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MB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依据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制定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如下:
一、复试实施细则
1.考生管理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规定,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需加入钉钉群:
全日制钉钉群号:117920002446
非全日制钉钉群号:116810001028。
2.缴纳复试费:
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00元 /人。请考生在付款页面填写身份证号等信息。付款后请及时截屏保存缴费成功页面并打印。学校为全体考生开具正式收费票据,入学报到后可到学校财务处领取。
注:缴费二维码将适时发布在考生钉钉群中,请考生及时入群并关注。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8上午7:30-9:00
资格审查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庙校区4号楼一层中厅。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a.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b.考生本人《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c.考生填写、签字并加盖有关公章的《2025年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d.《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有效;
e.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f.A4纸打印复试费缴费截图。
注: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4.复试笔试:
(1)政治理论考试大纲公告:
https://mba.cueb.edu.cn/zsxx/8122bbf73510401788a386a6ff
624b67.htm。
(2)复试笔试加试公告:
https://mba.cueb.edu.cn/zsxx/dfd8ee5bc68f4142af919a4d74
8ebcb4.htm。
(3)政治笔试及加试安排:

5.复试面试:

温馨提示: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入校。
6.复试面试考核方式和录取原则:
由不少于5名复试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养考核三部分。
(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英语试题为30道。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每名考生随机抽取1套试卷作答,试卷实行2+2模式,即包括2道基础知识题和2道开放性能力测试题。考生回答后,该套试卷即作废,不重复使用。
(3)综合素养考核:通过提问对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进行考察;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进行评判。
(4)外国语听力和口语2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60分,综合素养20分。
7. 复试笔试考核方式和录取原则:
(1)复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10%。
(2)复试笔试加试两科目分别为管理学和组织行为学,试卷单科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包括复试面试与政治理论笔试)按百分制,面试占90%,政治理论笔试占10%。
(2)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平均分(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权重70%,复试权重30%。
例如:300分满分,初试成绩210分,复试面试80分,复试政治理论成绩70分
总成绩=210/3*0.7+(80*90%+70*10%)*0.3=72.7
考生的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加分后的成绩计算。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政审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科低于60分者。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协议应当在4月30日前寄到报考学院。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9.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公布
复试结束1天内将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电子版与纸质版经MBA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研招办。复试成绩及复试总成绩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工商学院MBA中心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日。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学院可以组织思政部门参与面试,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记录在考生提交的《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我校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我校 2025年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工作安排
1.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接收调剂。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之后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
2.复试方式:专家、考生到校集中线下复试。
3.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
4.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5.调剂工作由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2.MBA招生电话:010-65976412 丹老师
010-65976020 吕老师
MBA招生部邮箱mbazs@cueb.edu.cn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MBA教育中心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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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提示各位考生:欢迎报考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依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部署,为便于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现将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安排提示如下:一、复试时间安排温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启。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定于 3 月下旬启动,计划于 4 月 7 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安排在 4 月 8 日至 28 日期间开展。具体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二、复试形式说明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以现场线下方式为主,部分招生专业可能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形式请以官方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三、复试分数线相关目前,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名单尚未确定,预计 3 月下旬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与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四、复试内容准备考生可参照《温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 1)和《温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b.wzu.edu.cn/info/1141/8922.htm) 进行复试准备。五、调剂相关说明结合 2025 年国家线及我校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部分专业将有调剂名额,具体信息请以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 定于 3 月 28 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 将于 4 月 8 日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微信公众号:chsiyz),届时可登录调剂系统及招生单位网站,查询调剂信息并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六、复试材料准备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的,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一)所有考生复试前需准备以下材料:资格审核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印在同一张纸上,并注明 “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2)准考证(3)学历学籍证明①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成绩单;②往届生需提供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4)填写好考生信息部分的《温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 2)复试材料(1)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能证明英语水平的证书(如有)(2)科研论文、科研活动成果、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如有)《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附件 3)(二)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三)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四)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携带初试时我校资格初审反馈的学历、学籍核验扫描件及成绩单。