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4:00对考生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查询方式
1.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进行查询。
2.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查询。
(http://yzsbm.nuaa.edu.cn/sscjcx/index)
二 成绩排名
1.招生目录中按专业公布招生人数的,按报考学院该专业考生的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
2.招生目录中按研究方向公布招生人数的,按报考该研究方向考生的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
3.报考专业学位考生排名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4.招生人数(含推免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http://yzsbm.nuaa.edu.cn/sszsml/index.html。
三 成绩复核
1.如考生对初试成绩有异议,请在2月25日8:00-2月26日17:00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流程请登录成绩复核系统进行,
http://yzsbm.nuaa.edu.cn
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请务必确认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申请复核的科目代码、科目名称、初试成绩,并注明申请复核的原因,每生限查2门科目。
2.我办审查同意后将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复核,其中统考科目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安排专人进行复核,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的情况,不重新评阅答卷。
成绩复核结果于3月2日前通过成绩复核系统进行反馈,请及时关注系统结果。
联系电话:025-8489248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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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强化科学选拔机制,明确工作流程,保障招生过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范围包括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名额,可查阅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申请条件申请我校推免生(含硕士推免生、直博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4. 已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5. 申请专业符合2026年国家及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6. 直博生额外要求:除满足上述1-5项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需位居专业前列,具备博士生培养潜力,且拟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录取考生一般不可申请直博。三、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需按以下清单准备申请材料,所有材料需确保真实有效,参加复试时需向招生学院(学部)提交纸质材料,并携带原件供现场审验:1. 《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如本科学校院系)盖章确认,并进行密封处理;2. 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若为小语种考生,需提供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3. 奖励证明材料: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4. 学术科研成果证明: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等)、发明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5. 专家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需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四、申请程序与时间安排推免生申请工作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线上完成,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如下:1. 系统注册:申请人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2. 志愿填报:申请人可从9月22日上午9时起,至10月17日中午12时止,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3. 复试与拟录取:10月20日前,各招生学院(学部)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批次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之后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各招生学院(学部)的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形式、复试内容等事项,需查阅对应学院(学部)发布的推免生复试方案。五、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基本学制1.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或3年。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中的金融、国际商务、会计、数字经济、体育、翻译专业基本学制为2.5年;其他专业(含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基本学制为3年;2. 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二)学费标准1. 直博生:所有招收直博生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年10000元;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专业类型区分,具体标准如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旅游管理(中法合作)专业,学制3年,学费每生每年20000元;其他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制3年,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临床医学、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学制3年,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交通运输(中外合作)专业,学制3年,学费每生每年28800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制2.5年或3年,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三)奖助政策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以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奖助项目、资助标准、申请条件等,可查阅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六、注意事项1. 录取资格保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因违纪违规受到学校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 材料真实性:申请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无论处于招生工作的任一阶段,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3. 统考限制: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直博生待遇:直博生入学后身份为博士研究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相关待遇(如奖助学金、培养资源等);5. 体检要求:我校确定接收的所有推免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政策冲突处理:本章程内容若与国家发布的最新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相关招生政策,均以国家政策为准执行。七、联系方式若申请人对推免生接收工作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校研究生院: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学校代码:11646;邮政编码:315211;联系电话:0574-87600226、0574-87609136。2025-09-30 1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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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各位有志报考渤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要求,确保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开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研讨并审议通过,现将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部分学科专业的初试及复试科目调整情况予以公布,具体调整细节可查阅配套说明材料。一、科目调整核心说明本次所公布的各相关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调整方案,主要用于为广大考生提供前期备考的方向性参考。需要特别明确的是,最终确定的初试科目设置,将以当年教育部正式印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我校后续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内容为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需以官方最终文件作为核心依据,避免因信息偏差影响复习规划。二、官方信息获取渠道后续,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官方指定平台第一时间更新发布。为保障各位考生及时掌握招生动态,避免遗漏关键信息,请务必密切关注以下权威渠道:1.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 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三、咨询方式与重要提示(一)咨询途径若考生在了解科目调整信息或备考过程中存在疑问,可通过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的官方咨询方式与我校招生工作部门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相关问题。