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变更通知
2025-08-14 10:13:38
来源:西南财经大学研招办
亲爱的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们: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预计将于6月下旬发放。为确保每位新生都能顺利、及时地收到录取通知书,学校特别开通了“邮寄地址变更采集系统”,方便因毕业、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修改邮寄地址的考生进行操作。
一、邮寄方式说明
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将统一采用快递形式。如果考生报考时预留的地址与当前实际通讯地址不一致,需要变更录取通知书的邮寄信息,请在“邮寄地址变更采集系统”中填写新的通讯地址及移动电话号码。请注意,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包括明确的街(路)名、门牌号等信息。
二、调档函发放安排
对于全日制硕士新生(在职定向人员除外),学校将统一开具调档函,并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各学院(研究院)的档案接收地址及联系人信息,考生可查看附件1中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接收地址汇总表》。
三、党组织关系与团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事宜,请考生按照各学院(研究院)官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办理。各单位的相关通知链接汇总表见附件2。
四、系统开放时间
“邮寄地址变更采集系统”将于2025年6月9日24:00关闭。请需要修改邮寄地址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正常寄送。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在此提醒各位新生,务必关注相关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能够顺利送达。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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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一、组织领导1.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实验室、中心,以下简称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复试录取期间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监督、检查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2.各招生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管理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3.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二、工作原则及要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严格标准、全面考查、综合评价、科学规范、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复试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复试录取全环节全过程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1.各招生学院选派经验丰富、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的正式在职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科学规范识才选才的能力。2.各招生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各专业复试办法等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3.加强复试综合评价考核。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人才选拔质量,促进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考查;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4.各专业复试小组当场为每个考生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并留存完整复试记录。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资格审核、加试、笔试和面试等),音像材料在复试结束后密封,并由复试小组组长、督查员签字,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5.各招生学院要对考生复试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检查,确保准确无误,经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与电子版数据一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三、复试(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1.复试分数线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我校普通计划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分数要求。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报考专业A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对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降20分划定分数线。2.复试比例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150%,调剂志愿复试比例不低于调剂计划的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方式、时间安排及收费1.复试方式我校一志愿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或网上远程复试方式,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调剂复试具体方式详见招生学院调剂公告。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于3月下旬进行,调剂志愿复试于4月8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通过“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提前公布。(https://yz.lcu.edu.cn)3.复试费用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规定,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须缴纳复试费240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除上述费用外,不通过任何方式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考生要谨防上当受骗。(三)复试资格审核复试过程中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zgl.lcu.edu.cn)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现场复试考生还须携带材料纸质原件参加复试。材料清单如下: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2.往届本科毕业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等无法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5)《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3.同等学力考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材料(同上)(2)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3)《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5)《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5.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6. 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自考成绩单打印件(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四)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等部分。1.专业笔试(技能测试)。考试科目为《聊城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为每人5至1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3.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时间为每人不低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为《聊城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仅限报考公共管理(125200)、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会计(125300)专业学位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7.体检。学校对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六)复试工作具体安排1.学校结合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2.学校公布复试方案、复试名单等相关信息,发布复试通知,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试系统通知考生,考生要做好复试准备、保持电话畅通。3.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小组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报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4.各招生学院组织各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方案发布的时间内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工作,做好资格审核、成绩评判、复试记录、结果报送等工作。四、调剂(一)基本要求1.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原则上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反之不可调。6.法律(非法学)与其它学科、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8.非全日制专业调剂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9.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10.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不接受其他渠道调剂申请。具体调剂要求详见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二)调剂程序1.学校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于3月28日以后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和“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2.招生学院按照调剂工作要求遴选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3.调剂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4.招生学院组织实施调剂复试,复试内容、复试要求以及调剂考生需提交的材料等,均与该专业的一志愿考生相同。5.调剂考生复试后,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招生学院报送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五、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学科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2+政治理论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4。(二)总成绩排名方式1.根据招生专业目录,按专业分配招生计划的,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的,考试总成绩按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成绩排名录取。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3.相同学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排名顺序递补。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校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六、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二)监督制度完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实行纪检监察机构立项监督,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全程监督,对各招生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635—8239268邮箱:yzb@lcu.edu.cn(三)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接受社会监督。(四)回避制度学校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工作督查组等复试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院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须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院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学院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学院领导小组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七、其他工作要求1.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的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2.考生的复试学科专业一律按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未经批准,各招生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考生的复试或录取专业。3.