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2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4号)、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留学归国青年学者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奋进行动”,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质”专项行动方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我校复试录取仅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中的“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以下简称“南疆专项”)开放接收调剂申请,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理由的破格申请和调剂申请。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简称“各单位”)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按照教育部及学科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对各类申诉进行调查复议等。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
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明确复试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学校派专人到复试场所监督巡查。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二)复试管理
各单位应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经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正式启动复试工作前,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单位复试细则中应明确复试形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复试安排、录取办法等规定。复试细则中还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各单位应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同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各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复试成员应坚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
各单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同时,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命题、笔试、阅卷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组织要求执行。笔试部分的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精心组织,做好抽题、分组等工作,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
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
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按保密要求和复试规范执行,确保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单位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按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单位在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单位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四)复试人选
各单位应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本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有关说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各单位应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明确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人数等。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各单位须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未经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费每人80元。复试具体审核材料及内容如下: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
5.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以下几类情况者,复试资格审核作不合格处理,不得进行复试:大专毕业时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不满2年、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文凭、任何高校的肄业生及其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例如,①报考法律(法学)与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有毕业专业的要求;②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0]等专业须符合研究生毕业满2年或本科毕业满3年或大专毕业满5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等条件;
8.报名确认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复试内容及复试形式
各单位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形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不断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复试形式包括自行确定的笔试(包括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和必须开展的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技能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等)。各单位也可根据学科和人才选拔需要,自行决定复试考生提供相关学术材料(如论文、研究计划或方案等),且须提前告知所有考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单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6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中组织开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须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面试不及格或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有笔试,由各单位在复试细则中对笔试成绩的要求予以说明。
复试的具体内容、科目及要求参见各单位复试细则。
(七)复试分数与拟录取结果复试成绩为复试中各种考核形式的成绩之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25%-50%的范围内。复试成绩:
(1)初试满分为300的,复试满分大于等于150,小于等于300;
(2)初试满分为500的,复试满分大于等于250,小于等于500;具体由各单位在上述分数范围内确定。同一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同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可以不同,但相同专业应采用相同标准;同一专业在不同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的,复试成绩权重由各单位制定。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般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计算总分进行排序,有特殊说明的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说明。各单位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重新计算分数、排序并经仔细核对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注明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类型。
四、调剂
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南疆专项。
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南疆专项接收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即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须相同。调剂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予生源充足专业参加复试但被淘汰考生以同等的调剂复试机会。调剂考生按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执行国家基本分数线中报考少干计划考生总分要求,单科不限。
生源调剂信息须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考生报名后,接收调剂生的单位将及时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并通知相关考生复试。
五、录取工作
