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026-04-09 09:35:00 来源:海豚MBA

一、复试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对象与招生计划


1. 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同时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低复试分数线存在同分情况,将全部纳入复试范围。


2. 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


3. 复试名单详见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公示。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6年3月27日—2026年3月29日,具体安排如下:


2026年3月27日(周五)上午09:00-11:30考生报到与复试资格审查;下午14:30-16:30考生笔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026年3月28日(周六)、2026年3月29日(周日)分批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四)加分项目


关于加分项目和加分值严格执行国家文件规定,具体见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信息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上传到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各1份)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给MPA教育中心(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1. 诚信复试承诺书。


2. 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3.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 毕业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6. 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无固定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 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8.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9. 考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MPA教育中心指定邮箱,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四、复试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心理素质测试等五部分。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按要求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为开放型命题,测试范围详见MPA教育中心网站,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1)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严禁将手机、电子手表、智能眼镜等具有发送或接收、储存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笔试过程中不允许查阅任何纸质、电子资料,须独立答题,如发现行为不端,取消复试资格。


(3)请自行携带黑色签字笔作答,答题时间限定为120分钟。


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译汉、英语短文阅读、评委提问题等环节,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外语应用与表达能力。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外语能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分钟,满分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 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查在公共管理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道德品质以及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括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生进行个人情况汇报,采用口头汇报形式(3分钟以内),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汇报过程中,专家可以打断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7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心理素质测试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海洋大学心理测试平台”进行测试,详情见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加试科目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缴费


1. 已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并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考核的考生,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均须缴纳复试费80元/生。


2. 缴费方式。考生使用手机微信功能扫描缴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码,缴费完毕请及时截图并上传到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3. 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3 +(复试总成绩×0.4)/3。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原则


1. 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定名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管理类综合成绩高者)。如有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或教育部下达增招名额,实行后面合格考生依次递补拟录取。


2.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加试科目笔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考生未确认待录取,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其他。


(三)录取类别


1. 我校拟录取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2.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于复试录取期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


(五)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严格落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准确、规范地公开复试细则等相关信息。


(一)第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官网上统一公布。


(二)复试结束后,MPA教育中心将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MPA教育中心网站上公布。


(三)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校将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八、咨询与监督


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申诉人如对中心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诉。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九、其他


(一)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本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或者网络直播等,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四)本细则由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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