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工作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录取专业所属学院(具体收件地址于录取结束后在“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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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机构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研究生院院长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政策,领导处置各类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制定后应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根据复试方案要求开展包括复试专家、工作人员、考生等的培训工作,组织演练。按规定开展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诉,对本学院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给予答复。3.学院复试小组学院可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须具备良好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与考生有利益相关的成员须回避。复试小组根据学院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复试小组应配备足量秘书人员协助复试组织等相关工作,秘书不参与复试评分。4.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三、复试形式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四、复试时间及地点1.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4日—4月3日;调剂复试时间为4月8日—4月15日。2.复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北校区(具体地点各学院另行安排并通知)。五、复试内容根据分类选拔要求,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一般采用笔试形式,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知识考核要求自行确定是否需要加试其他内容,包括实验或上机考试等。考核具体要求在学院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1.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2.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供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在综合能力考核中参考评议。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初试中已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本项考核由学院纳入面试环节,在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中未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5.心理健康评测心理健康评测是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的重要方式,作为复试录取参考。6.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六、复试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3月21日起各学院陆续发布复试方案。1.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实际情况,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差额统筹划定复试分数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制定复试方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主要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流程、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原则上为30%-50%,由各学院根据考核要求自行确定并公布。3.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学院须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存疑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满足《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中规定加分政策要求且通过审核的,须在3月23日前向学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复试考核专业知识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由各学院组成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其他内容考核组织形式由学院自定。5.体检体检工作一般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不合格。6.其他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成绩合格的标准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明确。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未参加复试者;(2)复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七、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制定调剂政策,由学院另行通知。八、录取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同时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再次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九、公示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十、申诉渠道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具体见学院复试方案。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电话:029-81891244申诉邮箱:yzb@xidian.edu.cn十一、咨询方式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学院咨询电话:https://gr.xidian.edu.cn/info/1059/9063.htm2025-08-01 11: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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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5〕2号)等文件要求及安徽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为高质量保障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01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理念,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复试公平公正科学,改进完善考评机制,提高复试科学性和有效性。02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针对本次复试工作,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二)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及过程监督。(三)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5-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四)各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本单位纪委、未设纪委的培养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五)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面试专家及其分组名单、负责监督的纪检人员名单、负责政审工作的人员名单和参与复试过程的其他各种工作人员名单以及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备案后的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在各单位网站公布。03复试资格(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所报考学科(专业类别)的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总分线降7分,单科线不降。(三)复试批次1.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标准的考生。复试标准及复试日程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另发复试通知。2.第二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培养单位进行调剂复试。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04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二、复试时间1.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3月31日。2.第二批:复试时间详见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各批次各培养单位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三、复试形式1.第一批复试形式为笔试+面试。2.第二批复试形式为面试。四、复试工作安排1.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需要查验的材料为:(1)准考证;(2)二代身份证;(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以及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复试费收取复试费按每生80元收取,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考生可于3月25日9:00起登录安徽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费,地址:http://gsas.ahu.edu.cn/logon,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默认用户名(准考证号),默认密码(报名时使用的证件号码)。考生登录系统后选择“复试缴费并确认”进行缴费。考生可按系统提示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更改密码,更改密码后请妥善保存。3.笔试笔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3月29日9:00-11:00,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艺术类考试时长按艺术学院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专硕业务课考试(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考试时间为3月28日18:00-20:00。4.面试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满分为100分。各培养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做好面试记录、评分表存档等工作。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组织程序如下:(1)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核查。(2)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面试时随机抽题,具体办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决定。(3)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该组专家的面试组号。(4)各面试专家组按抽取的组号对该组考生按面试序号进行面试。(5)各培养单位按面试分组用规定表格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各考生面试获得的各专家评分(由组长签名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及《硕士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纸质)。(6)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面试组考生的组内平均分与组间平均分之差,对组间偏差进行统一校正;消除组间偏差后的成绩为各考生的面试得分。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应当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每门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0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06录取办法一、考生总得分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即为考生总得分。考生总得分计算办法如下:1.初试卷面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2.初试卷面总分为3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3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3.考生复试笔试和面试总得分,换算为百分制,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复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其面试得分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会计硕士的复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复试专业课(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笔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除以2,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4.考生总得分为初试当量折算分与复试当量折算分之和。5.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乘以60%后计入考生总得分(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书面证明材料)。6.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排序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总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总得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笔试、面试或加试得分低于60分的;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5.