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广东工业大学工程管理硕士复试方案

2026-05-25 10:44:35 来源:海豚MBA

一、拟招生人数


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


四、复试考核时间、地点


2026年3月25日至26日(25日同等学力及思想政治加试,26日复试),地点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实验2号楼。


五、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时间及地点:3月26日8:00-8:45,必须本人带相关资料到大学城校区实验2号楼520办公室完成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材料,并于复试当天提交给工作人员,包括:


1.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2、附件3)


2. 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3. 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4. 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 附加补充材料(如有可提供):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6. 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广东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6。


(三)复试考核安排


各专业方向复试地点均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实验2号楼:


085905市政工程专业:第一考场(502)


085906人工环境工程专业:第三考场(5楼学术研讨室1)


广东工业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第四考场(6楼学术研讨室2)、第五考场(6楼学术研讨室3)


备注:考生可在实验2号楼520候考。


1. 专业知识考核


3月26日上午9:00开始,采用随机抽题、现场问答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参考书目详见附件7。


2. 外语考核


3月26日上午9:00开始,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


3. 综合素质考核


3月26日上午9:00开始,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加试安排(仅报考125601工程管理考生参加)


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满分100分,时间为3月25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实验2号楼520。加试成绩折算计入考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部分的20%成绩。参考书目详见附件7。


5. 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两门课,每门课满分均为100分,时间为3月25日下午2:00-4:00,地点为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实验2号楼520。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参考书目详见附件7。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 = 专业知识考核得分 + 英语考核得分 + 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初试满分 ÷ 100)× 50% + 复试成绩 × 5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方向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 提供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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