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2.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确保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
3.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
(1)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
(2)工商管理(专业型硕士)
(3)会计(专业型硕士)
(4)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组织本学科(领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及专业:

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四、复试基本条件
1.各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如下: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3.我院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4.会计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3;其他三类专业复试按国家线执行。
五、调剂
1.调剂基本要求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开放,学校将在2025年4月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
①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调剂复试相关通知。
④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⑦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⑧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2.调剂程序
①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②考生申请调剂。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③学院审核调剂志愿。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④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⑤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复试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名单(见附件5)
2.复试时间
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4月3日。

3.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7)本人手写签名《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8)《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
5.复试方式和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如下: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二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的形式为笔试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
工商管理学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MIB)研究生复试成绩由四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考核(满分25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复试成绩由五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考核(满分250分)。
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录取规则
(1)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②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④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
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⑧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5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
3.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九、体检
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为方便考生,我校校医院可进行复试体检。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复试监督和复议
1.我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联系电话: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31-84617053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
3.《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4.《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
5.《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6.《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面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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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和考生: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5〕17 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现就复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043名,其中学术学位603名,专业学位1440名。本年度接收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学生共308名,其中学术学位33名,专业学位275名。本年度统考招生计划为1735名,其中学术学位570名,专业学位1165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计划》(附件1)。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科学选拔人才,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4.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考虑复试工作量,制定工作安排和相关应急预案。对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二)复试要求复试基本要求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要求执行,总分或单科未达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复试。2025年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生不参与此次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按所公布的统考生计划(招生计划去除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生招生人数)进行。1.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为1:1.5(不足一名按一名计算)。2.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多于拟录取规模但未达到复试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3. 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专业,结合专业空缺名额及调剂生源综合确定,复试比例一般不超过1:5,个别调剂专业因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比例。4.一志愿复试考生的确定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均进入复试。(三)资格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不同类别,需准备以下材料并左上角装订: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1)准考证纸质版(本人需留存1份复试时使用);(2)本科成绩单纸质版,需加盖管理部门公章;(3)思想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纸质版,应届生需考生管理部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或二级学院等)加盖公章,往届生需加盖考生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为档案管理单位)公章;(4)复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纸质版,考生需按要求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并签字。2.非应届本科考生除需提交(1)-(4)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5)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6)学信网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需在我校规定时限内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3.应届本科考生除需提交(1)-(4)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7)所在学校学生证及姓名、专业所在页复印件或在校证明(涵盖姓名、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需加盖学生管理部门公章);(8)学信网本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定向考生报考我校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需准备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证明(涵盖姓名、身份证号、“同意报考我校2025年统招硕士研究生”等内容)。5.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非必需,可自愿提交)。复试前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相关表格见附件。(四)复试形式及时间安排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继续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于3月27日—3月29日进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临床医学组间调整考核于4月2日左右进行),复试过程包含报到、资格审核、复试考核等环节,具体实施由负责复试的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官方网址和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专业课笔试安排在3月27日19:30—20:30,具体安排见《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复试安排》(附件5)。参加复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以便在复试时进行身份认证。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并参加复试,未报到或未参加复试者按放弃复试处理。获得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3月25日9:00-16:00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临床医学组(后续参加所选临床组组织的复试),否则可能影响后续复试考核,我校复试前将对考生选择临床组情况进行公示。各临床医学组招生名额可查看附件1相关内容,选择临床医学组的方式见附件6。我校一志愿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请注意,若首次复试后未被拟录取,仍有一次机会申请所报专业(研究方向)下其它未招满的临床医学组复试资格。我校将依据临床组剩余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确定调整复试考核名单。进入该名单的考生,将参加所选临床组的调整复试考核,包括专业组面试和临床技能考核,专业课笔试成绩将沿用首次考核结果,不再进行二次考核。