1.拟录取公示。各单位拟录取名单,须经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名、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进行公示。对拟不录取考生,各单位应在研究生院审核结束后将结果告知考生本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对我校本年度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2.调档审查。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向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切实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将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重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重考察其在校时的综合一贯表现。
3.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协议书的签订,完善录取手续。
4.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研究生院将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教育部审批通过或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5.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报考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其他
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组织,认真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学校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按规定参加复试,视为放弃本次复试,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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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优本计划(预推免)通知一、 申请专业二、 申请要求及流程1、申请条件(1)学习成绩优秀,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教育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2)对公共管理、新闻传播方向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好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2、申请方式及材料提交:(1)申请材料要求:1) 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学生证须将个人信息页和注册信息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2) 本科阶段前六个学期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证明,须由本科所在院系教务部门盖章(扫描件);3) 个人简历1份,申请人本人签字(扫描件);4) 体现学习和研究能力的其它相关材料(如已发表论文,论文检索证明、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国家英语六级证书、推荐信等。扫描件);5)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1份,本人签字。承诺书可复试时现场提交。(2)申请方式及程序:1) 网上申请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24:00,逾期不再接收申请。申请方式: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全国优秀本科生遴选计划”模块进行信息登记。2) 申请材料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要求”中除承诺书之外的全部电子版材料,须将所有材料按所列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并以“申请专业名称-本科院校名称-学生姓名”方式命名。3) 资格审核(9月12-14日)学院审核申请人的材料,结合报名情况、专业契合度、既往学业科研表现等择优确定复试名单。4) 系统确认(截止时间:9月16日24时前)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于9月15日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因故不能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请务必于9月16日24时前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spa_yjs@126.com(包老师),同时在QQ群里告知包老师。5) 其他确认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请加入“电子科大公管学院2026预推免”QQ 群(群号:413246448,申请入群请注明“申请专业名称-学生姓名”),加入后请修改群名片,并查看群公告和群文件)。后续事项将在QQ群中通知。三、 复试考核1、复试时间相关安排:9月18日-19日 复试9月23日公布复试结果(https://spa.uestc.edu.cn)以上时间安排为计划安排,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2、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1)复试方式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包含综合测试、外语测试两个部分。综合测试:抽取题签回答问题,面试专家现场提问与交流。外语测试:自我介绍,并用外语回答面试专家的现场提问。复试相关要求与我校2026年硕士推免复试办法一致,详细安排将在QQ群通知。(2)复试内容1) 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查专业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对本专业基本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前沿动态及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学科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生的理解与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创新意识等;对社会的关注度、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等情况;考生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核时间15分钟。分值:总分20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2) 外语测试主要考察: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时间5分钟。分值:总分100分,其中口语50%、听力50%。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3)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总成绩和单项成绩均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视为复试合格。注:根据申请情况,学院可能会组织多批次的复试。如有其他批次,具体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告或学院后续通知。四、 联系方式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https://spa.uestc.edu.cn联系人:余老师、包老师、袁老师 电话:028-61831036邮箱:spa_yjs@126.com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9月5日2025-09-15 14: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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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湖南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同时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办学历史积淀深厚。为规范有序开展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办法。一、接收计划2026年,湖南大学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2100余名,拟接收直博生200余名。需特别说明的是,上述计划为拟定人数,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信息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动态调整。二、接收专业范围1. 硕士研究生:学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接收,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与研究兴趣选择报考;2. 直博生:仅设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学院,具备直博生接收资质,具体可接收直博生的专业,需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生在报考前可登录系统查询详细专业信息,确认目标学院与专业的接收资格。三、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报考湖南大学202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政治素养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法规,道德品质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术诚信无瑕疵;2. 身份与资格要求:为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非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类型),且已在本科所在学校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资格有效性以本科学校推免工作认定结果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3. 专业能力与科研潜力:对报考学科领域具有浓厚的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基础能力,本科阶段学业表现优异,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要求;4. 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任务;5. 