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河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一)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人时,进位为1人。
(二)复试分数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成绩除应符合所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统称学科专业]国家一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还须满足各招生学院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3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初试总分不低于125分,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拟录取。
二、复试方式
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原则上各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学院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网络复试时,学生需要准备的设备为电脑(需有摄像头+麦克风)+手机,电脑用于复试过程,手机作为监控,网络要求4G或有线(关键因素),由于人脸识别需使用支付宝APP或学信网APP两种方式扫码,因而手机为必需品。具体详见复试系统首页“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及学院要求的其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全面考察、综合评价。具体内容设置及各内容所占分值比例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全过程要录音录像录屏。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评判,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拟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除面谈外,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二)专业课笔试(部分专业采用)。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为准,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复试细则。
(三)面试。分英语水平面试和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 英语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2.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其中学术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本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同时还要注重考核考生的人文素养等。
(四)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适用于河南理工大学会计、河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MBA)、河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硕士、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和招生学院复试细则公布的为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六)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复试(以下简称“战功免初试”考生),复试内容除面试外,须加试所报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后续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办法),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及格,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具体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复试工作流程
(一)制定并公布复试细则。各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复试细则,并于规定时间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确定复试名单。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名单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细则。
(三)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学院须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认真核查。
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
(四)复试。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院复试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一志愿复试工作须在4月3日之前完成。
(五)复试结果报送。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小组应按时完成复试工作,复试成绩和结果在招生系统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研招办,纸质版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意见从系统打印后经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对拟录取考生信息进行对照校验后,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数据。拟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调档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调剂工作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学校和招生学院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申请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具体调剂办法见后期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调剂复试工作流程同上,调剂工作在4月28日之前完成。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七、拟录取工作
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对已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拟录取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复试细则。
(一)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0.6×(初试总成绩/5)+0.4×复试成绩。
(二)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1256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等),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0.6×(初试总成绩/3)+0.4×复试成绩。其中,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50%+英语水平面试成绩×20%+复试专业课成绩×1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65%+英语水平面试成绩×20%。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战功免初试”考生复试成绩计算办法见报考学院复试细则。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复试工作有序平稳。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复试前、复试中管理。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台”(进行远程网络复试的要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招生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各招生学院应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生计划。各招生学院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统筹安排。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统筹确定。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原则上,我校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会计(125300,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00,非全日制)、公共管理(125200,非全日制)。具体招生计划视过线生源情况确定,如某专业生源不足,则将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招生。具体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二)拟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都属于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在学籍资格、课程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差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培养期间不得变更。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脱产的形式在规定年限内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由各培养学院自主确定。
(四)加大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力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严格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报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请考生在复试、调剂前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熟知各报考学院复试细则及调剂条件,了解复试、调剂等各环节流程,知晓自身责任。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六)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复试、调剂、录取、新生复查)将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任何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复试流程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对外传播透漏,一旦发现取消相关考生复试成绩,记入诚信档案,并根据泄密程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考生因诚信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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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汇总一、工作原则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统一管理。(二)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学校工作要求,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三、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于3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学院网站。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后,我校将适时开展调剂工作,具体调剂复试安排以学校及学院通知为准。四、复试方式2026年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成后,再根据缺额情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五、复试分数线与比例我校一志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差额比例为150%,在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要求上,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与按差额比例划定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差额比例数量的,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布。(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各专业考生总分分数线要求上,单科要求为30分(初试科目满分=100分)、45分(初试科目满分>100分)。(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20分,单科要求为30分(初试科目满分=100分)、45分(初试科目满分>100分)。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申请免初试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组织复试。考生免试资格以有关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四)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六、资格审查(一)进入复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二)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 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初试准考证;(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同版电子照片);(3)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4)学历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5)《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或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2. 定向考生须提供《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考生签印、定向单位签字盖章)。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须提供:(1)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考生签印、定向单位签字盖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签印、定向单位和毕业学校签字盖章)。(2)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考生户口簿本人页及户口簿首页、《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考生签印、定向单位签字盖章)、考生与定向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交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4.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下载)。6.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7. 学院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七、复试内容与成绩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具体考核范围、要求、流程和方式详见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合格。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一)学术学位1.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2. 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二)专业学位1. 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和分值由学院确定。2. 综合面试分值由学院确定(包括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3. 贵州民族大学工商管理、贵州民族大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复试内容必须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调剂我校调剂工作拟于4月上旬开展,请持续关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九、录取(一)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复试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算法:1. 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2. 