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预推免工作通知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与生命科学学院学科发展实际,规范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流程,保障选拔质量与公平性,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
学院围绕推免生接收工作,构建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核心决策机构,全面统筹推免生接收工作,负责制定工作细则、审批复试方案、确定拟录取名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与合规性审核,严格对照申请条件筛选符合要求的考生,确定入围复试名单。
复试工作小组:按专业或研究方向组建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 5 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制定复试考核方案、开展现场面试考核、客观评定考生成绩,同时做好复试过程记录与材料归档。
监督小组:由学院纪检委员、教职工代表组成,全程监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各个环节,重点核查资格审查、复试考核、成绩评定、拟录取公示等流程的合规性,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核查反馈,保障工作公平公正。
二、接收专业与计划
2026 年学院推免生接收范围涵盖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及直接攻博(直博生)类别,各专业具体信息及计划说明如下:
序号 1,专业代码 0710,专业名称生物学,备注包含 01. 遗传学、02. 细胞生物学、03.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4. 生物医学信息学。
序号 2,专业代码 1002Z6,专业名称临床遗传学,无备注内容。
序号 3,专业代码 1255,专业名称图书情报,也无备注内容。
三、申请条件
考生需同时满足学校统一规定的推免生基本条件与学院专项学术要求,具体如下:
身份与品德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与法律,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
资格与学业要求:为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已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且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 20%(“双一流” 建设高校或学科考生可适当放宽至前 30%),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专业基础要求:本科所学专业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如生物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态学、环境科学、化学、医学等领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生命科学领域基本实验技能,对报考方向的研究内容有一定了解。
外语能力要求:非外语类专业考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或同等水平外语考试(如雅思≥5.5、托福≥70);外语类专业考生需通过专业四级考试(成绩≥60 分);申请直博生或报考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
科研潜力要求:具有较强的科研兴趣与创新意识,近 3 年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过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如 “挑战杯”“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等)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提交详细的科研计划书,明确未来研究方向与目标。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流程
报名时间与材料提交
预报名阶段:2025 年 9 月 6 日 9:00 至 9 月 15 日 17:00,考生登录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推免生报名端口)完成注册与信息填报,同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PDF 格式,按顺序命名打包):
(1)《中南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需由本科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盖章);
(2)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含注册页)扫描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标注专业排名);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四六级成绩单、雅思 / 托福成绩报告等);
(5)科研成果材料(论文首页、项目立项书、获奖证书等);
(6)申请直博生需额外提交《中南大学直博生专家推荐信》(2 封,由报考方向相关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及科研计划书。
正式报名阶段: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预计 9 月下旬),已通过预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确认报名信息无误。
资格审核与结果通知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于 9 月 16 日至 9 月 18 日对预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结合考生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等综合情况筛选入围复试考生;
9 月 19 日 17:00 前,学院将在官方网站公示入围复试名单,同时通过报名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未入围考生不再单独通知;考生需在 9 月 20 日 12:00 前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试考核安排
(一)复试时间与形式
复试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至 9 月 24 日,每日上午 8:30 开始,下午 14:30 开始;考生需提前 30 分钟到达复试地点签到,未按时签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形式: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需到中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指定考场参加复试,不接受线上复试申请。
复试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生命科学学院大楼(具体考场号将在复试前 1 天通过报名系统告知考生)。
(二)复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复试采用 “综合面试 + 专业能力测试” 的形式,总分 100 分,各环节占比及考核重点如下:
综合面试(60 分):时长 15 分钟,由复试小组提问,考生现场作答,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观念、社会责任意识,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专业认知与科研规划:了解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认知程度、未来研究方向规划、与导师研究领域的匹配度;
(3)综合素质与能力:评估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创新思维,结合本科阶段实践经历、获奖情况综合评判。
专业能力测试(40 分):包含两个子环节,总时长 10 分钟:
(1)专业知识问答(20 分):考生随机抽取 2 道专业基础题(涵盖生物学、生态学、生物工程等领域核心知识点),现场口头作答,考察专业知识掌握的扎实程度;
(2)实验技能与科研潜力评估(20 分):复试小组结合考生提交的科研成果材料,提问实验设计思路、数据分析方法、科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或给定科研场景让考生设计简单实验方案,评估其科研动手能力与创新潜力。
外语能力考核:不单独计分,但作为复试必要环节,融入综合面试过程,考生需用英语进行 2 分钟自我介绍,并回答 1-2 个英语专业问题,考核外语听说能力,外语能力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 24 小时内,学院将在官方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含各环节得分),公示期不少于 3 天;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监督小组提出复查申请,监督小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结果。
六、拟录取与后续安排
拟录取规则:学院按 “分数优先、志愿匹配” 原则,分专业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则参考本科专业排名;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外语能力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系统确认与公示: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学院将在系统内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与学院官网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资格复核与入学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未按时取得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学历学籍、报名材料真实性、身心健康状况等,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放弃拟录取处理:已确认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交放弃申请,学院将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拟录取考生,递补名单需重新公示。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渠道:学院设立推免生咨询专线,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接受考生咨询,咨询电话:0731-88879652;同时在学院官网开设 “推免生咨询专栏”,及时解答考生常见问题。
