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生丨 2025统考硕士招生复试调剂常见问题汇总
根据《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正式开通。所有招生单位接收考生调剂申请(包括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相互调剂的考生),都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系统开通后,及时登录调剂系统以及各招生单位网站,查询具体的调剂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为了确保调剂过程顺利,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在使用“调剂服务系统” 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
一、2025年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一)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四)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申请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五)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七)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注:内容摘自《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为什么我不能参加调剂?
调剂系统适用考生范围:申请调剂考生应符合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剂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无法调剂。
一般来说,需要关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要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例如,有考生提出以下问题:“以2025年为例,考研总成绩为248分,一志愿报考工学门类的机械工程(专业代码080200,非照顾专业),想调剂至二区的工学门类的力学(专业代码080100,照顾专业)(二区工学照顾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为241分),为什么不行?”
实际上,考生的考研总成绩要达到拟调剂单位所在地区的工学(其他学科专业)分数线(而不是工学照顾专业分数线),且单科分数符合成绩要求,才有调剂资格。如果跨学科门类进行调剂,即使专业名称一样,也不能按拟调剂专业的成绩要求来判断是否符合调剂资格。以2025年为例,工学(其他学科专业)总分要求A类考生(拟调剂单位在一区)为260分,B类考生(拟调剂单位在二区)为250分,故考生总成绩248分未达到“国家线”要求,不在调剂系统适用范围内。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与调剂服务系统有何区别?
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与调剂服务系统有本质的区别。
在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中,一位考生最多可填写10个平行调剂意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24小时内,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考生可将调剂意向转为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志愿。已转移成功的调剂志愿与直接在调剂服务系统填报的调剂志愿一样,在招生单位设置的锁定时间内不可取消或更改;未转移成功的调剂意向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无效。
四、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调剂?
招生单位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五、如何查看招生单位发布计划余额?
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招生单位已发布的调剂办法,查询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同时可填报三个平行的调剂志愿。
六、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发布多长时间?
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七、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复试还没开始(或未出结果/已通过),可以申请调剂吗?调剂会不会影响第一志愿的录取?
可以申请调剂。招生单位(含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可以看到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信息。注意:考生一旦接受调剂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被一志愿招生单位待录取。
八、是否可接受两个“复试通知”?
考生可以同时接受两个(或多个)招生单位的“调剂复试通知”,互不影响。接受了一个志愿的“调剂复试通知”,不会影响其他调剂志愿,但是招生单位可以看到考生所有“调剂复试通知”的历史记录。
九、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到达后是否可以修改?
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但考生修改志愿后,招生单位可能无法给修改前的志愿发送复试通知,请慎重操作。
十、 是否可以接受两个(或多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
不可以。考生只能接受一个招生单位的调剂待录取。考生一旦接受调剂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
十一、一志愿选择一区招生单位,初试成绩仅过二区国家线,如何申请调剂?
一志愿选择一区招生单位,初试成绩仅过二区国家线,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二区招生单位。
十二、一志愿选择二区招生单位,初试成绩过一区国家线,如何申请调剂?
