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官方发布)
一、总体要求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还有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按招生政策办事,守好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改进工作作风。要在保证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地做好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牢记住“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努力选拔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品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让复试更科学、更有效,帮助选拔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要落实好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分类选拔要求,结合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来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要重点考核考生的科研潜质、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还有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则要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要严格复试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来执行,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流程规范、结果公开,还要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这些服务保障工作。要有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多关心帮助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这些特殊群体。要保证咨询渠道畅通,安排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专门接听考生及家长的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和信访举报,及时帮考生解答疑惑。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招生单位要对自己的复试录取工作负主责,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重大事情要集体开会研究决定。招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要提前建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还要建好舆情监测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和处置。对涉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的苗头性舆情信息,要第一时间去调查核实、解释说明、澄清声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早点消除负面影响,避免形成大的舆情事件。
三、组织管理
成立以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为三级管理模式的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组织要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把流程细化、形成合力,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的重大事项等,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一)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主要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AP教育中心)、机关纪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教务处、学工部(处)、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保卫处、校医院、后勤服务集团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做好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考生申诉处理指导以及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审核各招生单位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上报的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事情。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由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机关纪委、党务政务督查室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对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组织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且受理和协调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申诉。
(三)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纪检委员和学科点负责人等组成。这个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好本单位的复试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复试试题(含加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组织、阅卷工作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做好面试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做好复试信息公开和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和处置。
在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各招生单位的党政领导要开专门会议,动员本单位所有老师的力量,做好部署和工作分工,认真组织好本单位2026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地完成。
(四)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这个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本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可以按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专业)组成一个或者多个平行复试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学术业务水平高、为人公道正派,并且一般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教师(以研究生导师为主)来参加。组长一般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5位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同时还要安排2到3位工作人员负责复试的准备、协调、管理以及面试记录工作。
四、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分配。学校会根据上级部门的政策导向,加大对理工农学科的招生计划倾斜,并结合一流学科建设、优势主干学科、师资力量、重大科研平台、重大项目以及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培养质量、报到率、就业率、导师能力评价、导师资格年审、论文抽查、论文送审这些综合因素,科学地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方案。要进一步强化招生培养就业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红黄牌”提示制度。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指导意见以及学校《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赣农大发〔2024〕10号)文件要求:对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学科专业点,给予“黄牌”提示,要相应扣减该招生单位、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减招的数额不低于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相应的导师也按未就业人数扣减招生计划;对连续两年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学科专业,给予“红牌”警示,要责令学院停止招生。还要进一步强化导师指导能力考核,如果导师指导能力评价不合格、导师资格年审不合格、近一年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近一年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有2人次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高标准,或者有2篇学位论文送审评审结果不合格,以及连续三年没有科研项目或研究经费严重不足、连续两年初次就业率低于50%的导师,将根据《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暂停他下一年的招生资格。
各招生单位要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分配要经过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科学地制定分学科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招生计划调整。在录取过程中,各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实际生源录取情况,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前需要经过本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然后提交招生计划调整报告,经过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批准。对于非理工农学科,如果调剂后仍然招不满,学校会重新把计划调整给理工农学科用于调剂。对各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也会重新调整分配。
(三)专项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分配的招生计划都包含:普通招生计划、推免生计划以及下面的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联合培养计划、重大科研平台专项计划、学位授权单位布局专项(联合培养)、产(科)教融合专项计划等。专项招生计划已经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分配到各招生单位了,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学校分配专项计划的要求执行落实到位,并且在上报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时要备注清楚是什么专项名称。
(四)严格计划管理。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的相关工作要求,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专项招生计划严禁挪用,也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
(五)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联合培养项目
这个项目是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的是选拔优秀考生,通过双方“联合培养”的方式培育出优秀研究生。培养方式是“全日制”,招生计划一共10名。
