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调剂公告
学院始建于1985年,经过四十余年的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涵盖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门类,拥有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省级重点培育学科)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湖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金融(MF)、国际商务(MIB)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其中硕士研究生教育(企业管理二级学科)始于2001年,专硕教育(MBA)始于2010年。同时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余名,并共建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站博士后2名。学院现有教职工187名,其中专任教师162人,专任教师中83%以上获得博士学位,超过62%的专任教师具有海外留学或博士后研究经历。近4年,学院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7项,省社科基金项目10项,累计科研经费超4000万元。学院建有“湖北循环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湖北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湖北农业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湖北数字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4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省商务厅授牌的湖北省国际贸易壁垒应对研究中心1个、省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个;在大湾区跨地域建有“湖北工业大学产业发展(深圳)研究院”,在湖北省内建有若干产业研究院,同时拥有“湖北工业研究院”“湖北工业经济研究院”“湖北工业大学低空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九畴跨界新经济研究院”“低碳经济与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工业大学‘一带一路’区域与国别研究中心”、“公共服务创新与治理研究院”等10余个校级研究平台。2024年学院顺利通过BGA国际金牌认证,标志着学院成为湖北省属高校首所单独获得BGA金牌认证的商学院。
学院按照“立足湖北,服务产业”的发展思路,“十五五”期间积极构建学术型经管学院,坚持在“解决轻工和农机装备等具象化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问题”方面形成湖工大特色。学院鼓励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开展学科交叉融合,致力于将经管这门软科学打造为服务地方和产业的“硬科学”,为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更大贡献。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我院有部分研究生调剂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院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我院,现将我院2026年调剂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
(一)全日制
1. 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代码:020200,专业名称:应用经济学,拟接收调剂名额:12,接收调剂考生生源范围:经济类(02)所有专业及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1203农林经济管理、1204公共管理、120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初试未考数学科目,需加试数学)。
2. 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代码:120100,专业名称:管理科学与工程,拟接收调剂名额:11,接收调剂考生生源范围:管理类(12)所有专业及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初试未考数学科目,需加试数学)。
3. 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代码:120202,专业名称:企业管理,拟接收调剂名额:11,接收调剂考生生源范围:管理类(12)所有专业及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初试未考数学科目,需加试数学)。
4. 学位类型:专业型,专业代码:025100,专业名称:金融,拟接收调剂名额:16,接收调剂考生生源范围:0251金融、0252应用统计学、0253税务、0254国际商务、0256资产评估、0258数字经济。
5. 学位类型:专业型,专业代码:025400,专业名称:国际商务,拟接收调剂名额:17,接收调剂考生生源范围:0251金融、0252应用统计学、0253税务、0254国际商务、0256资产评估、0258数字经济。
(二)非全日制
1. 学位类型:专业型,专业代码:125300,专业名称:湖北工业大学会计,拟接收调剂名额:15(含1名士兵计划),接收调剂考生生源范围:1253会计、1257审计。
2. 学位类型:专业型,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名称:湖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拟接收调剂名额:27(含1名士兵计划),接收调剂考生生源范围: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本科具有3年以上、专科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 学位类型:专业型,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名称:湖北工业大学公共管理,拟接收调剂名额:5(含1名士兵计划),接收调剂考生生源范围: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8审计(本科具有3年以上、专科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调剂安排
1. 所有调剂工作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准。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方可调剂。
2. 调剂复试相关安排届时请查询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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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6MPA调剂条件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MPA教育中心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如下:一、调剂基本要求1. 基本条件:(1)符合我校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报考条件,参加2026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管理类联考)的专业硕士类考生(初试科目应与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初试科目相同)。(2)第一志愿报考管理学专业硕士学位(公共管理(125200)、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0)、会计(125300)、图书情报(125500))的考生。(3)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公共管理”专业学位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总分168,其中英语38分,管理类综合76分。(4)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为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硕士(MPA)为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含调剂时申请转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申请调剂。(6)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二、接收调剂的专业复试线及指标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名称:公共管理硕士,类型:非全日制,单科要求:英语38分、管理类联考综合76分,总分要求:168分,普通计划调剂指标:79人。三、调剂复试程序1. 4月8日,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MPA教育中心将发布调剂余额信息,持续16个小时。请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正式调剂志愿信息,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2. 考生须在4小时内接收MPA教育中心复试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及时接收复试通知。MPA教育中心将在4月8日21:00后公示参加复试学生名单。3. 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按MPA教育中心要求参加复试。4. 复试通过后考生须在12小时内接收MPA教育中心待录取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及时接收待录取通知。5. 最终调剂录取结果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为准,同时请关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MPA教育中心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网站相关通知。注:考生应合理安排好时间,在以下时间段按时参加复试。4月10日9:00-12:00资格审查,14:00-16:00笔试,4月11日8:00-14:00面试。四、调剂复试安排1. 调剂复试形式2026年MPA教育中心调剂复试形式为线下现场复试。2. 资格审查(1)复试前,MPA教育中心审查考生复试资格。考生须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所有资格审查材料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书(非应届生)。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非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③初试准考证。④个人简历5份(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及成绩单、工作经历、科研经历(结合专业综述)、支撑材料(如论文原文、项目书、成绩单、证书等)等。