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读博唯一通道!重庆大学非全博士仅限三大专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及国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四条 学校分批次并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招收博士研究生。
第五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按照学位授予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两类。
第六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学校仅“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三年一万人专项(非全日制)”“高等研究院专项(非全日制)”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他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
第七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按照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方式。
第八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按照毕业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6年重庆大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700余名。《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院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情况有所增减。
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类型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招生计划两类。普通招生计划均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定向就业专项招生计划限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和非定向就业专项招生计划,可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第十一条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招生计划、硕博连读招生计划和普通招考招生计划。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及学风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经所报考学院认定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6.符合报考学院规定报考专业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8.报考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部、重庆市及相关单位推荐报考条件和要求。
第十三条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本招生章程“第十二条”中第1、3、4、5、6条规定。
2.学制期限内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本招生章程“第十二条”中第1、3、4、5、6、8条规定。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高校的2026届优秀本科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第四章 报名
第十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和报考学院审查三个阶段。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且通过报考学院审查,视为报名完成。
第十六条 考生网上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招生章程和分学院招生专业目录,提前咨询报考学院和报考导师,确认本人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以及拟报考导师余有招生计划指标后,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进入“博士报名”,按要求填报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
第十七条 每批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及考核时间请查阅所报考学院发布的通知。
第十八条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
3.往届生提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硕博连读生提交硕士学生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考生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7.除报考非全日制专项计划考生外,其余考生均须提交“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
8.报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考生,按相关要求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审批表/推荐表。
9.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考生按要求完成申请材料提交后,学校组织报考学院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申请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第五章 考核
第二十条 报名完成考生可按要求参加考核。参加考核前须缴纳报名费200元/人。考核环节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及体检。
第二十一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针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第二十二条 普通招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由学院组建审核专家组,基于考生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等情况,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第二十三条 综合考核由报考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针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第二十四条 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体检。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含单科)成绩不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 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由报考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拟订每批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七条 考生考核成绩由所报考学院公示,各科成绩仅限当批次招生有效,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招生章程重新报考。
第七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第八章 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也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除直博生学制为5年外,其他博士研究生学制均为4年。
第三十二条 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按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三条 在学制年限内,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及其他相关事宜,按教育部、重庆市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本人的档案、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材料须调至学校。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学校不提供宿舍。
第三十五条 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后,须按相关要求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第三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标准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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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个名额!湖南大学2027硕士985扩招,非全仅招定向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二、招生计划2026年湖南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00名左右(其中推荐免试生2100名左右),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下达计划执行。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统考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三、招生类型与学制(一)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网上报名时需按“定向就业”类别填报。(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类型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四、招生专业目录(一)工商管理学院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方向:01工商管理、02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拟招生470人(01方向400人、02方向70人)。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全日制,拟招生23人。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0管理学综合。120200 工商管理学(学术学位),全日制,拟招生10人。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0管理学综合。120201 会计学(学术学位),全日制,拟招生6人。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9财务会计学。(二)公共管理学院120400 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全日制,拟招生15人。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0公共管理研究方法、④856公共管理学。125200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拟招生180人。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五、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学院的相关报考要求。(四)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报名申请,详见《湖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六、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1.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注意事项:(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5)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①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在理工农医类专业进行招生,报考该专项的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要求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在报名时选择填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②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考生需向我校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资格复核。③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二)网上确认1.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湖南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者,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如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七、初试及复试(一)初试1.考前,考生应当根据研招网通知要求,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复试1.学校自行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时间暂定2026年3月中下旬。2.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录取(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六)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七)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九、学费与奖助(一)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管理学类(12)14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公共管理(1252)28000元/生·年,工程管理(1256)36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MBA)42000元/生·年,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298000元(全程)。(二)奖助体系我校已构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十、其他事项(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实行自愿申请制,学校根据现有的宿舍资源,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房源给新生选择;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二)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三)我校严格落实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四)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推荐:中南大学MPA 湖南师范大学MPA 武汉大学MPA2026-07-02 13: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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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类博士专项计划!湖南大学2027考生别错过湖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现公布《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一、招生规模与方式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普通招考均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的基本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脱产学习。二、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3.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具有较高学术素养、较强原创精神和扎实科研能力。(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四)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获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五)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六)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满足专项计划相关要求。三、网上报名硕博连读、普通招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直接攻博生已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考核及录取,无须再次报名。报名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主要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以及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招考考生;第二批次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以及普通招考考生(含非全日制、各类专项计划等)。各批次具体报名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所报考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报名费350元/人·次,在网上报名时支付。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考核(一)资格审查学院根据考生网报信息和所提供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如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考生应承诺所有网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取消其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二)材料评审学院成立材料评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已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三)综合考核1.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2.综合考核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三部分。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参加考核需缴纳费用,标准为120元/人·次。3.参加综合考核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等在读材料)等材料进行资格核验。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核验未通过者不予考核。五、录取(一)湖南大学学院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三)录取类别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部分国家专项计划外,我校全日制博士录取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应如实、慎重填写就业方式。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四)拟录取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六、专项计划我校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援疆师资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我校将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根据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发布相关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在部分招生专业开展相关专项计划的招生报名及考核工作。七、学费与奖助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8000元/生·年。各类专项计划按相关规定执行。