此次调整复试考核预计将于4月2日左右进行。我校还建立了硕士复试考生QQ群(群号:239815229),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加入并随时关注群内信息。(五)复试内容1.心理测试。考生需在3月25日12:00前,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见附件7)。2.专业课笔试。一般按二级学科命题,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附件8)。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闭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3.专业组面试。根据招生简章所列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由5名以上(含5名)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所在学科导师中随机抽取产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英语听说能力考试、专业素质考试、思想政治表现、思维逻辑与反应能力、心理健康情况等综合素质。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及培养特色,精心设计面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英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面试专业素质测试部分为所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专业学位硕士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注重考核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学术学位硕士侧重于基础理论的考核,重点考核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工作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须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情况表》。面试情况表与《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情况汇总表》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4.临床技能考核。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还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技能考核成绩须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临床技能情况汇总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用),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5.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满分300分,其他专业满分200分。三、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一)总成绩计算1.一志愿生源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2.一志愿生源的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3.调剂生源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4.调剂生源的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5.调剂生源的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二)成绩排名1.排名按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业务课、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所有成绩均相同,再增加一次专业课测试。2.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将分别计算、分别排名,调剂考生排在一志愿考生之后,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四、录取(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1.复试内容有缺考项者;2.考试违纪或者作弊者;3.复试不合格(专业组面试成绩低于60分);4.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者;5.未按规定提交档案者;6.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体检要求;7.其他不符合条件者。五、注意事项(一)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安排、面试专家组名单、面试小组的专家抽取办法、技能操作等详细复试工作方案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面试专家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要交研究生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设专人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录像信息各二级学院保存三年备查。(三)复试前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严格采取“两识别”等措施。复试中采取“三随机”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四)面试专家组及复试相关人员(导师、管理人员)要遵守复试纪律,不得提前主动与考生进行联系、泄露复试内容和成绩;不得对考生作任何承诺;管理人员和二级单位不得干预和代理面试专家组工作职责。(五)考生复试过程中不允许主动透露姓名信息,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否则将按违规处理,直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六)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确定拟录取后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考生所在单位盖章,丙方考生本人签字)。(七)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等阶段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八)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后学校将通过研招网发布拟录取通知,系统自动确认拟录取,考生无需其他操作。非一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接受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九)被拟录取的考生(含推免生和“5+3”一体化转段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达到教育部及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见2025年硕士招生简章)。(十)导师双选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基地及导师的选择我校目前拥有16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基地,分四个临床医学组招生(基地简介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右下方-住培基地相关内容),具体选择程序如下:(1)住培基地的选择:考生被拟录取后,关注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等待双选系统开放。系统开放后,考生首先进行住培基地的选择。研究生学院将公布各住培基地(医院)内各专业的招生名额,考生在拟录取的临床医学组所包含的住培基地(医院)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入学总成绩综合考虑后自由选择,如选择人数超过住培基地招生人数,将根据拟录取的临床医学组内同一专业考生的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选择临床组内所包含的住培基地。(2)导师的选择:考生确定住培基地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双选系统,再与所在住培基地内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2.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与本年度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六、信息公开我校复试工作文件、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https://gschool.hebmu.edu.cn/)向社会统一公示。七、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311-86266422,传真:0311-86047450,电子信箱:yjsxyzs@hebmu.edu.cn,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2)我校受理举报电话:0311-86266422、86265568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计划附件2: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3: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4:复试二级学院官方网址及联系方式附件5: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复试安排附件6: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选择临床医学组操作教程附件7:心理测试操作说明及要求附件8: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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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后续相关事宜安排公告亲爱的各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考生: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圆满结束。在向教育部报送拟录取结果并确保无误之后,我们计划于 6 月中旬(具体时间会通过后续通知告知大家)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出录取通知书。现将相关重要事宜向大家进行详细说明,以便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办理后续入学相关手续。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修改事宜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将作为本次通知书邮寄的依据。如果考生发现当初网上报名时所填的这些信息有变动,需要进行修改,那么请务必在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0 日这段时间内,通过以下链接地址提交修改申请。一旦过了这个时间段,我们将不再受理任何关于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的申请。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考生报名时所填的地址等信息一直未发生变化,那么就没有必要进行修改。修改地址的操作流程如下:点击登录相关系统,进入“硕士招生”界面,凭借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作为登录账号,以及“考生编号”作为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后,立即修改密码以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然后进入“拟录取”栏目,展开“通讯信息确认”选项,就可以对通讯信息进行更改了。二、调档函相关说明对于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调档函将会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如果后续有变化,我们会及时通知各位考生)。考生收到调档函之后,要按照上面的要求及时完成调档工作。对于应届新生,由于毕业派遣的需要,大家可按照以下信息来填报就业派遣相关内容:邮寄地址是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89 号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接收部门为研究生档案室,联系人是李检舟,电话为 0553 - 5910553,邮政编码是 241003。在邮寄考生的人事档案时,必须保证档案密封完整,并且要在 2025 年 9 月 1 日之前通过中国邮政 EMS 寄达我校,其他邮寄方式我们是不接收的,同时也不允许由考生本人携带档案前来。