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轮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招生工作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轮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调剂计划

二、申请条件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满足教育部的基本调剂要求的基础上,达到申请调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满足如下条件:
(一)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调剂专业仅限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相关专业考生,遴选入围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往低排序。
(二)非全日制专业要求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或工作协议,并在拟录取前签订《武汉理工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2.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需具备本科毕业后3年及以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以上工作经验。
三、调剂报名
(一)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在系统开放时间段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完成调剂报名。
调剂开放时间:4月14日14:00 - 4月15日8:00
(二)学院按填报信息对调剂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调剂系统关闭后4小时内确认考生是否具备复试资格,并将拟参加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系统会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考核,未确认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后续复试考核。
(三)所有拟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缴纳复试费100 元,缴费方式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缴费用户指南》(见附件3),缴费时间截止到 2025年4月15日 上午10:00前,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考生预留的手机号。
四、调剂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4月15日上午组织调剂复试,复试方式为线上复试,具体复试考核安排如下:
(一) 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材料接收截止时间:4月15日10:00 前;
2.资格审核材料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whutglygb326@163.com,命名规则为:调剂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
资格审核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均须扫描)。
(2)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海外学历须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3)初试准考证;
(4)《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 1);
(5)《武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 2);
(6)在职证明。
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二)面试
1.时间:4月15日(星期二)(预计11:00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地点:腾讯会议线上复试(会议号到时发调剂复试通知时告知,线上复试要求见附件4)
3.关于面试具体内容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学术视野、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及考生的现场表现和心理健康情况。
(2)面试环节:分为考生自述、抽题作答及专家提问三个部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无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
1)考生自述
时间为5分钟左右。考生自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考生学习、工作、生活简况,专业认知以及自我发展规划等。
2)抽题作答
时间为5分钟左右。考核内容围绕专业基础理论、研究方法、理论应用等方面。由考生抽取答题号码,每名考生抽题1次,考生抽题后不得更换,抽题后30秒内开始作答。
3)专家提问
时间为10分钟左右。考核内容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前沿热点、专业外语等方面。专家提问结束后考生需在30秒内开始作答。
(三)同等学力加试
1.时间:4月15日(星期二)15:00-17:00。
2.地点:腾讯会议线上笔试(会议号到时发调剂复试通知时告知,线上复试要求见附件4)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加试科目及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调剂复试考生按专业参加复试后,按总成绩排名拟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管理类联考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3*70%+复试成绩*30%。
调剂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统一公示。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武汉理工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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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关键渠道,复试录取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意义重大。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扎实推进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全力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地开展。二、复试方式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三、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纪检监察机构按职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本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院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办法。(2)确定相关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 “复试小组”),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并对复试小组进行政策和规则培训。(3)审核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内容、标准及流程,组织做好复试命题和安全保密工作。(4)明确考生需提交的复试补充材料及格式要求,确定考生复试环境要求等。(5)审核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6)审核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记录和结果。(7)公布复试结果,负责对参加复试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严格遵循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原则组织复试,且 “三随机” 过程均需进行视频记录。(2)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3)确定复试程序、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组织实施,保证每个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等标准统一。(4)负责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5)审定本学科(专业)的《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6)拟定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四、调剂工作调剂工作依据 “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基本条件” 执行(详见《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五、复试工作复试时间各学院需在 4 月 20 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在 3 月 31 日前完成。复试名单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原则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该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 120%,不足 1 人按 1 人计算;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1)第一志愿考生:各学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 “国家复试分数线”)(B 类考生)及学院实际情况,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各学院可依据生源情况,在不低于 “国家复试分数线(B 类考生)” 的前提下,结合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及考生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并通过该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执行。(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前与所在学院取得联系(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中),并提供合同书、服务期满的考核报告等材料。①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不享受该初试加分政策。(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此类考生应在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前与所在学院取得联系(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中),并提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的定向就业合同、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5)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6)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考生: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我校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同在报考学院、专业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资格审查各学院要严格把控复试入口,加强复试资格审核,通过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严防 “替考”。