(二)重要提醒特别声明:渤海大学从未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也未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考研辅导相关业务,敬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虚假辅导宣传,避免自身权益受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学子报考渤海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我校共同开启学术成长新征程!2025-11-17 15: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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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网报公告一、报考资格与报考点选择(一)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受理范围1. 报考院校限定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对受理的报考院校有明确范围,具体涵盖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以及陕西省的各招生单位。只有报考这些院校的考生,才有可能符合该报考点的受理条件。这一设定旨在集中资源,优化报考点的服务与管理,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高效开展。2. 考生条件要求上海市高校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凭借其在上海市高校的学籍身份,可选择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他们在报考时,需提供能证明其应届身份的相关材料,如学生证、学籍证明等,以便顺利完成报名流程。户籍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这类考生需出示本人本市户口簿,若户口簿信息存在疑问或不便提供,也可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效户籍证明。这些材料是确认其户籍归属的关键依据,只有满足户籍条件,才能在该报考点报考。工作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需要提供 2025 年连续六个月在上海的社保缴费成功记录。这一要求通过社保记录,客观地验证了考生在上海的工作状态与时长,保证报考点选择的合理性。考生可通过社保网点打印,或在随申办 APP 下载电子版的《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作为缴费记录的有效证明。特定专业考生:报考上海电机学院工业设计工程、设计专业的所有考生,无论其户籍或工作地在哪,报考点必须选择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这是基于专业考试的特殊性与专业性,为保证考试组织的有序性与针对性所做的规定。3. 特别提醒对于不在上述范围内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则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若考生因不符合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受理范围,而执意选择该考点,导致最终不能进行确认和参加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这就要求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报考点的受理条件,准确判断自身是否符合要求,避免因报考点选择失误,而错失考试机会。二、网上报名关键信息(一)报名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考生务必牢记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报名。预报名及缴费在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开展,每天 9:00 - 22:00。正式报名及缴费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同样是每天 9:00 - 22:00 。预报名是给考生熟悉报名流程、提前填报信息的机会,已在预报名阶段完成信息填写、生成报名号并成功缴费的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重复报名。(二)报名流程指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进行报名。进入研招网后,先仔细浏览报考须知,这些须知包含了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各类政策要求和注意事项。按照要求,考生需逐步填写个人信息、报考院校及专业等内容。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若想重新填报,也可取消原报名信息后再次填报,但最终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一旦逾期,则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例如,若考生在填报过程中发现专业代码填写错误,在规定时间内可自行修改;若想更换报考院校,也可重新填报,但要确保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操作并保留正确的报名信息。(三)报名要求细则1. 志愿填报限制为保证考试组织和招生工作的有序性,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这就要求考生在报名前,综合自身兴趣、专业背景、职业规划以及各招生单位的专业实力、招生情况等因素,慎重做出选择。比如,考生若对计算机专业感兴趣,在众多招生单位中,要对比不同学校该专业的师资力量、科研成果、就业前景等,最终确定一个招生单位的计算机专业进行报考。2. 报考条件遵循考生必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这些报考条件涵盖学历要求、学业水平要求、健康状况要求等多方面。比如,报考硕士研究生,一般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等。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信息填报规范考生应如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涉及考生的个人身份、学历学位、联系方式、报考志愿等重要内容,任何虚假或错误信息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例如,若考生在填写学历信息时造假,或者填错联系方式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联系,都可能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情况,此时后果需考生自行承担。4.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满足特定条件,即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这里的高校学生范围广泛,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名时,考生除了要完成常规报名流程,还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详细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复试前,考生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以证明自己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5. 信息主动获取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不能就此放松。后续的考试安排、网上确认流程、注意事项等信息,对考生顺利参加考试至关重要。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这些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比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可能会发布关于考试防疫的要求,报考点可能会公布网上确认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招生单位可能会更新复试安排等,考生及时掌握这些信息,才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三、网上确认要点解析(一)确认时间规定网上确认时间是考生需要重点关注的关键节点。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上海电机学院报考点的网上确认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5 日 12:00 。这期间是首次材料上传的时间范围,考生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材料的初次上传,逾期将无法上传材料,这可能导致考生无法完成网上确认,进而失去考试资格。对于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考生,也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其截止时间为 11 月 5 日 17:00 。这就要求考生在提交材料后,要及时关注审核结果,一旦收到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的通知,要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材料的上传,以确保网上确认顺利完成。例如,若考生在 11 月 3 日收到审核不通过通知,需补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那么该考生必须在 11 月 5 日 17:00 前完成补充材料的上传。(二)提交材料清单根据考生类别的不同,所需提交的材料也有所差异。上海市高校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准备有效居民身份证,这是证明考生身份的关键证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用于验证其学籍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且背景为白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对照片的规格、清晰度、着装等都有严格要求;若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以此证明其符合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户籍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除了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证明其学历信息;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用于确认其户籍所在地;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同样要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工作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 。此外,要提供 2025 年连续 6 个月在上海的社保缴费情况证明,可通过社保网点打印,或在随申办 APP 下载电子版的《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若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也要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报考上海电机学院特定专业考生:报考上海电机学院工业设计工程、设计专业的所有考生,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确认要求解读所有考生都需在规定的 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5 日 12:00 时间内,认真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这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的重要环节,逾期将不再补办。