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2026年硕士调剂公告
根据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结合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专业(或研究方向)计划数,现将我院接收调剂生源的相关情况、调剂规则以及复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要求
安徽师范大学旅游管理专业:调剂计划3人。接收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为1202工商管理学、0705地理学。初试科目要求: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601-609)。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地理学只接收报考人文地理学专业(方向)考生。
安徽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专业学位,代码125200,方向为土地资源管理):调剂计划13人。接收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为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125100工商管理。初试科目要求: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需达到1252公共管理专业国家线,且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二、调剂规则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及我校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及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为准。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1. 调剂生源遴选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择优遴选”要求,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 调入专业严格按照我院设置的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门类)代码及名称执行。
(1)原则上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应优先考虑相同专业。
(2)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3)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与调入专业研究方向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遴选进入复试。
(4)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遴选进入复试。
3.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必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1)英语(一)和英语(二)可视为科目相同,但考虑到科目难易程度,我院只接受初试外国语为英语(一)的专业往英语(二)调剂,反之不行。
(2)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专业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各自命题科目的相同或相似性。
(四)调剂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不低于200%。
(五)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六)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防生(援藏计划、强军计划等)、“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调剂,不接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的调剂申请。
(七)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3个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到之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类专业。
(八)教育部或学校相关文件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三、复试及拟录取
1. 复试内容:详见《地理与旅游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2. 总成绩计算办法:
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50% + 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50%。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优先考虑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口语成绩、初试成绩。
3. 调剂复试的拟录取、不予录取情况、违规处理、申诉渠道等详见《地理与旅游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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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调剂办法一、调剂基本条件(一)满足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初试报考条件。(二)调剂复试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2.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我校各学科专业可接收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及初试科目,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调剂要求。3.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至学术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类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类硕士专业学位。4. 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5. 满足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三)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满足我校士兵计划执行分数线。二、调剂程序调剂工作由我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每生一次仅可填报我校一个志愿。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予以确认,超时不确认的视为放弃调剂。考生提交申请48小时后,未收到复试通知的,可自行选择调剂其他单位。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的信息应准确、真实,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录取资格。三、可调剂专业我校已公布的有缺额专业均接受调剂。四、调剂时间首批调剂在4月8日开放,开放时间12小时。如第一轮复试结束仍有缺额,则进行再次调剂,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信息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五、调剂考生复试办法1. 调剂复试比例:由于调剂考生可申请多个招生单位,存在不确定因素,有缺额的专业将按照缺额人数的1.5到3倍进行调剂,具体将综合学科缺额人数及申请考生的情况确定。调剂复试比例将适度增大,一般不低于1比1.2。2. 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成绩计算办法及其他复试要求,与一志愿考生一致。详细内容见安徽中医药大学2026年复试录取办法。少数专业经调剂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时,研究生院将收回剩余计划进行二次分配。相关推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PA 合肥工业大学MPA 安徽大学MPA2026-05-22 10: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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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复试录取方案一、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及时间复试方式:一志愿所有招生专业全部采用现场复试,调剂志愿各专业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提前报招生委员会审查备案后公布。同一专业同一批次调剂复试须采取相同形式。如使用网络远程复试,各学院需提前公布远程复试平台。远程复试采用网络视频、远程监考方式,考生须全程严格遵守《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全过程将被监控并录音录像。监考人员、检查人员可随时调看考生考试状态。对违反远程复试要求及行为规范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采取远程复试的专业,在复试前须对复试系统进行调试,并提前组织所有复试考生参加模拟测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时间:3月底开始,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剂考生复试录取时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7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可填报调剂意向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正式进行。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应及时通知考生,并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所在学院网站公布。(二)复试分数线及比例1. 初试成绩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复试分数线要求。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2026年专项招生指标和一区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降低5分复试录取(调剂要求相同)。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3.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扩大比例,最高一般不超过150%。(三)调剂条件及程序1. 调剂条件(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报考阜阳师范大学会计、阜阳师范大学工程管理等2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2个专业学位。(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6)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中调剂的其他相关条件。2. 调剂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2)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若第一批次复试后仍有缺额,将再次安排开放系统接受考生调剂。(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四)复试材料及审查1. 复试前考生需提供材料(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5)《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核表》,应届生一般由考生所在学院填写盖章;往届生在职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如无明确单位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原毕业学校所在院系鉴定、盖章;(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限士兵);(7)《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8)学科(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2. 