专项条件要求:除上述通用条件外,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与培养需求,制定额外的申请条件(如科研经历、学科竞赛奖项、外语水平等),考生需同时满足申请学院规定的专项条件,具体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四、接收工作流程湖南大学推免生接收工作分为“学生申请”与“学校接收”两大环节,具体流程如下:(一)学生申请流程1. 系统注册与缴费: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方可进入后续报名环节;2. 报名与通知确认:志愿填报:考生需在目标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准确选择湖南大学及对应学院、专业;通知确认:考生提交志愿后,需密切关注系统消息,及时查看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若收到相关通知,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相应资格(包括复试资格、待录取资格),系统将自动取消通知。(二)学校接收流程1. 学院细则制定与公布:各学院需严格依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推免生接收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学科特色与培养目标,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明确申请材料清单、考核内容与形式、录取规则等核心信息,并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确保流程透明、标准公开;2. 申请材料初审:各学院组建专门的推免材料审核小组,由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组成,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核,重点评估考生的学业基础、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审核结束后,学院将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或邮件,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复试,未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再单独通知;3. 复试组织与考核:复试原则:各学院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复试,复试过程全程记录,确保可追溯;考核内容:复试采取综合考核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诚信情况、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其中,“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等专项推免生,由相关学院按照专项招生要求单独组织复试;考核结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无论其他考核成绩如何,均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 待录取通知发送:各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按要求及时确认;5. 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审定,审定通过后,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按规定报送教育部备案,备案通过后正式确定录取资格。五、其他重要事项1. 学术诚信与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及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造假)或提交虚假材料,不论何时被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 入学资格复查: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对推免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若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能按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3. 报考唯一性要求: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已被湖南大学接收并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同时上报教育部备案;4. 费用标准:推免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最终以报湖南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为准,学校将在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明确告知;5. 体检安排:推免生体检不单独在复试阶段组织,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进行,具体体检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6. 信息更新与政策调整: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如各学院细则、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考生需密切关注。若教育部在招生过程中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根据新政策对本办法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内容,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六、联系方式如需咨询湖南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联系部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咨询电话:0731-88822856(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听,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各学院咨询方式可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栏目查询,建议考生优先联系目标学院,获取更具针对性的专业报考指导。2025-09-29 13: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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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专业硕士学位:MBA(工商管理硕士)项目概况中山大学 MBA(工商管理硕士)项目始于 1996 年,经过二十余年发展,已向社会输出近 6000 名管理精英,成为亚洲最具影响力的 MBA 品牌之一,连续六年进入《经济学人》MBA 全球百强(中国内地唯一入榜项目),2022 年排名全球第 72 名、亚洲第四,项目立足华南,辐射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球。项目核心优势该项目拥有显著优势,学科实力强劲,是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教育部 “双一流” 建设学科,在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国最好学科” 排行中均列第一,还获教育部泰晤士高等教育中国学科 A + 评级;师资团队顶尖,100% 教师有企业实践经验,96% 有海外(境外)经验,15% 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另有近 300 位校外导师,专任教师、教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数量分别为 50 人、35 人、57 人、100 人;同时具备全球化学习平台,与 28 个国家和地区的院校有交流合作,和 110 所著名大学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35 所院校开展长期交换项目,每年外派学生约 120 名、来访国际交换生约 80 名,提供海外课堂、国际交换等五大国际交流项目。项目设置与课程培养项目设置包括 IMBA(全日制)- 国际工商管理硕士、综合方向(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硕士、医疗管理方向(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硕士,其中 IMBA 学制两年,以英文授课为主,每周一至周五上课;后两者学制均为三年,以中文授课为主,每周六至周日上课,三者毕业均授予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课程培养方面,核心课程涵盖数据模型与决策、运营管理等多门;特色选修课程丰富,包括商战决策模拟等数十门及移动课堂等形式;医疗管理方向另有专属核心课程(具体以当年培养方案和实际选课为准)。2024 新生画像2024 新生中,男女比例为男 51.7%、女 48.3%;单位性质以民营 / 私人控股(44.86%)、国有(控股)(26.29%)、外商独资(16.86%)为主;平均年龄方面,国际工商管理(全日制)29 岁,工商管理(非全日制)33 岁,医疗管理(非全日制)38 岁;所属层级中,初级管理人员占比最高(38.86%);平均工作年限分别为 6 年、10 年、12 年。项目申请与录取项目申请需满足本科毕业后 3 年等工作经验要求,医疗管理方向另有专业背景要求。内地考生网报、考试等时间明确,初试考管理类综合能力和英语二,复试考察多方面能力;港澳台地区考生报名及考试方式有专门规定。复试通过者于 2025 年 6-7 月获录取通知书,8-9 月开学。联系方式与认证电话:020-84115585、84110369、84112615、84113622网址:http://mba.sysu.edu.cn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N218室2025-07-29 10: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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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学院关于2026年全日制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体检与档案信息的通知依据教育部及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体检的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我院 2026 年全日制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体检安排与档案信息相关事宜,发布通知如下:一、通知适用范围本通知针对的对象为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6 年全日制拟录取推免生,具体涵盖 2026 级卓越培养项目、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以及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二、体检相关要求1.