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

2026-05-08 10:09:23 来源:海豚MBA

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时间


专业代码及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复试日期:2026年3月15日(01方向、03方向、04方向)和2026年3月22日(02方向)。


报到及资格审查:


01方向、03方向、04方向:上午场8:00-8:50,下午场12:30-13:30,地点在北京校区海淀校园教四101(01方向)、教四107(03、04方向)。


02方向:上午场8:00-8:50,下午场12:30-13:30,地点在珠海校区励教楼B202。


综合能力面试:时间9:00-17:00,地点当日见现场考场分布。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公共管理理论知识时间9:30-12:30,公共管理实践时间14:00-17:00,地点当日见现场考场分布。


考生方向说明:01不区分方向(北京),02不区分方向(珠海),0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0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注:请考生根据短信通知时间,前往上表指定地点报到及参加资格审查。北京校区通知短信将于3月14日发送。珠海校区通知短信将于面试前2日内发送。若由于个人原因未按时报到影响复试,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复试准备


1. 考生须在3月14日中午12:00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以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须提交相关毕业证书。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相关附件)。


(5)本人签字的《考生告知书与知情同意书》(见相关附件)。


(6)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将工作简历(见相关附件)单独发送至指定邮箱。工作简历不可删减制式内容,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需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单位一致。如需变更,待拟录取阶段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申请修改)。简历扫描件或照片保存为PDF格式,多页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邮件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01方向/02方向/03方向/04方向”命名。


如简历内工作履历年限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请另附其他能证明满足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原件、离职证明原件、个人所得税证明、前任职单位加盖公章相关证明等。简历及相关补充材料彩色扫描件接收截止时间:01、03、04方向为3月14日中午12:00前;02方向为3月17日下午15:00前。

三、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125200公共管理,方向代码及名称:01不区分方向(北京),统考招生计划:154。


02不区分方向(珠海),统考招生计划:141。


0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统考招生计划:20。


0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统考招生计划:1。


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复试要求


复试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内容包括时事与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测试和管理学基本概念与知识。重点考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的敏捷性、表达的逻辑性以及继续培养的潜力。


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复试总分18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总分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其中,时事与思想政治理论满分75分,及格分45分;其他部分满分225分(含外语,满分45分),及格分135分。以上两部分任意一部分低于及格分均为复试不合格。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同等学力加试说明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还需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


加试科目:①公共管理理论知识;②公共管理实践。


考生不允许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及计算器、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环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请携带签字笔,考场提供草稿纸。


六、录取办法


按专业分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必须每门成绩均合格(达到60分)方可进入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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