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25年全国统考硕士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办法
我校2025年硕士统考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将于3月24日至4月3日通过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复试工作基本安排
现将复试基本安排公布如下(各院系复试时间不同,具体时间安排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
(yzmis.shisu.edu.cn)
【硕士统考】—【复试材料下载】—《复试流程表》)。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各项复试考核,否则视为弃考。

二、复试前需完成的工作
1. 请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yzmis.shisu.edu.cn)—【硕士统考】—【健康申报】模块,完成健康情况申报;
2. 请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硕士统考】—【个人材料提交】模块,按类别提交如下材料:

考生须确保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的所有信息、复试资格审核等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成绩
1. 各项分值
复试满分为500分,各专业分值比例如下(复试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给分,在计算复试总成绩的时候将自动进行折算):
(1)学术学位(一)

(2)学术学位(二)

(3)专业学位

2. 复试成绩权重
我校各专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比例均为50%。
3. 其他
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外,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者(满分500分)不予录取。此次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请参考我校招生简章。
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相关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分别由我校MBA教育中心、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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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及上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机构(一)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二)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根据学科特点及参加复试人数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考生一志愿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为方便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请加学院2025级研究生复试QQ群:336851703 。2025年我院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如下表,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二)复试流程1.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审查专业:120201 会计学 125300 会计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地点:崇信楼北楼302审查专业:125100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地点:崇信楼北楼30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提交承诺书,保证2025年9月 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8)《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2. 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3. 复试内容(1)专业理论笔试: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采取匿名面试的形式,考前考生随机抽取号码牌,根据号码牌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5)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专硕(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复试时间和地点(1)笔试(2)面试125100MBA、125200 MPA 面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120201 会计学、125300 会计专硕、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面试时间:2025年3月31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5.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要求1. 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院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本院接收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工商管理学、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3旅游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等相关专业考生申请调剂。(二)调剂基本程序1. 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学校规定,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预计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00。2.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我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我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本科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 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5. 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六、录取(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总成绩计算方法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5×7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0%)×3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会计专硕(1253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4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综合素质成绩×5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5%)×40%。(三)录取规则1.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2.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3.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四)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 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4.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 体检不合格者。(六)将由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八)人事档案: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的全日制考生,若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所在单位和学校签订《湖南工业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以不调档,我校凭三方协议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收到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复试监督(一)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三)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四)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五)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学院举报电话:0731-22183853学校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八、其他(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四)未尽事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九、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邮编412007电话:0731-22183820办公室地点:崇信楼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12025-08-26 1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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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教育部、黑龙江省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对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重点环节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3.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保障处、校医院、安全保障部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4.各招生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成立复试小组并进行纪律和业务培训,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材料和复试结果,负责解释和处理考生对专业复试结果提出的异议。5.各招生学院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由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人(可由组员兼任),负责组织考生资格审查、专业素养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二、复试工作原则1.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提高复试质量,择优选拔,通过复试环节,选拔出更多的优秀生源。各招生专业应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要实行分类选拔,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面试、笔试、实验和实践操作等多种考核形式。复试合格考生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应及时启动调剂工作。2.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等不同类型的专业,应进行分类复试。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一志愿复试分数线。3.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源比例,学术学位差额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30%,专业学位差额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50%。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4.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该专项考生参与学校统一的复试考核,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上线生源充足时,进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为120%。将“考生初试总成绩与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的差值”作为该专业计划考生的初始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划定复试名单。5.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下,对国家认定的符合初试成绩加分和初试免试情形的考生予以初试加分和初试免试。(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2)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tm)6.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7.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目前一志愿生源情况并结合近年调剂生源情况,黑龙江大学在2025年招生复试录取环节,不进行破格复试。各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院、专业应积极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计划。三、复试形式及内容根据我校工作实际,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请一志愿考生在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后,按要求抵达我校,在复试时间段内凭准考证进入校园。1.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的面试环节组织进行。一志愿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材料。2.复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面试、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3.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复试考查主要内容四、成绩计算及录取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的政治考核60分,专业考核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一志愿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4.“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含推免)择优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60%+复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成绩)*40%对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总成绩与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差值高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5.