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招生质量为核心,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复试资格审核,科学制定复试录取办法,规范复试录取程序,强化复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时间,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平稳。
二、工作组织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
(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三)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四)学校成立复试巡查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并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
(一)各学院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相应的差额复试比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详见下表:

(三)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四)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3月底之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调剂考生:4月中下旬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由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五、复试方式
学校采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的方式开展工作。
一志愿考生均采取现场(线下)复试的形式;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由学院综合学科专业特色、调剂人数等因素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六、复试工作实施
(一)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学院(中心、实验室)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核。
(二)复试费
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三)复试考查要求
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须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选拔。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管理类联考考生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在专业课测试中进行。
3.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国语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复试成绩中的权重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酌定。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具体算法:
1.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X+复试成绩×Y
2.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X+复试成绩×Y
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权重;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50%权重。
七、体检
学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三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拟于4月上旬开展,请持续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符合学校基本分数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十、信息公开公示
各招生学院将在其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
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院系复试实施细则等信息,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十一、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其他
1.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机构代理招生。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贵州大学代码:10657
联系部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德正楼研究生院230
电话:0851-88292217
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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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细则(第一志愿考生)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第一志愿考生)如下:一、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方式学院对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二)复试地点与时间1.笔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会计综合(60分钟):9:00-10:00;思想政治(60分钟):10:10-11:1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管理学,每科30分钟):13:30-14:30,地点为经管楼310。工商管理硕士(MBA)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管理综合(30分钟):9:00-9:30;思想政治(60分钟):9:40-10:4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人力资源管理,每科30分钟):10:50-11:50,地点为经管楼310。学硕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经济学(30分钟):9:00-9:30。2.面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面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第一场:8:30-12:00;第二场:13:30-17:00。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学硕面试时间为3月27日下午13:00-17:30,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具体分组安排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1.专业课笔试(经济学(学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管理综合(MBA)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会计综合(MPAcc)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核内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开卷考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时事政治的理解与关注、基本政治观点正确、逻辑分析的严密完整、文字表达流畅等四个方面。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成绩计入总成绩。3.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100分满,时间20分钟)(1)考核内容:一是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等;二是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三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规范等。(2)考核要求:主要采用问答形式,要有记录和评语,并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记录表》,综合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3)考核小组:学院选拔业务水平高、政治素养好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秘书1名,面试前要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中至少安排1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科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外,须加试两门本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四)复试资格审查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7.《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以上所有材料不用提交原件)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请于3月27日上午8:20至9:00之间上交到经济管理学院106室。二、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者不予录取;(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4.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在研招网拒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二)复试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1)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7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0.8+外语口语成绩×0.2(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6+政治笔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1.学术型研究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3)×0.3三、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一)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学业审核、学籍学历等复核,复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二)体检: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已录取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四、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上级有新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按新的政策执行。 2. 学院复试联系人及电话:于老师, 024-56860720。请各位考生提前加入复试工作群(会计硕士复试工作QQ群:835487955; MBA及学硕复试工作QQ群:1023508115,申请入群填写考生姓名及初试成绩)。2025-08-22 0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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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2025 年 4 月 30 日 17:05:27 发布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对我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一、公示期相关安排1.本批次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限设定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与咨询,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后续提供的联系方式反馈。二、拟录取考生类型说明1.本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中,所有考生均为通过 “申请考核” 方式参与报考的考生;2.除 “申请考核” 类型外,本批次公示名单未包含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三、专项计划考生标注规则1.针对纳入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本次公示名单中已通过 “备注” 栏目的信息进行明确说明;2.考生可直接查看名单内的 “备注” 内容,确认自身或其他相关考生的专项计划归属情况。四、拟录取及递补核心原则1.本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开展,全程遵循 “择优录取” 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科学性;2.若出现已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情况,将按照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后续符合条件的复试合格考生;(1)递补过程将严格对照初始录取标准,不额外增设或降低录取条件;(2)递补结果将同步履行公示程序,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五、正式录取的前置审核要求1.本次公示的 “拟录取名单” 仅为阶段性结果,并非最终正式录取依据;2.该拟录取名单还需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只有在审核通过后,相关考生方可获得正式录取资格;3.若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录取政策、材料造假等问题,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且不进行后续递补。六、联系方式及违规处理办法1.公示期间及后续招生流程中,考生若有疑问、咨询或反馈需求,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1)联系电话:010-62732200;(2)联系邮箱:huiqing2020@cau.edu.cn;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督,一旦查实考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造假、考试作弊等),将不受公示期限制,随时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七、公示附件说明1.附件 1:《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社会学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PDF 格式),包含社会学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的成绩及拟录取情况;2.附件 2:《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共管理学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PDF 格式),包含公共管理学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的成绩及拟录取情况。