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其报名信息将无效,无法参加后续的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这就要求考生在确认前,要仔细检查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报考院校及专业、报考点选择等内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如无法参加考试、无法被录取等,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例如,若考生在报名时误填了报考专业代码,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可能导致该考生无法参加该专业的考试。若考生不按照规定上传材料,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责任同样由考生本人承担。所以,考生在上传材料前,要仔细阅读报考点发布的材料上传要求,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如照片的格式、大小、背景要求,各类证明材料的有效性等,都要严格符合规定。四、其他重要提示汇总(一)报考费用说明在本市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 号文件规定,报考费标准为 128 元 / 人。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需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费用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完成报名流程,若未按时缴费,报名将视为无效 。(二)同等学力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其报名条件相对特殊。在报名前,这类考生务必提前咨询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详细了解招生单位对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要求。只有在取得招生单位的同意,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才具备报考资格。例如,有些招生单位可能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进修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 。(三)在读研究生报考对于在读研究生而言,若计划报考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这是因为研究生的培养涉及到培养单位的教学资源、培养计划等多方面安排,未经同意报考,可能会导致学籍管理混乱、培养计划冲突等问题。在读研究生需提前与培养单位沟通,说明报考意向,按照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获取书面同意证明 。(四)考试地点信息上海电机学院本次考试地点拟设在临港校区,具体地址为浦东新区水华路 300 号。不过,考生最终的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这是因为在考试组织过程中,可能会因报考人数、考场安排等因素进行调整。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要仔细核对考试地点信息,提前规划前往考场的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五)学籍学历证明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是证明考生学籍和学历信息的重要材料。考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申请和下载。具体操作流程为:访问学信网 “学信档案”,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成功登录后,点击顶部菜单中的 “在线验证报告” 栏目,即可申请相应报告 。对于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往届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这通常是由于学历信息存在特殊情况,如学历证书丢失、学历认证系统无法识别等,此时需要通过更为复杂的学历认证流程,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证明其学历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六)境外文凭学位认证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的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这是为了确保境外学历学位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与我国相应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认证流程包括申请注册、实名认证、实人认证、填写申请表、上传材料以及支付认证费等步骤,费用为 360 元 / 人 。考生需提前了解认证要求,准备好需要认证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国 (境) 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 (通行证) 及签证 (签注)、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等材料,避免因认证问题影响报考 。(七)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研招网,进入用户中心,点击 “准考证下载”,选择存储位置,将 PDF 格式准考证保存到电脑,然后打开 PDF 格式的准考证,选择 A4 幅面白纸进行横版打印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这是为了保证准考证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防止因涂改而被误判为作弊行为。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务必妥善保管,建议多打印几份备用 。(八)后续安排关注关于报考点工作的后续安排事宜,如考试防疫要求、考场规则调整、成绩查询通知等,考生需密切关注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的最新公告。该网站会及时发布各类与考试相关的重要信息,考生定期浏览,能够确保获取最新消息,避免因错过重要通知而影响考试 。(九)政策遵循说明以上所提供的招生信息,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这是因为国家政策具有权威性和统一性,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必须以国家规定为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025-10-28 16: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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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高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贵州民族大学(以下简称 “我校”)选拔创新型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整体质量的重要手段。依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章程。一、工作原则(一)秉持科学选拔的基本准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着重考查考生能力,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力与专业能力倾向的评估,确保选拔出具备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二)恪守公平、公正的基本准则,从工作流程设计到执行环节,均保障接收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程序规范性,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平等机会。(三)遵循信息公开的基本准则,将接收工作的报名、复试、录取等各环节信息全面公开,确保过程透明,主动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二、接收计划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初始计划人数等详细信息,可查阅《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各专业最终实际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并非固定,将结合学校总体研究生招生计划、当年推免生生源质量与数量等因素动态调整,最终录取数据以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正式录取的结果为准。三、接收条件(一)考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非应届或未取得推免资格者不符合申请条件。(二)拥有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日常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且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三)学习态度勤奋踏实,专业钻研精神突出,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在过往学习或实践中展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与报考专业匹配的专业能力倾向。(四)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五)品行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亦无受到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的记录。(六)申请专业存在特殊要求: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类专业(具体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法律(法学)专业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七)满足报考学院针对推免生设定的其他具体条件,各学院特殊要求可查阅对应学院发布的推免接收细则。四、接收程序(一)网上报名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8 日(含当日)前,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登录后,须按照系统提示及我校要求,完成报名信息填写、报考志愿填报及相关费用缴纳等操作,逾期未完成将视为放弃申请。(二)复试通知2025 年 10 月 9 日(含当日)前,各培养学院将组织由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对申请本学院推免生的考生材料进行综合审核与择优筛选。筛选结束后,学院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内及时查看并确认。(三)复试1.各接收推免生的培养学院需提前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流程、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复试工作。2.复试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2 日,具体复试时段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需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复试的前置环节,由各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只有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与复试。