考生在复试前按学院指定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3)应届本科生的完整注册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5)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情况等)。(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8)《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须由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部门鉴定盖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鉴定盖章。该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下载专区” 下载)。(9)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在读学校(主考学校)出具的学习相关证明。(10)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11)学院要求或考生自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经历、专家推荐信等。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最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交。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加试以下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① 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 2025 年 9 月 1 日)的专科生;② 本科结业生;③ 《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考生。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加试单科成绩须达到招生学院公布的最低分数线,任何一门课程不合格均不能被录取,且不再进入复试程序。复试(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及综合文化素质等。复试期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交《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2)笔试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笔试在有监控设备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初试考务安排,笔试总分为 100 分。(3)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40%)、综合能力考核(40%)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20%)。①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专业能力素养。②综合能力考核着重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考查。③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面试总分为 100 分。复试总成绩 = 笔试总分 ×50% + 面试总分 ×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参照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六、拟录取工作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1)初试总成绩根据考试科目数量、统考科目分值,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 = 总分(500 分)÷5初试总成绩 = 总分(300 分)÷3(2)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60% + 复试总成绩 ×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对于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仅计算与调入专业相同的统考科目成绩,各学院调剂复试前需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经过复试。(1)各学院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若作出不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签名的书面材料,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同等条件下,参加海南大学面向 2025 年研究生招生组织的夏令营且表现突出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按初试的统考数学成绩高低排名确定;若数学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若外语成绩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名。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须高于所报考专业拟录取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的最低分,方可进入拟录取名单。(2)各学院在复试结束 3 天后,向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 7 日。拟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七、工作要求加强复试过程监管,杜绝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对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各学院须依据本办法,遵循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本院复试工作安排、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需调剂的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须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须认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若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八、申诉及联系电话考生如对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可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实名申诉,学院应予以受理并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邮箱:hdyzb@hainanu.edu.cn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海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5-09-01 14: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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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评选2025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各学院:为深入落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首经贸政发[2021]49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选组织工作,确保评选过程规范有序、结果公平公正,现将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基本范畴与核心标准本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将严格依据既定范围和标准开展,确保评选对象符合要求。(一)明确评选覆盖范围1 本次评选面向的是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已顺利通过学位答辩并正式获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所提交的学位论文。2 出于保密管理相关规定,所有涉及国家秘密或单位商业秘密的涉密学位论文,均不纳入本次评选的候选范围。(二)划定核心评选条件参与评选的学位论文需满足《评选办法》中明确的各项要求,具体包括论文学术水平、创新价值、研究规范性等核心指标,同时需确保无学术不端记录,相关研究成果真实可靠。二、评选组织流程与指标分配本次评选工作将遵循“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校委审定”的三级流程,科学分配推荐指标,保障评选工作高效推进。(一)规范评选操作程序1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含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的评选,首先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分委会”)完成初步筛选与推荐;随后由研究生院牵头组织校外专家开展匿名评审;最终评选结果须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确定。(二)合理分配推荐指标1 各学院分委会在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时,推荐比例控制在本院当年度获得博士学位人数的10%;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包含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两类)时,推荐比例控制在本院当年度获得硕士学位总人数的5%。2 推荐人数计算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处理小数结果;对于计算后不足1篇推荐名额的学院,若存在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论文,可额外推荐1篇参与校级评选。三、详细工作流程与实施步骤本次评选工作分阶段推进,各环节紧密衔接,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如下。(一)申请材料筹备与提交阶段1 时间要求:参与评选的研究生需在11月17日之前,完成所有申请材料的整理,并提交至所在学院的指定对接人处。2 材料清单:(1)《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表》(需按规范填写完整);(2)经过匿名处理的学位论文文本;(3)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其他各类科研获奖、成果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 注意事项:推荐表中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出现遗漏或错误;所附证明材料需符合规范要求,确保真实有效。若因材料填写错误、信息不完整、材料不合规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影响评选进程或结果的,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二)学院分委会推荐与公示阶段1 学院审核:各学院分委会需结合申请者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答辩成绩,综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科研成果情况,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2 投票确定:依据分配的推荐指标,学院分委会组织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本院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名单。