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07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08信息公开(一)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网址:http://yz.ahu.edu.cn)。(二)各培养单位应在复试录取阶段,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安排、一志愿及调剂复试考生成绩等有关信息。(三)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纪检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09纪律要求(一)各培养单位要健全复试录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把质量关,要加强对复试过程及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与领导,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二)各培养单位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各专业的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录音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10其他事项(一)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三)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复试批次先后依考生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四)我校研究生教育多校区办学,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实行申请制。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卓越工程师项目、滁州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能源研究院、环境研究院、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和合肥师范学院等联合培养研究生第一阶段(第一学年)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可申请学校住宿;第二阶段在联培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科学研究,学校不安排住宿。(五)我校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将在各批次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拟录取考生中择优遴选。有意向参与的考生可在拟录取后关注各培养单位遴选公告。(六)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3861850)。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025-08-11 14: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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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有序推进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公平性,特制定本办法。一、推免生接收条件(一)资格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且占用该校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整、材料齐全。推免生最终资格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该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其资格无效。(二)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拥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四)品行记录要求: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五)学业与外语水平要求:专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排名均需处于本专业前列;外语水平需达标,其中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专业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良好及以上,非通用语言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六)跨学科报考要求: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报考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图书情报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其本科所学专业须为 120101 管理科学、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060101 历史学、060107T 文化遗产、050105 古典文献学、050110T 数字人文中的任一专业;报考会计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对本科所学专业无限制。二、基本原则与要求(一)全面考察原则:充分发挥复试的筛选作用,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考察与综合评价。既要关注学业知识掌握情况,也要重视专业能力素质与科研创新潜质的评估;既要参考考试成绩,也要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二)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制定复试考核标准,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准则,保障招生质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重点考核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三)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规范复试组织管理,做到考核设计科学、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四)以人为本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尊重考生,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申请程序、复试方式、准备及内容(一)申请程序: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预计于 9 月下旬开通,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操作并填报专业志愿。(二)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综合考核的形式开展,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招生学院将分批次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并完成复试考核与待录取工作。学院会根据申请情况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三)复试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材料:复试前,考生需向招生学院提交符合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材料如下:(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需包含正反两面);(2)学籍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 份;(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原件 1 份(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5)《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 份(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包括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1 份(考生需自行打印承诺书,仔细阅读并亲笔手写签名)。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复试过程诚信。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学历学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将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并上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考生需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携带身份证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实施,需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 1 天)。除审核上述材料外,还需核查报考条件中涉及的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学术要求等内容。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学院将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察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始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与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 “考试招生也是育人” 的理念,致力于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在复试期间,需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将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院校函调人事档案与本人现实表现材料,招生学院党组织将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必要时会派专人前往考生所在单位了解具体情况。需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将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标准,对于推免生,还需关注其在校期间的综合一贯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全面评估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以及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若考生需展示相关成果,需提前自行准备好材料。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内容包括治学态度、培养潜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经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情况)、协作能力与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能力与礼仪等。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实际听说应用能力,通常要求考生用外语进行 2 分钟自述,并回答评委提出的 2-3 个外语问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步进行,也可采用集中测试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学院联合组织,采用网络测试的形式,测试时长约 20 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复试参考依据。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无法参与其他环节的复试。体检: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四、成绩计算及录取接收(一)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 = 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 ×30% +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20% + 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 ×50%(二)录取规则同一批次考生,将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所有考生仅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中录取,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学院各学科拟录取人数需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不得超出指标录取。(三)不录取的情形: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任一项目(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未达到 60 分;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其他违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及入学相关规定的行为;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四)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推免生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在后续学习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录取资格无效;新生无法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与相关证明,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五)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主动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的方式,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视为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无论考生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均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六)录取接收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本学院制定的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向学校推荐接收人选,确定拟接收名单;学院将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该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将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审议与上报。