(五)非全日制考生须明确工作单位,且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原则上要求考生在拟录取后一周内办理完毕,并通过 EMS 寄送温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六)公共管理考生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其时间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要求(本科毕业生应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毕业生应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七)参与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按招生学院要求上交上述材料,同时按报考学院要求签订并回传《温州大学复试纪律要求及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七、远程网络复试准备若采用网络复试,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并在复试前按招生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障复试顺利进行。面试设备【主机位】:1 台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环境监控设备【辅机位】:1 部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 pad 等平板设备(需具备摄像头功能);网络需满足复试要求,确保有有线宽带网、WIFI、4G 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复试房间需独立、无干扰,光线适宜、环境安静且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且不能有其他人在场;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需准备的考试用品:(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 A4 纸;(3)学院要求的其他考试用品。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操作指南等相关材料将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考生请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八、咨询方式考生若对复试及资格审核有疑问,可拨打各招生学院热线咨询,咨询方式详见http://yjsb.wzu.edu.cn/zsw/bkzn/lxzsxy.htm。九、温馨提示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人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各种名义向考生收费,无论理由看似多么合理,只要涉及钱财,务必不要相信。附件1.温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pdf附件2.温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x附件3.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doc2025-08-13 10: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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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各位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就复试工作的相关情况公布如下:一、复试资格的初试成绩标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了 2025 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所需达到的初试总分及各单科成绩标准。各专业会在该标准之上,以不超过 1:2 的比例划定复试考生范围。若某一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学校将进行统筹调剂。二、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的具体名单可参考附件。如对名单有疑问,需在 2025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4:00 前向相关培养单位提交书面材料,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三、复试的时间与形式(一)复试时间复试定于 2025 年 6 月 4 日举行。关于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考生所报考的学院另行通知。(二)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地点设在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进入校园,并按要求准时参加复试。若未按时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附件:贵州财经大学 2025 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5 月 29 日附件【贵州财经大学 2025 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pdf 】2025-09-01 15: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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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与学籍注册管理(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1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其入学采集图像与录取电子照片、身份证照片等进行比对核验。审查通过的新生,可办理入学手续并完成学籍注册;若审查发现新生存在录取手续及流程不规范、录取资格不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造假、冒名顶替、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将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2 研究生新生须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未能按时取得者,入学资格将被取消。3 取消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的,需由新生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报告,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被取消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其个人档案、户口等相关关系将转回家庭户籍所在地。(二)入学资格保留1 硕士研究生新生因健康状况、创业需求及学校认可的其他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正常在校学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限为1至2年。2 新生报到时已确认怀孕的,须保留入学资格1年;新生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入学资格可保留至退役后2年。3 办理入学资格保留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生不具备研究生学籍,也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相关待遇。4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学生需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入学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学籍日常维护与费用管理(一)信息核实与注册要求1 研究生需在每年12月底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仔细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及学籍注册信息,发现信息有误需及时向学校提交修改申请。2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并缴纳相应学习费用,缴费完成后到所在学院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费用且未办理缓交手续,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情形的,学校将不予注册。未完成注册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及考核。3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注册的,需提前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学籍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研究生若无法按时到校注册,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及导师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2周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二)费用标准与特殊情况处理1 研究生学费按学制缴纳,具体缴费标准以录取当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学生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2 已取得学籍的研究生,因转专业、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产生的学费退费及收费标准调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3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完成学籍注册。三、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一)基本学制与学习年限1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具体以当年招生录取规定及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在校学习年限为3至6年;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为2至5年,另有规定的除外。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包含休学时间。2 未能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按结业处理;若遇特殊情况,可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同意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延长学习年限1年。(二)提前毕业与延期学习1 硕士研究生若提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教学实践等必备环节且学业成绩优异,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经导师、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并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可申请提前进入毕业程序。