已获取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1)本人有效学生证(需包含注册信息页)、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推免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3)在校期间完整的学业成绩证明(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包含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成绩);(4)符合我校或报考专业要求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或相应合格证书;(5)若有学术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结题证明)或获奖经历(如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需提供相关成果或证书;(6)《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需由考生所在本科院校党组织或相关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4.复试内容:复试以综合面试形式开展,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养与专业潜力,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与深度、科研创新意识及创新思维、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等。各学院可根据报考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各项考核内容的分值权重,形成具体考核方案并提前公示。5.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考生复试成绩是我校推免生录取排名的核心依据,复试成绩总分设定为 100 分。其中,复试成绩总分低于 60 分的考生,将被直接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各培养学院需在复试工作结束后的两日内,在本院官方网站上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五、录取(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前,各培养学院需对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材料、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信息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录取要求,复核无误后再上报学校研究生院。(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推免生,学校将明确不予录取: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2.2026 年秋季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因延迟毕业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并经学校同意除外),或在此期间受到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的;3.已通过我校推免接收流程并确认录取,却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4.体检结果不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三)对于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成绩、编造学术成果),或在复试环节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如作弊、替考)的考生,一经查实,无论处于录取流程的哪个阶段,甚至在入学后发现,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四)复试合格的考生,需在我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该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五)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省级招生考试院初步核查,且通过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后,我校将为合格考生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若在各级检查中发现拟录取考生不符合国家或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六、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在推免生拟录取阶段开展,具体时间与方式由各培养学院通知。拟录取考生需按照学院要求, either 参加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 or 提交由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在规定时间内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严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编号: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编号:教学厅〔2010〕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七、信息公开公示(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在各培养学院官方网站开辟 “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专栏”,集中公布推免生接收的相关信息。信息公开需做到内容准确、格式规范、覆盖全面、发布及时,并严格遵守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由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及时回应考生关于公开信息的咨询。(二)在推免生复试录取全阶段,各培养学院需在本院专栏内依次公开: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考生复试成绩(含各项考核得分及总分);学校研究生院将在官方网站上统一公示全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三)各培养学院需在本院公开专栏内明确公布推免工作咨询电话与申诉邮箱,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接考生,及时处理考生关于复试安排、成绩查询、录取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以及涉及公平性、规范性的申诉请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理结果。(四)学校监督、复议及申诉受理部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政策咨询、流程复议,联系电话:0851-88124402,电子邮箱:gzmu_yz@163.com;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监督推免工作全过程,受理考生关于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联系电话:0851-88924267。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21 日2025-09-29 10: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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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道德品质,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计划1. 总体计划:202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381人,招生范围包含推荐免试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774人、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413人、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94人。2. 计划参考说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名额,以2025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定,仅作参考使用。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统考生源质量及学科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相应增减调整。3. 专项计划: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人,该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三、招生类型与专业1. 招生类型: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硕士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 专业覆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25个一级学科与24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2个专业学位类别。四、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提供相关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成绩单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或提供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5. 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二)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特定规定执行:1. 法律硕士(法学):须满足(一)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2. 法律硕士(非法学):须满足(一)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 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除满足(一)中第1、2、3条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工作经验要求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三)推免生报考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已于9月下旬启动,具体详情可查看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教育部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四)退役人员免初试报考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可补报。五、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1. 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时段均为9:00—22:00(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另行公布相关工作安排);2. 渠道: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三)报考点选择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四)报名注意事项1. 