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招生学院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二、学制、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特别优秀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
三、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
3.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8000元/年,占参评人数的50%左右;二等奖学金:15000元/年,占参评人数的50%左右。
4.三助一辅:助教、助研:根据课时或课题完成情况支付,导师发放生活补贴;助管:500元/月,2500元/人/学期,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按照学期结算;学生辅导员:800元/月,4000元/人/学期,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按照学期结算。
5.单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校优2000元,省优4000元;“高水平竞赛”奖最高可获得10000元;“特殊贡献”奖最高可获得5000元;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励。以上奖励具体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6.社会奖学金: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
7.创新资助: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8.“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参加国际国内高端学术会议,优先资助申报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2.达到提前毕业条件,可申请提前0.5年至1年毕业;
3.优先向学校董事单位推荐就业,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满2年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作为学校人才引进。
“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硕士毕业院校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硕均为全日制教育且“四证”齐全,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通过三种方式招生:普通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不同招生方式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普通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博士生报考条件的往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具体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各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执行。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具体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培养管理办法》和各学院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方式原则上至2026年3月10日,普通招生考试方式原则上至2026年4月10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博士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通过网报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费用:报名费200元,网报时通过网上转账方式支付。
(二)资格审核
1.普通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此表需要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两份攻读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家推荐书;
(3)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硕士生证明;
(5)硕士学位认证:往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学历认证: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或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
(7)政治审查表。
以上报考材料的审核形式和时间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2.“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查的形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3.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六、考试及选拔
(一)普通招生考试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4月中下旬,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外国语为英语。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
4.身份查验:考试时进行二代身份证验证入场,并进行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查验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
(二)普通招生考试复试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各报考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费用:复试费100元,通过网上转账方式支付。
4.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3.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其他需加试政治理论课。
(三)“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选拔方式
学校和相关招生学院将发布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请密切关注学校和学院发布的信息。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普通招生考试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与委托、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申请-考核”制
具体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各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执行。
(三)硕博连读
具体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培养管理办法》和各学院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八、其它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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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MPAcc2026年复试内容一、复试小组成员本学院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的成员不少于5人,并设组长1人。二、复试考生遴选标准(一)初试成绩要求:考生必须达到“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才可以参加复试。(二)差额比例: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本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如果合格生源比例不够,就按照实际合格生源的人数来组织复试。(三)招生人数:本专业具体的拟招生人数,请参考我校的“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简版)”。实际的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为准。(四)不分方向复试。因为考生人数比较多,复试采用分组复试的方式。各个组的复试标准都一样。最后把各组的录取成绩汇总到一起,统一排序,再确定拟录取、递补录取和不予录取的名单。三、复试原则公平、公正、科学。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四、复试时间、地点、方式(一)复试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9日。(二)复试地点: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三)复试方式:现场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课笔试、英语复试及专业课面试。除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课笔试之外,一般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果考生明确表示已经作答完毕,可以提前结束。五、复试流程(一)考生资格审核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进行审查。(二)复试费、诚信复试承诺书及心理测试现场复试考生的复试费缴纳流程,详见“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复试缴费流程”。考生必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在复试工作结束之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的流程详见“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流程”。(三)加试桂林理工大学会计专业(MPACC)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必须加试两门与本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指的是: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及财务会计类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以外的那些前置学历专业。加试方式是笔试。加试的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门加试课程的满分都是100分。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是,如果加试不合格(单科成绩低于60分),就不予录取。(四)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英语复试英语复试包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英语的基本听说能力。考生需要用英语进行个人自述,并且口头回答考官的英语提问。专业课复试专业课复试采用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面试相结合的形式。(1)专业课笔试:闭卷考试。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和审计这四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参考书可以看我校研究生院官网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题中的“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细版本)”。(2)专业课面试:考查的主要内容有专业基础知识、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五)复试评分标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评分标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笔试答卷的情况进行评分。英语复试评分标准英语复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英语口语的个人自述,以及与考官听说交流的实际表达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专业课复试评分标准(1)专业课笔试评分标准: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其中财务会计占30%,财务管理占30%,成本管理会计占20%,审计占20%。