一志愿选择二区招生单位,初试成绩过一区国家线考生,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政策及招生单位调剂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调剂一区招生单位。
调剂复试录取办法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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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关于考研复试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精准划定学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各学院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得擅自突破或自行解释国家统一政策。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以国家B区线为基础,实施细则须明确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学院参考,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自主确定并明确注明报考本学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坚持“宁缺毋滥”原则,确定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招生计划分配办法为: (1)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士兵计划”,满分500分专业,总分要求按照在该专业“国家线”(B类考生)总分基础上降低30分执行;满分300分专业,总分要求按照在该专业“国家线”(B类考生)总分基础上降低15分执行;各专业单科要求按照该专业“国家线”(B类考生)单科分数要求执行。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各专业总分要求按照国家“报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单科分数按照单科一(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二(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执行。 “少干计划”,各专业总分要求按照国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各专业单科要求按照该专业“国家线”(B类考生)单科分数要求执行。(2)计划分配办法 “士兵计划”,2025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士兵计划”招生计划20个,结合生源情况,按照学院分配,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少干计划”,2025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少干计划”招生计划28个,其中工程类专业招生计划6个,其他专业招生计划22个。根据教育部及我校2025年“少干计划”招生简章要求“其他专业‘少干计划’,录取考生中汉族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计算,我校其他专业汉族考生招生计划为5个。结合“少干计划”生源情况,汉族考生招生计划按照学科门类分配,具体为:教育学门类2个、农学门类1个、医学门类1个、管理学门类1个。汉族考生录取名单按照上述学科门类,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其他专业非汉族考生招生计划17个,按照学院分配,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2.复试比例 各学院要明确各门类或者专业(领域)的复试比例并提前予以公布,如有特殊情况须注明。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科学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公布的《石河子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同时,进一步加大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各学院要明确审核的形式、内容、流程、要求及审核结果的使用等。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对外泄露或发布与复试相关的任何信息。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核通过的考生,请联系相关学院,按要求参加复试。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条件并申请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应与所报考学院联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各学院要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各学院要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加分项目考生名单及其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核,确定是否具备加分资格。复试方式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学校各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校统筹考虑确定复试方式及要求。1.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及学校相关要求,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学院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各学院要精密组织,合理安排,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要充分考虑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所需路程时间,提前公布现场复试专业名称、考试科目、笔试(含加试)时间与地点、分值、面试时间与场所、时长、合格标准、成绩的使用等,让考生及时充分知晓。做好笔试、面试各环节场所的换气和清洁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拟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阿里钉钉作为应急备用系统,提前公布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名称、考试科目、时长、分值、合格标准、成绩的使用等,尤其要对复试系统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予以具体说明。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考核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平台使用,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2.复试要求 (1)专业基础笔试(或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院要根据《石河子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包括加试科目),结合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等科学命制笔试试卷,每科目试卷命制至少3套,可区分为A卷、B卷、C卷等,确保各套试卷难易程度相同,但试题内容不同。在一志愿考生复试与调剂考生复试时随机抽取一套使用,已被使用后的试卷不得再次使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可转变考核方式,进行专业基础考核(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将传统的笔试内容形成题型多样、科学、规范的海量试题库,融入面试环节,以口试问答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根据学科特点由复试组灵活自定,考核方式须在学院具体的复试细则中公布,提前告知考生。要求试卷(试题库)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监督下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选派至少2名专家进行命题,试题的命制和交接保管参照《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及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其间确保试题安全保密。具体复试时间、场所由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范围内确定并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提前告知考生。 (2)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具体测试方式由学院自定。 (3)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可采取面试环节提问(或展示)的方式。各学院要以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等合理设计考核内容。可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以及身心健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具体方式由复试小组灵活自定,考核方式须在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提前告知考生。 (4)加试要求 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各学院要同专业基础笔试命题要求一致命制加试试题或题库,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科学合理设计试题内容,满分100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对跨学科报考的考生,报考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信息应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提前告知考生。 (5)面试具体要求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况,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复试组应对考生基本情况有一定(介绍)了解,包括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工作简历等,通过较全面的了解,以便于考核选拔优秀考生。 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给出综合评语及整体印象分,所有项目成绩须当场给出。加强复试巡视监督,重点核实复试小组人员是否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联系接触。严禁考生在社会考试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参加复试。为进一步规范面试组织程序,应对考生质疑,各学科专业在面试时除有专人采取书面记录外必须结合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料记录。 (6)复试各环节分值要求 (7)落实分类选拔要求 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在专业学位招生中,鼓励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复试(面试)专家组。复试具体安排石河子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于3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一般在4月25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流程由相关学院自主安排,经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明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程序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环节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的相关内容。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体检和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2025-08-12 10: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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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具体要求,特制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复试形式我校一志愿复试、调剂复试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地点、时间安排等见各学部(院)网站复试实施细则。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英语能力测试,其中专业知识测试一般为笔试形式,综合能力测试一般为面试形式,各学部(院)可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及培养需要,自行确定专业知识测试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笔试、技能测试、实验等),各学院考核具体要求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1.专业知识测试。该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逻辑能力、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2.