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3)×40%(二)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或取消录取资格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三)满足条件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考生单独排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四)符合学校划定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五)体检要求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六)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1. 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非定向就业政策就业。2. 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 体检不合格者。3.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4. 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5. 未经公示的考生。相关推荐:贵州大学MBA 贵州师范大学MBA 贵州财经大学MBA2026-04-24 1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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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汇总一、调剂基本要求(一)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我校调剂生源量的情况和自身学科结构的特点,加大调剂工作管理力度,切实做好调剂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已经超过其复试差额比例的专业,不再进行调剂工作。(三)根据我校2026年生源情况,调剂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要求为不低于30分(初试科目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初试科目满分>100分),总分要求为不低于220分;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调剂。(四)各培养单位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五)调剂须符合教育部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六)我校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专业,不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其他语种的考生调剂申请。(七)2026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收调剂。(八)我校各培养单位结合学科专业情况,具体确定各专业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调剂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及初试考试科目要求等。(九)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各培养单位根据下述情况依次接收其调剂申请,并严格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1.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2.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近的。(十)考生的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也须符合申请调入专业在二区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可参加调剂,未达到的均不能参加调剂。(十一)报考贵州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贵州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十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十三)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四)放弃我校复试资格的或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但复试不合格的,不得再申请调剂至我校同一培养单位的同一专业。二、调剂程序我校接收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一)我校开展调剂工作之前,将在研究生院官网提前公布以下内容:1. 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学习方式、调剂缺额。2. 接收调剂的专业对考生的初试报考专业要求。3. 其他有关要求(如初试成绩要求、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初试考试科目要求等)。4. 调剂系统开放、关闭的具体时间。每个轮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二)各调剂专业调剂时间结束后,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调剂要求处理调剂申请,逐一对所有填报调剂申请的考生进行排序遴选,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复试。各培养单位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给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三)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四)调剂复试工作拟于2026年4月中旬进行,复试的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由各培养单位通过调剂系统、电话、短信或网站公告等方式通知考生。(五)调剂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各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未按时完成调剂系统待录取确认的,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三、其他注意事项(一)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我校调剂工作办法和各专业调剂要求,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的情况。(二)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即使已接受相关培养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我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三)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机构代理招生。特别提醒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四)其他政策以《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相关推荐:贵州大学MBA 贵州民族大学MBA 贵州财经大学MBA2026-04-24 14: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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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工作原则1. 坚持科学选拔。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2. 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综合素养的考核。4. 坚持以考生为中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三、组织与管理1. 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负责制订《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统筹调配招生名额,审批各招生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筹协调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2. 海南省考试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加大巡查与现场监督力度,确保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公正化运行。3.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与研究生学院统筹指导下,严格依据教育部、海南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组织管理与具体实施。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负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录取办法制订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审核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对复试及拟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4.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应严格依据标准选聘人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考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5.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含1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由本学位点指导教师以及相关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鼓励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与面试,另配备秘书与监督员各1名,复试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学科(专业)或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按照学院制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的指导下,对本复试小组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确定本小组复试工作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组织实施,需确保同一专业每个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等标准统一;负责复试命题(含加试科目)、阅卷工作;负责拟定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负责审定《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和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评分及汇总表;负责拟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申请调剂但未进入复试的高分考生及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四、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一)第一志愿生源1. 复试条件我校执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2. 复试名单确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人数大于拟定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限制在120%—200%之间,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单,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合格生源人数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安排复试。符合免初试资格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直接进入复试。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二)调剂生源1. 拟调剂专业详见后期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公告》相关内容。2. 调剂基本条件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缺额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和“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须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2)须同时满足研究生学院官网后期发布《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公告(内含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详细调剂条件和相关要求。(3)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满足所调剂专业在二区的“国家线”。各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划定专业调剂初试成绩的具体要求。(4)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除外国语言文学、日语笔译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初试统考科目2(外国语)均为英语,对应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5)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教育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海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海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我省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省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学院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8)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单独考试考生的调剂。(9)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可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非全日制考生调剂至全日制专业须为定向就业。3. 调剂复试名单遴选实行差额调剂,各缺额专业差额比例不少于150%。各专业(研究方向)在优先保证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录取的基础上,结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与调剂工作实际,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相近的调剂考生,由各专业根据全校统一发布的调剂工作公告,结合各学院各专业具体复试名单的遴选细则和相关要求,按照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须提交《全日制转非全日制调剂申请表》。4. 调剂流程(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校系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为确保调剂过程生源稳定、公平,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在志愿锁定时间内我校不予解锁。(2)需要调剂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登录“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并全面了解考生情况,按照学校与学院调剂名单遴选原则,将双方达成调剂意向的考生列入备选库。(3)经复试小组筛选,提交拟调剂复试名单至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审核。(4)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调剂复试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待发复试通知端口的同时,将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参会委员联名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拟调剂复试的考生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发放复试通知。(5)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内,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三)学习方式变更申请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各接收调剂的学院需在学校制订的调剂基本条件及调剂名单遴选办法的基础上,自行根据本专业报考条件设定具体调剂条件及遴选原则,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对外公布。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五、复试组织与实施(一)时间和形式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我校复试工作定于3月18日—4月22日进行,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2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8日—4月22日进行,均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二)内容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我校设立复试考核总成绩合格标准(≥60分),各招生学院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部分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具体考核内容如下:1.