体检执行依据:需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规范执行,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等文件要求。2.体检时间与地点:推免生于 2026 年 3 月期间,自主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或本人本科就读院校的校医院完成体检即可。3.体检项目参考(以浙江大学校医院要求为准):(1)一般检查:测量身高、体重数值,检测血压情况;(2)内科检查:重点检查心脏、肺部、肝脏、脾脏功能及健康状态;(3)外科检查:涵盖皮肤、淋巴结、甲状腺、胸廓、脊柱、四肢的常规检查;(4)五官科检查:按照常规流程完成五官科各项基础检查;(5)生化检查:包含肝功能(核心指标为谷丙转氨酶)与肾功能检测;(6)放射科检查:拍摄胸部正位片,用于肺部及胸腔健康评估。三、体检表提交规范1. 提交操作流程(1)登录系统:请访问指定链接进入体检表查询与上传页面,输入个人姓名与研招网报名时所用的手机号码,获取并填写验证码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进入系统;(2)上传文件准备与操作:第一步:确认体检表已加盖体检单位公章,同时在体检表首页的空白区域,由本人亲笔书写承诺内容:“本人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情况,愿承担一切后果。本人签名:”,并完成签名;第二步:将体检表的每一页进行拍照或扫描,按页面顺序整理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 “姓名 + 手机号码”(例如:张三 13800138000);第三步:在登录后的系统页面中,找到并点击【上传体检表文件】选项,选择已整理好的 PDF 文件;第四步:点击【提交】按钮,待系统显示 “提交成功” 提示后,即完成体检表上传。2. 提交注意事项(1)体检表无固定格式要求,只要包含浙江大学校医院规定的全部体检项目即可;(2)请各位推免生妥善保管本人体检表原件,以备后续核查使用;(3)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将不符合录取条件,无法被正式录取。3. 提交时间限制体检表上传系统仅在 2026 年 3 月 1 日 - 3 月 20 日期间开放,超出该时间段后系统将关闭上传功能,无法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四、档案接收信息说明1. 重要提醒此处提供的档案接收信息仅用于各位推免生填写相关档案材料时参考,目前暂不接收任何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关于档案接收的具体安排与时间,将在 2026 年 3-4 月期间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请持续关注学院官网通知。2. 档案接收具体信息(1)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去向):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档案接收单位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3)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 269 号,具体接收部门为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办公地点:行政楼 200 办公室);(4)档案接收地邮编:310015;(5)档案接收部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6)档案接收人:娄老师;(7)接收人联系电话:0571-88011516;(8)浙江大学组织机构代码证:47009501-6;(9)浙江大学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 866 号。五、其他重要事项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大学本科阶段剩余学业中保持良好表现,确保按期毕业。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政审未通过;(2)自推免生报名开始,直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当日,期间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中,计入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出现成绩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 “良好” 及以上等级(或未达到 80 分及以上分数);(5)在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之前,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六、学院各部门联系电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为 0571-88281621,咨询邮箱为 gcsxyzs@zju.edu.cn。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10-30 15: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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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须知依据国家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有序推进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科学,现将接收工作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接收工作基本原则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核心原则,全程实行公开化、透明化操作。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考生需求、做好服务保障,推动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运行、结果公正可信。二、推免生申请条件(一)接收类别划分2026年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共分为三类,分别为:普通推免生(含支教团专项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直博生。(二)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1. 专业范围: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我校2026年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开放普通推免生接收通道。2. 核心资格:申请人必须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且需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认证。3. 附加要求:政治与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适应硕士阶段学习与科研要求;学术与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对硕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有清晰规划和明确目标;诚信与纪律: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成绩与外语: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尤其是专业课程成绩突出,英语水平需符合申请专业的具体要求;学院要求:满足申请专业所属学院在接收工作细则中提出的其他个性化条件(具体以学院公告为准)。 (三)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条件1. 专业范围:我校2026年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受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2. 身份资格:申请人需为退役军人,且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同时需符合《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四)直博生申请条件1. 专业范围:我校2026年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一级学科,均开放直博生接收通道。2. 基础条件:申请人需首先满足本公告“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中除专业范围外的所有要求。3. 专项条件:学习与能力: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展现出明确的博士生培养潜质;优先条件:在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参与过科技研发活动且表现突出、取得相关成果的申请人,在选拔中可予以优先考虑。4. 特殊说明:我校原则上不接收需保留入学资格的直博生申请。(五)接收名额限制1. 硕士推免名额:2026年我校接收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总人数,不超过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总人数的50%;2. 直博生名额:2026年我校接收直博生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总人数的20%。三、推免生申请流程(一)普通推免生与直博生申请流程1. 志愿填报:申请人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填报西南科技大学志愿及具体申请专业;2. 通知反馈:各招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向符合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发送“不予接收复试通知”;3. 考生确认:申请人在收到学院发送的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回复,逾期未回复将视为自动放弃。(二)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流程1. 信息填报:申请人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写个人身份信息、立功表彰情况等内容,并填报西南科技大学志愿及申请专业;2. 资格审核:国家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对申请人的立功表彰资格、身份信息等进行统一审核;3. 