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 | 南京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有关要求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学院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复试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复试专家组,下设若干复试小组;成立招生复试卫生安全工作小组和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须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要求
1.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与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招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相同,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结合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复试要求相同。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全日制考生的初试总成绩达到报考学科A类国家线20分以上(不含2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报考学科A类国家单科线,非全日制达到报考学科A类国家线下1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报考学科A类国家单科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初试总成绩达到报考学科国家“少民”考生总分要求20分以上且单科不低于报考学科A类国家单科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提前公布,参加复试人数与拟招生人数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数量不足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3.复试前,各学院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预计在3月27日-4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
2.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复试的具体形式、内容要公布在各学院复试细则中,复试科目及范围要以前期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和考生确认的信息为准。
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总合成。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总成绩满分为800分,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复试成绩、政治思想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一项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学院或学科点自定并提前公布)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三)复试工作实施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健全复试工作制度,依据招生政策制定本学院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审核后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一律无效。
2.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术型研究生复试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以学位类别或领域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考核应侧重于知识应用能力考核。
3.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但不对外公布。学院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4.学院自行安排场地开展复试工作,需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做好复试环节的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5.学院全部专业复试结束后1日内,须将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三、调剂工作
我校少数生源不足的专业,将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接收调剂,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工作预计4月初启动,调剂复试录取办法预计4月8日前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专业、人数、要求等均以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耐心等待。
四、录取工作
1.招生名额由学院按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三类名额分配至各学科点,分类录取,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名额,统考生以初试总分和复试总分的综合总成绩排名录取,推荐免试生以推荐时的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考生为定向在职考生,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学校不安排住宿。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信息公开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相关招生录取信息。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2.各学院在确定本院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经审核和学院领导确认签字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5.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各学院应在本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质疑,应及时答复和解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4395345,邮箱:gaochan@njau.edu.cn。
六、其他
1.复试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2.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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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在官网公示,请拟录取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一、体检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拟录取考生可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电子版提交至招生学院,具体提交时间、提交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体检报告纸质版入学报到时按要求提交到学院。(体检表样表见附件1,只需包含表中体检项目即可。)二、调档(一)调档相关要求及说明1.需调档的考生: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且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的所有考生;无需调档的考生:拟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究生处与学生就创中心协调处理)。2.我校调档函为彩色电子版,考生可彩色打印后使用;如果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不接收彩色打印调档函的,可由考生本人联系拟录取学院说明情况,学院将提供纸质盖章版的调档函。3.考生档案必须齐备,密封完好,切勿私自开封。请考生务必按调档函的“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邮寄。若考生档案未按调档函的要求进行邮寄,造成档案丢失等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请勿将考生个人档案直接寄送至研究生处!4.档案未按时寄达的考生,若影响其在读期间的奖助学金评定,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拟录取考生的档案一经调入我校后,在读期间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允许调出。(二)各学院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请点击:《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三、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交定向协议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定向就业协议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节点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四、组织关系转接(一)党员组织关系新生党员要主动向录取学院报告党员身份,并在开学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我校。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入我校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云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具体党支部名称(例如:云南农业大学xx学院xx党支部)。跨省(系统)转入的党员提醒原党组织在全国系统发起接转,并将纸质介绍信交学院党群办负责老师办理报到;省(系统)内转入的直接在全国系统网上接转,无需纸质介绍信,直接到学院党群办报到。具体信息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二)团员组织关系1.线上方式 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出申请,经原就读学校的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即可转入。“智慧团建”系统网址为:https://zhtj.youth.cn/zhtj2.