考生复试资料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料审查工作,特别是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资格的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五)复试内容强化复试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等)。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组负责实施,可组织学院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 专业测试测试内容应涵盖原有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实行综合性、开放性命题,考生现场书写,限时60分钟。3.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1)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以及实际工作表现,进一步了解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心理健康等。(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结合专业特点可综合运用即时问答、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要充分保障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为100分。4. 加试(1)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招生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参照专业测试模式组织。(2)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情况确定。(3)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复试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生初试成绩 ÷ 初试各科目总成绩)× 100 × 60% + 复试成绩 × 40%。其中:复试成绩 = 专业测试 × 40% + 综合面试 × 60%。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复试成绩 = 思想政治理论 × 0.1 + 专业笔试 × 0.4 + 综合面试 × 0.5。复试内容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复试成绩,填写《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汇总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研招办。(七)复试过程管理1. 安全保密。招生单位复试命题、评卷等工作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按照国家密级管理。2. 复试前管理(1)规范考场设置。按照国考要求,严格考务组织管理,规范考场设置,配套相应设施,积极营造严格、规范、严肃的(面试)考场氛围。同时,优化考生服务。(2)加强考生入场检查。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身份信息、报考资格的审核,严防“替考”。防止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3)做好复试考核人员培训。考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强化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照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规定。(4)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提醒并要求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信息。3. 复试中管理(1)实行“三随机”机制。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2)严肃复试考核人员工作纪律。要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范和标准,规范工作人员复试工作行为和用语。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材料留存备案。(4)若发现考生作弊、考题泄露等违规行为,学院应立刻保存现场证据,及时向学校研招办报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4. 复试后管理复试期间所有纸介质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并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八)复试服务保障研招办和招生学院应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研招办及时通过网站统一发布专业调剂信息、复试方案和工作安排,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复试工作顺畅有序。网站公布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邮箱等。考生复试赴考、发布需考生确认复试通知或拟录取信息,应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给考生预留充裕的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对特殊群体考生予以关爱帮扶。二、招生录取(一)分批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拟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报送拟录取名单。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拟录取”通知,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考生在接到上述信息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若有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由学院依次递补录取。(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处、考生用人单位分别签订《阜阳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三)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四)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应本科毕业的考生,如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相关推荐:合肥工业大学MPACC 安徽大学MPACC 安徽师范大学MPACC2026-05-22 1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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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复试细则发布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要求,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领导(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三)复试工作组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三、复试办法(一)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三)复试形式一志愿复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调剂复试方式见后续学院发布的调剂通知。(四)资格审查按照“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有关事项的预通知”的安排执行。验证合格的考生由验证人员在初试准考证上签名后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其资格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复试时间和地点1. 复试时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4:00开始。复试专业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会计学、物流工程与管理。每位考生在复试当天的具体复试时间将在复试当天通知。2. 复试地点:管理学院一号楼,屯溪路校区斛兵礼堂南50米。复试分组、复试次序、复试教室、候场教室等具体信息,复试当天见一楼公告栏。(六)复试内容复试为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1.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1)考生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主要介绍大学阶段思想政治表现、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主要获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情况。(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试题涉及范围包含复试科目考试大纲为主的相关专业知识以及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前沿发展等方面。(3)专家提问。专家根据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进行提问,考生回答。(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作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1)考生用外文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试题为与大学生专业学习、实践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相关的一般性问题。(3)专家提问。专家针对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进行提问,考生回答。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形式为考生抽取试题回答。重点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七)复试成绩计算方法考生复试成绩 = 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 考生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八)复试要求所有考生进入复试候考室后,考生关闭手机或静音,由学院统一保管直到考生复试结束离开考试地点后领回手机。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主动配合接受身份核查。所有考生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资格审查阶段,学院将组织考生签署《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诚信复试承诺书》。四、调剂复试调剂复试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等见后续学院发布的调剂通知。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六、体检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工作按《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七、录取办法(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 = 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 × 70% + 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 × 30%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相加排序录取,初试统考课程成绩相加相同时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排序录取。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排序录取。