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就外校推免生预报名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预计能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三、预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9月19日9:00前(即日起至9月10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点至22点,其他报名时间内系统24小时开放)到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预报名。
注:1.我校推免生招生专业仅限全日制方向;2.国际商务(代码:025400)、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图书情报(代码:1255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会计(代码125300)不招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信息以我校公布的2026年推免生招生目录为准(预计于2025年9月下旬发布)。
四、预报名信息填报
推免生的预报名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便于考生与导师之间的多方面深层次的沟通和了解。通过推免生预报名的信息,我校导师能够提前了解考生的学科背景、学术水平,以及本科期间的综合表现,提高接收推免生的工作效率,确保选拔出高质量的优秀生源。
五、注意事项
1. 预报名仅作为我校充分了解考生的途径之一,有意向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最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的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确认接受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华东理工大学本校推免生不需要预报名。
3. 已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的学员,仍需要预报名。
4. 预报名期间我校不要求考生寄送任何纸质材料。一旦考生入围推免生面试阶段,则需要根据各学院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 由于某些原因错过预报名的考生,仍可登录教育部的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并参加面试。
6.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预报名无效:
(1)未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规定时间内未确认接受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2)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发现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4)其他特殊情况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7.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推荐免试报名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8. 若教育部有新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按新文件要求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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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会在上海清算所顺利召开一、项目背景与目标1.中央财经大学“金融高端人才培养项目”旨在面向全球选拔具有扎实数理基础、创新思维及国际视野的优秀本科生,通过三年系统培养,使其成长为能够胜任国际金融组织、顶尖投行及监管机构工作的复合型领军人才。2.项目依托学校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学科优势,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驻华代表处等机构共建课程,强化政策前沿与实务操作的深度融合。3.培养特色聚焦“学术深度+行业高度+全球广度”,实行导师负责制、小班研讨制,并提供赴海外一流高校交换、赴国际金融中心实习的“双通道”机会。二、课程体系与培养环节1.学分结构1.1 通识教育模块(12学分):涵盖哲学思辨、科技文明与伦理、法律与社会三大板块,培养学生跨学科视角。1.2 学科基础模块(28学分):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金融随机过程、金融工程学。1.3 专业进阶模块(22学分):跨境资本流动与全球金融治理、衍生品市场与策略、金融科技与区块链、气候金融与绿色投资。1.4 实践创新模块(18学分):政策仿真工作坊、投行案例推演、量化交易策略大赛、国际谈判模拟。2.国际研学2.1 海外学期交换:第三学年秋季学期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或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三选一。2.2 国际暑校:每年7月与IMF联合举办“全球金融稳定”专题暑校,学生需完成政策简报并现场答辩。3.行业实训3.1 境内实训基地: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中金公司研究部、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3.2 境外实训基地:香港金融管理局、伦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三、师资与资源保障1.师资构成1.1 校内首席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青年长江学者5人、北京市优秀教师7人。1.2 校外兼职教授:IMF前副总裁朱民、中金公司首席执行官黄朝晖、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等。2.科研平台2.1 国家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2 中央财经大学—彭博金融实验室(配备20台Bloomberg终端)2.3 全球金融压力指数实时监测数据库(与路透、Wind数据直连)3.奖助体系3.1 全额奖学金:覆盖学费、国际旅费、境外住宿,每届不超过10人。3.2 半额奖学金:覆盖50%学费,依据绩点与综合测评排名评定。3.3 助研津贴:参与导师科研课题,每月发放2000—5000元。四、申请条件与流程1.基本资格1.1 全球高校本科二年级在读生(或五年制本科三年级在读)。1.2 主修经济学、金融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1.3 GPA≥3.5/4.0,英语六级≥520或雅思≥6.5或托福≥90。2.材料清单2.1 申请表(中英文各一份)2.2 个人陈述(1500字以内,突出学术兴趣与职业规划)2.3 两封推荐信(须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或行业导师出具)2.4 学术代表作(课程论文、研究报告或已发表论文)2.5 获奖证书及实习实践证明扫描件3.时间节点3.1 网上申请:2025年9月1日—10月15日3.2 材料初审:10月下旬3.3 面试考核:11月中旬(含英文个人陈述、专业知识抽答、无领导小组讨论)3.4 录取公示:12月上旬五、联系方式1.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28 8193(工作日8:30-11:30,14:00-17:00)2.电子邮箱:sfadmission@cufe.edu.cn3.官方QQ群:2026级咨询群 123456789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教学楼5层507室,邮编1022062025-08-29 1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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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召开2025年暑期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会第一阶段会议7月16日,东北大学启动召开2025年暑期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决策部署,锚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加速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奋力开创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16日上午,第一阶段会议召开,会议在主楼824室设主会场,在秦皇岛分校和各学院设分会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常委、校长助理,各学院院长、书记,相关职能部门正职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郭海主持会议。会上,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围绕“深化学分制综合改革” “学生成长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教育教学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改革”等主题依次进行工作汇报,聚焦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负责人汇报了人才培养改革的探索和实践。校长冯夏庭以“人才培养的系统改革与创新”为题作专题报告。冯夏庭表示,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锚定在中国新型工业化进程中起引领作用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发展愿景,履职担当人才培养使命,努力培养能够产生原创性、颠覆性技术的一流人才。全校上下要齐心协力,共同创新人才培养举措,实现全员育人、各尽其职,切实保障学校人才培养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冯夏庭强调,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系统创新人才培养方案。通过专业—学位点—学科一体化建设,整体统筹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目标和定位的学科建设方案。要通过招生—培养—就业—布局一体化推进,帮助学生精准制定生涯规划,精准指导学生就业,促进高质量就业。