具体的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如下:
1. 农学院:有071002动物学1名、090402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2名;
2. 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有071300生态学1名、090705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1名;
3. 动物科技学院:有090601基础兽医学2名;
4.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有071009细胞生物学3名。
以上相关专业的招生单位(学科点),要先组织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培养计划的复试,等联合培养计划完成了,再组织该专业的普通复试。一志愿上线或者调剂报考以上专业的优秀考生,可以提前跟所在招生单位(学科点)联系,申请报名参加联合培养项目的复试。经过复试合格的考生,要与招生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书》,然后按规定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没通过的考生也不影响他参加报考专业的普通复试。
五、复试基本要求
(一)初试分数要求
如果一志愿上线生源比较多,招生单位经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批准后,可以结合生源实际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国家一区分数线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或者提出其他学术水平方面的要求。学校具体的初试分数要求会另行公布。
(二)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己定并且要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一志愿复试的差额比例: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20%。如果超过120%的比例,需要提交报告到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审核研究,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就按实际合格生源数来组织复试。
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各招生单位要考虑到调剂考生的不确定性,科学合理地确定筛选比例,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下面条件之一,并且在之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这些项目之一,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这里说的高校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好相关信息。没按规定申报或者审核没通过的,就不能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学校会对加分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教育部加分数据进行审核,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才能享受加分。除了上面这些加分项目外,不能自己随便扩大加分范围或者另立标准。

六、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要求
1. 强化复试统一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要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各院系的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 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单位要在《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科学地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要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审核,并且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3. 严格工作人员管理。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工作人员的遴选和管理,严格执行涉考个人事项报告、回避、黑名单这三项制度。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来参与复试工作。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都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招生单位要把复试录取有关的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传达到所有学科点和复试参与人员,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4. 严格统一复试标准。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学校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复试全部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对于调剂名额缺额数量较大而且比较难完成的学科专业,招生单位可以申请开展线上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个招生单位、同一批次、同一个专业应该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如果确实需要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统筹安排好,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都一致并且公平。对调剂阶段确实需要开展线上复试方式或者采取混合方式复试的,必须由招生单位提交书面报告,经过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研究批准后才能实施。
5. 加强复试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订、复试过程组织、调剂政策执行、招生计划调整、专项计划录取、重要信息公开、回避制度落实这些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在复试录取期间,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将会同机关纪委、党务政务督查室等部门,对各招生单位的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现场督查、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没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复试具体要求
1. 严格规范复试管理。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小组应该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来组织复试,“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复试前,复试小组应该开个讨论会,研究统一复试的考核要求及评分细则。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时,复试小组应该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的时候提供书面说明。
2. 严格资格审核、严防作弊。复试前,要加强考生的身份、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严防“替考”;严禁考生携带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设备,严防AI作弊。复试中,要坚持并且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3. 严格复试命题组织与考试管理。复试(含加试)试题的命题、试题印制、考试组织、评卷工作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组考工作,都由各招生单位负责。复试(含加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都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含加试)的命题组织与考试管理,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以及《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命题、印制、考试组织及评卷登分工作通知》等规定来执行。原则上应该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各招生单位要按保密要求配备保密柜,并指定2位专人分开管理钥匙。所有涉密人员(命题评卷教师、保管工作人员)都要签订《保密责任书》,做好保密工作,故意泄密和过失泄密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招生单位要把所有复试(含加试)科目试题的电子版汇总,一起交到研究生院保密室存档备查。
4. 签订复试承诺书。复试前,各招生单位要与考生一个一个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要讲诚信,要求考生不能对外泄露或者传播复试内容,并且要做好复试过程中的信息保密。对有弄虚作假、舞弊或者泄露复试内容的考生,一旦发现,随时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5. 做好考生复试通知。各招生单位应该提前与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或者筛选出来的调剂考生联系,及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等信息,确保联系通知到每个考生,并且要给考生留出必要的行程时间;还要做好考生复试的保障工作,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考生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复试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到各招生单位(学院)现场进行。各招生单位(学院)在复试前必须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可以按招生单位分,如果考生人数多的学院也可以按学科专业分组)负责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审查材料包括:
(1)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正反两面都要扫描);
(3)《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要签字并按手印,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4)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要提供《学生证》、教育部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期毕业证明》;
(5)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因为毕业时间早不能在线验证或者没通过校验的,要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考生:需要提供境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7)以成人本科应届身份报考但暂时没拿到本科毕业证的考生:指的是在2026年9月1日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能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要提供下面材料:①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能证明自考生、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考生身份的材料,比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③提供就读学校开的《可如期毕业的证明》或者考生自己填的《可如期毕业的承诺书》(要签字并按手印,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8)高职高专毕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要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另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10)《思想政治审查表》: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11)学业证明材料(比如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四六级证书、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上面提到的这些材料,考生在资格审查时要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由各招生单位存档。各招生单位要加强资格材料审查和身份核验。考生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学历材料,以及以成人本科应届身份报考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这些都是必需材料,必须在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供。资格审核通过了才能参加招生单位的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材料由各招生单位统一保存,保留期是3年,随时备查。