监督申诉:考生若发现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可向学院监督小组提交书面申诉,申诉材料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申诉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监督小组联系电话:0731-88879650,申诉受理期限为公示期内,逾期不予受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若与上级最新政策冲突,以上级政策为准。本办法由中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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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为规范开展我校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发展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或直博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及专项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3. 为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该资格需以推荐高校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名单为准);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补充规定,能够正常完成硕博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5. 满足所报考招生专业的具体报考条件(如专业背景、前置课程等要求);6. 符合目标学院(学部)根据学科特色制定的其他补充条件;7.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1-6项条件外,还需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且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任一标准:英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一即可):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2. 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3. 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GRE考试成绩≥260分; 4. 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满一年及以上(需提供留学证明与海外学习成绩单); 日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一即可):1. 获得日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2. 通过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CJT4);3. 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达到N2及以上水平;俄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 获得俄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2. 通过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CRT4); 3.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达到B1及以上水平; 注:直博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在指定栏目如实填写本人符合上述外语条件的具体情况,未按要求填写或信息不实者将影响资格审核。 二、接收专业范围1. 推免生接收专业: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可参考相关附件(具体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公布的专业名单为准),若专业有调整,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及时更新;2. 直博生接收专业:我校2026年接收直博生的博士研究生专业,可参考相关附件(具体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公布的专业名单为准);若招生专业有变动,以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三、申请材料清单与要求(一)推免生通用材料所有申请推免生(含直博生)需提交以下基础材料:1. 《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2. 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1份(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清晰标注专业排名);3.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单等)、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4. 本人学生证(含注册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各1份;5.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1份,需将报告有效期延长至3个月及以上;6. 《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现实表现表》1份;7. 《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二)直博生额外材料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以下材料:1. 《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2. 两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报考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人),共2份;推荐信需加盖推荐人所在工作部门公章,内容需包含对申请人思想品德、知识结构、科研态度与能力、外语水平、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的简要评价;3. 《辽宁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4. 个人科研规划陈述书1份,内容需明确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致力研究的问题与具体设想;5.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立项书、获奖证书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等)。(三)材料提交注意事项1. 所有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基础材料+额外材料”的顺序整理,确保页面清晰、信息完整;2. 申请人需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无论何时查实,均按规定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四、接收工作流程1. 网上报名:具备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需在目标学院(学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2. 专业匹配核查:考生报考的专业需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不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报名无效;3. 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学校分批次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审核(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与审核时间需咨询报考学院(学部)),审核遵循“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遴选”原则;审核通过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回复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参加复试前,需将本章程“第三部分”要求的所有纸质材料提交至报考学院(学部),由学院(学部)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4. 复试组织与待录取确认:各学院(学部)按学科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复试成绩依次递补。五、复试与录取规则(一)复试内容复试以“综合能力水平测试”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核心,重点评估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潜力与综合素质:1. 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包含三个维度,均纳入成绩考核:外语听力与口语交流能力:考查考生外语听说应用能力,形式包括外语自我介绍、专业话题问答等;专业知识考核:评估考生对报考学科核心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深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意识、学术发展潜力、实践经历、团队协作精神等;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该考核不作量化计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方式与时长1. 复试以线上面试为主要方式,具体复试时间、流程、要求及操作细节,由各学院(学部)单独通知考生,考生需密切关注报考学院(学部)官方网站;2.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所有考核内容已作答完毕,经复试专家组同意后可提前结束考核。(三)录取原则1. 学校严格遵循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 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交流能力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3. 排序规则:同一学院(学部)、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该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4. 直博生特殊规则:直博生录取计划纳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被我校拟录取的直博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四)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 2026年入学报到时(具体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 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篡改等行为;3. 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荐免试资格;4. 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期间,受到违法处罚或校纪校规处分;5. 已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仍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6. 入学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7.