综合能力测试。该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研学能力、社会实践、心理健康情况,包括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运用情况,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文素养等。3.英语能力测试。该测试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能力,能否使用英语进行完整表达,是否具备在本学科、专业研究中需要的基本外语水平。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该考核贯穿复试所有环节,内容一般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中未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学科、专业,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部(院)在专业知识测试(笔试)中考察,成绩计入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每科卷面分值100分。6.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复试前须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弄虚作假、伪造材料、考试违规、作弊、不服从复试管理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四、复试工作流程1.确定复试人员名单。我校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以及计划指标情况,分别划定各专业及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人员,并在我校网站公布,同时公示复试人员名单。2.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各学部(院)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3.复试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各学部(院)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4.我校不接受一志愿考生破格复试。五、复试成绩计算及待录取要求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技能测试)× 3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 × 30%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40% 。2.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 ÷ 5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审计初试成绩÷3)× 60% +复试成绩 × 40%。3.复试成绩或在复试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待录取:(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2)复试科目中任何科目或单元缺考、0分或未达到学部(院)提出的具体要求者;(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4)专业知识测试中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5)在复试中存在违反考试纪律、作弊等行为者;(6)在以往国家考试中存在违规、舞弊记录的考生,视情节严重程度,我校有权不予待录取;(7)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学院时间安排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学院不得为其再次组织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待录取;(8)在复试名单、待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接社会举报存在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取消复试、待录取资格。六、调剂调剂相关政策、要求、工作办法等另行发布。七、待录取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管理部门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注册学籍,我校不承担责任。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我校、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及教育部最终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25年9月1日)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我校规定。八、公示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我校将对复试考生、待录取考生、专项计划及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九、免初试人员复试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应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免初试人员的复试工作根据其报名所选学科、专业,由对应学部(院)组织实施。免初试人员的复试各项要求参照普通考生进行。有关服役期间获得功勋表彰人员的复试工作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十、咨询方式监督电话:0371-86155836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371-85960212;0371-865855152025-08-29 1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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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校验提示信息通报(截至10月27日)各位报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报名时间与校验信息查看要求1.2026 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正式报名时段为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2.我校会定期对外公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校验提示信息,相关内容可参考对应说明文件。3.考生需及时查阅我校发布的报名校验提示信息通报,该通报按报名号顺序排列。4.考生务必依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校验提示说明文件中的修改建议,在网上正式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的修正。(1)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及时办理学历学籍认证手续。(2)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严格遵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报考点。二、我校报考点接收范围及条件我校报考点仅面向济南地区报考齐鲁工业大学的考生开放,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驻济南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确保教学点所在地为济南市。2.户籍所在地为济南市的社会考生,包含往届毕业生、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等。3.非济南户籍但在济南工作的社会考生,同样包含往届毕业生、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等,此类考生需提供 2025 年 8 月、9 月、10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三、报考点选择注意事项1.除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外,我校报考点不接收其他考生的网上报名及确认申请。2.考生因个人原因错误选择报考点,导致后期无法完成报名确认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各高校异地分校(校区)的应届毕业生,需按照分校(校区)所在地的相关政策选择报考点。4.其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5.其他类型考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手续。6.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须在正式报名阶段重新完成报名,否则将无法进行网上确认。(1)各报考点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2)因未按规定选择报考点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11-04 1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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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山东财经大学报考点公告依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6 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2026 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接收要求及条件》,以及山东财经大学《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现就我校报考点(3775)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注意事项公告如下:一、提前研习相关招生政策与规定考生需提前深入研习上述提及的各项政策文件,确保自身满足报考条件后方可参与报考;同时,需仔细阅读山东财经大学《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明确报考具体要求。在开展网上报名工作前,考生务必提前查阅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信息,防止因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完成确认。若因考生个人失误造成报考点错选且无法确认,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报考点(3775)的选择要求山东财经大学报考点(3775)仅接纳报考本校的考生,且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就读于济南市境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为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教学点需位于济南市):在网上确认阶段,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作为审核依据。户籍所在地为济南市或在济南市工作的非应届考生:(1)户籍在济南市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若为集体户口,仅需提供户口本首页与个人单页。(2)在济南市工作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需提供 2025 年 8 月、9 月、10 月这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确保工作情况真实可查。特别注意1.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考生,需依照相关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报考点,避免因无法通过网上确认而对考试造成影响。2.若考生报考我校但未满足上述条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完成相关报名及确认流程。3.报考其他高校的考生,请勿选择我校报考点(3775),否则报名结果将视为无效。三、全面掌握网上报名操作流程1. 网报地址及报考信息填报(1)网报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账号登录与信息填写:考生登录网报地址后,需按操作指引完成账号注册(已注册过账号的考生直接使用原账号登录);注册成功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按提示步骤填报报考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应届考生建议参考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毕业相关信息;往届考生建议参考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填写毕业信息。非全日制考生需准确、完整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准确、完整填写入伍及退役相关信息;备注栏无需填写内容。(3)信息修改规则: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无论是否已缴纳报考费,“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等关键信息均无法修改。若需修改关键信息,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 月 27 日 22:00)前取消当前报名,重新报名并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将在网报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退还),逾期系统不再允许修改。