3 公示与报送:推荐名单需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学院统一整理推荐名单及全套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三)研究生院评审与校委审定阶段1 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将组织5名及以上校外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论文及材料进行匿名评审。其中,评审结果全票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拟定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需在评审全票通过的基础上,按专家评分平均分进行排序,拟定推荐名单,最终入选名额不超过本次评选周期内学校授予博士学位总人数的10%。2 结果公示与审定:研究生院将拟定的优秀论文入选名单进行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学校将正式发文公布各类别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最终名单。(四)异议处理与纪律保障阶段1 在本次评选工作的任一环节,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立即撤销其已获得的相关荣誉,追回所发奖励,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相应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四、材料报送要求与时间节点各学院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完成材料的整理与报送工作,确保材料规范、齐全。(一)报送时间1 各学院需在11月26日之前,完成所有推荐材料的汇总整理,并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指定地点。(二)材料清单及规范1 《2025年XX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需按学位类别(学术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分类,结合学院分委会的投票结果进行排序整理,确保信息准确对应。2 申请者个人材料:(1)《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表》:需经学院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原件1份及匿名版本1份;(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论文(需提供电子版)、论文评阅意见、答辩结果、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所有材料均需进行匿名处理,分别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2025-11-18 10: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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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2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4 号)以及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系列文件要求,为强化和规范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紧密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导向与原则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留学归国青年学者重要回信精神,切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 “奋进行动” 以及 “研究生教育创新提质” 专项行动方案。秉持综合考量、择优选拔的根本准则,将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置于核心位置,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在全力保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基础上,对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精准施策、严格管控。特别说明,我校复试录取仅针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中的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开放调剂申请通道,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申请与其他调剂申请。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学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 “各单位”)协同开展。各单位相应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依据教育部及学科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详尽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精心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各类申诉进行深入调查复议。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需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以及复试结果负责,对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全方位培训,明晰复试纪律、流程、评判规则与标准。学校将专门安排人员前往复试现场进行监督巡查。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复试形式确定参照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二)复试规范管理各单位需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该细则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复试工作正式启动前,提前向社会公开。细则中应明确复试形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复试安排、录取办法等关键信息。同时,需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涵盖联系部门、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确保渠道畅通无阻,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申诉和举报。各单位应根据复试专业及人数,组建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 5 名及以上在职教师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 3 名。同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负责监督。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公正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且复试成员应确保无亲属报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强化考生身份审核。持续坚持并完善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模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保障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考生考核时间,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试题、答案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各单位务必精心筹备、规范操作。复试命题、笔试、阅卷工作严格遵循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组织要求执行。笔试部分的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环节严守保密要求;面试部分由面试小组精心组织,做好抽题、分组等工作,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复试试题管理参照初试自命题相关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所有参与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切实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和复试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严禁中途离场或从事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当未被录取考生提出质疑时,应负责向考生作出合理清晰的解释。(三)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依据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单位在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学科专业特色、生源状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求等因素,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单位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四)复试人选确定各单位应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参照《南京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相关说明,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实施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于合格生源不足 120% 的学科、专业,按照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各单位需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明确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人数等内容。未经研究生院许可,不得擅自通知考生参加复试。(五)复试资格审核流程复试前,各单位必须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工作。未经报考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费为每人 80 元。具体审核材料及内容如下: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往届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入学时间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下情况者,复试资格审核判定为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大专毕业时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不满 2 年、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文凭、任何高校的肄业生及其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例如,①报考法律(法学)与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有毕业专业限制;②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 [代码为 125601] 和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 [代码为 045100] 等专业,需满足研究生毕业满 2 年或本科毕业满 3 年或大专毕业满 5 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等条件;报名确认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六)复试内容与形式设计各单位应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持续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增强复试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复试内容与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助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规划复试内容。