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五)体检安排推免生(含直博生)的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具体体检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并结合《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六)诚信要求推免生(含直博生)需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约定,在我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考核细节等相关信息,违者将按违规处理。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制1. 推免生(硕士)的学制,以《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同专业学制可能存在差异;2. 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时间),具体学习安排需遵循所在学科培养方案。(二)学费标准1. 我校2026年研究生各专业学费,目前可参考学校计财处网站公示的2025级收费标准;2. 若2026年部分专业需调整学费标准或新增专业,其学费标准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学校审议通过后,将第一时间通过计财处网站公示,考生需及时关注更新信息。(三)奖助学金我校为研究生设立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具体奖励资助政策(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以学校最新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准,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询详细内容。七、其他重要说明1. 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报考情况与生源质量适当调整;2. 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统一为非定向就业;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转至辽宁师范大学,未按时调转档案者将影响学籍注册;3. 学校将根据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进度与剩余计划,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内确定是否开展新一轮接收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4. 复试与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监督,坚决抵制各类不正之风;5. 对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6. 考生需对本人学历信息、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或材料提交不完整,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报名或考试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7. 本章程由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及学校最新通知为准;若教育部出台2026年研究生招生新政策,将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学校将据此调整相关规定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补充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八、联系方式1. 联系部门: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3. 联系人:兰老师、郭老师4. 联系电话:0411-82153737考生若有招生相关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或登录研究生院官网获取最新动态。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025-09-26 15: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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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学院,行政有关部门:为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推免工作(简称推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和《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安工大〔2021〕1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和体育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和接收工作。三、推荐条件推荐条件参照《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安工大〔2021〕123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体质健康,当学年体质测试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四、推荐名额分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确定我校推免指标分配原则与各学院推免名额(另行通知)。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纳入学校整体推免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五、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推免工作包括推荐和接收工作,时间互不交叉。推荐工作参考工作日程安排,接收工作参考接收办法安排。六、工作日程1.9月1日前,各推荐单位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教务处提供分专业成绩基础数据。2.各学院规定日期前,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准备好相关奖励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推荐单位做好奖励证明材料分类登记工作,即收集材料并将登记表及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初审后及时送各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部门认定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3.9月11日前,各学院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按学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各学院拟推荐名单等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各学院收齐汇总好推免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每个推免生成绩单单独以 身份证号_姓名.pdf 命名放至同一文件夹下。最终推免名单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公示的拟推免名单(包括学生姓名、院系、本科专业名称、综合测评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工作专栏上进行公示。七、工作要求1.推免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推免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的工作进度和要求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2.坚持科学遴选、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各学院要科学分配本单位推免名额,确定本单位重点支持专业范围,推免指标要重点支持基础、交叉、前沿学科,优先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重点人才培养改革等。3.坚持规范管理。(1)要严格执行推免生名额和选拔标准,不得为某单一方面或部分群体单列推免生名额、单独排队或破格,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2)要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报考。(3)要严格管理并规范使用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原则上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确保成绩真实可信.(4)要严格审核全面发展分值加分,对申请学术活动加分的推免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现场公开答辩考核,并给出答辩认定结论;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奖励加分明细应公示。(5)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强化对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单位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所有与学生直系亲属或其他需回避人员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一律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体系。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6)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4.加强监督检查。(1)各学院对本单位的推免管理制度、细则等进行自查,对不符合上级规定的事项,要迅速整改并在推免工作启动前完成。(2)推荐学生的质量关系到我校学术声誉,各学院要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提醒和督促学生珍惜机会。若出现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取消其推免资格。(3)凡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所获推免资格,并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4)在推免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如被检举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或由于工作渎职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影响学校声誉、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八、咨询申诉渠道推免工作期间学校咨询、监督、申诉电话及邮箱:电话:0555-2311612(研究生院)、2311499(纪委办);电子邮箱:agdyzb@163.com(研究生院);jwbgs@ahut.edu.cn(纪委办)。2025-09-16 17: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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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查询及相关通知尊敬的各位考生: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已于4月25日上午10点正式公布。考生们可通过以下网址进行查询:https://yz.chsi.com.cn/bsbm/cjcx/。