂考生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耐心等待结果。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 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 报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工商管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5. 教育部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条件要求。6. 各学院公布的其他调剂条件。三、接收调剂考生志愿信息的方式1. 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请于4月8日“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及时通过该系统提交调剂申请。2. 具体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调剂名额、调剂要求将发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考生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报名。四、调剂考生复试有关安排1. 调剂考生复试方式、复试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考核方式、主要内容、成绩评定方法等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调剂工作的实际情况,调剂复试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00%。调剂复试由各学院具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将在4月8日后进行,具体详见我校各学院后续公布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有意向调剂的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相关通知。2. 各学院制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遴选规则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3. 通过复试的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在“调剂服务系统”已经确认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或其他专业“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该调剂专业的调剂复试资格和拟录取资格,我校将按照调剂复试的录取成绩高低顺次拟录取下一位复试合格考生。4. 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且无法按期解锁的则不予录取。调剂生源不足时,我校各招生学院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5. 各学院应及时告知考生调剂复试结果。全校调剂复试工作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学校官网统一公示调剂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五、信息公布方式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网页上公布相关信息。学校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相关栏目发布相关信息。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 中国人民大学MBA2026-05-12 14: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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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会计专硕及金融专硕复试录取规则一、复试组织和管理及工作职责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各学科复试小组。二、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剩余招生指标1. 各学科复试分数线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会计专业:总分199分,单科(满分=100分)51分,单科(满分>100分)102分。金融专业:总分346分,单科(满分=100分)40分,单科(满分>100分)60分。会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总分189分,单科(满分=100分)51分,单科(满分>100分)102分。会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普通计划):总分不低于189分。特别说明: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依照相关政策执行。2. 剩余招生指标会计专业全日制:招生指标31人,推免人数9人,剩余指标22人。会计专业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指标2人,剩余指标2人。会计专业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普通计划):招生指标5人,剩余指标5人。会计专业非全日制:招生指标27人加1个立功免初试,剩余指标27人加1个立功免初试。三、复试资格审查由学院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务必于3月26日前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要求如下:1. 准考证;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3. 学籍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 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5. 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原件;6. 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7. 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证明材料;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5日12: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和研招办邮箱。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不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同自动放弃。注:上述资料均需上传并在面试时将纸质原件带到面试现场,学院统一组织对参加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审核有误时,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或录取资格;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四、复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笔试:3月28日下午3:00,地点在三教105。会计专业面试(1组):3月29日上午8:30,地点在三教409。会计专业面试(2组):3月29日上午8:30,地点在三教410。会计英语面试:3月29日上午8:30,地点在三教411。五、复试纪律1. 复试考生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指令进入和退出考场,未接到指令私自进入考场者,按复试作弊处理。2. 严禁考生私下交流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3. 严禁考生泄露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六、复试主要内容及流程会计硕士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金融硕士复试为面试。(一)会计硕士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当前国家重大政治问题、文化思想、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热点问题的理解与分析能力。考核方式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笔试,考试时间1小时,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二)面试内容1. 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特别说明:会计硕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所涉及知识范围根据会计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确定。2. 外语水平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语言素质和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对于学科内英语的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外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按是否合格评定。(三)复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复试的顺序号,在相应考场外等候,接到复试记录员通知后进入考场。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外语水平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个人自述;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回答。英语水平测试: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回答。思想政治测试:选择题目直接回答。面试结束后,请考生安静离开考场。七、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及录取原则(一)成绩计算1. 会计硕士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 + 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 = 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0分)×5% + 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70%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00分)×25%2. 金融硕士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 + 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 = 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70%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00分)×30%(二)录取原则1. 录取原则: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及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计算取两位小数,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中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2.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5)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4. 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告知书,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 中国人民大学MBA2026-05-12 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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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研究生调剂通知一、调剂原则1. 我校非全日制管理类相关专业(财政税务学院公共管理、金融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院会计、商学院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管理、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7个专业学位,且初试成绩符合北京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均需满足)的调剂考生,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其中,报考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中央财经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的还需满足工作年限要求。2. 非全日制应用心理专业(社会与心理学院):仅接收报考门类为04教育学,初试统考科目(政治、英语)与本专业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北京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均需满足)的调剂考生。3. 拟接收调剂专业的基本报考条件、研究方向等信息可查阅《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调剂复试形式原则上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安排、录取原则、计分办法等详见学院相关通知。二、拟接收调剂专业、名额及通知汇总财政税务学院公共管理专业(非全日制,代码125200),拟接收名额18人。金融学院工商管理专业(非全日制,代码125100),拟接收名额66人。会计学院会计专业(非全日制,代码125300),拟接收名额65人。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非全日制,代码125100),拟接收名额:常规方向149人,龙马金融领导力方向22人,数智文化管理方向43人。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非全日制,代码125600),拟接收名额43人。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非全日制,代码125200),拟接收名额5人。社会与心理学院应用心理专业(非全日制,代码045400),拟接收名额80人。拟接收名额供参考,调剂名额将视调剂生源实际情况调整。三、调剂方法与程序研招网调剂意向采集功能已于3月27日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填报意向信息,同时参照各学院通知中内容按要求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考生发放调剂复试通知(复试比例不超过300%,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系统通知。在同一调剂批次中,已进入复试名单但未录取的60分(含)以上考生,为录取递补考生;已投递我校志愿但未进入复试名单的,为调剂递补考生。如遇后期调剂指标增加,优先将指标分配至录取递补考生,如有剩余按比例面试调剂递补考生,如仍有剩余,再启动下一批次调剂。已投递我校志愿但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如取消志愿,将失去调剂递补资格,后续如再有意愿报考我校,需重新填报志愿参加下一批次(如有)调剂,请考生审慎考虑志愿的填报与取消。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 中国人民大学MBA2026-05-12 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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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复试录取方案发布一、总体原则(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二、复试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一)资格审查项目。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二)资格审核材料(系统上传、现场提交)。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和有关复试缴费事宜请按照《关于提交2026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三)各学院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四)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且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具体事宜按复试名单通知中有关要求执行。三、复试有关要求(一)复试形式与时间、地点1. 复试形式:全校各招生专业一志愿复试全部实行线下复试。2. 复试时间和地点:3月24日至3月29日,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方案为准。(二)复试考核内容1. 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2. 管理类联考考生(中央民族大学工商管理、中央民族大学公共管理、中央民族大学会计、中央民族大学旅游管理等)需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3.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4. 在复试中考核考生思想品德。5. 学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考核内容。具体复试考核内容详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三)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各专业以及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为200%,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复试差额比为120%。