线下方式 新生团员入学后,应向所在院级团组织递交团员证(可附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院级团组织在学生本人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接栏”盖章办理。五、录取通知书邮寄我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7月初,采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考生需配合招生学院完成邮寄信息(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确认。若邮寄信息需变更,请考生在录取通知书EMS投递前向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申请更改,逾期不再受理。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2025年5月22日附件【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体检表(医院体检报告包含表中项目即可).pdf】已下载1891次附件【附件2-云南农业大学各院级党委组织关系联系人名单.pdf】已下载780次2025-09-08 10: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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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各相关学院: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及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遵循党的教育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对当前实施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开展全面修订与完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修订范畴本次修订涵盖当前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此外,本科直博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培养方案也在修订范围内。二、修订参照标准各学院需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发布的《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查询链接: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江苏科技大学 2026 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江大校〔2025〕139 号,详见附件 1、2)为基础,同时结合各专业学位全国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进一步优化并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在此前提下,结合自身专业特色与发展需求,完成已有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并制定新增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三、修订核心准则传承与优化并重:总结并延续本学位点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以及《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 版)为根本依据,明确各类别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定位与学位授予基本条件,凸显学科自身特色与优势,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推进培养方案修订。同时,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状况,对学科(领域)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学位论文要求等关键环节进行优化调整。各学科在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需开展充分调研,逐项落实工作,重点关注培养目标的调整、学术成果要求的变化、学位论文要求的更新以及课程设置的优化完善。分类培养精准施策: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需聚焦学生知识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课程教学与科研训练的紧密结合,不断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则要以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增加教学案例库课程的开设数量,积极邀请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以及课程建设过程,切实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科技赋能教学革新:积极倡导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教学环节,构建研究生智能教学新模式。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研究生培养工作深度融合,各专业课程需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设置人工智能在本学科领域应用相关的课程,鼓励开设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培养研究生的跨学科应用能力。促进交叉共享资源:秉持继承与创新发展的理念,全面延续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原则与做法,持续推进硕博贯通培养模式,实现课程资源共享。支持并鼓励跨学科联合制定培养方案、共同组织教学活动,允许研究生在全校范围内,根据自身需求和学习能力,择优选择跨学科课程,充分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为研究生个性化发展提供更广阔的自主选择空间。四、工作推进步骤学院筹备与初稿审定阶段(2025 年 7-10 月):相关学院需组建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组,广泛调研国内外高校的先进经验,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深入研讨。各学院必须召开专题论证评审会议,参会人员需包括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以及校外高校、企业专家,对新制定或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答辩与评审。工作组需认真听取并吸收评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培养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10 月 30 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完成对修订(制定)的培养方案初稿的审定工作,并将培养方案初稿的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对于学院共建的学科,由相关学院联合设立工作组,且由牵头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校审查与学院完善阶段(2025 年 11-12 月):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内涵审查,随后将审查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各学院需组织学科专家根据反馈意见,对培养方案内容进行修订完善。校级审议阶段(2026 年 3 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对新制定(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审议。方案完善与实施准备阶段(2026 年 4 月):研究生院依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内容的完善工作,同时开展课程编码、系统数据录入以及书面文本汇编等工作。教学大纲制定阶段(2026 年 5 月):各学院需制定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并于 5 月 30 日前将大纲汇编成册,上报至研究生院。五、其他相关事项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按时提交各类相关材料。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11-84445705电子邮箱:justpyb@126.com附件:2026 版培养方案附件.zip《江苏科技大学 2026 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江科大校〔2025〕139 号)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格式模版研究生教学大纲格式模板修(制)订培养方案的学科范围及所属学院汇总表开设研究生公共课课程汇总表各学科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表培养方案论证报告(空表)研究生院2025 年 7 月 1 日2025-08-27 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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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为规范有序推进成都理工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办法。本办法由成都理工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发布,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一、申请者应满足的资格条件申请者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身份与能力要求:须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科研领域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培养潜力;且已在本科就读院校成功获取推荐免试资格,相关推荐手续完整、申请材料齐全。2.品行与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3.学术诚信要求:恪守学术道德,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4.报考合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同时满足我校 2026 年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报考条件。5.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体检标准。6.