通知反馈:审核通过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将由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或“不予接收复试通知”;4. 考生确认: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四、推免生复试考核安排(一)复试时间与诚信要求1. 时间要求:普通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材料审核及复试工作,需在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流程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复试。2. 诚信承诺:所有申请人在参加复试前,均需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遵守纪律,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后果。(二)复试组织职责1. 思想政治考核:各招生学院将安排专人,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进行专项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2. 材料审核与复试实施:各学院复试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位申请人的复试考核工作。(三)复试方式要求1. 方式确定:各学院需在确保公平、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并提前对外公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必须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不得随意变更;2. 过程记录: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录像资料需妥善保存,以备核查。(四)复试公平性与内容设置1. 公平措施:复试过程中,学院需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避免人为干预,确保复试公平公正;2. 考核重点:复试核心围绕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兴趣、创新潜质展开,重点评估其是否具备硕士/直博阶段学习科研的基础条件;3. 考核模式:复试可采用笔试、面试、实践能力测试等单一或组合模式,具体模式由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确定,并在学院接收工作细则中注明且对外公布。(五)复试成绩标准1. 参照依据: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复试,参照《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直博生的复试,参照《西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2. 成绩要求: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含材料审核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六)分批次复试规则各学院可根据推免生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但需确保各批次复试标准统一,不得出现批次间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七)体检要求所有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均需到西南科技大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相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推免生录取规则(一)拟录取名单确定与通知确认1. 名单排序:各招生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需按申请人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专业进行排序,排序结果需对外公示;2. 待录取通知: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12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确认待录取”操作,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3. 直博生调剂:参与直博生复试但未进入直博生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若其复试成绩达到学院普通推免生录取标准,可按普通推免生身份进行录取。(二)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1. 学院审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对本学院拟定的推免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2. 学校审定: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通过的拟录取名单,需对外公示且无异议后,再报送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最终录取结果以审批结论为准。(三)录取资格取消情形申请人被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后,若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无论处于何种阶段,学校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 在推免申请、材料提交、复试等环节中,存在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行为;2. 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或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3.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4. 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且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按要求提供相关认证材料;5.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6年毕业时,未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6. 被拟录取后,又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7. 存在其他不符合国家、四川省及学校推免招生规定的情况。(四)奖助政策依据1. 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奖助政策,按照《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 直博生的奖助政策,按照《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六、接收工作监督机制(一)学校监督职责学校纪委将依据《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16-6089051(纪委办公室),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反映问题。(二)工作人员纪律1. 责任要求:所有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的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接收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若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2. 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向我校申请推免攻读研究生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推免生接收的任何环节(如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名单审定等)。(三)信息公开要求1. 细则公示:各招生学院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学院官方网站,及时对外公布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招生专业目录等关键信息;2. 名单公示: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层面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四)投诉申诉处理各学院需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考生提出的投诉或申诉,需及时组织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专业专家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及时反馈给考生。七、其他补充说明1. 咨询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整体咨询,咨询电话:0816-6089115(工作时间内可拨打);2. 系统操作要求: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志愿填报、录取备案等所有环节,均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3. 政策冲突处理:本公告内容若与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西南科技大学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存在不一致,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9月19日2025-09-29 17: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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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接收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管理架构学校层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整体规划、政策制定与监督落实,确保接收工作符合国家要求与学校发展需求。学院层面:各招生学院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工作,包括复试安排、资格审查、成绩评定等环节,保障学院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二、接收基本条件身份资格:考生须为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推荐资格经本科学校公示无异议。