2. 各招生单位在考生进入复试(笔试、面试)前,工作人员要再次审核考生的有关证件材料(准考证、身份证件)、核实身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或作弊行为。
(四)复试内容及工作要求
要建立适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定位的多维综合分类评价选拔体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复试总成绩满分是2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各招生单位(学科点)要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应该把复试工作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全程的录音录像视频材料由各招生单位保存,保留期是5年,随时备查。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 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都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实施。
(1)笔试(专业课测试)。考试时间是2小时,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测试的成绩会计入复试总成绩。笔试(专业课测试)的科目就是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里列的复试科目。
(2)同等学力加试:专科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复试中必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是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里列的加试科目,每门科目考试时间是2小时。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果有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就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这个只针对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政治理论考试的成绩会计入复试笔试成绩中,具体占多大比例由各招生单位自己研究确定。
2. 面试(满分100分)
(1)进一步考查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精神以及培养潜质等。具体要求是:
① 面试要实行匿名面试,面试考官、考生都要匿名,在面试过程中不能透露个人姓名信息;
② 面试前要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来确定考生的面试次序;
③ 同一个学科(专业)的各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该保持一致。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果考生明确表示已经作答完毕了,可以提前结束考核;
④ 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应该开个工作小组会议,统一标准,研究制定好具体的考核要求及评分细则。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填写《面试评分记录表》,任何人不能更改;
⑤ 复试前,面试考官的手机要统一上交保管。复试小组成员要佩戴工作证,注重礼仪规范,不要点头,不要互相讨论,不谈录取的事,不作承诺,不中途离场,不接打电话,不做跟复试无关的事。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复试行为规范,不能发布、传播与复试内容相关的视频及资料等;
⑥ 面试现场的问答记录、评分记录要完整、详细,要经得起查询,并且要如实填写《复试情况表》。
(2)面试内容及分值
① 专业素质能力及实践技能(满分50分)。学术型与专业学位要实行分类考核评价。学术型要聚焦“科研潜质+学术素养”,围绕“创新潜质、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实践、创新能力”这五个维度,着重看考生的科研项目经历(科研日志、实验数据)、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同行专家推荐信、学科交叉适配度,要严格把关学术品行与科研基础,精准选拔出具有突出学术创新潜力的后备人才;专业学位要突出“实践能力+行业适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深度践行产教融合导向。相关招生单位(学科点)要邀请与专业相关的企业技术专家、行业骨干这些校外导师全程参与面试考核与综合评价,增加工作应用案例分析、现场实操考核等环节,强化实践导向,提高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和匹配度。
② 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25分)。主要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比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具体包括:“三农”情怀、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精神状态、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方面。
③ 外语听说能力(满分25分)。各招生单位应该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来参加听说能力测试工作,也可以请外语学院的老师来帮忙。具体要求按照《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要求》(附件3)来执行。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各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该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导师跟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也可以采取“函调”或者“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核。
4. 考生体检工作。拟录取的考生在我校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和《关于规范全省大中学校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1〕32号)这些文件来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程序
各招生单位要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分配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不合格情形
如果出现下面情况中的任意一条,就视为复试不合格:
1. 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包括120分);
2. 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包括60分);
3. 复试中的笔试或者面试单科不合格,具体标准由各招生学院(学科)自己研究确定(需要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里写清楚并对外公布);
4. 体检不合格;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 在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7. 复试笔试或面试中作弊;
8. 复试后向别人泄露或者传播复试内容;
9. 没达到学科点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各学科点可以根据本学科的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必须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各学科(专业)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再次对考生进行复试。没有经过复试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
(三)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加权得到,采取百分制,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50%的权重。
1. 一般学科专业的成绩计算(除了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1)复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专业课测试) + 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5 × 50% + 复试总成绩 ÷ 2 × 50%。
2. 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包括专业课测试、政治理论考试) + 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里专业课测试成绩和政治理论成绩各占多大比例,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确定,具体可以看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录取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3 × 50% + 复试总成绩 ÷ 2 × 50%。
3. 复试总成绩、录取总成绩都要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五)录取规则
1. 普通计划: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分配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那就看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如果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那就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业务一、业务二)的高低来确定录取。
2. 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是单列的。录取时依据各学科(专业)分配的专项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三等功以上免试: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并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以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但必须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了才能予以拟录取。如果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包括120分),就不予录取。
4. 中国科学院联合培养:跟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联合培养项目所涉及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先录取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要签联合培养协议书),等这个计划完成了,再录取涉及招生专业的普通复试考生。