额外条件要求:满足报考培养单位(相关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求制定的其他具体申请条件。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招生人数1.推免硕士研究生: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具体专业名单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正式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询最新信息。2.直博生:我校在数学、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土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共九个一级学科授权点,开展直博生接收工作。直博生在相应学习阶段,可按规定享受对应的奖助学金及津贴补助;其招生专业与具体人数,同样以研招网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3.最终录取专业确认:考生最终确认的录取专业,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显示的结果为准。三、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清单申请者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1.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需复印学生个人信息页及学籍注册情况页),各准备 1 份。2.学籍验证报告: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 份。3.学习成绩证明:由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完整学习成绩单,1 份。4.直博生专项材料: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需额外提交 2 位与申请学科相关专家的签字推荐书(专家需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书包含 2 类,其中 1 份需由报考导师填写(具体模板见附件 1、附件 2)。5.补充证明材料:英语水平能力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等)、各类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奖项优先)、科研成果证明(如论文、专利、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等相关材料,按个人实际情况整理提交。四、选拔录取工作流程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选拔工作,整体以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时间为重要节点,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1.考生志愿填报已在本科就读院校获取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开通时间为 9 月 22 日 9 点起),登录该系统并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等志愿内容,确保填报信息无误。2.复试组织与实施推免生复试(含直博生复试)由学校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会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包括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等)。学院将结合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的申请情况,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可追溯。考生需密切关注学院通知,及时了解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避免错过重要信息。3.复试形式确定复试的具体形式(如线下现场复试、线上远程复试等),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需求、考生分布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最终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4.拟录取结果确定(1)思想政治考核:各学院需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列入拟录取范围。(2)待录取通知确认:推免生的拟录取资格,以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送的待录取通知为准;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通知约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学校将不再保留其待录取资格。(3)拟录取名单公示:所有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天。公示期间,申请人若对名单有疑问,可通过学校指定的申诉渠道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程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5.体检安排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非本校生源需将体检报告邮寄至拟接收学院,本校生源可直接将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交至拟接收学院。体检结论若不符合国家及我校研究生录取的相关健康要求,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研究生奖助保障政策为支持推免生(含直博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与科研,我校建立了多维度奖助保障体系,具体包括:1.国家层面奖助: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全面落实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政策,保障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2.学校层面支持:学校设有 “助研、助教、助管”(简称 “三助”)岗位,推免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岗位,通过参与岗位工作获得相应津贴;同时,学校还会通过其他渠道不断优化研究生待遇,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科研条件。六、其他注意事项1.政策动态更新:我校将密切关注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推免工作政策,若政策出现调整,将及时更新《成都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及相关配套信息,并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对外公布,考生需定期关注官网通知。2.录取通知书发放: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录取通知书将于 2026 年 6 月中下旬统一发放,具体发放方式及时间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3.入学复查要求:推免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及学校要求,对所有新生开展全面复查(包括身份核查、成绩核查、体检复查等)。复查中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将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七、监督与咨询渠道1.责任主体: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推免生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拟录取结果的准确性承担全面责任。2.监督部门:学校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推免生选拔录取的全过程开展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维护考生合法权益。3.咨询联系方式:部门名称: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 1 号联系电话:028-840786992025-10-10 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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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办法为保障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规范、高效开展,确保招生环节严谨有序、公平公正,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凡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要求:1.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愿,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诚信,保持端正学风;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纪行为,且未处于任何纪律处分期限内;若考生在被我校录取后至研究生开学前,因违纪问题受到本科所在学校处分,我校将依法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2. 已获得本科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推免生接收相关规定的考生。3. 对学术研究具备浓厚兴趣,拥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在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方面表现突出,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要求。4. 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成绩优良,尤其是专业核心课程成绩排名靠前,充分体现出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与较强的学习能力。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可正常参与研究生阶段的教学活动与科研工作。6. 各接收院系或学科专业可根据自身人才培养需求,制定不与上述条件冲突的补充要求,具体要求以院系官方通知为准。二、推免生招收专业范围我校2026年推免生接收的具体专业,将统一纳入近期发布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可通过该招生简章查询详细的专业招生信息。三、推免生申请材料准备要求申请人需按以下清单完整准备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具体如下:1. 