要通过实验—教材—课程—师资一体化推进,研究编制新内容教材,梳理论证各专业或支撑多个专业的核心课程,形成负责具体课程、教材和实验的教师清单。要通过招培就—保障—评价—激励一体化贯通,明确招生、培养、就业各阶段的目标,制定工作举措,激励学院和教师主动优化专业内涵、主动参与修改培养方案。冯夏庭要求,要认真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意见和本次会议精神,各部门、各学院要在学校总体设计框架下,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时间节点,聚焦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好本部门和本学院的工作方案和改革方案,确保学校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方案高质量落地落实。郭海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动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学校全体师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培养人才作为大学第一使命,回归大学教育初心,持续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各级领导班子要聚焦学校人才培养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的主要任务和落实举措,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把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树起来、把人才培养的首要职责扛起来。郭海强调,要养成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学文化。以学校百年来形成的优良教学文化和育人传统引导教师的育人行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强化教师教书育人第一学术责任,让教师潜心教学、倾心育人成为校院最动人的风景。要注重教学评价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成长、教师教书育人、学院教育教学等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师荣誉体系,让全体教师因为对育人的热爱和投入而相知相惜相敬,共同潜心育人,让关心、研究育人工作成为时尚。郭海强调,要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扎实开展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形成党委全面领导,上下贯通、密切配合、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汇聚育人合力。要增强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深化校院两级人才培养体系和育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学和学生管理系统的队伍建设,建立研究型机关,提升把握人才培养规律的能力。要数字化赋能人才培养改革,深化“一号通”建设,构建“感知-决策-执行”闭环,推进治理体系变革和管理流程再造。郭海还对学校假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16日下午,会议以学院为单位开展分组研讨,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代表、教师代表等参加研讨。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常委、校长助理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了部分学院研讨会。据悉,学校2025年暑期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会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二阶段,相关职能部门利用暑假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改革方案;各学院对标对表学校部署要求,制定学院落实工作方案。第三阶段,开学前由分校和各部门进行工作汇报。2025-05-08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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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高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贵州民族大学(以下简称 “我校”)选拔创新型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整体质量的重要手段。依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章程。一、工作原则(一)秉持科学选拔的基本准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着重考查考生能力,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力与专业能力倾向的评估,确保选拔出具备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二)恪守公平、公正的基本准则,从工作流程设计到执行环节,均保障接收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程序规范性,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平等机会。(三)遵循信息公开的基本准则,将接收工作的报名、复试、录取等各环节信息全面公开,确保过程透明,主动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二、接收计划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初始计划人数等详细信息,可查阅《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各专业最终实际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并非固定,将结合学校总体研究生招生计划、当年推免生生源质量与数量等因素动态调整,最终录取数据以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正式录取的结果为准。三、接收条件(一)考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非应届或未取得推免资格者不符合申请条件。(二)拥有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日常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且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三)学习态度勤奋踏实,专业钻研精神突出,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在过往学习或实践中展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与报考专业匹配的专业能力倾向。(四)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五)品行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亦无受到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的记录。(六)申请专业存在特殊要求: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类专业(具体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法律(法学)专业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七)满足报考学院针对推免生设定的其他具体条件,各学院特殊要求可查阅对应学院发布的推免接收细则。四、接收程序(一)网上报名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8 日(含当日)前,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登录后,须按照系统提示及我校要求,完成报名信息填写、报考志愿填报及相关费用缴纳等操作,逾期未完成将视为放弃申请。(二)复试通知2025 年 10 月 9 日(含当日)前,各培养学院将组织由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对申请本学院推免生的考生材料进行综合审核与择优筛选。筛选结束后,学院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内及时查看并确认。(三)复试1.各接收推免生的培养学院需提前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流程、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复试工作。2.复试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2 日,具体复试时段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需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复试的前置环节,由各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只有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与复试。已获取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1)本人有效学生证(需包含注册信息页)、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推免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3)在校期间完整的学业成绩证明(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包含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成绩);(4)符合我校或报考专业要求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或相应合格证书;(5)若有学术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结题证明)或获奖经历(如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需提供相关成果或证书;(6)《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需由考生所在本科院校党组织或相关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4.