我校已构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八、其他事项(一)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二)拟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履约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在读博士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公示期结束前办理完成原学籍取消手续,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四)部分学院第一批次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能在第二批次进行招生,我校将于第二批次报名阶段在报名系统中公布招生导师,请考生留意查询。(五)我校严格落实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六)我校严格落实研究生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考核名单和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及时留意研究生院和报考学院官网有关信息。(七)研究生院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考生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提出复查。(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九)如2026招生年度教育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相关推荐:中南大学MBA 湖南师范大学MBA 华中科技大学MBA2026-07-02 11: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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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政治!华东师范大学2027管理类联考只考两门一、招生专业目录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120400),拟招生14人。主要招收具有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政策学科相关专业背景的考生。公共管理(125200),拟招生230人。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各领域社会组织及各行业企业等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120201),拟招生4人。企业管理(120202),拟招生9人。旅游管理(120203),拟招生5人。信息资源管理(120500),拟招生4人。工商管理(125100),拟招生370人。会计(125300),拟招生40人。旅游管理(125400),拟招生20人。图书情报(125500),拟招生26人。以上招生计划供参考,最终招生录取人数可能根据生源情况、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并综合学校发展等情况有所调整。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学业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修读过8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能够在研究生复试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项要求,且须符合下列条件: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注意事项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专项计划等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2.华东师范大学不接受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三、报名(一)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二)推荐免试报名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参加复试、接受待录取。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四、考试(一)初试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准。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初试方式为笔试。(二)复试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华东师范大学实行差额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复试将进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将进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硕士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五、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六、体检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七、学费、奖助和住宿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须缴纳学费。学费信息详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当年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研究生须配合学校安排;超过学制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八、其他说明1.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或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考试真题。3.本简章未尽事宜,遵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上级部门发布或作出新的工作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相关推荐:上海交通大学MBA 同济大学MBA 复旦大学MBA2026-06-30 14: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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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2027管理类专硕报考条件是什么?安徽理工大学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是安徽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同根同源,是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高校。学校现有淮南和合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4000亩,校舍建筑面积107.9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45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900余人。设有研究生院、23个学院(部)和一个直属附属医院。学校学科优势特色鲜明,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实现省属高校A类学科零的突破。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地球科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49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2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4人。学校持续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的7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关系。一、招生计划安徽理工大学202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457人(全日制2352人,非全日制105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录取时的具体情况,对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三、报名要求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应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四、初试1.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2.初试科目: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五、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和收费标准1.学习方式:2026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3.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硕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工商管理硕士学费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具体收取方式另行通知。六、奖助政策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学科竞赛奖励等组成。具体资助政策以我校当年的资助文件为准。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以每年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覆盖全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奖励标准是一等12000元/生(比例40%)、二等9000元/生(比例60%)。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按学校文件要求评选。3.院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0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4.国家助学金。覆盖全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5.“三助”岗位资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助教、助管由学校承担,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6.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7.学科竞赛奖励。个人奖项最高奖励6000元,集体奖项最高奖励50000元。七、其它说明1.我校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2.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冲突,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相关推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BA 合肥工业大学MBA2026-06-30 11: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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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招定向就业!大连理工2027非全管理类专硕速看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045101教育管理等四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二、招生计划大连理工大学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模块公布各专业(研究方向)统考拟招生人数。各专业统考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统考考生报考情况等调整。三、报名方式与时间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和公告。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申报。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报考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四、资格审核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在规定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考试(一)初试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二)复试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大连理工大学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八、录取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九、学制及招生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十、学费及奖助政策1.各专业学费请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具体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十一、其他说明1.原则上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少民专项)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原则上不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材料调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相关推荐:东北大学MEM 大连海事大学MEM 贵州大学MEM2026-06-30 10: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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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商学院2027全日制管理类硕士,上岸难度有多大?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我校2026年招生专业和拟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目录)。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录取等情况,调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二、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学业要求,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应材料(报考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专业除外):①已修过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符合我校招生目录备注中相关报考要求。(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定向新疆公共管理硕士等专项计划外,其他骨干计划招生录取考生中,汉族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2.少民骨干具体招生专业请关注招生目录。(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士兵”)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复试前须向报考院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士兵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2.退役士兵具体招生专业请关注招生目录。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2.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管理规定为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具体要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因全国各省网上确认时间可能不同,请考生务必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上确认时间。(三)资格审查厦门大学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1.网报期间,我校将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网。2.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证明材料和同等学力考生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3.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五、考试(一)初试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2.具体初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准考证电子版和纸质版,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二)复试1.我校将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厦门大学招生网公布。2.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和录取相关要求以厦门大学招生网和各招生院系官网公布信息为准。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其中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体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各招生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七、学制和学费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2026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非全日制管理类专业学费标准:会计(MPAcc):全程学费198000元,三年学制,第一学年缴交99000元。工商管理(MBA):全程学费298000元,两年半学制,第一学年缴交149000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全程学费420000元,两年半学制,第一学年缴交210000元。旅游管理(MTA):全程学费128000元,两年半学制,第一学年缴交64000元。工程管理(MEM)、项目管理:全程学费128000元,三年学制,第一学年缴交64000元。公共管理(MPA):全程学费129000元,三年学制,第一学年缴交43000元。全日制管理类专业学费标准:公共管理(全日制专业学位):全程学费33000元,两年学制,第一学年缴交16500元。其余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管理类专业全程学费33000元,三年学制,第一学年缴交11000元。八、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九、住宿以及费用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2.硕士研究生新生住宿为2-6人/间,住宿费800-16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十、监督和违规处理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十一、其它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2.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3.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相关推荐:福州大学MPA 华中科技大学MPA 华中农业大学MPA2026-06-29 14: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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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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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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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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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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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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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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