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如有必要,经黑龙江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6.复试不合格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参加相同专业的调剂。五、复试工作要求1.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2.各招生学院要合理设置线下复试考场,规范考场布置,设置备考区,隔离备考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环境。3.复试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备考区的秩序维护,进入备考区的考生,身上所携带的移动通讯设备需上交至工作人员保管,复试结束后予以返还;复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所在区域,不得在备考区逗留,不得与备考考生交谈,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4.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5.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应存档备查。6.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7.各招生学院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8.复试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六、时间安排与纪律要求1.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初步确定于3月14日至24日进行一志愿复试。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3.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4.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受理考生举报,受理电话为0451-86608428、0451-86608729(功能升级中)、0451-86608305。七、其他1.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为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2.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和“黑大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3.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51-86608428、0451-86608729(功能升级中)、各学院咨询电话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6.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pdf】附件【附件1.2025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分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pdf】2025-08-28 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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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全面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二、指导原则根据上级相关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三、组织管理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建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组和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三级管理模式的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我校在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并公布我校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中的后续相关通知公告。(二)复试比例1.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应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2.合格生源基本满足招生计划,但不需要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按低于120%的比例组织复试。3.合格生源少于招生计划,需要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应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开展调剂。接收调剂后生源仍不足的学科专业,其原招生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学科。(三)复试时间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官网通知。(四)资格审查各类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yzb.bjfu.edu.cn/) 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志愿考生凭考生编号/身份证号登陆,调剂考生需按流程进行注册。查验审核的基本材料及要求如下,材料提交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后续通知。1. 统考考生、联考类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入学时交验毕业证),联考类考生的往届毕业生同时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留取③复印件。2. 以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①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四级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其中一项;②发表的论文原件。留取相应的复印件。其中专科毕业必须两年或两年以上。3. 单独考试考生:要求同1,注意毕业时间必须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其提交的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及姓名)要与原件进行核对。4.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五)复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人,通过我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入结算平台缴纳(操作指南见附件)。(六)复试的方式和内容1.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具体方式和安排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2.复试内容⑴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实际情况,采取限定时间的开放性论文或综合性试题等多种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评,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少于60分者不予录取。⑵外语(含小语种)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听力与口语测试由学院或学科专业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详细的评分标准,单独测试或与综合面试一并进行。⑶综合面试(满分150分)。由各学科专业负责组织,重点考察其专业基础、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⑷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 采用开放性试题考核或者限定时间的开卷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除联考类考生外,其他考生不需参加。⑸诚信评判和违规考生查处。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认真进行答卷核查等工作,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甄别力度。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⑹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各学院结合本院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七)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口语+综合素质面试(管理类联考考生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2.复试满分成绩350分,达到210分为合格(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450,达270分为合格)。五、入学总成绩1.考生入学总成绩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0%)+复试总成绩×(50%-3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生的最终录取以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准。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六、调剂工作对于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进行调剂。1、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源,可接收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且符合国家调剂基本条件和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优秀考生。2、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①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原则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调剂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3、单独考试考生和未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不允许调剂。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5、考生申请调剂流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同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填报调剂申请,上传资格审查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提交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后续通知。七、录取工作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两类。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查不合格。②复试总成绩不合格。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④体检不合格。⑤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4.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科专业、学院同意和研究生院批准,可先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资格学生占本学科专业当年招生名额,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5.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如果放弃录取资格,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学科、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6.除单考生、原单位定向生外,对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7.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监督渠道: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电子邮箱:yzb@bjfu.edu.cn;北京市研招办:010-82837456。八、政审及调档1.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政审,政审工作由所在拟录取学院负责。政审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2.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非全日制生)均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九、复议程序1.考生对复试过程、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复议申请。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确认有异议的,将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书面上报调查结果。3.相关学院对考生本人做出解释与说明。4.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十、体检安排及其他1.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在拟录取后在当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完成后将体检报告邮寄给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信箱(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2.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和各学院网站的具体通知。十一、联系方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电子邮箱:yzb@bjfu.edu.cn2025-08-08 17: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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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二、组织管理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学院两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察。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三、基本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各招生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写明报研招办备案,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开。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安排1.第一阶段:一志愿考核阶段,复试对象为符合成绩要求的一志愿考生。2.第二阶段:调剂阶段,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分批次开展选拔。所有调剂考生均要通过国家“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3.第一阶段在4月7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在4月8日至28日期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向考生公布。