5. 学位授权单位布局专项(联合培养)计划:录取时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先录取普通计划考生,再录取学位授权单位布局专项(联合培养)的考生(要签承诺书)。如果考生不同意,就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然后依次递补录取后面的考生,如果后面没有上线考生了,就再进行调剂。
(六)考生复试结果
复试工作结束后,经招生单位(学科点)核对审核(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再次审核无误后,会及时在本招生单位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对外公布。
(七)待录取确认
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会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必须在6小时内点击“接受”。如果规定时间内没接受我校的“待录取”信息,就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具体时间安排
学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在保证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分批错峰、有序地开展复试工作。具体时间会根据每个学科(专业)的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复试方式等统筹确定。复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请以各招生单位(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公布或者通知的信息为准。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1. 复试时间:3月30日到4月2日(特殊情况除外);
2. 体检时间:3月30日到4月3日。
需要调剂的专业必须在4月2日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及时调整招生计划,并于4月3日上午11:00前上报重新调整好的《招生计划分配表》和《调剂情况一览表》。
(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1.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月8日起;
2. 复试时间:4月22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3. 体检时间:4月9日到10日、14日到15日是集中体检时间,其他时间是临检,4月22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体检工作。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数据上报
5月10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的公示、录取信息审核以及数据整理,5月20日前完成录取数据上报。
九、信息公开
各招生单位应该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规定,及时公开相关的招生信息。要科学地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并且严格执行。没有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一律无效。并且要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同时要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十、应急处置
1. 各招生单位应该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精准找出其中的每一个风险点,制定好风险隐患台账。要完善复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故障等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2. 启动快速响应处置机制。要抓住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的黄金时间(4小时),强化扁平化指挥体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招生单位要及时报告研究生院,要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地处置。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对于招考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3. 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让他们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平台使用,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学校在总结往年复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江西省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地启用应急复试工作方案,确保复试工作平稳、顺利地完成。
十一、其他要求
(一)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计划分配、拟录取名单要集体讨论、审核,并且对结果负责。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各招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参与复试的考官、相关工作人员如果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该主动申请回避。如果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也要主动报备。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要及时召开学院层面的复试录取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和文件政策要求,进一步强调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旦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在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信息,或者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也要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要严肃查处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积极畅通申诉渠道。各招生单位要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邮箱,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复试结果公布后24小时内,通过邮件或者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实名复议申请。研究生院会会同校纪委办,对考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不受理各种匿名的申诉申请。
(六)坚决查处诬告、无理取闹行为。学校充分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但对于诬告、无理取闹的行为,学校坚持“零容忍”态度,会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和追责。
以上有关要求如果跟上级部门的最新规定不一致,以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本通知里没说到的事情,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由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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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7博士报考条件:你符合哪一类?一、招生计划2026年,杭州师范大学计划在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2025年共录取博士研究生84人,2026年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为准。二、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博连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2.普通招考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五)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六)现已在读的博士生报考,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于规定时间前递交离校证明。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七)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八)除满足以上各项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招生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报名(一)报名时间硕博连读(第一批次)和普通招考(第一批次)报名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是否开通多批次报名将根据报名及拟录取情况另行通知。(二)报名方式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申请者需登录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阶段所选择的报考导师仅为意向导师,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具体报名流程详见学校相关通知,材料提交时间、方式和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四、考核方式2026年博士生招生(包括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详见各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五、资格审查与体检各学院对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考生拟录取后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录取与政审、调档(一)学院根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考生总成绩等,按照“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二)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为定向培养。(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七、学制与学费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7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八、奖助政策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各类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九、其他(一)在职报考全日制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学习。(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在入学前将档案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前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三)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等后果,或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提交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对在报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过程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五)本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相关推荐:浙江大学MBA 郑州大学MBA 河南大学MBA2026-07-03 14: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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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MPAcc停招!