复试内容:复试以综合面试形式开展,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养与专业潜力,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与深度、科研创新意识及创新思维、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等。各学院可根据报考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各项考核内容的分值权重,形成具体考核方案并提前公示。5.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考生复试成绩是我校推免生录取排名的核心依据,复试成绩总分设定为 100 分。其中,复试成绩总分低于 60 分的考生,将被直接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各培养学院需在复试工作结束后的两日内,在本院官方网站上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五、录取(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前,各培养学院需对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材料、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信息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录取要求,复核无误后再上报学校研究生院。(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推免生,学校将明确不予录取: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2.2026 年秋季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因延迟毕业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并经学校同意除外),或在此期间受到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的;3.已通过我校推免接收流程并确认录取,却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4.体检结果不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三)对于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成绩、编造学术成果),或在复试环节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如作弊、替考)的考生,一经查实,无论处于录取流程的哪个阶段,甚至在入学后发现,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四)复试合格的考生,需在我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该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五)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省级招生考试院初步核查,且通过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后,我校将为合格考生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若在各级检查中发现拟录取考生不符合国家或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六、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在推免生拟录取阶段开展,具体时间与方式由各培养学院通知。拟录取考生需按照学院要求, either 参加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 or 提交由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在规定时间内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严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编号: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编号:教学厅〔2010〕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七、信息公开公示(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在各培养学院官方网站开辟 “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专栏”,集中公布推免生接收的相关信息。信息公开需做到内容准确、格式规范、覆盖全面、发布及时,并严格遵守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由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及时回应考生关于公开信息的咨询。(二)在推免生复试录取全阶段,各培养学院需在本院专栏内依次公开: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考生复试成绩(含各项考核得分及总分);学校研究生院将在官方网站上统一公示全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三)各培养学院需在本院公开专栏内明确公布推免工作咨询电话与申诉邮箱,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接考生,及时处理考生关于复试安排、成绩查询、录取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以及涉及公平性、规范性的申诉请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理结果。(四)学校监督、复议及申诉受理部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政策咨询、流程复议,联系电话:0851-88124402,电子邮箱:gzmu_yz@163.com;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监督推免工作全过程,受理考生关于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联系电话:0851-88924267。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21 日2025-09-29 10: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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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关键途径。为规范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发展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一)总体职责划分1.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与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审议招生政策、拟录取名单等核心事项。2. 研究生院牵头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过程管理,包括复试方案审核、流程监督等;招生就业处聚焦推免生录取环节,负责录取名单汇总、公示及上报等工作。(二)学院工作要求1. 各招生学院(部、系)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2. 学院需结合学科特色制定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组建资格审核组、复试考核组等专项工作组,具体落实推免生资格审核、复试组织、成绩评定等任务。(三)招生专业与计划1. 学校所有面向应届本科生招生的全日制学科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具体专业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布内容为准。2. 学校推免生接收总量不超过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的拟招生人数为参考值,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二、申请程序(一)申请步骤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先查阅各学院(部、系)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明确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与注意事项,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在线申请与志愿填报。(二)申请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2. 已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且该资格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备案。3. 本科阶段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素养。4. 本科在读期间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及校级以上处分记录。5. 各学院(部、系)可在上述基础条件上,结合学科培养需求制定额外具体要求(如外语水平、科研经历等),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三)申请材料1. 表格类材料:《景德镇陶瓷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均需准备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关印章。2. 身份与成绩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1份(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标注专业排名)。3. 能力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论文、专利等)、参与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等,均需提供复印件。(四)系统操作要求1. 