学术学位着重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依据选拔需求,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复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复试形式包括各单位自行确定的笔试(如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以及必须开展的面试(如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技能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等)。各单位也可根据学科和人才选拔需求,要求复试考生提供相关学术材料(如论文、研究计划或方案等),但需提前向所有考生明确告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以德为先,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 6 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中组织开展,成绩同样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除参加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 2 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须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强化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加试科目难易程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把控。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面试不及格或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如有笔试,各单位需在复试细则中明确笔试成绩要求。复试的具体内容、科目及要求详见各单位复试细则。(七)复试分数核算与拟录取确定复试成绩为复试中各类考核形式成绩之和。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25%-50% 区间内,具体由各单位在此分数范围内确定。对于初试满分为 300 的专业,复试满分大于等于 150,小于等于 300;初试满分为 500 的专业,复试满分大于等于 250,小于等于 500。同一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同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可有所差异,但相同专业应采用统一标准;同一专业在不同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的,复试成绩权重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般通过计算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总分进行排序,若有特殊说明,以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说明为准。各单位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重新核算分数、排序并仔细核对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应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注明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类型。四、调剂政策与流程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南疆专项接收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即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需保持一致。调剂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生源充足专业中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同等调剂复试机会。调剂考生按照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执行国家基本分数线中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的总分要求,单科成绩不限。生源调剂信息将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同步发布。考生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报名后,接收调剂生的单位将及时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五、录取工作流程拟录取公示:各单位拟录取名单需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名,并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进行公示。对于拟不录取考生,各单位应在研究生院审核结束后及时告知考生本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对本年度拟录取名单进行全校公示。调档审查:对于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向其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可派专人前往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切实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将具备正确政治方向和良好道德品质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于在职人员,重点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注重考察其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正式录取。各单位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应依据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协议书的签订,完善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且各项手续完备后,研究生院将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教育部审批通过或手续不完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学历资格复查: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报考考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六、其他重要事项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组织,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全力确保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于违反复试录取规定、弄虚作假以及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相关部门将依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按规定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南京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3 月 15 日2025-08-28 17: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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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安排须知各位即将步入华南师范大学的2025级准硕士研究生们:现就我校2025级研究生录取后续关键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仔细阅读并按时完成相关操作。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通知基于学校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官方文件改编,核心内容保持不变,但已全面优化表述方式与段落逻辑,确保信息准确且表述新颖。1. 录取通知书领取说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当前公示的名单为初步录取结果,最终录取资格需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确认。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5年7月上旬通过邮政EMS完成寄送,请各位同学留意物流信息,谨防各类诈骗信息。所有通知书均采用邮寄直送方式发放。为确保准确投递,请考生于5月27日9:00至5月31日22:00期间,登录我校2025年硕士拟录取信息填报平台(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SigninLq.aspx),自主确认邮寄地址。建议填写本人常住地址,并严格遵循“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格式规范,避免因地址模糊导致投递延误。2. 调档手续办理指南调档函将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供,非定向就业类拟录取考生需按要求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登录我校2025年硕士拟录取信息填报系统,进入「拟录取情况查询」板块,完成“调档函信息确认”;第二步: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随后在「录取情况查询」栏目中自行下载并打印调档函。档案邮寄时需在封面注明“2025级XX学院XX专业硕士研究生XXX档案”,且仅接受机要或EMS邮寄(其他方式可能导致档案丢失/损毁,责任由寄件方承担)。各校区档案接收信息如下:广州校区石牌/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505档案室(邮编510631),唐老师(电话:020-85211117/020-85211035);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A310管理办公室(邮编510006),唐老师(电话:020-39310082);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108档案室(邮编516600),郭老师(电话:0660-3808019)。3. 户口迁移办理细则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定向就业类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选择迁入户口的学生,需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提交以下材料(具体要求以各校区户籍通知为准):户口本原件(原户籍为集体户的,需提供集体户个人页原件+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迁移证需详细注明籍贯、出生地,且有效期30天内;迁往佛山校区的新生仅接受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婚学生还需补充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重要提醒:户口迁入手续仅限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办理,逾期未办视为自动放弃;学生集体户在校期间不予迁出。