品德与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无在校期间受处分的情况。学术诚信:秉持诚实守信的学术态度,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学业与能力: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良好,专业基础扎实、能力较强;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三、接收专业范围及人数规定(一)接收专业硕士推免生:学校公布的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但不包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及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直博生:学校所有学术型博士招生专业,均具备直博生接收资格,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二)接收人数限制硕士推免生:各专业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 2026 年招生计划总数的 50%。直博生:各学术型博士授权一级学科接收直博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学科 2026 年博士招生计划总数的 20%,且每个学术型博士授权一级学科接收直博生人数通常不超过 3 名。计划占用: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名额,将占用对应学科及指导教师 2026 年的招生计划额度。四、学制设置普通类推免硕士生:各专业基本学制统一为 3 年,学生需在 3 年内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与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推免硕士生:基本学制为 4 年,该计划旨在培养农村教育领域专业人才,学制设置结合培养目标与实践需求制定。直博生:基本学制为 5 年,采用本博贯通的培养模式,学生需在 5 年内完成从本科衔接至博士阶段的全部培养任务。五、接收工作流程(一)报名阶段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报名渠道:推免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报考我校的志愿信息,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资格审核阶段研究生院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对推免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将收到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三)复试阶段复试组织:推免生需按照复试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参加由对应招生学院及学科组织的复试考核。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与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两部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学术潜力与外语沟通能力。复试方式:复试的具体组织方式(如线上 / 线下、笔试 / 面试等)与考核办法,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成绩评定: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 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进入后续环节。过程管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录像资料将作为复试核查与争议处理的重要依据,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结果可复核。(四)体检阶段体检安排: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推免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学校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影响: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推免生,将不予录取,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五)待录取阶段待录取通知发送:研究生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确认:推免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接受待录取的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不再保留其录取名额。后续限制:已被我校成功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六)公示与备案阶段结果公示:学校将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平台为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审核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上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最终备案,备案完成即确定正式录取资格。六、其他补充说明(一)学费标准普通推免生:每年学费为 0.8 万元。直博生:每年学费为 1 万元。会计专业硕士推免生:每年学费为 1 万元。“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推免生:每年学费为 0.55 万元。新增学位授权点: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我校新增学位授权点并开展招生,其学费标准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执行。(二)奖助政策国家助学金:所有被接收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硕士推免生每年 0.6 万元,直博生每年 1.3 万元,助学金按学年发放。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在入学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具体奖励标准按学校当年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国家奖学金:符合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推免生每年 2 万元,直博生每年 3 万元,评审流程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开展。(三)培养相关安排导师互选与课题参与:推免生在被录取后,可提前与学校优秀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并在导师指导下提前参与课题研究工作,为研究生阶段的学术研究奠定基础。直博与本硕博贯通培养:推免生在满足接收学科选拔条件,且所报考导师符合当年博士招生条件的前提下,可申请直接攻博,进入本硕博贯通培养体系。拟接收直博生的导师,需先参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自行审核确认自身是否具备博士招生资格;直博生名额将占用导师 2026 年的博士招生计划。若直博生所选导师在 2026 年无法开展博士招生工作,将由所在学科统筹协调,为直博生更换指导教师,或调整其培养类型为硕士生培养。课程选修:学校鼓励推免生参与本硕博贯通培养,支持推免生在本科阶段提前选修部分研究生课程,缩短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周期,以便更早进入课题研究环节。本硕博贯通培养的具体规定,由学校教务处与研究生院联合制定并另行发布。(四)跨学科申请推免生可在相近学科范围内,跨学科申请攻读我校研究生,具体的跨学科申请要求(如前置专业限制、补充材料提交等)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跨学科申请的推免生,必须参加接收学科组织的复试,由接收学科根据复试表现确定是否予以接收。七、纪律要求制度与人员管理:各招生学院需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与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导师集体决策机制与监督机制,确保接收工作规范有序。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前需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培训、规则讲解与方法指导,确保其熟悉招生政策、掌握考核标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推免生,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接收工作公平公正情形的相关人员,必须全程回避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工作,不得参与资格审核、复试考核、成绩评定等环节。监督与透明度: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需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的监督,主动公开复试流程、考核标准、成绩评定方式等信息,提高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违规处理:若在复试录取期间发生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纪律的事件,一律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若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5-09-29 15: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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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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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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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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