2025-09-03 14: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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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信息,畅通咨询沟通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相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二)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另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三)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拟于3月下旬进行复试,具体时间与安排以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书》为准。(二)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合格生源充足(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20%)的专业可根据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50%的专业,一般不再调剂。2.采用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降16分划定,不设单科线。4.同一专业(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三)复试形式与内容1.我院招生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等,其中面试总时间要求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2.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见我院《复试细则》。3.外语水平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也可考核专业英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6.考生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我院复试成绩的组成部分及各部分权重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水平考核(笔试成绩,占40%)+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占50%)+外语水平考核(占10%)。复试成绩低于60分(未达到满分的60%,下同)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1)总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2)总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初试成绩/3)×0.6 + 复试成绩×0.4。(五)体检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一周内,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到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四、资格审核(一)复试前考生须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准备材料,提交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二)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三)学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四)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1.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以及相关专业调剂要求。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允许调入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和初试统考科目以学校公布的为准。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调剂工作要求1.学院根据已公布的调剂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将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填入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2.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50%。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三)调剂流程1.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2.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3.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4.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六、录取工作(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方向)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按照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数。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批复试、分开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序。(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未按时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2.加试的任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或调剂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复试前还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在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和上报。(五)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七、信息公开公示及咨询、申诉渠道(一)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学校研招办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招生在线: https://ggxy.hznu.edu.cn/zsjy/zsxx/(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咨询: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0571-28865226 邮箱: guiquansong@163.com申诉:公共管理学院纪委电话: 0571-28867053 电子邮箱:qianshan051@126.com 八、其他(一)我校及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院官网、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四)本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2025-09-04 09: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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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为规范开展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及《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接收专业及人数2026年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与人数,可参考《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二、申请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与综合成绩均处于本专业前列;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好的专业素养,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4. 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本科学习阶段未受到任何处罚或处分。5. 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在“推免系统”完成备案并通过审核。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重庆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填报志愿1. 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开始注册,9月22日开始报名。届时需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完成注册、个人材料填报及志愿填报操作。2. 学校将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含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推免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确认是否接受该复试通知。(二)资格审核确认参加学院复试的推免生,需在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以完成资格审核:1. 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且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4. 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工作成果等。(三)复试和拟录取1. 复试安排复试内容涵盖英语水平、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三个维度,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水平占20分,专业素养占40分,综合素质占40分。 2. 拟录取规则(1)学院将依据复试总成绩,按招生专业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成绩+专业素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2)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推免生,不予拟录取: ① “英语水平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 ② “专业素养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 ③ “综合素质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 ④ 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存在考试违纪舞弊、替考行为,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3)学校将通过“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在“推免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4)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四)时间进度说明推荐工作的时间进度以“推免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各位推免生密切关注“推免系统”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要求,避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四、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方式采用腾讯会议(双机位)的形式开展复试。(二)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通知。(三)复试专业科目1. 学术学位招生专业代码020200(应用经济学):复试科目为宏观经济学,参考书目为《西方经济学》(第二版,下册),马工程教材,《西方经济学》编写组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招生专业代码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科目为宏观经济学,参考书目与应用经济学专业一致。招生专业代码120200(工商管理学):复试科目为宏观经济学,参考书目与应用经济学专业一致。 2. 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025100(金融):复试科目为投资学,参考书目为《投资学精要》(第九版),兹维·博迪、亚历克斯·凯恩、艾伦·J. 马科斯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招生专业代码095137(农业管理):复试科目为农业经济学,参考书目为《农业经济学》(第三版),孔祥智、马九杰、朱信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招生专业代码095138(农村发展):复试科目为农业经济学,参考书目与农业管理专业一致。五、学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65363603联系人:吴老师六、附则说明本细则的解释权归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若本细则存在未尽事宜,或与学校、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规定不一致,均以学校、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准。2025-10-09 15: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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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妥善开展 2024 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 “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1.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复试录取全过程中,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量,始终将 “德” 置于首位,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与录取关键依据。2.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准则。确保复试录取政策清晰透明、实施程序规范有序,严格按选拔标准筛选优秀考生,坚决贯彻 “宁缺毋滥” 原则。3.注重综合评价维度。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为复试核心任务,重点选拔具备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及较强实践能力的人才。4.秉持以人为本理念。复试录取工作中,切实尊重考生需求,强化服务意识,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组织管理1.工作统筹与小组组成(1)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整体工作,研究生院具体承担组织实施职责;同时设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两组人员构成一致:组长为曲维玺,副组长为于蓉,成员包括俞子荣、张威、崔卫杰、段红梅、董超、李俊、梁明、陈正萍。(2)研究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工作各环节合规性进行核查。(3)研究生院联合院纪委组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由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于蓉担任组长,对复试录取全流程及具体实施细节开展全程监督检查。三、复试组织1.组织责任与人员培训。