(二)复试人数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三)资格审查凡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须按照学院通知在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址:https://yjszs.cauc.edu.cn/,登录账号密码见登录界面提示)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各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证明材料清单: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4.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5)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6)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或本科结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8)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验证报告;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7.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8.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四)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五)复试方式1.复试方式: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方式,招生学院复试方式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2.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我校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复试系统,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由招生学院对外公布。(六)复试缴费1.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2.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现场复试缴费:复试现场缴纳。(七)复试组成及考核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综合能力考核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招生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或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形式及分数权重,在各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等方面。(1)专业综合测试招生学院自行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以笔试形式开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以面试或线上笔试形式开展,具体考核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向考生公布。(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和研究能力,考察考生专业领域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沟通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3.加试(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以网络远程复试开展的以线上笔试方式开展考核。加试各科目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折算后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分值权重和计算方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在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五、调剂工作(一)调剂条件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满足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二)遴选规则1.招生学院要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本单位调剂工作细则中提前公布。严禁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2.招生学院可根据相关学科发展方向、培养目标、专业相关度等因素,制定专业性、学术性的遴选条件及其他业务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3.对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调剂名额,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基本原则,分批次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三)调剂工作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或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或本单位)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考生登录调剂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查看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了解拟调剂人数、调剂申请条件、调剂遴选规则、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等调剂信息。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请与所报专业联系人申请。调剂系统开放前招生学院须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开放与截止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以招生学院在学院主页发布的公告为准。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5.各招生学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组织调剂考生选拔工作,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招生学院负责。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6.我校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生在接受待录取通知时慎重决定。六、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七、录取管理(一)计划管理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二)总成绩录取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总分5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折算百分制)×50%。初试成绩总分3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折算百分制)×50%。复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三)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四)录取规则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录取规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告知考生。(五)优先录取规则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2.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六)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8.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八、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九、入学复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信息公开(一)各招生学院必须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二)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必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公示7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十一、监督和复议(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学校将对各学院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三)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研究生院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十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十三、联系方式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 咨询电话:022-24092146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 监督电话:022-24092242电子邮箱:caucyjs@cauc.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www.cauc.edu.cn/yjsy/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s://yjszs.cauc.edu.cn/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点击链接进入查询附件【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已下载2407次附件【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pdf】已下载2337次附件【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pdf】已下载2598次2025-08-18 15: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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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为规范开展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及《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接收专业及人数2026年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与人数,可参考《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二、申请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与综合成绩均处于本专业前列;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好的专业素养,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4. 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本科学习阶段未受到任何处罚或处分。5. 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在“推免系统”完成备案并通过审核。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重庆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填报志愿1. 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开始注册,9月22日开始报名。届时需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完成注册、个人材料填报及志愿填报操作。2. 学校将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含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推免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确认是否接受该复试通知。(二)资格审核确认参加学院复试的推免生,需在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以完成资格审核:1. 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且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4. 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工作成果等。(三)复试和拟录取1. 复试安排复试内容涵盖英语水平、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三个维度,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水平占20分,专业素养占40分,综合素质占40分。 2. 拟录取规则(1)学院将依据复试总成绩,按招生专业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成绩+专业素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2)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推免生,不予拟录取: ① “英语水平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 ② “专业素养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 ③ “综合素质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 ④ 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存在考试违纪舞弊、替考行为,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3)学校将通过“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在“推免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4)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四)时间进度说明推荐工作的时间进度以“推免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各位推免生密切关注“推免系统”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要求,避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四、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方式采用腾讯会议(双机位)的形式开展复试。(二)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通知。(三)复试专业科目1. 学术学位招生专业代码020200(应用经济学):复试科目为宏观经济学,参考书目为《西方经济学》(第二版,下册),马工程教材,《西方经济学》编写组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招生专业代码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科目为宏观经济学,参考书目与应用经济学专业一致。招生专业代码120200(工商管理学):复试科目为宏观经济学,参考书目与应用经济学专业一致。 2. 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025100(金融):复试科目为投资学,参考书目为《投资学精要》(第九版),兹维·博迪、亚历克斯·凯恩、艾伦·J. 