一、成绩查询涵盖范围本次成绩查询内容包括初试考试科目,具体为英语、业务一、业务二,以及复试考核内容,涵盖面试成绩和科研成绩。二、成绩复查相关说明如果考生对成绩存在疑问,可以申请成绩复查,但需注意以下几点:1.成绩复查仅限于检查是否存在漏评或登分统计错误的情况。2.成绩复查申请的截止时间为4月27日上午10点。3.申请方式:考生需自行下载成绩复查申请表(可从相关通知页面获取),填写完成后,每份申请表仅能针对一个科目提出复查申请。考生需在申请表上签字,然后将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yzyzyz@ahnu.edu.cn。三、其他注意事项1.若成绩核查无误且不涉及考试成绩变动,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2.考生在查询成绩或申请复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0553-5910126进行咨询。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5年4月24日2025-08-25 16: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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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报考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湖南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要求,为保障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咨询方式湘潭大学报考点设立专门咨询渠道,考生在报名过程中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31-58292051,咨询时间以工作日正常办公时段为准。二、特别提醒(一)账号安全与信息保管考生需使用本人真实信息注册报名账号,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及密码,不得向他人泄露;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账号被盗用、报名信息被篡改等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志愿填报规则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且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若需更改报考点、招生单位等系统不允许直接修改的项目,需先取消原有报名信息,再重新填报。(三)报名信息确认责任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后一律不可修改;若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况,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学历(学籍)核验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完成,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按时完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通讯方式保障考生需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真实准确且能正常使用,注意关闭信息屏蔽、拦截功能;报名考试、复试录取期间,考点及招生单位将通过上述通讯方式发送重要通知;若考生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 “湖南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电子送达系统” 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因通讯方式不准确、信息接收不畅导致无法及时获取通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专项计划报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仔细查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关事项的说明》,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七)残障考生服务残障考生报考前,建议先咨询报考招生单位及拟选择报考点的相关政策与要求;若需要考点提供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期间向相关报考点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所需便利类型及理由。(八)特殊学历考生注意事项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尚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仔细研读所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简章中的具体规定,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不符合条件仍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九)政策与信息查询考生需认真学习教育部下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要求;需详细查阅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信息,及时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报考点发布的公告,确保了解最新动态。(十)考试文具准备湖南省不统一配发考试文具,考生需自行携带符合规定的文具(使用透明文具袋包装,内装 0.5mm 黑色字迹签字笔、2B 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工具等);同时需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其他所需用具,未按要求携带文具导致的考试不便,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名方式报名前提:考生需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同时满足招生单位、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相关要求;报名流程:信息填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按系统提示填报网上报名信息;材料提交: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费用缴纳: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信息确认: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操作,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四、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一)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重要提醒:逾期无法补报,且已填报的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二)网上缴费时间缴费要求: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处理: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三)网上确认时间确认周期: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具体操作时间以湘潭大学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确认要求:所有考生均需按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责任说明: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湘潭大学报考点(代码:4302)接收范围拟选择湘潭大学报考点报名的考生,需严格对照以下要求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接收范围,因错选报考点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核心接收对象湘潭大学报考点仅接收湘潭大学(含兴湘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报考,且不包含报考管理类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二)特殊限制说明报考管理类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湖南省内市州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名,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单独考试考生:本报考点不接收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特殊科目考生:若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相关专业,其初试自命题科目有特殊要求(如需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硫酸纸、A3 及以上尺寸纸张等,不含网上阅卷答题纸),或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考生须选择该招生单位对应的报考点报名,不得选择湘潭大学报考点。六、网上缴费细则缴费范围:所有选择湖南省内报考点的考生,均需在完成报名信息填报且确认无误后,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时间:需在网上预报名或正式报名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无法补缴,且将取消报考资格;缴费与退费要求:具体缴费标准、操作流程及退费规则,详见研招网 “网报公告” 栏发布的《湖南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缴费公告》。七、网上确认安排确认方式:湘潭大学报考点(4302)采用网上确认方式,不设现场确认环节;确认时间: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具体操作要求以《湘潭大学考点(4302)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公告》为准;材料要求:所有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按公告要求提供本人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未确认后果:未经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得参加后续考试。2025-10-22 15: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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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5考研初试成绩查询一、查询时间2025年2月24日14:00开始。二、查询方法考生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均可查询本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2.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服务系统”查询(https://yjszs.dlut.edu.cn/zsbm/logon#)。