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主动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可补办;2. 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 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 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供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七)政策申报要求符合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八)非全日制考生报考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允许参加考试。(九)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六、考试资格审查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仔细阅读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充分了解各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重要信息;2.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严格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3. 复试前,我校将组织专人审查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录取;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5. 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七、初试安排(一)初试时间与科目1. 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 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所有初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2. 方式:初试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可查看《准考证》、考点公告及我校公告。(二)准考证下载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考试注意事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考试地相关要求;在考点参加考试时,需自觉服从考点学校规定,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八、复试安排(一)复试基本要求1. 普通考生:需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我校部分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可能高于国家分数线;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B类考生国家分数线执行。(二)复试形式与要求1. 复试形式: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2. 成绩标准: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立合格标准,部分学科专业还将对复试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特殊要求: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限于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加试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4. 具体安排:复试时间、要求及程序,可查看我校后续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九、调剂安排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十、体检安排考生拟录取后,须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以下文件执行: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2.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3. 《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十一、政审与录取(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二)政审要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三)学习与就业方式1. 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者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2.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 (1)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2)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3)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报到与入学资格保留1. 报到要求: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需凭相关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前请假,请假期限最长为两周,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 入学资格保留: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条件与期限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五)学历证书要求1.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者,录取资格无效;2. 推免生(不含符合免初试资格的退役人员)若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六)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发现不符合标准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制与学费2026级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及学费标准,可通过我校官方渠道查询(具体以学校公布内容为准)。(二)奖助政策1. 奖助体系: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导师助研金、学校助研金、“三助一辅”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升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2.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3. 政策依据: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及发放办法,以我校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十三、违规处理1. 诚信要求: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初试期间需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2. 处罚依据: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3. 具体处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并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其他说明(一)学校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未来科技城、西湖之滨和钱塘江畔。(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全脱产学习,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一般采用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学校不安排住宿。(三)2026年学校将与浙江省人民医院及行业企业,在多个专业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涵盖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材料与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四)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六)考生应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七)本招生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的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八)联系方式学校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346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政编码:311121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联系方式:0571-288651432025-10-20 09: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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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实施办法(试行)为扎实推进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遴选与推荐工作,进一步强化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育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以下简称 “政管学院”)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总则1.核心目标本办法旨在规范推免生遴选推荐流程,确保选拔工作科学有序,为研究生阶段输送优质生源,同时引导学生注重专业能力提升与创新素养培育。2.关键概念界定(1)“免试”: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环节,可直接进入复试阶段。(2)“推荐”:指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综合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后,向目标招生单位推送人选。3.工作原则与导向(1)推免工作是激励我校学生勤奋治学、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需严格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 原则,做到 “标准清晰、程序透明、遴选公正、竞争公平”。(2)选拔过程中坚持 “德、智、体、美、劳” 全面衡量,以品德表现为首要前提,实行 “择优选拔”,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3)在综合测评学生日常学习表现与科研能力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创新意识及创新实践能力。4.组织架构与职责(1)学院组建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各系主任。(2)该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全院推免各项工作;工作过程中实行 “回避制度”,所有决策均通过集体讨论确定。