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校总计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2 提前毕业需满足的具体条件:一是课程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二是取得本专业重要创新研究成果或重大实践成果,或在本专业国家级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不含录用)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不含录用)相关学术论文2篇。获准提前毕业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纳入当年就业派遣计划。3 研究生在学制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办理延期学习手续。延期学习一般以学期为单位,延期1学期后仍无法完成学业的,可继续申请延期,直至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在延期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不享受奖助学金等相关待遇。四、考核与成绩管理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照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所有课程及各项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习与考核(以下统称课程考核)。2 课程考核的成绩将作为研究生学业评价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对考核成绩进行规范记载,确保成绩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五、转专业、转学与转导师管理(一)转专业规定1 研究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学科专业完成学业,仅在学校专业调整、因身体疾病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等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若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申请转专业。2 转专业申请仅限在第一学年内提出,原则上需在一级学科所属的相关专业范围内调整,不同学科门类之间不允许转专业。3 办理转专业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原导师、原专业及所在学院同意,拟接收导师、拟转入专业及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最终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转专业的,还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4 研究生在学校批准转专业后1周内,需转入新专业学习,并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后续学业。已修课程中,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成绩与学分自动保留;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仅可作为跨学科、跨专业选修学分在成绩单中记载。转专业后,学制与学习年限按新专业执行,入学日期仍按原专业入学时间计算。(二)转学规定1 研究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仅在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情况下,可申请转学。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学:入学未满1学期或学制期满前1年的;以定向就业形式招生录取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拟转入学校及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本人所在学校及专业的;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3 申请转学的研究生,需本人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导师、学位点、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省内转学的,需报江西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厅与转入地省级教育厅协商后,按转学条件办理相关手续。(三)转导师规定1 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指导教师,仅在研究生更换研究方向,或导师因健康问题、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指导职责等特殊情况下,可提出转导师申请。转导师必须在同一专业内进行。2 若师生之间出现矛盾或存在其他不利于维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学院应秉持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及时进行调解,必要时可解除原指导关系并为研究生重新确定指导教师。3 办理转导师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原导师及所在学院、拟接收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硕士研究生转导师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研究生转导师需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六、休学与复学管理1 研究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具体休学与复学管理规定除另有明确说明外,按以下要求执行。2 研究生因健康、个人事务等原因需暂停学业的,可申请休学。休学申请需由本人提交,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生效。休学一般以学期为单位,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3 休学期满后,研究生需在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复学申请,经学院审查、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并回归相应年级学习。因健康原因休学的,复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七、毕业、结业与退学管理(一)毕业与结业1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答辩及其他培养环节要求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位。2 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其他环节,但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可在1年内申请重新答辩。1年内未参加答辩或重新答辩仍未通过的,不得换发毕业证书;1年内未申请补领毕业证书的,学校将不再受理。(二)退学管理1 研究生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2 学习时间不满1年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的研究生,学校为其出具学习证明;学满1学年及以上退学的,学校颁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八、学业证书管理(一)证书颁发与信息变更1 学校严格依据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以及研究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和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相关证书。2 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核心信息的,需提供合理充分的理由及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文件,经学校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二)电子注册与证书撤销1 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报送制度,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上报工作。研究生的学历、学位信息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注册备案,供学生本人查询验证。2 对于通过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的研究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不予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颁发的证书,学校将依法予以撤销。3 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将依法撤销其证书。被撤销的证书若已完成注册,学校将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三)证书遗失与补办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档案馆和研究生院核实,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附则1 各学院负责受理研究生关于学籍问题的申请、咨询及诉求,研究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进行咨询。学籍问题的具体处理由学生所在学院经办,研究生院负责审定,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各学院承担相关事项的公示与执行职责,同时需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研究生班主任、导师及学生本人。2 研究生的成绩、鉴定、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等相关材料,需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及学生个人学籍与人事档案。3 接受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其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4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师大发〔2017〕62号)同时废止。2025-11-13 1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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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 2026 年推免生预报名复试工作安排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已顺利完成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预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为确保后续考核复试环节规范、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安排正式通知如下:一、学院宣讲环节1.时间安排:8 月 30 日上午 8 点 30 分至 9 点整2.地点设置:教学楼 A 楼 204 教室3.参与对象:所有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均需全程参加4.宣讲内容:由学院领导发表致辞,同时详细介绍学校的办学特色、学科优势,以及国际医药商学院的发展概况、培养体系、科研平台等核心信息,帮助考生全面了解报考单位情况。