备注: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书;④初试准考证需提供复印件;材料③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审查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12:00。审查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北区)北二楼。3. 复试考核内容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复试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通过考生递交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强化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考生认真准备相关材料。(1)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闭卷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2)综合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测试、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评价等。(3)复试流程:考生自述、随机抽题、考生回答和评委提问等环节。复试评分标准:背景材料评估(5分):对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背景、本科学习成绩、成果奖励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英语听说能力(20分):回答问题正确、流利,无语法错误(20-16分);回答问题较正确、较流利,无语法错误(15-11分);回答问题有错误、较流利,有语法错误(10-6分);回答问题错误、不流利,较多语法错误(5-0分)。专业素养(50分):专业基础理论与方法扎实、学科了解全面(50-41分);专业基础理论与方法较扎实、学科了解较全面(40-31分);专业基础理论与方法一般、学科了解一般(30-21分);专业基础理论与方法较差、学科了解较差(20-0分)。实践与创新能力(25分):实践与创新能力强(25-20分);实践与创新能力较强(19-14分);实践与创新能力一般(13-8分);实践与创新能力较弱(7-0分)。4. 复试时间地点线下现场复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如下:4月10日14:00-16:0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地点在教三楼。4月11日8:00-14:00,综合面试,地点在教三楼、东教楼、北二楼。5. 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2)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1天内公示。6. 复试费用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缴费平台缴费。7. 复试体检复试期间不组织开展体检,待考生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新生入学体检。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8. 未尽要求参照MPA教育中心一志愿复试相关规定执行。五、录取规则1.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2. 录取规则(1)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排序确定。(2)拟录取考生必须在4月30日前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完成政审、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委培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3)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MPA教育中心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3.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6)提供虚假信息。4. 录取类别: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5.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6. 学费及奖助学金学费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6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2026-04-21 14: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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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根据教育部关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正式开通。我校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标准、各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简称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第一志愿生源复试拟录取情况,测算调剂缺额,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经济与管理学院拟计划接收调剂名额15人。具体情况如下:一、调剂学科专业调剂学科专业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二、考生申请调剂的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1. 满足《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要求。2.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及申请调入学科专业国家A类分数线,并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佳木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学科专业与调入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学科专业统考科目相同。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并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要求。5.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6. 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的特殊条件要求见各轮次调剂信息。7. 符合国家有关文件加分政策者,按其规定进行加分,加分分值只计入初试总分。(二)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限制条件除以下学科专业外,我校其他学科专业不接受跨一级学科门类调剂:0710生物学(基础医学院各二级学科)可接收一志愿报考0710生物学、1001基础医学、1002临床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1051临床医学、1058医学技术、1072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考生调剂。三、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原则(一)调剂实行差额复试,按各学科专业调剂计划数的200%计算参加调剂复试人数限额,非整数的小数点后数值均进位整数计入。具体调剂计划及复试人数以每一轮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二)根据我校调剂学科专业报考条件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然后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复试人数限额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如在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均发送复试通知。四、不能参加我校调剂限制条件有下述第一至五条所述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有下述第六条情形者不可申请调剂临床专业学位。对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复试成绩无效。(一)我校复试合格已经拟录取的考生。(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或在之前调剂轮次中,已取得我校复试资格但放弃复试的考生。(三)经过我校第一志愿或之前任一轮次调剂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再次填报与之前相同复试学科专业的调剂志愿。(四)已调剂到其他学校并确认被拟录取的考生。(五)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或其他合同履约期内人员。(六)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满三年的人员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五、调剂工作程序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我校不进行调剂意向采集。(一)我校调剂开放时间为4月8日上午8:00,开放时长24小时。考生可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调剂系统,查看我校各学科专业缺额信息,选择“申请调剂”,填报调剂志愿。每名考生每一轮次只能申请我校一个调剂学科专业,每一轮次调剂过程中申请调剂我校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专业的均视为无效数据,均不发送复试通知。(二)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将陆续查看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如超过调剂解锁时间,而考生未收到复试通知,可选择继续保留调剂志愿或更改调剂志愿到其他学校。(三)各调剂学科专业先进行调剂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其他复试具体要求参照《佳木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测试(150分)、外语水平测试(50分)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200分,低于120分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四)复试结束后,复试合格且总成绩排名在本学科专业调剂计划内的考生确定为我校拟录取考生,我校将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注:“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不可撤销)。(五)调剂按照轮次执行,不跨轮次对比执行。如某一轮调剂后仍有学科专业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继续发布信息,进行下一轮调剂工作。