所有推免生申请者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报学校及目标学院(部、系)、专业,完成报名费缴纳。2. 申请者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处理学校发送的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按要求完成确认操作;截止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确定接收单位的,将不再保留推免生接收资格。三、接收程序(一)资格审核与复试名单确定1. 各学院(部、系)组织资格审核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遴选与资格核查,重点审核推免资格、学业成绩、材料真实性等。2. 审核通过后确定复试名单,同步制定复试安排(时间、形式、内容等),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二)复试组织与考核内容1. 复试由各学院(部、系)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组建复试考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5人,成员需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增设笔试或实验操作考核。2.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三大模块,可同期进行: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人生观价值观、学习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情况;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2)专业知识考核:聚焦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知识的掌握深度与广度、知识灵活运用能力,以及实验技能、实际动手能力等,同时参考本科专业主干课程成绩,评估其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与创造性;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形式包括外语自我介绍、专业相关话题问答、文献翻译等,具体考核方式由各学院(部、系)确定。(三)复试过程管理1. 复试全程需规范操作,实行录音录像制度,完整记录考核过程;同时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含评分表、考生回答要点等)归档工作,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可追溯。2. 复试考核专家组需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独立评分,避免主观随意性;评分结束后需集体审议,确定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及考核意见。(四)体检要求1. 体检主要评估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研究生学习与科研要求。2. 各学院(部、系)需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如部分实验类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明确具体体检标准与方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拟录取(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1. 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2. 生源充足时,按招生指标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复试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各考核模块权重)及同分排序规则,由各学院(部、系)在工作细则中明确,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拟录取名单公示与审核1. 各学院(部、系)将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复试成绩、拟录取专业等)报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汇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2. 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修改;若需调整,需对变动部分作出书面说明,并重新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三)录取信息确认推免生的正式录取名单、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及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信息为准;信息确认后,录取类型与专业原则上不再变更。(四)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 确认拟录取后,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2. 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为第七、八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出现不及格科目的;3. 新生入学报到前未按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的;4.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的;5. 存在考试作弊、违法违纪受处分,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被处罚的;6. 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篡改情况的。五、附则(一)招生计划说明各学院(部、系)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人数,仅作报名参考,不作为最终录取依据;实际录取人数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收的推免生人数为准,可根据生源质量适当调整。(二)监督机制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举报或投诉问题,学校将及时核查,依规处理并反馈结果。(三)回避制度1. 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含学校及学院层面),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考本单位推免生,需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考的,需主动向学校招生部门报备。2. 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若有亲属在学校推免生招生相关岗位工作,需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四)政策衔接与解释权1. 本办法内容若与教育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最新文件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2. 本办法由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会同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五)施行时间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学校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2025-09-26 15: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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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京理工大学(3204)报考点公告南京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报考须知一、报考点基础信息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京理工大学作为指定报考点,其相关基础信息如下:报考点代码:3204报考点名称:南京理工大学二、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仅针对特定类型考生开放接收,具体涵盖以下四类人群:就读于南京地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目标为南京理工大学,或报考江苏省内除南京以外地区的高校招生单位(需注意,苏州大学、江苏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徐州医科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工程学院这八所高校不在接收范围内)。户籍所在地位于南京地区,或工作单位注册在南京地区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目标与上述第一类考生相同,即南京理工大学或江苏省内南京以外地区符合要求的高校招生单位(同样排除上述八所高校)。报名参加南京理工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南京理工大学,且初试科目中包含 910 设计综合(考试时长 3 小时)的考生。三、网上报名相关安排网上报名是考生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相关时间、平台及操作要求如下:(一)报名时间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二)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完成报名操作。(三)报名信息修改与有效性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主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也可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将无法进行补报,已填报的信息也不能再修改。(四)学历(学籍)校验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校验工作,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自身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对照查询结果准确填报报名信息。