二、专业面试安排1.面试启动时间:学院宣讲结束后,于上午 9 点 10 分正式开启各学科组专业面试2.学科组分组及对应面试地点:(1)社会与管理药学组:教学楼 A202-1 教室(2)药物经济学组:教学楼 A203 教室(3)综合学科组(含公共管理学、药学(生物经济学)、药学(医药投资管理)三个专业):教学楼 A207-1 教室(4)药学(管理药学)组:教学楼 A207-2 教室3.面试进度说明:各学科组的面试进度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考生需提前做好时间规划与准备;若有调整,学院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4.考生等候要求:所有考生统一在教学楼 A204 教室等候,该教室屏幕会实时显示各学科组的面试顺序,考生需密切关注屏幕信息,待轮到本人时,依次前往对应面试教室参与考核5.考核时长规定: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原则上为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所有作答内容,可申请提前结束考核6.考核具体流程:(1)综合素质考查(3 分钟):考生用中文进行个人自我介绍,内容可涵盖学习经历、专业基础、实践成果、科研兴趣及未来规划等(2)英语能力考查(3 分钟):由评委老师以英文提问,考生需用英文回答,主要考查英语听说能力及专业英语应用水平(3)专业知识能力考查(6 分钟):考生现场抽取 1 道专业知识题目进行作答,随后需回应评委老师针对题目及专业领域提出的延伸问题(4)沟通与交流(剩余时间):评委老师与考生围绕专业认知、科研潜力、职业发展方向等话题进一步沟通,全面评估考生综合素质三、复试材料提交要求1.《诚信复试承诺书》:(1)提交要求:考生需秉持诚信原则参与复试,务必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且需手写签字确认(2)提交方式:在复试签到时将签署完成的承诺书交给现场工作人员2.《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1)提交要求:需提交该审查表的原件(2)特殊情况处理:若复试前无法及时准备好该表格,可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补交3.个人简历:(1)准备数量:需准备个人简历一式五份(2)提交方式:在面试开始前分发给各位评委老师,便于评委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四、参观与交流安排时间:8 月 30 日(与复试当天同步)场地提供:学院开放教学楼 A204 教室、A304 教室作为交流场地交流内容:考生可在上述场地与有意向的导师及对应课题组进行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导师研究方向、课题组科研进展及培养模式等信息参观安排:考生可利用空余时间参观学校校园、国际医药商学院教学楼等设施,熟悉校园环境与学院硬件资源五、考生重要须知考生必须由本人参加专业面试,严禁他人代替;若发现代考行为,将直接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需确保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存在弄虚作假、伪造信息等行为;一旦查实材料虚假,学院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及所有考核成绩六、联系方式若考生在复试准备或参与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工作人员咨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5-861850362025-09-25 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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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同等学力考生调剂复试加试通知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8/s3261/202410/t20241008_1156243.html 相关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现将我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同等学力考生调剂复试加试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加试对象本次加试针对以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学历报考,且已获得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二、加试科目及参考教材1. 市场营销参考教材:菲利普·科特勒、凯文·莱恩·凯勒、亚历山大·切尔内夫著《营销管理(第16版)》,中信出版集团出版。 2. 管理学参考教材:陈传明主编的马工程教材《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三、加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形式开展加试。四、加试时间加试安排在调剂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5年4月3日2025-08-13 17: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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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以及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针对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与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保障招生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科学性,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校级统筹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职责,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针与重要决策。院级具体实施:各招生单位组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委员及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 领域)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复试小组组建:各单位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设立多个复试小组,每组由 5 人及以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构成,成员需满足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作风公正的要求,且无直系亲属参与本组复试工作,指导教师需纳入小组组成。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专门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素养进行评估,并组织心理健康测试工作。二、招生计划安排各招生单位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推荐免试生(涵盖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不分配至具体招生单位,实行全校范围内统一统筹调配。结合生源数量、质量及社会人才需求变化,学校将对各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施动态调整管理。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复试分数线划定各招生单位以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准,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规模与生源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与招生计划。复试采用差额选拔机制,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对于合格生源数量不足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二)复试方式选择复试分为现场复试与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一志愿考生复试优先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以确保对考生综合能力的全面考核与选拔。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既可采用现场复试,也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三)复试内容设计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践(实验)操作等多种考核手段,重点围绕以下维度对考生进行评估: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过往学业成绩与学习表现;科研潜力与创新思维;专业知识储备与学科素养;实践操作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包含听力与口语测试)。(四)复试流程规范报考资格审查:严格依据教育部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业务要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考核: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考核作为保障新生质量的关键环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开展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从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规范、科学精神、诚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及心理健康状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录取环节。面试考核实施:由各单位组织各复试小组开展面试,考核题目需涵盖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实验)能力等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所有问题作答,可提前结束面试。专业课考核安排:专业课考核可采取笔试(含现场笔试与线上笔试)或考查形式,若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长不得少于 60 分钟。复试加试要求:需参加加试的考生范围: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与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要求: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得与初试科目、专业课考核科目重复,难度需严格参照本科教学大纲标准设定。加试形式与评分:采用笔试形式,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长 3 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跨专业报考考生:是否需加试所报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及是否考核实验技能,由对应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自主研究确定,加试要求参照同等学力考生执行,具体可参考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承诺书签订: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均需签署《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2);非全日制考生除上述承诺书外,还需额外签署《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3)。