(2)专业课面试评分标准: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30%,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占40%,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占30%。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 0.15 + 英语复试成绩 × 0.25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0.3 + 专业课面试成绩 × 0.3六、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及排名方式(一)初试成绩换算方式:用初试总分来进行换算。初试成绩 = 初试总分 ÷ 3(二)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 × 0.5 + 复试成绩 × 0.5(三)排名方式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来确定拟录取及递补的名单。如果录取成绩相同,那么复试成绩高的人优先录取。七、不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合格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单科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相关推荐:广西大学MPACC 广西师范大学MPACC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MPACC2026-04-29 16: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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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差额比例要求(一)以下10个专业的初试成绩单科为国家一区分数线,总分要求如下:1. 专业名称:体育,总分:322。2. 专业名称:英语笔译,总分:386。3. 专业名称:通信工程,总分:290。4. 专业名称:机械,总分:287。5. 专业名称: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总分:341。6. 专业名称: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总分:324。7. 专业名称:农业管理,总分:323。8. 专业名称:河北工程大学工商管理,总分:177。9. 专业名称:工业工程与管理,总分:210。10. 专业名称:物流工程与管理,总分:195。(二)除上述10个专业以外,其他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总分需达到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降2分。(四)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人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复试。具体要求以学院公布为准。二、复试方式我校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与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临床医学院和体育与健康工程学院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其余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选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我校复试时间安排在2026年3月30日至4月28日期间进行,根据复试录取实际情况可进行多批次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拟定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实施。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工作,具体程序和内容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三、调剂(一)在教育部印发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要求基础上,制定原则如下: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 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国家分数线,还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 调剂专业符合国家要求。5. 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的普通计划考生,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其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6. 非全日制各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录取前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二)调剂开始时间为2026年4月8日以后,具体信息和要求以届时公布的《河北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为准。四、录取办法(一)按一志愿、调剂的顺序依次录取:1. 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计划,按各专业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一志愿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2. 一志愿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在同一复试批次内,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计划,依各专业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调剂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3. 对于经调剂仍不能完成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经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在学校总计划内进行调整。(二)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1. 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7.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三)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四)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新生入学报到后根据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五、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六、免初试要求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相关推荐:燕山大学MBA 河北大学MBA 石家庄铁道大学MBA2026-04-23 11: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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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确定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一、工作组织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学部、校区(以下简称“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在本单位招生委员会的具体组织指导下进行,招生委员会成员须包含学院党委副书记。各学院还需设立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二、复试工作(一)学校复试基本线1. 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应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确定本学科的复试资格线。2.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按照考生初试总分与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线总分的差值从高到低排序,差值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优先按各省分配计划数依次确定复试名单;各省分配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按考生“差值”从高到低顺次确定复试名单,差值相同时,优先满足理工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要求,再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直至达到总招生计划数。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考生初试总分与相应学科复试资格线总分的差值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差值”相同时优先理工科专业,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如报考专业和服役时间均相同,再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直至达到总招生计划数。若复试期间出现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放弃复试资格、复试不合格等情况,依据遴选规则依次递补复试。4.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满分为500分,按照报考学科复试资格线总分降低10分执行;初试满分为300分,按照报考学科复试资格线总分降低6分执行;单科不降分。享受降分优惠政策的全日制考生,其总分成绩不得低于国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5.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按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加分政策。6.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按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二)复试考核与要求1. 考核形式与内容复试考核形式一般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由各学院确定,并在本单位的复试方案中给予相关说明。同一学院同一学科考核形式原则上须一致。2. 考核组织在学校统一指导和要求下,各学院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组织复试。威海校区、深圳校区复试工作,主要由校本部相关学科统一组织进行。考生需密切关注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按时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三)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考生根据学院统一安排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拟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取消拟录取资格。三、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并在复试工作办法中对外公布招生计划。(三)录取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成绩(满分200分),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各占总成绩的50%。各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对复试阶段成绩、总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录取资格。2. 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四)调剂1. 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2. 