各校区户口迁入地址: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学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咨询:020-85211139,刘老师);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学院: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咨询:020-39312001/020-85211139,刘老师);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学院: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路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咨询:0757-86687111,钟老师);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学院: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镇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咨询:0660-3808090,余老师)。4. 党组织关系转入流程目前党组织关系转接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模式:线上转接适用场景:所有省内单位、支持党务系统线上转接的省外单位。操作时需注意:若转入“华南师范大学XX二级党委”(如文学院党委),直接在党务系统中选择对应二级党委(无需先转至“华南师范大学党委”);若转入“华南师范大学XX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如国际文化学院党总支),需先转至“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再由校党委组织部转至具体党支部,并在转接备注栏注明“XX学院XX党支部”;党员档案审查通过后,通过党务系统完成线上转接。线下转接适用场景:尚不支持党务系统线上转接的省外单位。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具体去向写“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党员档案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统一收集介绍信并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手续,学生本人需将回执寄回原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咨询:联系录取学院)5. 团组织关系转入安排根据团省委规定,升学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学校,可在转入新学校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关系迁移。我校集中办理时间为8月中上旬:8月上旬:各学院将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新生团支部;8月中旬:学院团委通知团员进行关系转接——省内已报到的同学线上转入所在团支部,省内未报到/省外的同学向新生团支部线上报到。本通知核心内容源自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5月27日发布文件,已对表述方式与段落逻辑进行创新性调整,确保信息传达更清晰且避免重复。请各位同学严格按时间节点操作,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对应学院或部门。2025-08-12 18: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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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致力于培育具备坚定理想信念与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而言,要求考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优良道德品质,始终秉持服务国家与人民的宗旨。在专业能力层面,需掌握所属学科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既能成长为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也能成为具备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任务、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总人数为 829 人,该名额包含非全日制考生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需特别说明的是,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学科、专业类别拟招生人数仅作为参考依据,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一)学习方式分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考试招生环节执行完全相同的政策标准,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性与规范性。(二)就业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划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其中,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因此,非全日制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在 “学习方式” 选项中选择 “非全日制”,在 “报考类别” 选项中选择 “定向就业”,务必按照此要求准确填报,避免因选项错误影响报名资格。四、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与我校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明。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体检要求,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含 2 年)的人员;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对应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此类考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此外,若为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报名。(二)法律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考法律专业学位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一)中所列的各项通用条件外,还需根据具体专业方向满足以下要求: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同样具备报考资格)。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与自身本科专业类别不符的法律专业学位方向。(三)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方向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符合上述(一)中第 1、2、3 项所列的通用要求,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良好品德、身体健康状况达标。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为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后,拥有 5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同等学力考生额外学业要求所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除需满足对应专业的基础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学业要求:曾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阶段 6 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且所有辅修课程成绩优良,并能提供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以证明辅修经历与学业水平。近 3 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过 1 篇学术文章,需提供期刊原件及文章发表证明材料。在复试前的资格审核环节,考生需提交上述两项要求涉及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学校将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复试的资格,不得参与后续考核环节。五、报名硕士研究生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安排补报或补确认,错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正式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预报名信息与正式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报名操作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网站及我校发布的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准确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只能保留 1 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且未删除无效信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开放补报通道,也不允许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重要注意事项:(1)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 1 个招生单位的 1 个专业进行填报,同时需慎重确定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或非定向就业方式,一旦提交后续修改受限,务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2)考生需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过往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的处罚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报考资格。(4)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否则将影响网上确认资格。(5)符合国家规定可享受相应照顾政策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报名时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并准备好对应的证明材料,以便后续审核。(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满足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的身份条件,且同时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基础条件(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相关信息;在复试前,需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7)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提出申请并说明具体需求,以便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安排,保障考生顺利参加考试。