若仅需修改非关键性信息,考生可在 10 月 27 日 22:0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修改。2. 网上报名时间段(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报名资格即时生效,无需重复参与正式报名。(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未参与预报名的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报名,已预报名考生无需操作。3. 网上缴费要求(1)缴费方式:考生需通过 “网上支付” 渠道缴纳报考费,收费标准为每人 180 元。(2)缴费时限: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缴费,最晚需在 10 月 27 日 22:00 前完成支付;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缴费环节。(3)费用退还说明:已完成网上确认且已被编排至考场,但未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其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网上支付操作失误、网络技术问题导致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或已缴费但未完成网上确认,系统会在网报结束后的 3 个月内自动退还相关费用。请考生在退费到账前不要注销缴费银行卡,以免影响退费。四、网上确认相关要求1.确认必要性: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后,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报名资格将视为无效。2.我校报考点确认时间:(1)首次材料上传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2:00,超过该时段将无法上传材料,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2)补充材料上传时间:若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考生需在 11 月 5 日 16:00 前完成上传,逾期不再受理。3.材料要求查阅:关于网上确认需上传的材料具体清单及规范,将于 2025 年 10 月中下旬在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需及时登录该网站查阅《山东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须知》,提前准备材料。其他报考点确认要求:选择其他省市报考点报考的考生,需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及缴费操作,切勿遗漏流程。五、其他重要提示1.自考生报考信息校验说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校验环节可能会出现 “无学籍学历” 的提示,该提示不影响考生继续填报报名信息;后续考生需按照我校通知要求,提供自考成绩单等相关材料供审核即可。2.考场安排说明:我校报考点需综合考量报考人数、标准化考场建设情况及组考安全性等因素,统筹进行考场分配;考生最终的考场信息、座位号等,以准考证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官方通知。3.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若考生符合《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 <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17〕4 号)文件中规定的合理便利申请条件,可在完成网上确认后、11 月 14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出合理便利申请,逾期不予受理。4.报考信息及时查阅:考生需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站内信” 栏目,及时获取招生政策调整、审核结果、考试提醒等重要信息,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报考。2025-10-27 11: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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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MBA)研究生复试拟录取结果公示一、拟录取考生后续需要完成如下工作,才能正式录取01选导师拟录取考生应仔细查阅《中南大学商学院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表》,结合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和研究方向选择导师。选报导师为双向选择,请拟录取考生事先与导师沟通,导师同意接收后再填报:《2025年申报导师志愿表(非全MBA、EMBA)》并发送给导师。提醒导师将确定的《2025年申报导师志愿表(非全MBA、EMBA)》(附件3)在4月7日前发送邮件至专业学位教育中心MBA办公室(邮箱:mbacsu@163.com),或者导师将确认接收学生名单电话联系发给MBA办公室陈汨老师(电话:0731-88836074,QQ:575893564)。02签定向协议拟录取考生将填写好且签字盖章的一式4份的《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于4月12日前邮寄至中南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MBA办公室。特别提醒:以寄出时间为准,不提交定向协议书不予录取。收件地址收件人:陈老师收件电话:0731-8883607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潇湘校区商学院江湾楼222室(为了保障收件时效性,建议使用顺丰快递)二、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出,请注意关注相关通知并及时查收。三、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以书面邮件形式向学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申诉受理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36074,邮箱:mbacsu@163.com。2025-07-31 14: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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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山西师范大学始建于1958年,历经多年发展,于1990年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成功晋升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校至今,学校始终坚守师范教育的优良根基,持续推进教师教育领域的改革创新,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本硕博三级培养体系完善、办学特色突出的省属重点高校。作为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培育的核心阵地,学校同时是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高等教育“1331工程”提质增效重点建设院校、高等教育百亿工程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并已纳入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现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分别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以及艺术学;拥有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同时开设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科覆盖范围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管理学等多个门类。一、招生计划安排1. 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规模约为1500人,具体的招生学科(类别)以及专业(领域)详情,可参考《山西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需要说明的是,《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初步拟定计划,并未包含推免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招生名额,仅作为考生参考依据。最终的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结合各学科专业的报考热度与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2. 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定为8人,该计划最终名额以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3.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开放报考。二、报考资格要求1. 报名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以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四)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 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预计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能够顺利毕业的本科生。②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需满足毕业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者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以上两类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一,至少完成6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进修,并能提供加盖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其二,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需同时提供学术期刊收录网站的论文检索证明),或者获得过厅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类奖项。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需在网上确认前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详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④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五)正在就读的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2. 报考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领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第1条中(一)(二)(三)项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本科毕业之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需先达到上述第1条第(四)款第③点规定的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要求,且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三)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 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以及单独考试。若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4. 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学校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专门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即可进入拟录取名单。三、报名流程说明1. 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流程。(一)网上报名环节① 网上报名正式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具体工作安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②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补报事宜。③ 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中的相关约定。④ 考生应提前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和报考点,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政策理解偏差、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以及无法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⑤ 报考点是由各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负责接受考生网上确认并组织初试的地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可查阅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网报公告。