相关推荐:哈尔滨工业大学MPACC 东北林业大学MPACC 东北农业大学MPACC2026-04-21 10: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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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齐齐哈尔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及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原则上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及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复试时原则上同一学科同一批次复试工作须采取相同的复试形式。请入围复试考生按以下步骤做好备考:一、提前阅读知晓有关政策法规及复试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齐齐哈尔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所有复试内容安排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二、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线上复试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一)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腾讯会议、钉钉等)。(二)良好的网络环境,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三)“双机位”(即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第二机位”采集考生周围环境。(四)独立安静的房间,环境简洁、光线明亮(不逆光)、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并使用现实场景作为视频背景。(五)着装整洁,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六)必要文具。(七)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按以上要求至少准备1套备用设备。三、资格审查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一)考生初试《准考证》(线上复试考生提供电子版)。(二)有效居民身份证(线上复试考生提供电子扫描件)。(三)思想政治审查表(线上复试考生提供电子扫描件)。(四)往届生:学历证书(线上复试考生提供电子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线上复试考生提供电子版pdf格式文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线上复试考生提供电子扫描件);应届生:学生证(线上复试考生提供电子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线上复试考生提供电子版pdf格式)。(五)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线上复试考生提供电子扫描件)。(六)应届生须提供大学阶段成绩单及学籍证明(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线上复试考生提供扫描件)。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同时,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四、复试内容(一)专业综合课能力考核:专业综合课能力考核由各学院组织,满分100分。齐齐哈尔大学会计专硕专业综合课能力考核包含专业课和思想政治,其中专业课占80%,思想政治占20%。(二)外语综合能力考核:外语综合能力考核由各学院组织,满分50分。(三)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全面考查考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考核由各复试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形式为单独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50分。(四)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各学院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试题由各相关学院负责命制。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只考核是否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由各学院安排。五、关于调剂(一)基本条件1. 符合《齐齐哈尔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 初试成绩(各单科及总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线。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需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相近专业范围内。4.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定向在职考生。(二)遴选规则调剂考生须满足调入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学校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的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1. 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一级学科(类别)的考生。2. 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3.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者。4.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和成绩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三)基本程序1.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中国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计划缺额信息及接收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等,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2.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包含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均须通过调剂系统报名申请调剂。3. 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对系统内的调剂申请志愿进行整理和筛选,并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短信提醒后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复试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要求按上述内容并参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六、成绩计算和录取规则(一)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课能力考核成绩+外语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200分。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3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方法如下:1. 初试满分500分的学科专业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2×30%2. 初试满分300分的学科专业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2×30%(三)录取规则1. 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2. 调剂复试考生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相同。3.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加试课程的成绩有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七、其他说明(一)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三)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将与2026级新生体检合并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相关推荐:哈尔滨工业大学MPACC 东北林业大学MPACC 东北农业大学MPACC2026-04-21 1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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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及总成绩计算办法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6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提升人才选拔质量。落实主体责任、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和复试组织管理,确保科学选拔、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复试过程监管和拟录取名单审定,决策处置重大问题等。驻校纪检监察组、校纪委牵头成立复试监督组,负责复试监督检查工作。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本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各招生单位招生委员会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按要求公开有关信息。三、复试安排(一)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3月下旬启动,月底完成;调剂复试4月8日启动,4月28日前完成。复试考生名单、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由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二)复试形式。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到校参加复试,专家组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调剂考生复试由各招生单位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现场复试或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原则上采取一致的复试方式。