(七)资格复核:我校将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对同意接收且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复核未通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复核内容包括: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及各培养环节,且能在我校新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最后一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八)保留入学资格:拟录取考生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审批通过后,保留资格期限为 1 年。保留期满后,考生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校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占用当年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本学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九)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含复试过程中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若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复试提交信息不一致,或在材料递交、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五、信息公开公示(一)学校信息公开公示: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招生各环节信息进行公开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包括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内容。(二)学院信息公开公示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学院需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具体的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推免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拟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该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院需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负责部门、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并保障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与处理,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将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研招办电话:0771-3262606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60100管理学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771-3260262《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将按照《广西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规定执行。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0 日2025-09-26 09: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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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各硕士招生单位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各硕士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复试通过现场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二、组织复试(一)考生复试注意事项1.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公布。复试名单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系统”),点击“复试信息查询”,即可查询自己的复试资格情况。https://yanzhao.gdufs.edu.cn/kspt/2.复试通知书我校不向考生发出书面复试通知。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我校研招系统点击:“确认参加复试”,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将不予录取。3.资格审查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本人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到各硕士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见附件2,《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4.体检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交至拟录取招生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载网址:https://yz.gdufs.edu.cn/info/1026/1026.htm)5.关于加分政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6.学信网审核的学籍学历问题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考生须于4月上旬向拟录取单位提交报告。因办理时间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正常录取。(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二)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1.各硕士招生单位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并提前通知考生。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2.复试采取现场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3.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1)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至3小时,具体由各单位确定。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组织进行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面试①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和综合面试,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分,专业和综合面试70分。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面试的具体方案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需要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与评分表格,并在复试工作前报研究生院备案。②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a.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应采取随机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b.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三)成绩计算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2.复试成绩计算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复试中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比例由招生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其他学科(专业)的复试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3.录取总成绩计算(1)初试总分500学科: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2)初试总分300学科: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三、调剂办法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相关学科专业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我校2025年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四、录取办法(一)各招生单位应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认真审查,集体讨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的名单。(二)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所有环节。由招生单位严格按本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相关招生单位对该专业普通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五)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七)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考生方能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须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五、工作纪律(一)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加强监督保障。包括实行复试考场的监察和巡视制度,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六、咨询方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邮箱:yanjiusheng@mail.gdufs.edu.cn七、申诉方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20-36207065相关附件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pdf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pdf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2025-09-02 15: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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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公告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以及《安徽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需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复试环节。二、复试工作安排我校本年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预计在5月中旬启动,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考学院网站的公告,并保持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需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三、录取办法(一)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的初试总分与复试总分分别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其中,初试总分权重占比为60%,复试总分权重占比为40%。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1.5)×60% + 复试总分×40%。复试总分、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录取学校将综合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体检结果等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保持一致。(三)不予录取的情况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3.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5.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四)考生拟录取结果经学校审核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四、咨询电话和申诉渠道研招办咨询电话:0551—63861850;学校纪委办监督电话:0551—63861581。五、其他事项(一)诚信考试。考生应确保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并承诺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旦发现考生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问题,将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二)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视情况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5月9日2025-08-27 15:24:21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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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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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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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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