(8)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循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志愿及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9)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详细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上述联系方式与通讯地址的有效性需至少保持至 2026 年 8 月,确保能够及时接收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文件,因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文件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10)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内容,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工作,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考试。(11)考生需按照规定的标准与流程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步骤完整,未按时缴费或缴费失败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二)网上确认时间与安排: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及详细操作安排,将另行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错过确认时间。材料提交要求: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工作要求,根据核验需要提交相关补充材料,材料需真实、清晰、完整。网上确认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材料补交,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确认失败。报名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一律不予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问题,如影响考试、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确保采集的信息清晰、准确,符合报名系统要求,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证件制作。诚信承诺签署: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中的约定及相关考试要求,秉持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六、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依据国家及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籍)信息、报考专业条件匹配度、材料真实性等。若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直接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允许参加后续的初试环节。七、打印准考证考生需在考前规定的时间内,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如下: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保持证件整洁、完整。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八、考试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的考核结果均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需分别做好准备。(一)初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间安排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将影响考试资格。考试科目:具体的初试科目安排,可参考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专业,明确所需备考的科目内容,提前制定复习计划。考试方式:所有科目的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需携带符合考试要求的文具,按照考场规则完成答题,不得携带任何违规物品进入考场。需特别提醒的是,不在上述规定日期举行的任何考试,其成绩一律不予承认。关于详细的考试时间、各科目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考生需以准考证及报考点、我校发布的公告为准,及时关注最新信息。(二)复试复试形式与考核重点:复试的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多形式考核全面评估考生能力。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不予录取。考核过程中,学校将结合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重点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复试差额比例:复试将采取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即按照录取名额的 1.2 倍及以上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竞争选拔确保录取质量。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报考专项计划资格、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等进行再次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复试的资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额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前,学校将根据上线考生情况确定需要加试的专业,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具体的加试科目内容,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特定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这五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安排在复试环节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需重视并做好复习。外国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测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实际应用能力,考生需提前进行相关训练。再次复试安排:若学校认为有必要,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以进一步核实考生能力,确保选拔的准确性,考生需配合学校的安排。复试录取办法查询:关于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包括复试流程、成绩计算方式、录取规则等,将在后续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公告,考生届时可登录网站查阅详细内容。九、体检体检工作将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得进入我校学习。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研究生录取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具体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状况等方面。通过查阅考生档案、与考生面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十一、录取录取组织与依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严格遵循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录取依据包括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最终的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合同签订:选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内容需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或问题,需由考生自行与单位协商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将一律不作修改。若在录取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确认的信息不得作为不符合条件的豁免理由。学历证书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若为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按时取得上述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十二、违规处理国家考试性质与违规处理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具有严肃性与权威性。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诚信档案记录:相关主管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该档案将作为考生后续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将考生的违规情况通报至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招生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管理规定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将一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若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确保招生工作的廉洁与规范。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对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无论在哪个阶段被查实,一经发现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绝不姑息,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与严肃性。十三、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制设置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统一为 3 年,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与科研任务后,方可申请毕业与学位授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同专业方向学制有所区别,其中 035101 法律(非法学)、085400 电子信息、135400 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2 年,考生需根据报考专业明确学制年限,合理规划学习时间。(二)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生・学年,按学年缴纳,缴费方式将在入学通知中明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同,其中 125100 工商管理、135400 戏剧与影视专业学费为 15000 元 / 生・学年;其余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 12000 元 / 生・学年,具体费用以报考专业对应的学费标准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35000 元 / 生・学年,按学年缴纳,非全日制考生需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做好准备。