各考核项目的具体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长等信息见招生单位网站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三)复试分数线。1. 普通计划。各招生单位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按照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 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执行国家总分线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标准分不低于104.70分,标准分=考生初试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100,标准分保留2位小数。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执行国家总分线要求,单科要求均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四)复试费用。考生参加复试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现场复试考生现场扫码缴费,远程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复试平台缴纳复试费。(五)复试体检。复试阶段体检与入学报到体检合并进行,学生9月来校后在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四、工作要求(一)复试方案。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建立机构、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办法、纪律要求、行为规范等。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咨询申诉渠道等,细则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发布。(二)工作人员。各招生单位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遵守回避原则并签订《工作责任书》。向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宣讲政策、纪律和复试工作规范,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三)资格审查。加强复试资格审查,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的资格审核。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及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于3月18日前联系招生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招生单位初审后报学校复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四)复试考核。各招生单位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和细化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自主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又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又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具体复试内容和复试程序由各招生单位通知。(五)组织实施1. 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确定复试小组成员、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各招生单位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备份,确保资料清晰完备。2. 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复试规则,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3. 严肃考风考纪。各招生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成绩核算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知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综合素质3项;湖北大学工商管理、湖北大学公共管理、湖北大学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5个专业学位复试阶段组织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外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复试各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综合成绩(复试分项成绩1×权重+复试分项成绩2×权重+复试分项成绩3×权重…)×40%,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七)调剂工作1. 调剂程序。各招生单位先复试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并及时发布;按调剂要求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按规定公布;调剂考生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基本相同。2. 调剂要求。各招生单位规范制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1)申请调入我校的考生应符合以下要求: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2)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调剂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其第一志愿必须为全日制专业;调剂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要求以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3. 调剂手续。调剂考生均应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接收调剂考生报考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或招生单位网站发布。4. 自愿调剂。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招生单位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根据《关于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详细解释相关管理规定。5. 统一审核。拟录取通知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送给调剂待录取考生。(八)信息公开1. 平台公开。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招生单位门户网站设置专栏,按规定及时、完整、规范公开复试录取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2. 内容公开。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包括:复试录取办法,各招生单位实施细则和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3. 其他要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五、结果报送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组长审签并加盖招生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和总评成绩择优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二)认真核对拟录取名单的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1. 资格审核不合格;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3. 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4.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5. 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四)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转档案到学校研究生院。定向就业考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六、服务保障(一)加强应急处置。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巡视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党校办、研究生院、大数据中心、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部、校医院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风险点,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二)畅通咨询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与咨询指导,及时、准确发布和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三)强化支持保障。做好相关技术保障预案,提前检查复试场所相关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相关推荐:华中科技大学MBA 武汉大学MBA 华中农业大学MBA2026-04-21 09: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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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商学院2026年非全日制MBA调剂通知(考生必看)各相关考生:现将河海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调剂缺额、报名、复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调剂专业及计划 具体调剂计划可参见附件,拟调剂计划会根据生源报考情况和复试情况等予以适当调整。二、调剂报名与复试要求 1. 报名条件:详细要求见附件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调剂系统”)规定条件。其中同等学力考生申请调剂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登录“全国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3. 我院调剂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8日00:00—4月8日12:00(12小时)。 4. 