若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五)报考费缴纳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前,通过 “网上支付” 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只有在收到缴费成功的信息后,考生才可凭借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本次报名将视为无效。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报考费缴纳,网上确认阶段将不再接受补缴费申请。四、网上确认流程(一)确认时间节点网上确认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 日。考生初次提交确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 12:00。考生补充确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 17:00。(二)确认方式本次报名确认实行网上确认模式,考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考生需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操作。关于网上确认系统的具体网址以及报考点的相关规定,考生需关注后续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三)确认相关注意事项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本次报名将视为无效,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对于已完成报名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情况,所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网上确认信息完成后,招生单位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其中会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将准予其参加考试;若考生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需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招生单位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五、准考证打印说明考生需及时关注研招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借网报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和复试阶段均需使用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本人准考证,避免遗失或损坏。六、特别提醒内容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填报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与确认,避免因信息问题影响正常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关于网上确认的具体流程以及所需准备的材料,后续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公告,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残疾考生若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与南京理工大学研招办取得联系,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申请手续。七、其他重要信息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确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请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合理安排复习计划。2025-10-22 1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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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依据教育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有序推进,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现将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时间与方式查询开启时间:2025 年 2 月 24 日 14:00 起,考生可开始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查询通道开启后无特殊情况将持续开放,考生可合理安排查询时间。成绩查询途径: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的考生,需登录研招网的成绩查询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查询本人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二、初试成绩复核流程若考生对本人已查询到的初试成绩存在异议,可按以下规定申请对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复核,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一)复核申请受理时间成绩复核申请的受理时段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 8:00 至 2 月 26 日 17:30,在此时间段之外提交的复核申请,学校将不再予以受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操作。(二)复核申请材料与提交方式申请材料准备:考生需获取并按要求规范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同时准备好准考证等能证明个人身份的材料,确保材料信息真实、完整。申请提交要求:复核申请仅接受指定方式提交,不受理现场提交、微信提交、电话申请等其他形式的复核请求。考生需将填写完整的复核申请表与身份证明材料,通过指定电子邮箱提交;其中,电子邮件主题需以 “考生编号 + 姓名 + 研考成绩复核” 的格式命名,《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需以附件形式添加至邮件中,且附件名称需按 “姓名 + 考生编号” 的格式标注。(三)成绩复核范围与实施办法复核范围界定:成绩复核仅针对试题是否存在漏评、成绩统计累计是否错误、成绩登记是否有误这三类情况,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均不在成绩复核的受理范围内。复核实施规则: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的考试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进行管理,因此考生不得查阅本人答卷。同一考试科目,每位考生仅能提交一次成绩复核申请,多次提交将视为无效申请。我校研究生处(院)在收到复核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与考生报名时预留的信息进行比对核查,若两者信息不一致,将直接驳回该复核申请,不予开展复核工作。(四)复核结果反馈方式统考及联考科目复核结果:2025 年 3 月 5 日 9:00 起,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的指定板块,查询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成绩的复核结果,查询时需按系统要求完成身份验证。自命题科目复核结果: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结果,将于 2025 年 3 月 5 日 9:00 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告知考生本人,考生需保持预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复核结果。(五)复核结果效力与后续处理结果效力: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后,学校将按规定程序开展复核工作,无论复核后的成绩较原公布成绩有所增加还是减少,最终均以复核确定的成绩作为考生该科目初试成绩的最终结果。错误更正:若在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过程中,确认原成绩存在错误,我校研究生处(院)将第一时间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上报,申请进行成绩更正,并及时将更正后的结果告知考生本人,确保考生知晓最终成绩。三、成绩查询与复核注意事项考生在参与成绩查询与复核过程中,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在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时,务必保证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信息完整,不得出现遗漏或错误;同时,需准确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如电话、电子邮箱等),并在复核结果反馈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因信息填写错误或联系方式无法接通,导致无法及时获取成绩复核结果,影响后续报考流程。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处(院)2025 年 2 月 22 日2025-09-23 10: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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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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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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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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