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设置考核形式,可采取笔试、专业实践(实验)考核等,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1251工商管理、1254旅游管理专业考生须按规定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意一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笔试所涉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海师办〔2021〕49号)等规定进行组织与管理,试题内容须涵括《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已公布的复试(含加试)科目内容并与初试内容相区别。2. 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如下:(1)综合素质考查,成绩占80%。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及创新精神等情况。各学院可结合各学科(专业)需要,精心设计考查内容。同时,可通过设置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收取既往学业材料(前置学历的学习情况、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等形式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外语专业的考生需增加第二外国语的口语和听力测试,考核形式可以多样。3.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面试综合考核、“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三)资格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负责。所有复试考生,请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材料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各学院在此基础上需要另行提交的材料,按学院要求执行),并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PDF文件后,按照“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材料名称或清单序号”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生学院指定邮箱,邮件中须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紧急联系方式。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各学院需在各专业复试开始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复试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四)复试报到所有复试考生的报到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学院需提前安排复试报到工作人员,负责接待考生,对考生发出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等相关通知,并收取、审核有关材料。考生因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复试资格的,须由考生本人及时联系报考学院,并做出放弃声明。(五)复试过程管理复试前考生须签署《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2026年)》,招生学院严格对考生实行人脸与人证识别及学籍学历等各项信息进行比对,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等考生的身份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考中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考试秩序管理,合理布设笔试考场、面试备考室、面试考场,严格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身份与通讯设备做好相应管理。学校将严格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复试工作各环节严谨、规范、有序。六、录取(一)成绩折算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1. 复试总成绩复试各考核内容成绩的权重由学院自定,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应在50%—70%的范围内,面试成绩权重不低于30%,复试总成绩为两项成绩权重之和,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复试总成绩按照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成绩×4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0%+面试成绩×40%计算。2. 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1)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者,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2)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者,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1. 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如对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录取决定,须有复试小组成员联合签名的书面说明材料,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同意)。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总成绩合格者(≥60分)即可予以拟录取。各学院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规定的招生计划人数,其中各类专项计划与已录取的推免生等均含在总计划内。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仅以2026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不得随意调整,确有需要调整者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执行。2. 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内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不予录取)。3. 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对已接受“待录取”的考生不予解锁。4.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复试与入学总成绩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5.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6. 体检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由我校校医院承担,研究生学院统筹协调。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期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1.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复试单项考核成绩低于招生学院设立的合格标准;(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4)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5)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6)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7)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详见研究生学院招生工作栏下载专区),并于10日内提交至拟录取学院,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3. 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4. 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5.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与复查贯穿整个招生环节,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以及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任何阶段(环节)一经确认属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相关推荐:海南大学MTA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MTA 三亚学院MTA2026-04-24 1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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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6年硕士复试录取办法一、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一)第一志愿生源1. 复试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2. 复试名单确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各学科专业下达招生计划的120%-300%,不足1人按1人计,具体比例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二)调剂生源1. 调剂基本条件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招生学科专业,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缺额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具体要求。(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4)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旅游管理、会计、公共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二区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2. 调剂复试名单遴选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为300%,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调剂复试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各学科专业在保证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录取的基础上,综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以及调剂工作实际情况,设定调剂专业范围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3. 调剂工作流程(1)学校发布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2)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3)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4)考生按各学院要求参加复试。(5)学校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分批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二、复试组织与实施(一)时间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的时间要求,我校复试时间定于3月25日-4月27日间进行。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7日前完成,具体由各学院安排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将在4月8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以学校实际工作部署和各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二)方式根据上级要求及我校实际,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取线上复试(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三)内容复试具体工作由各学院按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公布。专业笔试与综合面试须使用专业设备全程录音录像。具体考核要求:1. 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100分,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25400旅游管理专业考生须按规定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核,满分100分,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意一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笔试所涉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与管理,试题内容须涵括《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已公布的复试(含加试)科目内容并与初试内容相区别。2.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主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资格审查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特别是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所有复试考生,请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且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五)复试报到所有复试考生的报到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各学院需提前安排复试报到工作人员,负责接待考生,对考生发出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等相关通知,并收取、审核有关材料。(六)复试过程管理复试前各学院须要求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中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考试秩序管理,合理布设笔试考场、面试备考室、面试考场,严格对考试工作人员身份与通讯设备做好相应管理。学校将严格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复试工作各环节严谨、规范、有序。(七)执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我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在教育部下达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享受加分政策。(八)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参照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录取(一)成绩折算为保证复试的有效性,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面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1. 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要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要除以5转化为百分制,300分的要除以3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同理处理。具体计算办法(各部分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公布。2.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成绩之和。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主页公布,接受社会监督。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考生择优录取。(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1. 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学院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规定的招生计划人数,专项计划含在总计划内。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以2026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不得随意调整。2. 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后期相关专业若有名额调整,将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录取。3. 