请报名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如接到复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调剂系统回复确认,并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如接到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调剂系统确认接受,以便后续工作安排。 5. 我院调剂复试拟于2026年4月8日开始分批复试,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调剂复试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 调剂复试时考生参加调剂复试的确认与缴费、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违规处理等具体要求见《河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7.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文件、《河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河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目录》等执行。相关推荐:南京大学MBA 东南大学MBA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2026-04-20 13: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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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26考研复试通知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5〕2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才质量,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6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基本要求和拟录取名单等工作的审定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二)纪委监专办综合室纪委监专办综合室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巡视。(三)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全程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部署、协调、监督;指导各招生学院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期间命题、考务、评卷、公示、录取等工作;负责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受理考试申诉相关工作等。(四)各招生学院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复试的具体工作。按照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做好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制定发布复试实施细则,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完成复试考核内容的确定、复试命题、复试评分标准的命制、复试程序、复试组织等工作;做好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复试期间,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研究生处报备,在招委会的指导下,负责处理复试工作中的各类突发应急情况。三、复试工作基本政策(一)复试方式1.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2. 复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由各招生学院确定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 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二)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各招生学院硕士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等具体要求和通知详见我校各招生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三)复试时间学校一志愿复试时间拟定于2026年3月25日至3月31日,调剂志愿时间拟定于2026年4月8日至4月25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我校各招生学院后续公布的相关公告通知。(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五)复试成绩1. 原则上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为40%,各专业复试分值构成详见我校各招生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2.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成绩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之一,不计入入学考试总成绩。(六)复试收费我校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四、调剂工作我校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一)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三)报考工商管理、湖北经济学院公共管理、湖北经济学院会计、湖北经济学院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湖北经济学院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五)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六)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满足教育部的基本调剂要求的基础上,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和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七)在达到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招生学院按照不低于接收调剂计划数120%的比例确定调剂复试人数,具体调剂比例以招生学院发布的调剂相关公告为准,如申请调剂人数低于各招生学院接收调剂计划数乘以招生学院制定的比例时,则以实际申请人数为上限。(八)满足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九)我校调剂工作办法会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咨询电话等信息。五、复试过程管理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确保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相互监督,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回避制度,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考官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六、录取工作(一)录取程序复试结束后,将在我校各招生学院网站按考生报考类别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信息。成绩公示结束,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二)同分优先规则1. 管理类联考专业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成绩还相同,按照初试环节《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 其他专业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同,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三)录取递补规则在录取过程中,如在拟录取范围内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招生计划增加,则按公示的该考生所在类别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同分优先规则补录。(四)不予录取的情形未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体检结果报告弄虚作假者;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的2门课程成绩总分低于50分者;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招委会对复试工作过程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实行监督巡查制度。研究生处协同纪委监专办综合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组织校内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巡查。(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咨询及申诉渠道的畅通,对申诉问题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诉人作出答复。相关推荐:华中科技大学MPACC 武汉大学MPACC 华中农业大学MPACC2026-04-15 10: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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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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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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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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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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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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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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