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名额紧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说明计划招生人数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类别拟招生总数,也包括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最后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下达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三、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上海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四、招生专业目录商学院:120201会计学(学术学位),拟招生6人。研究方向:01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全日制)、02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全日制)。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15管理学综合。复试形式与内容主要为英语面试与专业面试。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学术学位),拟招生4人。研究方向:01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全日制)、02组织创新与公司创业(全日制)、03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全日制)。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15管理学综合。复试形式与内容主要为英语面试与专业面试。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拟招生120人。研究方向:01数字智能管理(全日制)、02企业创新管理(全日制)、03数字智能管理-非全(非全日制)、04企业创新管理-非全(非全日制)、05教育运营与管理创新-非全(非全日制)、06文化产业创新管理-非全(非全日制)。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本专业全日制计划招收30人,非全日制计划招收90人。复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英语和专业能力等,复试没有指定复习教材。125300会计(专业学位),拟招生63人。研究方向:01会计与资本市场(全日制)、02财务管理与数智化发展(全日制)、03管理会计与可持续发展(全日制)。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本专业全日制计划招收63人。复试科目:①思想政治及品德理论、②专业(包括会计、财务管理及审计)、③英语、④综合素质。专业课主要参考教材:①《会计学》(最新版)陈信元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②当年会计师职称考试用教材《财务管理》(最新版)。旅游学院:120202企业管理(学术学位),拟招生8人。研究方向:01服务营销管理(全日制)、02项目管理(全日制)、03企业战略与创新(全日制)。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15管理学综合。复试形式为专业及综合口试、外语口试。120203旅游管理(学术学位),拟招生11人。研究方向:01都市旅游发展与管理(全日制)、02旅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全日制)。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15管理学综合。复试形式为专业及综合口试、外语口试。125400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拟招生30人。不区分研究方向,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复试形式为专业及综合口试、外语口试、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基础旅游学(参考书目:《基础旅游学》谢彦君著,商务印书馆);②旅游市场营销(参考书目:《旅游市场营销》菲利普·科特勒等著,清华大学出版社)。五、报名方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六、初试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七、复试录取上海师范大学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由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见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相关通知,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各学院将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综合初复试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者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八、学费、奖助和住宿学费标准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学费标准》。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积极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为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我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人员除外)。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学制)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制)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九、学制及证书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不等,详见《学费标准》。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相关推荐:上海交通大学MBA 复旦大学MBA 同济大学MBA2026-07-03 1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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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读博唯一通道!重庆大学非全博士仅限三大专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及国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第三条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第四条 学校分批次并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招收博士研究生。第五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按照学位授予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两类。第六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学校仅“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三年一万人专项(非全日制)”“高等研究院专项(非全日制)”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他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第七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按照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方式。第八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按照毕业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2026年重庆大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700余名。《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院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情况有所增减。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类型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招生计划两类。普通招生计划均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定向就业专项招生计划限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和非定向就业专项招生计划,可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第十一条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招生计划、硕博连读招生计划和普通招考招生计划。第三章 报考条件第十二条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及学风端正。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经所报考学院认定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5.报考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6.符合报考学院规定报考专业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和要求。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8.报考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部、重庆市及相关单位推荐报考条件和要求。第十三条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满足本招生章程“第十二条”中第1、3、4、5、6条规定。2.学制期限内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4.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报考条件。第十四条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满足本招生章程“第十二条”中第1、3、4、5、6、8条规定。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高校的2026届优秀本科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和报考学院审查三个阶段。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且通过报考学院审查,视为报名完成。第十六条 考生网上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招生章程和分学院招生专业目录,提前咨询报考学院和报考导师,确认本人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以及拟报考导师余有招生计划指标后,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进入“博士报名”,按要求填报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第十七条 每批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及考核时间请查阅所报考学院发布的通知。第十八条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2.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3.