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的组成原则及具体工作职责,同时组织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人、巡视组成员、招生工作秘书等相关人员,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专项培训,确保人员熟悉工作要求与流程。2.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用 “现场复试(线下)+ 网络远程复试(线上)” 双模式进行,组织过程中严格落实 “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 要求,保障复试规范与公平。3.复试基本要求(1)2024 年研究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标准如下:应用经济学 [020200](学术型):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农业经济管理 [120301](学术型):总分≥3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4 分;金融 [0251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国际商务 [0254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工商管理 [125100](专业硕士):总分≥162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3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8 分。(2)研究院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均需符合上述成绩标准。复试时间。复试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下旬,按学科专业分批次组织,各批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复试地点。现场复试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 28 号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将随复试通知一并告知。复试程序。考生需按以下流程参与:缴纳复试费(100 元 / 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试环节。4.考生复试材料要求(1)本人硕士研究生准考证原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 A4 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3)应届生: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成绩单(开学报到时需向研究生院招生办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若无法提供学校成绩单,可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且需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6)《诚信复试承诺书》。5.复试比例。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确保选拔范围与质量。6.复试内容。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20 分钟,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四大模块,侧重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重点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不合格者 “一票否决”,不予录取;(2)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结合学科专业要求,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与外语听说读写能力;(3)综合素质:评估考生学术潜力、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及适配性;(4)特殊要求: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且不指定参考书目;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加试。7.复试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0% + 复试成绩 ×50%,按两部分成绩加权计算得出。四、录取工作1.拟录取名单确定。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参考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名单不得修改;若需变动,需说明变动原因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及学籍注册信息以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为准,未公示或未备案考生不予录取。3.学历(学籍)核查与入学复查(1)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存疑考生需在 5 月 15 日前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2)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4.报考资格与信息审核(1)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录取阶段一律不修改,报考资格不符者不予录取;(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报到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4)经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检查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要求。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录取前分别与研究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研究院不承担相关责任。5.不予录取情形(1)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总成绩 < 60 分;(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5)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五、调剂工作1.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 “调剂系统”)开放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8 日。2.调剂系统开放规则(1)每次开放时长不低于 12 小时,开放与关闭时间提前公布;(2)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不以调剂志愿提交时间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3.调剂志愿锁定。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到期未收到研究院受理意见的,锁定自动解除,考生可重新填报其他调剂志愿。4.调剂条件与专业要求(1)调剂基本条件① 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② 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④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需一致;其中金融 [025100] 仅接收初试业务课一为数学(三)的考生。(2)调剂专业及初试成绩要求应用经济学 [020200](学术型):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农业经济管理 [120301](学术型):总分≥3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4 分;金融 [0251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国际商务 [0254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工商管理 [125100](专业硕士):总分≥162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3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8 分。5.调剂流程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申请,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无效。6.调剂复试与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按本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及时关注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网(https://www.caitec.org.cn/n7/sy_ywly_zslq/)及研招网信息。六、违规处理1.考生纪律要求。考生需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在本人复试结束后、研究院全部复试工作完成前,不得泄露、传播试题内容及复试相关信息,违者按作弊论处。2.违规处理标准。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影响考试公平的考生,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研究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复试违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七、其它说明1.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开展,体检由研究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2.复试费用。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 / 人。3.推免生资格。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但需满足:第 7-8 学期无不及格科目、无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良好、政审及体检合格、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八、社会监督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研究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渠道如下:1.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010-64248843,邮箱 yzb@caitec.org.cn;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24 年 3 月 18 日2025-09-08 14: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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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和《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及职责分工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组织实施。二、一志愿工作安排(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现场复试)(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如有调剂计划,调剂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随后期调剂公告另行公布。(三)心理测试方式和时间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反映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具体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公告。三、评分标准(含英语打分方法)(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考题采用开放式题目,闭卷考试,含案例分析及综合论述等,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一定拓展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长为90分钟。(二)面试面试考查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试与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英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等综合素养。英语考核由一人提问,面试小组所有教师进行评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三)加试按照教育部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和“经济学原理”,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四、综合成绩核算方式及排序标准(一)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二)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 +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三)综合成绩排序标准1.所有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本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2.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3.一志愿合格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初试统考英语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序。4.调剂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单独排序,按分配指标依次录取。五、调剂工作安排如有调剂计划,学院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接收调剂的专业要求和指标计划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中公布的为准。调剂程序1.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4.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六、复议制度对复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31-88198909。七、其他事项本方案未说明的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八、MBA学院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德馨楼二楼邮政编码:250002电话:0531-82617776官方网址:http://mba.sdufe.edu.cn咨询QQ群:1037626291(一志愿)2025-08-21 1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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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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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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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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