须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3. 初试成绩(含加分)须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的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线;调入专业的复试资格线。4.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5. 具体调剂要求由调入专业确定,并报学院招生委员会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6. 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一概视为调剂录取无效。四、时间安排3月:公布学校复试基本线。3月20日起:各学院陆续公布复试方案。3月28日、29日(星期六、星期日):集中开展全日制复试。4月28日:完成录取工作。注:以上时间根据各学院工作实际安排适当调整。五、其他事项(一)各学院应及时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复试合格线、复试和录取结果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二)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251)、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管理硕士(1253)、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管理硕士(1256)考生的复试由商学院负责组织;公共管理硕士(1252)考生的复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相关要求见学院通知。(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相关要求见学院通知。(四)档案审核及体检要求1.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状况。2.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由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最长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3.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 西北工业大学MBA2026-04-21 15: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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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复试攻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帮助广大考生提前了解复试安排,做好充分准备,现将我院【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四个专业复试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一、复试关键时间节点3月中下旬,我校将发布正式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复试名单,明确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请大家密切关注哈师大研究生学院官网。3月下旬,一志愿复试工作将集中进行。3月底,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需调剂的同学请注意关注。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二、各专业复试考核内容我院各专业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考核内容及参考范围如下:(一)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共管理(MPA)1. 思想政治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参考书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2. 专业课考核:管理学(参考书目:周三多《管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1)组织行为学(参考书目:斯蒂芬·P·罗宾斯等著,郑晓明译《组织行为学精要》,清华大学出版社,第14版,2021年)(2)人力资源管理(参考书目:陈维政等,《人力资源管理》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二)哈尔滨师范大学会计(MPAcc)1. 思想政治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参考书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2. 专业课考核:(1)财务会计(参考书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编《初级会计实务》(财务会计部分),经济科学出版社,2025年版;刘永泽、陈立军主编《中级财务会计(第8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5年版)(2)财务管理(参考书目:王化成主编,《财务管理学》第10版立体化数字教材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1)基础会计学(参考书目:张捷、刘英明主编《基础会计(第7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财务报表分析(参考书目:胡玉明主编《财务报表分析(第4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三)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1. 专业课考核:(1)财政学(参考书目:《公共财政概论》编写组,《公共财政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2)金融学(参考书目:曹龙骐主编,《金融学》(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政治经济学(共同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编写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第二版),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四)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1. 专业课考核:(1)公共经济学(参考书目:黄恒学主编,公共经济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重点考核:第一章至第八章,第十二章,第十四章)(2)公共管理学(参考书目:黎民等主编,公共管理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1)组织行为学(参考书目:斯蒂芬·P·罗宾斯等著,郑晓明译《组织行为学精要》,清华大学出版社,第14版,2021年)(2)人力资源管理(参考书目:陈维政等,《人力资源管理》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三、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1. 身份学籍学历证明:(1)应届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2)往届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3)同等学力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6门以上成绩)、省级刊物发表文章,同等学力的认定以研究生考试报名时所具有的学历为准2.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应届生由所在院系所分党委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往届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住址相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3. 考生承诺书:须本人亲笔签名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说明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五、其他重要事项1. 关于导师选择: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度,一般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进行。考生在复试阶段无需确定导师。2. 关于体检:体检一般在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 关于档案与户口: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全部档案调转至我校;定向就业考生无需调档。户口迁移按户籍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4. 关于信息发布渠道:所有复试相关信息均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我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请考生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谨防诈骗。5. 关于复试纪律: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确保材料真实。复试全程严禁录音、录像和传播试题,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推荐:哈尔滨工业大学MPACC 东北林业大学MPACC 东北农业大学MPACC2026-04-21 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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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常州大学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考研调剂公告出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常州大学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调剂专业及计划 我院2026年拟接收调剂的专业、研究方向及缺额信息如下,具体信息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为准。 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学科门类、专业范围见“调剂系统”。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拟调剂计划适当调整。二、调剂基本要求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三、调剂工作流程 1.系统填报: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常州大学调剂系统首次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8日00:00(开放时长不低于12小时)。 2.复试名单确定:学院将根据调剂计划、生源状况、考生初试成绩等因素,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原则上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 3.复试内容:调剂复试内容与一志愿复试内容及要求相同。 4.复试与录取确认: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于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并按学院安排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四、调剂复试方式 本次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云考AI”平台),请考生提前下载好云考场的电脑PC端和手机移动app端,以及谷歌浏览器,考生可根据所用设备下载对应软件,操作方式详见:《常州大学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页面底端的《附件6:常州大学网络复试考场规则》、《网上复试考生使用手册》(附件1)。 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后续通知。 调剂复试的具体时间以学院后续发布的信息为准。