1. 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且大于或等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当复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将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列入复试名单。2. 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少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或一志愿过线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综合划定我校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各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五)关于调剂复试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源,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通过审核后方可择优进入复试。关于调剂的原则、具体要求、调剂复试考核安排等工作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接收校内外硕士考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执行(预计3月27日后发布)。(六)关于综合面试1. 综合面试时间及内容(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应停止进行。考生若明确表示已全部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2)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2.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面试的同时可根据需要对考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专业学位硕士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考生进行专业实践考核,具体见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七)专业笔试各专业可根据需要组织进行专业笔试,各招生专业的专业笔试时间、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专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八)加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采取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九)成绩计算及公示1. 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2. 复试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四、录取工作要求(一)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我校下达的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调剂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指标在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根据分类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三)“单独命题考试”考生根据下达的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根据分门类招生计划数,先按照分省计划依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省录取后,未完成的分省招生计划,依据未被录取考生(不再分省)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分门类的招生计划。(五)同一专业(或同一专项计划)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为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六)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七)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日。(八)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九)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十)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录取。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 中国人民大学MBA2026-05-12 09: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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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复试(一)复试成绩要求和实施细则各学院、直属系、研究院(以下统称院系)在单科和总分都不低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招生计划及上线考生情况进一步研究确定本院系各学科专业的复试成绩要求、复试名单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提前在院系网站公布。(二)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复试前须向院系提交以下材料接受审查,提交方式和时间以院系通知为准,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1. 由考生本人亲手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2.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下载区”下载)。3. 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等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4.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5.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 准考证。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8.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须提供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报考厦门大学工商管理[125100]、厦门大学旅游管理[125400]、厦门大学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专业的考生可免提交。9.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还须提供相关奖励和表彰证明,以及退出现役证明。10.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院系留存其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11. 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院系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三)复试内容和形式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主要方式为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到50%的范围内。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复试相关信息见院系通知。二、调剂院系根据教育部调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科专业要求确定调剂细则并提前公布。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三、拟录取1. 院系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如初试满分为300分,则除以3)×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2. 按顺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院系可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确定候补录取名单。考生应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如因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丧失调剂机会,后果由本人负责。在候补录取中,如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递补录取。3. 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院系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4. 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后最终确定。5.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体检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考生应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于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以寄出时间为准),体检报告日期3个月内有效。相关推荐:福州大学MBA 福建师范大学MBA 福建农林大学MBA2026-05-09 10: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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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发布一、复试工作原则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一)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确保人才选拔质量。(三)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四)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二、复试组织管理(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安排。(二)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复试各项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无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三)学院纪委办负责复试录取期间的巡视和监督。(四)学院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开展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五)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三、复试要求及复试内容(一)复试基本成绩要求及复试比例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的单科成绩及总分达到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A类基本成绩要求的,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我院招生计划,采取1:1.4的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一志愿复试结束后,若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再按剩余计划进行差额调剂复试。调剂比例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二)复试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国家分数线(A类)的基础上,结合我院招生计划,各专业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能力、外语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1. 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考察范围为我院指定的各专业复试参考教材,详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不得使用科学计算器。2. 外语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口语表达的准确性、连贯性等,总分100分。3. 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时政热点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60% + 外语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20% + 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百分制)×20%。四、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于3月28日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参照复试日程安排,逾期不候)或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1. 由考生本人手签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2. 由考生本人手签的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3);3.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附件4);4. 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5.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6.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7. 准考证原件(携带2份,资格审查使用1份,笔试使用1份);8. 个人简历5份;9. 政策性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有)。注意:凡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三)复试日程复试日程安排如下:(1)3月28日(星期五)8:30-11:30,进行资格审查(含提交材料),地点在教学楼204。(2)3月28日(星期五)14:00-16:00,进行专业课笔试,地点在学术报告厅A区。(3)3月29日(星期六)8:00开始,进行外语综合面试,地点在教学楼三层。(4)3月29日(星期六)8:00开始,进行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地点在教学楼四层。注:复试考生须在8:00之前至指定场所候考(面试当天7:45可在教学楼三层大厅查看分组情况)。(四)复试纪律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考生应在复试前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院考场规则及本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我院将安排纪检人员或指定专人履行监督职能,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五、拟录取规则(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我院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百分制,含政策性加分)×60% + 复试成绩(百分制)×40%注:加分项目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执行。(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1. 资格审查不合格;2.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4. 体检不合格;5.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四)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推荐:厦门大学MPACC 福州大学MPACC 华侨大学MPACC2026-05-09 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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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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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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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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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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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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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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