注:(1)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服务系统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15位);密码为本人报名时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如为X应大写)。考生查询成绩时若出现用户名或密码错误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2)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排名为考生初试总分在所报考专业(报考学院相同且专业代码相同视为同一专业)统考考生(不含已接收的推免生)中的顺序,仅供各位考生参考,不能作为能否进入复试的依据。能否进入复试须根据各专业划线方式、统考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学校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等综合判断,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发布的复试办法与复试名单。三、成绩复核1.申请时间2025年2月24日14:00至2月27日12:00。2.可申请复核科目范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科目。3.申请方式成绩复核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申请方式如下:(1)考生需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服务系统”(https://yjszs.dlut.edu.cn/zsbm/logon#); (2)点击“初试成绩复核”进入申请界面,点击对应科目的“申请复核”按钮,填写申请复核原因,并点击“确定”。(3)每名考生每科目的复核申请只需提交一次,不允许重复提交;(4)成绩复核不收取费用,请忽略系统中关于缴费的功能。4.复核内容登分、合分是否有误、是否漏评。注: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5.结果反馈成绩复核结果将于3月5日17:00后通过“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服务系统”(https://yjszs.dlut.edu.cn/zsbm/logon#)初试成绩复核模块反馈,届时请登录查看。四、其他说明1.违规、作弊考生处理情况以《硕士生入学考试违规考生记录表》处理意见为准。2.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划线方式查询: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sszsml/index/2025 3.我校复试流程与要求、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调剂政策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五、联系方式联系人:苗老师、姜老师电 话:0411-84706395邮 箱:miaoqing@dlut.edu.cn;jiangwenzhuang@dlut.edu.cn2025-07-31 17: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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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办法上海交通大学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推免招生政策及相关要求,开展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查,科学选拔,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坚持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一、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英语合格(CET6≥425或TOEFL≥90或IELTS≥6.0)。6.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7.符合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人才选拔制定的其他学术要求。二、申请程序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学院制定的推免生招收办法申请,并如实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外语水平证明、本科学业成绩单(含学业排名证明)、招生学院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及证明等。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9月22日9:00开始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填报志愿,9月23日9:00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发送复试通知和复试通知确认功能,9月25日9:00开通发送待录取通知功能,9月25日14:00开通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通过研究生“夏令营”或“预推免”选拔优秀生源的招生学院如已完成推免招生计划,9月15日后将不再组织推免选拔。考生报名前务请咨询招生学院推免招收具体情况,并关注上海交大研招网和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推免招生信息。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招生预计复试在9月中下旬,具体请关注相关学院通知。(卓工学院咨询电话:021-34205531,gs.zjb@sjtu.edu.cn)3.招生学院遴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向参加复试考生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应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视为主动放弃。4.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招生学院制定的具体复试办法及要求参加复试。招生学院要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成长成才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招生学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考生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6.学校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备案。三、招生计划1.招生学院硕士推免生招生计划参见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具体招收推免生人数以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实际录取数据为准。医学院推免招生计划参见医学院网站。2.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1)、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技术转移硕士(1258S1)专业学位、全部非全日制专业(045400应用心理等)不接收推荐免试申请。3.强基计划已转段确认的学生及已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均不能再次申请推免。四、学费与奖学金1.我校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制度,学费标准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点击“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查阅。2.我校研究生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及华侨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致远荣誉计划奖学金等)、研究生“三助”(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专项奖学金、专项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参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政务公开-工作手册-学生管理。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2.通过招生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夏令营”或“预推免”等获得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具体要求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完成复试及录取信息确认等程序,否则视同放弃。3.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4.被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4)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考核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5.联合培养基地招收的研究生仅第一学年在交大上海本部,其余学年在联培基地,学校上海本部不再提供宿舍。具体见各学院基地招生简章。六、监督监察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和纪委监察部门将负责对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及拟录取程序实行全面有效的监察。举报电话:021-62821069(研招办)、021- 34206217(纪检监察机构)。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招生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1.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室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网站:https://yzb.sjtu.edu.cn/email: yzb-ss@sjtu.edu.cn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招办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邮编:200025电话:021-63846590+776248传真:021-53068810email: yzb@shsmu.edu.cn3.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s://yzb.sjtu.edu.cn/post/25512025-09-18 16: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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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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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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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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