(二)调剂考生录取办法调剂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相同。(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按《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办法按《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五)“单独考试”录取办法按《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推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EM 安徽理工大学MEM 安徽财经大学MEM2026-05-22 09: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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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调剂工作办法一、调剂原则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科学选拔人才,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二、调剂基本要求请所有调剂考生认真阅读本办法、《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按我校要求申请调剂。(一)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二)我校调剂时间自2026年4月8日起,录满即止。请考生及时关注“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报考学院(系、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三)我校基本调剂要求如下,各接收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 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4. 报考北京化工大学工商管理、北京化工大学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注: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6.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8.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9. 满足报考学院(系、中心)制定的其他学术条件等调剂要求。(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参加复试,或参加了复试但未被拟录取的,不得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若专业按研究方向招生,则不得申请同一研究方向的调剂。三、调剂工作程序(一)各学院(系、中心)须在本单位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和“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调剂的人数,并按照已公布的调剂规则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各学院(系、中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二)所有调剂考生须在“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相应的学院(系、中心)、专业,并关注申请状态。学院(系、中心)将通过“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通过调剂资格审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按照要求及时确认复试通知。所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专业,须在申请调剂时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信息更改申请表》和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发送复试通知。(三)调剂考生可在每批调剂名单公布后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按照报考学院(系、中心)要求完成确认复试信息。具体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政策要求的,还须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完成确认复试信息的调剂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系、中心)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复试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期间请保持通讯方式(手机、邮件等)畅通,并及时查看“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的相关通知。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五)复试结束后,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学院(系、中心)将通过“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确认。“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中,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六)调剂生源不足时,各学院(系、中心)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七)考生可申请我校多个专业的调剂,但须确保按时参加各专业的复试环节(包括笔试、面试),复试成绩按调剂志愿分别计算。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 中国人民大学MBA2026-05-20 10: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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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2026年硕士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公布一、本学院分专业计划、复试最低分数要求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统招计划(不含推免生)1人,总分332分,单科(满分=100分)41分,单科(满分>100分)62分。会计学专业:统招计划27人,总分332分,单科(满分=100分)41分,单科(满分>100分)62分。企业管理专业:统招计划4人,总分332分,单科(满分=100分)41分,单科(满分>100分)62分。财务管理专业:统招计划9人,总分332分,单科(满分=100分)41分,单科(满分>100分)62分。北京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全日制)专业:统招计划90人,总分146分,单科(满分=100分)35分,单科(满分>100分)70分。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统招计划56人,总分146分,单科(满分=100分)35分,单科(满分>100分)70分。北京工商大学会计专业:统招计划75人,总分231分,单科(满分=100分)51分,单科(满分>100分)102分。会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业:统招计划14人,总分160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会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统招计划1人,总分186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北京工商大学旅游管理(专硕)专业:统招计划5人,总分151分,单科(满分=100分)35分,单科(满分>100分)70分。北京工商大学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统招计划38人,总分211分,单科(满分=100分)39分,单科(满分>100分)78分。物流工程与管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业:统招计划1人,总分133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北京工商大学审计(非全日制)专业:统招计划5人,总分199分,单科(满分=100分)51分,单科(满分>100分)102分。注:招生计划数以实际下达为准。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请符合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保持手机联络畅通。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环节为面试,日期3月23日,时间13:30-17:30,候考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西区教二楼301。会计学专业:复试环节为笔试和面试,日期3月23日,笔试时间9:30-11:30,面试时间13:30-17:30,候考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西区教二楼401。企业管理专业:复试环节为面试,日期3月23日,时间13:30-17:30,候考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西区教二楼301。财务管理专业:复试环节为笔试和面试,日期3月23日,笔试时间9:30-11:30,面试时间13:30-17:30,候考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西区教二楼401。工商管理(全日制)专业:复试环节为笔试和面试,日期3月21日,笔试时间9:30-11:30,面试时间13:30-17:30,候考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西区教三楼331、332。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复试环节为面试,日期3月21日,时间13:30-17:30,候考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西区教三楼327。会计专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试环节为笔试和面试,日期3月22日,笔试时间9:30-11:30,面试时间13:30-17:30,候考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西区教三楼311、312。旅游管理(专硕)专业:复试环节为面试,日期3月21日,时间13:30-17:30,候考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西区教三楼327。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环节为笔试和面试,日期3月19日,笔试时间9:30-11:30,面试时间13:30-17:30,候考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西区教二楼401。审计专业(非全日制):复试环节为面试,日期3月22日,时间13:30-17:30,候考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西区教三楼341。三、复试程序1. 缴纳复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前需缴纳复试费100元,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出示。2. 资格审查所有考生需在笔试前1.5小时到达候考地点,等待资格审核,并查看随机考场分组名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1)本人手写签名的《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2)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3)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在读证明(应届生);(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同等学力考生(除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证明(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6)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3. 