(五)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具体构成如下: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 150 分;面试成绩:满分 150 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占 30 分,综合素质测试占 120 分;合格标准:面试成绩 90 分为及格线,各招生单位可自行设定专业课考核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六)复试时间安排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需在 3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不得早于 4 月 8 日,且需在 4 月 15 日前结束。专业课考核、面试、复试加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单位根据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特点自主确定,考场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七)其他重要事项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 号) 执行。考生在复试阶段需提交《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详见附件 6);拟录取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专项计划与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结合国家分数线与单位分专业分数线,确定该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合格且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录取资格。加分政策适用人群: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 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的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冲突处理:纳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复试费缴纳:依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 号、苏财综〔2007〕92 号、苏教财〔2007〕89 号)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 80 元 / 人。现场复试考生:需在复试报到前登录学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完成缴费;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通过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缴纳复试费。考风考纪管理:各招生单位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运用必要的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提升作弊防范能力,重点研究防范 AI 技术作弊的有效方案。考生需严格遵守《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 4)与《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 5),若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四、调剂工作管理办法所有参与调剂的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流程,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一)调剂基本要求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对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具备一致性或相近性;照顾专业调剂规则: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含工学照顾专业、体育学与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至非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至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对应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内部、中医学与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内部、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内部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专业学位调剂限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在这 7 个专业学位之间相互调剂,但需符合调入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这 7 个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剂至这 7 个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调剂: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调剂限制: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剂至该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规则: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至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至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毕业专业范围等具体要求,可查阅相关学院发布的调剂通知及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的具体要求。(二)调剂流程步骤考生登录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各招生单位登录调剂系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遴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向拟复试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及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三)调剂注意事项对于同一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调剂考生,若初试科目完全相同,需以考生初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顺序、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标准。调剂系统开放接受考生调剂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调剂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关闭调剂信息通道。五、录取工作操作规范(一)录取类别划分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具体要求如下: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需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在校期间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满足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条件);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采用全日制学习形式,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全部为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取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硕士考生: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成绩总分 ÷ 3 × 60% + 复试成绩 ÷ 3 × 40%其他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成绩总分 ÷ 5 × 60% + 复试成绩 ÷ 3 × 40%(三)录取信息公开为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招生单位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以下信息: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姓名及考生编号、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将所有录取信息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备案并公开,未经该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信息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四)申诉渠道设置各学院需在复试录取工作启动前,公布咨询电话与申诉渠道,并确保渠道畅通。学校层面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如下:咨询与申诉电话:0514-87979213申诉邮箱:yjszs@yzu.edu.cn附件附件【附件1-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docx】附件【附件2-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4-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docx】附件【附件5-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流程.docx】附件【附件6-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docx】2025-08-29 15: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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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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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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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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