(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的组成名单及制定的实施细则,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接受学校层面监督。二、推荐条件(一)基本准入条件1.身份要求: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范畴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订单定向免费生、优师计划学生除外)。2.思想品行要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道路,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律法规与校规校纪,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学业成绩要求(1)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良:前三学年(公共选修课不计入在内)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需处于本专业前 30%。(2)特殊情况放宽:身体存在残疾但经评估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课程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专业前 35%。(3)外语能力要求: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需通过专业四级考试。(4)特殊培养模式学生成绩认定:联合培养学生以两校已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赴国(境)外交流学生以在校期间已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4.创新与专业潜力要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5.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记录,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二)资格排除情形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不得获得推免推荐资格: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在个人诚信记录、思想政治表现方面存在不良记录。2.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中,存在正考(首次考试)不及格的科目。3.属于在其他高校借读的学生(非本校在读培养学生)。三、工作程序1.前期筹备与名额分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每年度推免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学科发展需求与实际情况,以 “改革导向” 为核心,优化推免名额分配方式;重点支持重点基础学科、卓越人才培养项目等学校重点改革领域,明确年度推免工作具体安排并组织实施。2.学生申请与材料初审(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开学初期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带个人相关成果证明、奖励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如学术论文、竞赛获奖证明等)。(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初审结果汇总整理,并向全体学生公示。3.综合考核办法制定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 “推免生综合考核成绩实施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流程,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可追溯。4.综合考核实施与成绩计算(1)学院依据本实施办法及既定工作安排,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开展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由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与 “综合素质评定成绩” 两部分构成,总分 100 分,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成绩 =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满分 90 分,不含公共选修课)+ 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满分 10 分)。(2)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计算方式:平均学分绩点 ÷5×90(例如:平均学分绩点为 4.0 时,该部分成绩为 4.0÷5×90=72 分)。(3)综合素质评定成绩计算与审核① 评定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在学科竞赛获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大创项目)立项、发表学术论文(或学术作品)、其他各类荣誉奖励等方面的表现。② 成绩计算逻辑:个人综合素质评定成绩 =(学生个人各项认定分数累计值 ÷ 全院申请学生中各项认定分数累计最高值)×10;例如:某学生各项认定分数累计为 80 分,全院最高累计值为 100 分,则该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为(80÷100)×10=8 分。③ 成果排除情形: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个人推免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④ 材料审核要求:学院组建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认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排查抄袭、造假、冒名顶替、有名无实等问题;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可组织相关学生围绕认定材料进行公开答辩。⑤ 审核记录要求: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需对审核结果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审核及答辩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可追溯;审核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其材料不纳入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算。(4)综合素质评定成绩限制:该部分成绩仅通过材料审核与成果认定计算得出,不得通过选拔性测试、面试等其他环节进行考核。(5)排名与拟推荐人选确定:学院按专业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限额,确定 “拟推荐人选名单”;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长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5.学院层面二次审核与公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拟推荐学生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二次复核;复核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需在全院范围内再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异议,学院需及时调查核实,并公布最终处理结果。6.学校层面审核提交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申报情况汇总整理后,提交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对学生资格及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7.学校层面审定与公示(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情况汇总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最终拟推荐名单。(2)审定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需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全校公布处理结果。8.最终资格确认与系统填报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经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推免资格确认。9.违规处理规定若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依规依纪处理。10.推免方向引导与学业管理(1)学院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同时,也支持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到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攻读硕士研究生。(2)强化对推免生本科阶段的全过程学业评价,加强推免生毕业学年的学业管理,确保推免生在本科阶段收尾环节仍保持良好学习状态。四、附则1.专项计划推免要求:“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的推免生选拔,参照本办法执行,其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详细要求以当年学校发布的专项通知为准。2.特殊项目推免办法:“研究生支教团” 等特殊项目的推免工作,由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项目特点制定专项推免实施办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3.办法施行时间与冲突处理(1)本办法自文件公布当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大学体育成绩纳入推免考核的相关要求,从 2025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2)若学院此前发布的其他文件中,涉及推免工作的内容与本办法不一致,一律以本办法规定为准。4.解释权与政策调整: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政管学院所有;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发布新的推免政策,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5.本实施办法由政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发布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附件:《政管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奖励加分细则(20250624)》(docx 格式)2025-09-23 16: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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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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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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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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