复试考核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各专业复试形式如下:管理科学与工程:面试会计学:笔试、面试企业管理:面试财务管理:笔试、面试工商管理(全日制):笔试、面试工商管理(非全日制):面试会计(含专项计划):笔试、面试旅游管理(专硕):面试物流工程与管理(含专项计划):笔试、面试审计:面试(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2)面试: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3)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门科目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考试时间在复试面试结束后,返回候考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4. 复试注意事项(1)笔试注意事项考生需在笔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经学院资格审查通过盖章)进入笔试考场。在笔试时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复试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等物品。考生参加笔试应自觉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的各项规定。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2)面试注意事项考生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经学院资格审查通过盖章)到达学院指定地点。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需将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交给学院工作人员暂时保管。考生需在学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逐个进入考场进行面试。考生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考生本人面试结束后不可离场,需根据工作人员指令坐在考场后面等待本组考生全部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场。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通过人事档案审查(政审)、《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状况进行核查。政审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6. 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校后学校统一组织。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四、复试成绩1. 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有笔试环节的专业:复试成绩 = 笔试 × 70% + 面试 × 30%;无笔试环节的专业:复试成绩 = 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2. 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五、录取1. 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相同者,以初试成绩先后为序,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初试英语成绩为序。学术型硕士总成绩 =(初试成绩 ÷ 5)× 70% + 复试成绩 × 30%;专业型硕士总成绩 =(初试成绩 ÷ 3)× 70% + 复试成绩 × 30%。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低于45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单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须将定向协议提交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者不予录取。4.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5.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7. 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工作。8. 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9.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 中国人民大学MBA2026-05-20 10: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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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组织管理实行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部署2026年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集体决策有关复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学院(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定复试工作程序、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遴选、培训复试人员,健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并做好应急预案。各学院(中心)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二、相关工作安排根据教育部最新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报名(已于2025年12月结束)及部分学院(中心)复试情况,我校将于2026年4月28日10:00至5月9日24:00开放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报名。接受第二批博士生报名的学院(中心)及专业见《关于开放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通知》和相关学院(中心)网站通知。报名考生须最晚于2026年5月11日17:00之前把纸质版报名材料邮寄或交至报考学院(中心),逾期不再接收办理。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预计于5月中旬开始,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为确保考试流程、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同一学院(中心)的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时间和流程参照相关学院(中心)网站通知。三、复试组织(一)复试要求复试期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相关学院(中心)网站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与报考学院(中心)联系。1. 遵循“两识别”“四比对”,在复试前对每位考生进行人脸比对、人证比对,确保考生身份信息真实。2. 坚持“三随机”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3. 考生应诚信复试。如果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二)复试程序1. 报名材料审核。各学院(中心)材料审核小组应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汇总后形成审核成绩,可以依据材料审核成绩筛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也可将材料审核成绩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中。2. 各学院(中心)网站上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和复试要求。3. 复试前,考生须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博士研究生报考”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校外考生可凭下载打印的《复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校参加复试。4. 复试综合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等,由复试小组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四、拟录取工作(一)复试结束后,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各专项招生计划及导师招生名额情况,结合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审核并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研招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2. 复试不合格(低于总成绩的60%);3.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如果同时获得我校及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尽快与报考学院(中心)联系,确认录取志愿。(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各学院(中心)拟录取名单进行综合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名单如有变动,学校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为准。(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于2026年6月10日前邮寄《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至研招办。定向就业协议须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并确保协议内容真实、准确。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在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要求见后续通知。(五)调档事项、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五、体检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体检工作。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六、录取资格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信息公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网上信息公开,所有考试、录取相关通知均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及各学院(中心)网站发布。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 中国人民大学MBA2026-05-20 09: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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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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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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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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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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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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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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