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说明对于全日制新生党员(包含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如果考生是安徽省内的,那么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将实行全程网上审批,无需再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往“中共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学院名称] 委员会”([具体学院名称] 为考生实际录取的学院名称)。如果是安徽省外的考生,且具备网上转接条件,同样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往“中共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学院名称] 委员会”,但还需要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应为“中共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学院名称] 委员会”,去向则填写“[具体学院名称] 或具体党支部名称”([具体学院名称] 为考生实际录取的学院名称)。如果大家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详细情况有疑问,可以向各学院进行咨询。至于全日制新生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线下转接工作方面,要求所在团组织在团员证转接页填写转出信息(应届生必须在毕业前由学校院系团委在转接页填写转出信息),新生要在入学后 1 个月内携带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办理转入手续。线上转接工作则是在新生来我校报到入学之后,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将团员信息从原支部转入所在新生团支部,具体操作由录取学院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实施。以上就是关于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相关后续事宜的全部说明,希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办理各项手续。如有未尽事宜,最终以录取通知书中附带的《入学须知》为准。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5 月 15 日2025-08-25 16: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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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文件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现制定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科学、公平和公正。二、组织领导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学部)承担主办责任。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分管学生处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巡查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等机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学院(学部)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学院(学部)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学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学部)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学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工作原则(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坚持以招生学院(学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其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的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五)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六)坚持客观科学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招生学院(学部)每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已在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按专业研究方向招生的)的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七)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八)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九)坚持统筹考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特点,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复试录取相同。四、工作程序及要求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4月4日,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学部)确定,并提前通知复试考生相关准备工作和要求;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在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发布的公告中的时间和各招生学院(学部)复试通知时间为准。复试场地均由各招生学院(学部)在本学院(学部)内设置。(一)复试报到考生的复试报到工作由招生学院(学部)组织完成。学院(学部)在复试前应对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院(学部)必须对考生进行人证识别,同时必须在复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关于考生资格审核,学院(学部)可参看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及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同时,学院(学部)要现场与每一位复试考生签订《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向学院(学部)提交规定的材料,否则不予复试。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与定向就业单位(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要求就业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必须都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可以不在同一个区域)(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1)所有往届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任选其一,因后者申请较为容易,建议申请后者),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拟录取资格。(2)国外学历考生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学历并进行学历认证,下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学院(学部)要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资格复审要求如下:(1)达到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3)推荐后,本科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4)推荐后,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违纪违法情况。5.学院(学部)要加强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6.复试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复试费由各招生学院(学部)现场统一收取。(二)复试1.专业笔试(1)专业笔试内容所有复试考生均须考一门专业科目,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须再加试一门科目。专业科目和加试科目须与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复试加试科目表中公布的科目一致,学院(学部)不得擅自更改。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试题由学院自行命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专业笔试要求专业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必须统一。考生面试顺序由学院(学部)在面试前随机确定。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如下:(1)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高职高专的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学习成绩及进修过不少于3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占5%。(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35%。(3)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西班牙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占20%。(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30%。(5)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占5%。(6)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5%。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生处协助招生学院(学部)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学部)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1)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可下载)。(2)学院(学部)可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4.心理测试(1)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负责,测试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院(学部)。(2)各学院(学部)确定心理测试时间后,须提前1-2天上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协调后安排。(3)相关部门及学院(学部)要按规定对心理测试结果保密。5.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须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提供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和《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体检承诺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三)调剂学院(学部)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调剂。1.调剂程序招生学院(学部)根据上线人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专业名单及调剂条件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调剂系统中进行设置。研招网全国调剂系统开启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填报志愿,我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学部)在系统中按照我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筛选考生,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学院(学部)才能发送复试通知短信。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短信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回复。我校调剂窗口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若部分专业调剂仍有缺额,我校将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提前公示并再次开启缺额专业调剂窗口,直至调剂完成。