特别提醒,凡报考我校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135600)专业,且业务课(二)为910命题创作的考生,必须选择山西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1406)作为报考点。选择该报考点的考生,需仔细阅读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⑥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定期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相关注意事项,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各项工作。(二)网上确认环节① 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总体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各指定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② 所有考生都必须对本人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完成确认操作。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③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核验工作,按照要求提交补充证明材料,并根据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后的3年内,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的政策,且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录取资格。需要注意的是,若考生同时符合多项加分项目要求,加分分值不可累加,仅按单项最高分值享受。(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3.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若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可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招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仅可报考专业学位领域。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供学校进行资格复核。若资格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招生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且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政策,则不可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已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以及少数民族照顾等相关政策。4.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免初试政策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填报相关申请信息。相关主管部门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或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相关专项计划的初试或复试。5.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以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核,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学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在此提醒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年度招生指南、学科专业目录等相关文件。网上报名成功仅代表考生完成了个人身份、学籍(学历)及报考信息的填写,我校将在报名确认后,依据本年度招生指南和学科专业目录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和录取,相关审核工作将贯穿招生全过程,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四、初试相关安排1. 初试时间、科目及考试方式(一)初试时间定于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试安排如下:12月20日上午8:30—11:30,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试科目为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下午14:00起,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二)初试全部采用笔试方式进行,除特殊说明外,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三)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史、世界史学科以及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初试科目设置为三个单元;公共管理、会计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初试科目设置为两个单元。2.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我校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主组织完成。五、复试工作细则1. 我校在复试开始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核查,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允许参加复试。2.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在复试开始前统一公布。3. 复试将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进行,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若某一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数的120%,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4.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六、调剂工作办法1. 我校将在复试开始前,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调剂工作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剂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布的办法执行,确保调剂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七、录取工作规定1. 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严格遵循教育部、山西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将对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的定向就业合同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标准从严把握。考生一旦被录取,其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将不得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类纠纷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开展全面的录取检查工作,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或上报。4. 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预计在录取当年毕业的本科生,若在录取当年9月25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5.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之后组织开展。体检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组织实施。八、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1.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基本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多种灵活方式开展非脱产学习,其中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每月安排一至两次集中授课,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和音乐专业学位的授课时间安排在寒假和暑假期间。具体的授课时间安排,将由相关培养学院在后续另行通知。2.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公共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音乐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教育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3. 我校所有研究生培养学院均集中在校本部。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提供住宿服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九、奖助体系设置1. 为支持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构建起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组成的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奖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以及“绿色通道”等。各类奖助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评定标准及发放办法,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十、招生信息公开1.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遵循“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招生指南、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成绩等关键招生信息。同时,学校将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具体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确保相关渠道畅通无阻,并按照规定对考生提出的申诉和举报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十一、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2. 对于在校学生违规违纪的,由其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违规违纪的,学校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上述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行为,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由学校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二、其他事项1.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初试及复试科目等相关招生信息,均会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建议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及时查阅相关信息。2. 本招生指南内容若与国家发布的相关招生政策存在冲突,或国家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一律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3. 本招生指南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相关招生规定执行。2025-10-27 17: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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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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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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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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