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对已接受“待录取”的考生不予解锁。4. 经研究生工作处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工作处主页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1.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4)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2.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3. 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4. 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相关推荐:海南大学MPA 海南医科大学MPA 清华大学MPA2026-04-24 1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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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为规范学校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对调剂工作进行制度规范;研究生院负责调剂工作的组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二、调剂复试工作组织调剂工作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进行,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完成调剂系统规定的所有调剂流程,确认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方为调剂成功。学校对调剂名额实行动态管理,按国家和学校下达计划统筹调整招生指标。三、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安排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将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系统各专业正式开放初始时间为2026年4月8日,以调剂系统设置为准。四、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调剂时,统考科目中数学(农)与化学(农)之间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数学三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之间,须综合考虑难度差异(原则上调剂考生参加初试的统考科目应涵盖拟调入专业初试的所有统考科目,且前者的难度应不低于后者)和培养需求等因素,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4. 报考河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河南工业大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河南工业大学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该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五、调剂要求1.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各学院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调剂缺额、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2. 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3. 如调剂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复试总成绩。4. 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六、调剂程序1. 学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专业要求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2. 申请调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志愿。3. 自调剂系统开通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以每次开放时间内接收的所有考生志愿为准,由学院遴选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4. 各学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5. 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在各学院网站公示。6. 我校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并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拟录取。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河南工业大学研招网公布。7. 调剂考生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复试,有关要求参照《河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学院发布的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相关推荐:郑州大学MBA 河南师范大学MBA 河南科技大学MBA2026-04-24 10: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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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做好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二、组织管理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三、复试方式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方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间段内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出校园。四、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实施细则(一)复试比例2026年我校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比例陆续会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公布。(二)复试分数线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陆续会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公布。一志愿拟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方向)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要求详见我校及二级招生单位后期发布的《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接收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申请。(三)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于复试前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四)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各单位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官方网站,认真查看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复试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五、复试时间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在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其中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在4月3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六、复试通知复试通知采用网络通知及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一)网络通知:各二级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二)电话通知: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将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七、资格复查考生须提前按照《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准备相关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报名信息存疑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供审核。尤其是考生学历(学籍)信息不匹配的,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若考生在2025年10月研究生招生报名结束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学历,仍按原来报名时的学历认定。考生复试前,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八、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对实践(实验)能力有特殊考核需求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外语测试外语测试采取口语或听力测试方式进行,外语测试成绩单独打分,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权重为10%,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二)专业知识测试各专业按照《2026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内容组织专业知识测试。考察内容为2026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其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权重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三)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思想品德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其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权重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四)单独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的专业河南大学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河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审计硕士、河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河南大学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需单独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该科目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其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权重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五)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参照《2026年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加试科目任一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九、成绩构成、成绩排名(一)成绩构成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总成绩计算可参照以下形式:复试成绩(管理类专硕)=外语测试×1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权重+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权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权重复试成绩(管理类专硕以外专业)=外语测试×1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权重+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权重总成绩(管理类专硕)=(初试成绩÷3)×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总成绩(管理类专硕以外专业)=(初试成绩÷5)×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二)成绩排名经各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委员会审核后,考生按录取规则以总成绩降序排列;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在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示考生总成绩。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十、调剂调剂相关政策按照《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待调剂系统开通前另行公布)执行。十一、拟录取(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各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分别按照考生报考的学习方式,根据招生计划(全日制计划或非全日制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三)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书面申请)拟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招生计划可由二级招生单位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四)各二级招生单位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经查实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撤销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二、信息公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二级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二)调剂工作办法。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接收调剂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接收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三)进入复试名单公示。二级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可根据复试时间分批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初试各科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四)复试成绩公示。确保成绩复核无误,各二级招生单位一般于24小时内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结果,复试结果按录取规则以总成绩降序排列。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五)拟录取名单公示。待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至研招网并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以上各项考生名单公示时,如遇有加分考生、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立功表彰考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公布成绩时将在备注栏注明加分类型、加分值、专项计划类型等信息。相关推荐:郑州大学MBA 河南师范大学MBA 河南科技大学MBA2026-04-24 09: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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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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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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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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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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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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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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