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淘汰率!中山大学MBA全日制录取规则一文讲清楚

2026-07-10 09:22:54 来源: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中大管院MBA项目自1996年创办以来,已培养近6000名管理精英。项目秉承“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坚持“融汇中西管理智慧、培养创业创新精神、践行服务社会责任、作育商界管理精英”的使命,作为中国内地唯一连续多年入选《经济学人》全球百强的项目,2022年排名高居全球第72、亚洲第4,已成为亚洲最具影响力的MBA品牌之一。2026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开设综合MBA、数智MBA、医疗管理MBA、创新创业MBA、技术转移MBA五大方向,培养体系全面升级,广州和深圳两地开班。


中山大学管院EMBA项目秉持培育“中国力量·行业领袖”的理念,将领导力修炼与专业素养提升相结合,着力于企业经营者的“四力”培养,采用“双师课堂”创新教学模式,旨在培养具有决策力和领导力、精通跨国公司经营理念与操作规范,同时具有深厚中国文化底蕴的企业家。项目多次跻身英国《金融时报》等全球EMBA项目排名前列,在国内同类项目中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


一、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管理学院(创业学院)2026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370人,包括七个报考方向:


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全日制,综合方向),拟招生30人。


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综合方向),拟招生340人(含以下六个非全日制方向)。


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医疗管理方向)。


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数智方向)。


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创新创业方向)。


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技术转移方向)。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


上述招生计划是初步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校实际招生计划下达情况,招生计划数存在调整的可能,各类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大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单位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2)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说明:除符合以上学业水平及工作年限要求外,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的报考人员一般要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医疗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医学相关的学历或拥有医疗健康产业相关工作经验。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6.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7.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三、报考点及考试报名


(一)报考点


1.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2.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根据广东省报名规定,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且报考点在广州市(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详细要求可查看广州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公告。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但不符合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


3.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要求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至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上述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中山大学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

(三)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各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一)初试科目


工商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和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二)初试时间


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至11:30考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14:00至17:00考英语(二)。


五、复试和体检


(一)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及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配合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


(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将于复试阶段于管理学院EMBA项目、MBA项目(含所有方向)网站公布(复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3月、4月,具体以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为准)。


(三)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政审及录取


(一)政审


我院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录取相关政策


1.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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