若部分专业经多次开放调剂窗口仍未能完成调剂时,该专业招生计划缺额将调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在调剂系统中报名。2.考生调剂条件(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例如,调剂我校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前所学专业条件。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二区国家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四位应一致。(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相同,且初试科目数与调入专业科目数一致。其中,考数学一(科目代码为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为302)、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或自命题数学的专业,考数学二(科目代码为302)的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或自命题数学的专业。未考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考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可调入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的只允许调入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不允许调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国家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报考年限条件。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只接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其他调剂专业的报考要求,以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调剂公告》、《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附件《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中的要求为准。(8)除涉及二外考试科目的专业外,其余专业仅接受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的考生。(9)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10)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11)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1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13)其它调剂规定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调剂政策为准。3.调剂要求(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2)学校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招生网站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各招生学院(学部)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根据各招生学院(学部)确定的学术选拔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5)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四)录取学院(学部)要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具体要求如下:1.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2.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学部)不得自行公示。公示七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4.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要与报考信息一致,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的,须经调剂系统报名,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提高分数线后未进入复试、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得未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5.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其他专业或调整学习方式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6.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达到录取条件的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推免生放弃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由推免生原拟录取学院的相关专业继续执行。若推免生拟录取已上报教育部系统,无法取消时,招生计划不得再次执行。7.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1)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必须达到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3)复试笔试和面试环节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予录取。五、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一)成绩计算方法1.考生初试成绩占50%。2.考生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3.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折算为百分制的初试成绩(50%)与复试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2)如专业笔试科目为2门,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总成绩÷2),依此类推。(二)考试总成绩排序方式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方式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2.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研究方向录取的除外)。3.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与专业笔试成绩,依次录取。(三)成绩复核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各招生学院(学部)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六、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学部)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学部)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确保公平公正。各职能部门、招生学院(学部)要严格规范复试的组织和开展。招生学院(学部)在复试中要加强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的考查,要结合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同时,要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三)各学院(学部)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四)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学部)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五)实行工作确认签名制度。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六)招生学院(学部)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复试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七)招生学院(学部)要深化信息公开。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在学院(学部)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招生学院(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八)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在复试结束后学院(学部)存档备查。复试小组成员打分及签字必须用黑色的碳素笔,禁止使用铅笔打分。考生的复试原始成绩打分表及考生复试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由学院(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纪检员签字密封由学院(学部)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九)学院(学部)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的统分、核分必须在学校监督员和学院(学部)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十)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学院(学部)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学部)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十一)监督投诉电话0871-659100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911266(纪检监察处)七、其它要求1.参加复试的考生入校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各招生学院(学部)复试通知。2.呈贡校区招生学院(学部)的复试考生从学校1号-7号门入校;一二·一联大校区的管理学院复试考生从一二·一大街校门或建设路侧门入校。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3月26日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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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现场复试)一、组织架构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贯彻执行教育部、安徽省以及学校有关招生复试录取的政策法规,审定学院的专业招生计划(包括调整计划)以及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并负责开展招生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学院还组建了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和复试现场维护保障小组,分别负责监督纪律和提供现场维护保障服务。具体成员名单如下:1.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正友、杨哲成员:王务均、卢成会、李青、问延安秘书:曹祥莹2.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组长:周浩然成员:袁同成、虞维华、张勋利3.复试现场维护保障小组组长:袁磊成员:钱前、朱玲二、招生计划情况专业代码为120400的全日制学术型公共管理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9人,其中包含1名推免生,无士兵计划数;专业代码035101的全日制专业型法律(非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8人,无士兵计划数和推免生;专业代码035102的全日制专业型法律(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6人,包含1名推免生,无士兵计划数;专业代码125200的非全日制专业型公共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65人,无士兵计划数和推免生。三、关于复试工作(一)复试方式学院各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1.公共管理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33分,政治成绩41分,英语一成绩41分,政治学62分,公共管理学62分。2.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3分,政治成绩40分,英语一成绩40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60分,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60分。