马科斯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招生专业代码095137(农业管理):复试科目为农业经济学,参考书目为《农业经济学》(第三版),孔祥智、马九杰、朱信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招生专业代码095138(农村发展):复试科目为农业经济学,参考书目与农业管理专业一致。五、学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65363603联系人:吴老师六、附则说明本细则的解释权归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若本细则存在未尽事宜,或与学校、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规定不一致,均以学校、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准。2025-10-09 15: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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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印发 20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本年度非全硕士复试录取全流程作出明确部署,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秉持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核心准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操作,强化全程监督,优化考生服务保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开展。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三级工作组织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有序推进,各组织组成及职责如下: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学院执行院长、分管副院长、MBA 项目主任、MPA 项目主任、MEM 项目主任以及中心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为全面统筹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拟定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实际需求组建复试小组,统一考核标准;开展复试专家、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与演练工作;审核复试记录、结果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招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以及考生申诉的核查、处理与答复。2.复试小组每组由不少于 5 名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搭配不少于 1 名复试秘书组成。核心职责是依据学院复试方案,从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综合素质等维度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保障复试程序规范、结果公正。3.纪检督察组由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构成。主要承担复试全过程监督职责,受理考生实名投诉与举报,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予以答复。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49;监督举报邮箱:xdmba@mail.xidian.edu.cn。三、招生计划2025 年该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计划共计 161 个,分属三个专业领域:1.125100 工商管理(MBA)专业:65 个统考计划指标;2.125601 工程管理(MEM)专业:45 个统考计划指标;3.125200 公共管理(MPA)专业:51 个统考计划指标。四、复试分数线普通计划考生需达到对应专业的初试成绩门槛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各专业分数线要求如下:125100 工商管理(MBA):总分不低于 151 分,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 35 分,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 70 分;125601 工程管理(MEM):总分不低于 162 分,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 38 分,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 76 分;125200 公共管理(MPA):总分不低于 164 分,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 38 分,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 76 分。五、资格审查学院对复试考生资格实行严格审查,仅通过审查者可参与复试,具体要求如下:(一)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考生需按以下清单顺序提交材料,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由学院留存: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2.粘贴个人照片的简历 1 份;3.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成绩、职业素养、个人荣誉、发展潜力等;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5.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获得学位的考生可不提供学位证书);6.大学成绩单(需为档案中成绩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7.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8.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9.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10.现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二)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1.时间:2025 年 3 月 29 日 8:30-10:00;2.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科技路 9 号西科大厦一层 MBA 教育中心。六、复试安排根据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所有统考上线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如下:(一)复试形式20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模式,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以笔试形式进行,专业知识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以面试形式开展。(二)复试时间与地点1.资格审查:3 月 29 日 8:30-10:00,地点为 MBA 教育中心,全体考生均需参加;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3 月 29 日 10:30-12:10,地点为 MBA 教育中心,全体考生均需参加;3.面试:分两批次进行,3 月 29 日 13:00-18:00 及 3 月 30 日 8:00-18:00,地点均为 MBA 教育中心,考生按当日安排参加。(三)复试内容复试涵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复试全程实行录音录像。1.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考试时长 100 分钟,满分 100 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当前时事政治知识的了解情况。2.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面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专业知识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满分均为 100 分。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管理学专业知识掌握熟练度,以及运用该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评估考生的领导潜力、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职业素养等。考核通过题库随机抽题作答、考生个人陈述、复试专家面试问答等方式开展。3.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是评估考生个性心理特征的重要环节,作为复试录取的参考依据。考生需按要求登录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网址:https://xlzx.xidian.edu.cn/user/login.do)完成测评,自复试方案发布后即可进行,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管理学》《市场营销》两门课程,加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长 60 分钟,单科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及格。参考书目如下:《管理学》(马工程重点教材),《管理学》编写组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 1 月 1 日出版;《市场营销学》(第 7 版),郭国庆、陈凯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 年 3 月出版。5.诚信评判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存在违反复试规定、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核查确认,将予以严肃处理。(四)复试注意事项1.考生需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笔试及面试考场;2.笔试分组信息可查看考场现场指示牌,笔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携带非必要物品进入考场,随身物品需统一放置在考场前排指定位置;3.考生分批次、分组参加面试,需按通知的批次和分组提前 1 小时到达考场等候,具体分组及顺序由复试小组秘书提前通知。七、调剂工作学院将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系统” 中公布调剂缺额信息,有关调剂工作的详细通知将另行在 MBA 教育中心网站发布。八、录取(一)总成绩折算办法1.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 ×10%+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40%+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50%;2.总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 ×40%。(二)录取规则严格按照上述总成绩折算方法,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的批次顺序,结合指标投放方式及统考招生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录取最后位次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规则排序录取: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再比较初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资格审查未通过;(2)未参加复试;(3)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单项不合格(笔试成绩<60 分);(4)复试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60 分);(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加试单科成绩<60 分)。(三)相关说明1.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办理,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该平台进行 “待录取” 操作,不再解锁;调剂考生自愿接受 “待录取” 后,学校同样不予解锁。若一志愿考生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被其他招生单位 “待录取” 锁定,该校将不再将其列入拟录取名单,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协议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签订。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工作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事宜。九、信息公示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 MBA 教育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名单发生变动,学院将对变动内容作出说明,并就变动部分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公示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的备案信息为准。十、体检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执行。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未按时完成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视为不符合体检要求。具体体检安排将另行通知。十一、招生咨询方式1.咨询电话:029-88202797、029-88202885;2.咨询邮箱:xdmba@mail.xidian.edu.cn。十二、其他注意事项1.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认,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全体考生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中若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且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3.学院通过研招信息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发布的信息、文件及通知,均视为已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说明方案后附 4 个附件,分别为《复试考生名单.pdf》《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学生心理测试操作流程.pdf》《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pdf》,截至方案发布后,上述附件下载次数分别为 1826 次、727 次、1089 次、687 次。2025-09-22 1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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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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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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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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