个人有效学生证复印件1份、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确保信息完整可辨)。2. 本科阶段所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原件(需经本科院校教务处或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清晰呈现课程名称、成绩及专业排名等信息)。3. 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或立功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清晰展示获奖名称、颁奖单位、颁奖时间等关键信息)。4. 能够证明个人外语水平的相关材料,例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单、托福(TOEFL)考试成绩报告、雅思(IELTS)考试成绩报告等(提供复印件即可)。5. 若申请人有在核心学术刊物、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亦或取得具有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实践成果,需提交相关成果的复印件,或由成果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信。6. 各报考院系根据专业审核需要,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交的其他材料(具体材料清单以院系通知为准)。特别声明: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存在材料造假、隐瞒关键信息等情况,无论是否已被我校录取,一经发现,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申请人本科所在院校。四、推免生申请流程与实施办法2026年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严格按照以下流程推进,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操作:1. 网上申请阶段:9月22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必须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内准确选择我校目标专业并提交申请,确保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整、无误。2. 材料评审与复试通知发放阶段:各接收院系将组建专业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与评估,审核工作遵循“先申请先审核、择优筛选、额满即止”的原则;对于审核通过、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院系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并完成确认。3. 复试组织与录取标准执行阶段: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基本要求,将参照我校上一年度发布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章程》执行,各院系将结合专业特色制定具体复试方案,确保复试过程公平、科学、规范。4. 待录取通知确认阶段:对于通过复试、我校确定拟接收的考生,各院系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或院系在通知中明确的其他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院系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且该资格不再恢复。五、咨询方式与申诉监督渠道为便于申请人及时获取信息、解决疑问,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公平性,我校设立以下咨询与监督渠道:(一)院系咨询电话各接收院系的推免生专项咨询电话,将统一附于相关附表中,申请人可根据所报考院系查询对应联系方式,咨询专业申请细节、复试安排、材料要求等具体问题。(二)研究生院招生处咨询电话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设立推免生工作咨询专线,为申请人解答招生政策、系统操作、流程安排等共性问题,具体电话号码如下:0551-63602925、0551-63600532、0551-63600270。(三)申诉监督电话为接受社会监督、处理申请人合理申诉,我校设立推免生接收工作申诉监督电话,申请人若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异议,可拨打该电话反映情况,具体号码为:0551-63606625。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日2025-10-13 09: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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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报考点公告一、报名时间安排研究生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操作,逾期将无法补报或修改信息,具体时间如下:网上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操作时段为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操作时段同样为 9:00—22:00。二、完整报名流程说明(一)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登录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指定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公告完成报名操作;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需注意,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任何信息;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校验结果会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三天内反馈,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校验结果;提前自查学历(学籍):考生也可在报名开始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历(学籍)查询平台,提前确认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是否准确;未通过校验的处理:若考生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需及时前往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在后续网上确认阶段,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报考点进行核验。(二)网上确认相关要求网上确认是报名流程的关键环节,所有选择华南师范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推免生除外),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具体要求如下:确认时间:2025 年 10 月下旬至 11 月上旬,具体时间及详细要求将另行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逾期将无法补办确认手续;特殊考生材料要求: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额外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往届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若考生为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凭主考院校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本科成绩单、课程设置方案或在校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报考点核验;报名信息核对: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信息一经确认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标准缴纳报考费,缴费完成后方可完成确认流程;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三)报名资格审查说明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核查: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得准予参加考试;学历(学籍)核验最终确认:网上确认阶段学历(学籍)核验仍未通过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三、报名注意事项志愿填报规则:考生在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可通过指定调剂服务系统,查询各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同等学力考生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过往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生单位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且计划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本人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信息;“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填报: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详细信息;在复试开始前,需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供招生单位复核;报考条件与政策核对: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真实性责任: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10-28 15: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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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为规范推进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保障招生流程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校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需求,现将推免生申请、招生专业、复试录取等具体事宜制定如下细则。一、推免生申请条件与程序(一)申请程序1.