3.法律(法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3分,政治成绩40分,英语一成绩40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60分,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60分。4.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4分,管理类联考成绩76分,英语二成绩38分。(三)复试标准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要求。“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相关要求以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公告为准,可参考《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四)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具体可查看《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五)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工作开展之前,学院会对考生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核查。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1.初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可加水印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专用,需验证原件的姓名、身份证号、相片等信息)。2.根据报名时考生的学业水平,分别提交以下材料(五选一):(1)学生证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验证高校教务部门注册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验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同等学力考生材料(二选一):①专科毕业证书扫描件(专科毕业生,必须2023年9月1日前毕业,需验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本科结业证书扫描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验证原件)。(4)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请提供成绩证明,并在空白处写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5年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证网报信息及所提供的成绩证明真实有效,并保证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结尾处签名和日期)”。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可向所在本科高校教务部门申请盖章或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盖章)。2.思想政治审查表。3.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4.其他材料: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还须提交2篇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③“定向就业”考生还须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盖章)或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盖章)。1.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需在报到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交给报考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特别提示:(1)若身份证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在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无需重复缴费。(3)考生是否可参加复试,可查看学院网上通知。(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六)复试内容复试考核满分100分,涵盖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以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均由学院组织进行考核。1.专业素养方面,主要考察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和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情况。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以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形式为闭卷,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2.综合素质方面,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其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和发音的正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复试科目如下: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复试科目120400 公共管理学 学硕 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硕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 专硕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125200 公共管理 非全 思想政治理论、MPA专业综合公共管理(MPA专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如下:专业 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公共管理(MPA专硕) 公共政策导论 《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谢明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地方政府与政治 《地方政府与政治(第二版)》,《地方政府与政治》编写组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七)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三个专业的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素养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公共管理(MPA专硕)专业的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素养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八)复试组织1.报到及资格审查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的考生需于3月29日上午7:30-8:3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公共管理(MPA专硕)同等学力考生需于3月29日下午3:0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公共管理(MPA专硕)其他考生需于3月30日上午7:30-8:3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报到时需核对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收取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2.查验收费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100元/生)扫码缴纳复试费用,学院负责查验确认考生完成缴费。缴费二维码如下:3.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复试过程中,记录填写需规范,明确拟录取意见,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4.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的复试日程安排如下: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前见学院官网公告。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9日上午7:30-8:30 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 (1)资格审查专业笔试 3月29日上午9:00-11:0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公共管理学)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法律硕士)复试考核(其他考核) 3月29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楼401 候考:公法楼301学术报告厅 法律(非法学)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楼406 候考:公法楼301学术报告厅 公共管理学(学硕)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6.复试结果公示 见学院官网公告7.拟录取 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5.公共管理(MPA)的复试日程见学院官网公告。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前见学院官网公告。1.同等学力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加试 3月29日下午3:00-5:3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加试科目:(1)公共政策导论(2)地方政府与政治2.其他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30日上午7:30-8:30 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 (1)资格审查3.专业笔试 3月30日上午9:00-11:0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思想政治理论4.复试考核(其他考核) 3月30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01 403 406 教室公共管理(MPA)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6.复试结果公示 见学院官网公告7.拟录取 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四、录取工作(一)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二)政策性加分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其政策性加分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三)录取办法1.各学科(专业)首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录取结束后,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则调整招生计划。2.若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素养考核成绩排序。3.各学科(专业)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进行录取。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4.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6.有国家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7.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将收到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原则上不再更改。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体检事宜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国家相关政策。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六、其他相关事项1.后续有关复试、录取、调剂工作的通知,考生可关注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网站“学院公告”专栏。2.