往届生提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硕博连读生提交硕士学生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扫描件。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6.考生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7.除报考非全日制专项计划考生外,其余考生均须提交“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8.报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考生,按相关要求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审批表/推荐表。9.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第十九条 考生按要求完成申请材料提交后,学校组织报考学院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申请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第五章 考核第二十条 报名完成考生可按要求参加考核。参加考核前须缴纳报名费200元/人。考核环节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及体检。第二十一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针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第二十二条 普通招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由学院组建审核专家组,基于考生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等情况,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第二十三条 综合考核由报考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针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第二十四条 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体检。第六章 录取第二十五条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含单科)成绩不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第二十六条 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由报考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拟订每批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二十七条 考生考核成绩由所报考学院公示,各科成绩仅限当批次招生有效,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招生章程重新报考。第七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二十八条 学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第八章 其他事宜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也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三十条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除直博生学制为5年外,其他博士研究生学制均为4年。第三十二条 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按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第三十三条 在学制年限内,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及其他相关事宜,按教育部、重庆市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三十四条 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本人的档案、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材料须调至学校。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学校不提供宿舍。第三十五条 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后,须按相关要求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第三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标准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相关推荐:四川大学MBA 西南大学MBA 西南交通大学MBA2026-07-02 14: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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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个名额!湖南大学2027硕士985扩招,非全仅招定向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二、招生计划2026年湖南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00名左右(其中推荐免试生2100名左右),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下达计划执行。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统考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三、招生类型与学制(一)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网上报名时需按“定向就业”类别填报。(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类型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四、招生专业目录(一)工商管理学院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方向:01工商管理、02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拟招生470人(01方向400人、02方向70人)。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全日制,拟招生23人。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0管理学综合。120200 工商管理学(学术学位),全日制,拟招生10人。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0管理学综合。120201 会计学(学术学位),全日制,拟招生6人。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9财务会计学。(二)公共管理学院120400 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全日制,拟招生15人。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0公共管理研究方法、④856公共管理学。125200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拟招生180人。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五、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学院的相关报考要求。(四)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报名申请,详见《湖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六、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1.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注意事项:(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5)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①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在理工农医类专业进行招生,报考该专项的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要求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在报名时选择填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②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考生需向我校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资格复核。③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二)网上确认1.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湖南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者,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如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七、初试及复试(一)初试1.考前,考生应当根据研招网通知要求,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复试1.学校自行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时间暂定2026年3月中下旬。2.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录取(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六)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七)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九、学费与奖助(一)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管理学类(12)14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公共管理(1252)28000元/生·年,工程管理(1256)36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MBA)42000元/生·年,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298000元(全程)。(二)奖助体系我校已构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十、其他事项(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实行自愿申请制,学校根据现有的宿舍资源,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房源给新生选择;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二)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三)我校严格落实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四)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推荐:中南大学MPA 湖南师范大学MPA 武汉大学MPA2026-07-02 13: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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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类博士专项计划!湖南大学2027考生别错过湖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现公布《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一、招生规模与方式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普通招考均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的基本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脱产学习。