五、调剂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及录取规则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学院将根据调剂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综合情况)在相应学科专业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关推荐:南京大学MPA 东南大学MPA 南京理工大学MPA2026-04-20 14: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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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汇总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为打造党校一流特色研究生教育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党校特色。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加强复试和调剂工作组织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四)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优化考生服务,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二、组织领导(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二)我校研究生部牵头,各导师组、各教研部配合,共同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具体相关工作,制定复试和调剂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行为规范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办理录取手续等。(三)我校成立复试巡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全过程巡视监督复试期间的考试招生工作,受理信访举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三、复试(一)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等,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此为拟招生计划数,如国家下达的招生总规模数有所变化,将于调剂工作阶段进行调整,并依规向社会公开。(二)复试分数线确定1. 我校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法学门类(含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700中共党史党建学等3个专业):总分(含加分)不低于321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60分。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MPA)在国家线基础上,按照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的要求划定复试分数线:总分(含加分)不低于221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9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78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指按照教育部规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符合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的,按教育部划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分数线。2. 我校调剂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有关规定,择优遴选部分申请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我校调剂工作办法将按规定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官方网站上公布,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3. 关于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研考初试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研考初试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4. 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三)复试资格审核1. 复试前,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时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2. 未能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发送给我校研究生部。(四)复试时间和地点1.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定在2026年3月底;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定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2. 一志愿考生复试地点拟定在我校教学楼内,设置专门区域,严格考场管理。(五)复试内容和形式1. 我校各导师组成立分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组长对复试成绩负责。评分记录交研究生部集中统一保管。2. 学术学位考生复试内容一般由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含政治素质、研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等3项组成,考试方式为面试。专业学位(MPA)考生在面试基础上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须在20分钟以上。3. 复试内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单项成绩不合格或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 复试综合成绩和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各项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学术学位: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知识考查单项成绩×6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单项成绩×30%+综合素质考查单项成绩×10%;学术学位总评成绩=50%×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50%×复试综合成绩。专业学位: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知识考查单项成绩×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单项成绩×20%+综合素质考查单项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单项成绩×20%;专业学位总评成绩=60%×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40%×复试综合成绩。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审核通过、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多名考生总评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按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仍然相同时,则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5. 复试采取现场(线下)复试方式进行。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提前组织考官、工作人员等进行培训。6.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六)复试工作要求1.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湖北省有关规定,加强复试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回避制度,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成立我校复试督查巡视组。2. 与考生逐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提醒并要求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3.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四、调剂(一)申请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2. 我校各专业具体调剂名额、接收条件等,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官方网站上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为准。(二)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我校各专业接受考生申请调剂的时间,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官方网站上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为准。五、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开展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考试作弊、受处罚等情况。(二)我校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七、录取(一)录取原则1.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2.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3.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教育部及湖北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二)就业类别原则上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1.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转档案到我校研究生部。2.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新生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及湖北省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信息公开公示通过我校官方网站、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调剂工作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校提出申诉。相关推荐:华中师范大学MPA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MP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2026-04-13 15: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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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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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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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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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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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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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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