(三)奖助体系为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科研与学习,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 / 生・年,奖励名额不固定,以国家当年下达至我校的指标为准,评选对象为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6000 元 / 生・年,覆盖范围广泛,旨在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需求。若国家后续调整助学金政策,将按照最新政策执行。学校自主奖助项目:我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与 “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进行评选,“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与工作量发放。具体的评选要求、奖励(津贴)标准,将按照学校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每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策变动说明:以上奖助政策若因国家或学校规定发生变更,将直接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单独向考生另行通知,考生需关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四)住宿费标准研究生住宿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入学通知中告知考生,按学年缴纳。需特别说明的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十四、其他考研辅导活动声明:我校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也不参与任何机构组织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用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与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发放广告、举办讲座等任何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或组织相关活动。同时,严禁我校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及考试违规违法的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学校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相关部门与人员的责任。招生政策效力:国家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若发生变化,我校的招生工作将以上级单位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发布的各类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将政策变动信息单独通知到每位考生,考生需主动获取信息。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招生信息查询渠道: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发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阅,学校将通过该网站及时发布最新动态,考生需定期登录查看。简章与政策冲突处理:若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教育部发布的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对于本简章未提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将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政策执行。导师信息查询:若考生需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相关信息,包括导师研究方向、科研成果、联系方式等,可登录我校各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各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导师信息供考生参考。专业课试题与辅导声明:我校不提供往年硕士研究生专业课试题,也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或组织相关活动。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与我校考研相关的各类虚假宣传,避免因上当受骗造成损失,若因轻信虚假信息导致不良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联系方式:单位代码及名称:11560 西安财经大学咨询电话:029-85781699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财大研招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邮政编码:7101002025-10-21 0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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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资格提醒的通知致所有意向报考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因资格问题影响考试,现将报考相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一、报考前务必核查自身报考条件简章与专业目录研读:考生在正式报名前,需认真研读《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同时查阅该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逐一对照要求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核安排:正式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启动集中式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直接不予准考,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二、报名期间严谨核对个人关键信息1.核心信息重点核查:报名过程中,考生需逐一对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尤其要关注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报名点、报考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需明确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学位等内容,确保无遗漏、无错误。2.信息修改时限:若发现已填写信息存在错误,需在正式报名截止前完成修改,或重新提交网上报名申请;一旦正式报名结束,信息将无法更改。3.错误后果承担:因考生个人操作失误导致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进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三、报名信息提交后需紧盯关键动态1.学籍学历校验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需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2.官方提醒信息:同时需留意招生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或所选报考点通过系统、短信等渠道发送的提醒信息,避免错过重要操作节点。四、按规定完成网上确认并核查结果考生需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报考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如上传照片、核对信息、缴纳费用等),操作完成后需持续关注网上确认结果,确认自身报名流程是否通过审核。五、重点处理学籍学历校验异常问题1.自查途径:考生可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提前排查校验隐患。2.常见异常及处理方式:(1)校验提示 “毕业年月、毕业学校有疑问”:请核对报名时填写的毕业日期、毕业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与学信网显示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完全一致,若有差异需立即更正。(2)校验提示 “学习形式、学历码有疑问”:核查填写的学习形式(如全日制、函授等)、学历编码,与学信网对应信息是否相符,发现不一致需及时修改。(3)校验提示 “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籍或无学历”:① 若考生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报名时需使用当前有效身份证件的姓名及号码注册;若最后学历对应曾用名或曾用证件号,需在网上确认时向报考点提交公安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含曾用名的户口本本人页。② 若因学历证书编号填写错误导致校验失败,往届生需核对所填编号与毕业证书实际编号(可通过学信网查询确认)是否一致,确认错误后及时更正;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此编号,无需处理此类提示。(4)在校研究生报考要求:在校研究生若计划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 “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将影响报名资格。(5)国(境)外留学考生信息填写:国(境)外留学考生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新版编号样式为 “120190000001”,旧版编号样式为 “教留服认美 [2010] 00001 号”,务必与认证书编号完全一致;同时需在网上确认时提供该认证书。(6)毕业院校校名变更的填写:若毕业时院校校名已变更,需手动填写毕业时的院校原名称;若网报系统 “毕业学校” 栏无原校名,需选择 “其他” 选项,在输入框中准确填写原校名,确保与学信网学历信息(或毕业证书)中的院校名称一致。(7)2002 年以前毕业考生的学历认证:2002 年以前毕业的考生,若学历校验未通过且无法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该报告。六、特别说明事项1.审核结果区分:需明确,内蒙古科技大学(招生单位)的报考资格审核结果,与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审核结果并非同一概念,两者互不替代。2.准考证发放规则:学校对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直接不予发放准考证,考生无法参与考试。3.改报建议:若考生确认自身不满足我校整体报考条件或目标专业要求,建议在报名期间及时改报其他院校,或改报我校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避免因错过改报时间影响考试计划。在此,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发挥出色,顺利达成目标!内蒙古科技大学2025 年 10 月 21 日2025-10-27 11: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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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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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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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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