二、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3.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具有较高学术素养、较强原创精神和扎实科研能力。(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四)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获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五)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六)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满足专项计划相关要求。三、网上报名硕博连读、普通招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直接攻博生已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考核及录取,无须再次报名。报名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主要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以及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招考考生;第二批次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以及普通招考考生(含非全日制、各类专项计划等)。各批次具体报名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所报考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报名费350元/人·次,在网上报名时支付。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考核(一)资格审查学院根据考生网报信息和所提供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如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考生应承诺所有网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取消其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二)材料评审学院成立材料评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已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三)综合考核1.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2.综合考核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三部分。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参加考核需缴纳费用,标准为120元/人·次。3.参加综合考核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等在读材料)等材料进行资格核验。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核验未通过者不予考核。五、录取(一)湖南大学学院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三)录取类别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部分国家专项计划外,我校全日制博士录取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应如实、慎重填写就业方式。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四)拟录取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六、专项计划我校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援疆师资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我校将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根据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发布相关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在部分招生专业开展相关专项计划的招生报名及考核工作。七、学费与奖助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8000元/生·年。各类专项计划按相关规定执行。我校已构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八、其他事项(一)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二)拟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履约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在读博士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公示期结束前办理完成原学籍取消手续,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四)部分学院第一批次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能在第二批次进行招生,我校将于第二批次报名阶段在报名系统中公布招生导师,请考生留意查询。(五)我校严格落实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六)我校严格落实研究生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考核名单和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及时留意研究生院和报考学院官网有关信息。(七)研究生院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考生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提出复查。(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九)如2026招生年度教育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相关推荐:中南大学MBA 湖南师范大学MBA 华中科技大学MBA2026-07-02 11: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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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政治!华东师范大学2027管理类联考只考两门一、招生专业目录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120400),拟招生14人。主要招收具有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政策学科相关专业背景的考生。公共管理(125200),拟招生230人。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各领域社会组织及各行业企业等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120201),拟招生4人。企业管理(120202),拟招生9人。旅游管理(120203),拟招生5人。信息资源管理(120500),拟招生4人。工商管理(125100),拟招生370人。会计(125300),拟招生40人。旅游管理(125400),拟招生20人。图书情报(125500),拟招生26人。以上招生计划供参考,最终招生录取人数可能根据生源情况、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并综合学校发展等情况有所调整。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学业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修读过8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能够在研究生复试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项要求,且须符合下列条件: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注意事项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专项计划等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2.华东师范大学不接受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三、报名(一)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二)推荐免试报名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参加复试、接受待录取。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四、考试(一)初试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准。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初试方式为笔试。(二)复试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华东师范大学实行差额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复试将进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将进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硕士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五、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六、体检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七、学费、奖助和住宿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须缴纳学费。学费信息详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当年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研究生须配合学校安排;超过学制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八、其他说明1.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或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考试真题。3.本简章未尽事宜,遵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上级部门发布或作出新的工作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相关推荐:上海交通大学MBA 同济大学MBA 复旦大学MBA2026-06-30 14: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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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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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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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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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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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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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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