在复试期间,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3.复试及录取工作期间,学院的咨询及申诉渠道如下:咨询电话:0555-2315336,电子邮箱:cxy122@ahut.edu.cn;申诉电话:0555-2315220,电子邮箱:zhouhaoran@ahut.edu.cn。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2025-08-27 1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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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和《集美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招生办〔2025〕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学院成立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督查复试、调剂、录取过程,监督、检查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严格按照学院的复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版通过“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 http://yjszsxs.jmu.edu.cn/ASPX/Student/stulogin.aspx)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 2.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5.《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6.《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仅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考生提供)。 7.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院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时间提交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学院根据学校招生办公室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实行差额复试,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1.5。其中,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统考招生计划 150%的,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二)学院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 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的调剂考生,并根据初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三)学院 2025 年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拟招收 13 名,审计学学术型硕士拟招收 4 名,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拟招收 29 名。 五、复试形式、时间、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统一使用“随会”软件平台对考生进行复试,考生操作规程将在学院主页(http://ms.jmu.edu.cn/)研究生教育栏目下的“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 (二)复试时间 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将在学院主页(http://ms.jmu.edu.cn/)研究生教育栏目下的“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同时也会在复试考生 QQ 群通知或电话通知。 (三)复试内容 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三个部分,其中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复试除前三项考核外,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复试小组将围绕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命制专业基础和能力考核题目,多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四)复试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学、审计学 2 个学术硕士复试成绩构成: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 分,综合素质测试 35 分,专业能力测试 50 分。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复试成绩构成: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分,综合素质测试 35 分,专业能力测试 50 分(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占 15 分)。 2.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选取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成绩达不到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等高低进行排列。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签名。复试过程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题、复试提纲、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复试评分表(须有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复试记录本、录音、录像交由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5.学院可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采用统一标准。 六、调剂 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统考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 ( 一 ) 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将及时审核申请材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https://yz.chsi.com.cn/) (二)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基本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 A 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七、录取流程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校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 5 月 9 日前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研究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和承诺书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体检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五)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六)新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将认真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院和校招生办公室协商解决。 (二)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在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期间,学院将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校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现场巡视和网络远程检查。 (四)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配合校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等有关信息。 (六)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 5 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学院监督电话:0592-6182176 学校监督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 九、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3 16: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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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2025年4月1日,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对外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即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此次公示是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让广大考生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二、公示内容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拟录取名单,该名单已经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严格审核。考生可以通过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wufe.edu.cn/)查询到自己的复试成绩明细以及拟录取结果,方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三、公示期限本次公示的期限为7天,从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这段时间内,考生如果对拟录取名单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学院取得联系: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7352215四、名单查询方式为了方便考生查询,学院提供了详细的查询渠道。考生只需登录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即可查看自己的复试成绩明细以及拟录取结果,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及时获取准确的信息。五、公示意义此次公示不仅是对招生工作的透明化管理,更是对考生权益的保障。通过公示,考生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一个申诉和反馈的渠道,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编辑与审核本次公示通知由以下人员完成编辑与审核工作:执行编辑:徐艺倍责任编辑:喻乾、王子叶、徐艺倍初审:李晨复审:廖毅、胡国平终审:李涵七、附件说明公示通知中附带了《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考生可以下载附件查看详细内容。八、总结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此次公示拟录取名单,体现了学校对招生工作的严谨态度和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希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能够顺利入学,开启新的学习旅程。2025-08-14 11: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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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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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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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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