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1-05 14:20:34 来源:研究生处


一、培养方向与目标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以培育具备坚定爱国情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的高素质人才为核心。要求学子严守法律法规、拥有优良道德品质,树立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专业能力培养上,一方面打造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可胜任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培育具备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划分


(一)按学习方式分类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均依据国家统一制定的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政策标准。从招生原则来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进行招收。


(二)按就业方式分类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可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学校录取之前,与招生单位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照定向合同的约定进行就业;选择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将通过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


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拟定为 118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定招收 3 人。在招生结构上,学术学位研究生计划招收 378 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805 人(其中包含 3 名非全日制计划名额)。关于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招生计划、各专业考试科目等详细信息,考生可登录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需要注意的是,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数据,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最终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026 年,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拟招生计划为 2 人,具体分配为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1 人、药学专业学位 1 人。最终的招生专业及人数,需以教育部下达至我校的专项计划为准。


除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外,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专业,均具备招收推荐免试生的资格。关于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报考要求及申请流程,考生可查阅我校发布的《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已被我校成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的推免生数量为准。


四、报考资格要求


考生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当年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能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满 2 年及以上的人员;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近 3 年内,以排名前 3 位的身份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高水平成果(国家级成果排名前 5 位,或省级科研奖励排名前 3 位);②近 3 年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包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身份发表过 1 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正在就读的研究生若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不包含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儿外科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各领域,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专业代码 105102 的儿科学、105112 的儿外科学,均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专业代码 105105 的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4)专业代码 105116 的眼科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5)专业代码 105118 的麻醉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6)专业代码 105120 的临床检验诊断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7)专业代码 105123 的放射影像学、105124 的超声医学、105125 的核医学,均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必须取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且考生需取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我校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需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口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报考条件第 1、2、3 项的所有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为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报考条件第 4 项第(3)条的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国家 2026 年关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工作通知中明确的报考条件。考生需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的人员。


五、报考流程说明


(一)报名阶段


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安排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


(2)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操作。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名称及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确保这些信息在 2026 年 8 月底前保持有效,以保障招生阶段的沟通顺畅,方便后续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的寄送工作。


(3)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补报申请,也不允许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


(4)考生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


(5)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曾受奖惩的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行为所受到的处罚情况。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相关的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7)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批准书编号以及退出现役证编号等相关信息。同时,此类考生还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照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相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若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包含复审)未通过,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相关专项计划的初试与复试。


(9)残疾考生若需要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10)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循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需按规定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相关事宜、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13)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


网上确认安排


(1)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工作,逾期将不再补办。


(2)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工作,按照核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完成确认操作。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若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包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需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考生在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与要求。


六、初试相关安排


初试时间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采用笔试的考试方式。


初试科目中,101 - 思想政治理论、199 - 管理类综合能力、201 - 英语(一)、204 - 英语(二)、306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考科目,相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我校不指定任何自命题科目的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班。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可查看《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说明》。


考生需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初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将根据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七、复试与录取工作


(一)复试与调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国家人才需求、生源情况、招生计划以及复试比例等因素,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时,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该计划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复试录取办法与实施细则,并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且严格按照公布的内容执行。


在复试开始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以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允许参加复试。


在复试期间,我校将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复试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查看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试方式以我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情况以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剩余情况,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我校接收调剂生的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体检安排


学校将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中的要求执行。


(三)录取工作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包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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