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先查阅学校各学院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明确目标专业的报考要求与注意事项;2. 确定报考专业后,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在线申请,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与志愿。(二)申请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道德品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2. 为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且该资格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备案;3.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素养;4. 本科在读期间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及校级以上处分记录。二、招生专业目录2026年学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涵盖管理科学与工程、艺术学、图书情报三类,具体专业代码、名称、学习方式及研究方向如下:1. 专业代码120100,专业名称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方向代码01,研究方向名称:管理系统工程研究方向代码02,研究方向名称:运营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方向代码03,研究方向名称:陶瓷经济与管理2. 专业代码130100,专业名称艺术学,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方向代码05,研究方向名称:艺术经济与管理3. 专业代码125500,专业名称图书情报,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方向代码01,研究方向名称:专利信息分析研究方向代码02,研究方向名称:知识产权管理三、推免生接收流程(一)考生志愿填报1. 已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2. 按系统提示选择报考的培养单位与专业,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报名费缴纳;未按时缴费或信息填报有误的,视为志愿无效。(二)资格审核与材料提交1. 学院组建审核小组,依据考生志愿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开展初步遴选与资格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向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书;对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解锁其志愿,方便考生填报其他单位。2.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以下7项材料,并完成提交: (1)材料1:《景德镇陶瓷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需按指定格式填写完整; (2)材料2:《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3)材料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材料4:学生证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与注册页); (5)材料5: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体现专业排名); (6)材料6: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7)材料7: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参与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能体现个人能力或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3. 材料提交要求:电子版:将上述7项材料分别扫描为PDF格式,按“姓名+材料名称”的规则命名(如“张三+《景德镇陶瓷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姓名+硕士推免审核材料”),压缩后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纸质版:复试现场提交全套纸质材料,材料需按序号整理装订,确保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三)复试通知确认1. 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或“拒绝”操作,操作一旦提交不可更改;2. 学院根据考生回应状态整理接受复试的考生名单,统筹安排复试时间与场地,确保复试有序开展。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形式与内容1. 复试形式: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所有申请学校各专业的推免生均需参加,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可追溯。2. 复试内容:包含四大模块,各模块考核重点如下: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人生观价值观、学习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情况;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2)专业知识考核:聚焦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知识的掌握深度与广度,以及知识灵活运用能力,评估其从事科研工作的学术创新潜力; (3)综合能力考核:通过了解考生对学科专业的认知、科研经历、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对社会热点的看法,综合评价其综合素质; (4)外国语考核:以英语听说能力为核心,考查考生运用英语交流的准确性与熟练程度,形式包括英文自我介绍、专业相关话题问答等。(二)复试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1. 成绩构成:复试综合成绩及各考核模块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公式为: 复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10% +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60% +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0% + 外国语考核成绩×10%2. 录取规则:按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额严格依据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五、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被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 确认录取后,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2. 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为第七、八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出现不及格科目的;3. 新生入学报到前未按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的;4.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的;5. 存在考试作弊、违法违纪受处分,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被处罚的;6. 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篡改情况的;7. 入学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的。六、监督与投诉渠道(一)校级监督1. 学校纪委与研究生院对推免生接收及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与督导,确保流程合规、结果公正;2. 考生若对招生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或申诉:学校纪委联系电话:0798-8489252;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98-8463033;申诉接收渠道:指定申诉接收途径(按学校要求提交书面材料或通过官方渠道反馈)。3. 对投诉与申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二)复试回避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含考官、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各项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若本人亲属(包括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参加本次复试,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三)院系联系方式1. 管理与经济学院联系人:黄蕾联系电话:139798453982. 知识产权中心联系人:虞苑星联系电话:18079878600七、其他说明1. 复试通知、具体工作安排等重要信息,将通过学校相关学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登录查询最新动态;2. 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联系管理与经济学院黄老师咨询,联系电话:13979845398;3. 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陶阳南路景德镇陶瓷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管经楼303室。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025-09-26 14: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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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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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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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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