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
2.复试工作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明确在招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复试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
4.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仅限无统一笔试情况)”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各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
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
4.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组长为各学院党委书记。
5.各学院在规范复试程序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复试专家的专项培训,提高其学术评价能力,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亲属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1.2025年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符合校线考生初试成绩排名查询链接:http://yjszs.hrbmu.edu.cn/zsgl/fsgl/xxfbcx.aspx
说明: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2.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以外其他各专业: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3.符合教育部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四、复试工作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达到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按同一学院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的120%划定考生进入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120%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非整数的小数点后数值均进位整数计入,排名在限额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50%,具体调剂计划及复试人数以每一轮发布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调剂复试方式由各学院自定。
3.复试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志愿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笔试,笔试部分缺考则不能被一志愿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科主干课程,医学门类加试科目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卫生统计学,但所选科目不能与本人报考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由各学院组织,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预计3月末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不予录取,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参加我校调剂。
6.各专业综合复试结束后应公布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上报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一律按《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关于录取
1.录取总分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一志愿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50%+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
调剂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
2.同一学院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所有复试考生最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考生录取分数相同,学校将依次按照按初试成绩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在招生计划之内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3.同时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专业,在录取时应分开排名,分别录取。
4.我校严格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学习。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定向协议》)并按时提交至研究生院。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6. 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7.体检:拟录取考生均应参加体检,体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关于调剂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我校将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关闭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每名考生每一轮次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学科的一个研究方向(如果该学科有多个研究方向须选择某一个研究方向进行申请),每一轮次调剂过程中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的均视为无效数据,均不发送复试通知。对申请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进入复试名单。
3.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为准);同时申请调入专业初试成绩需达到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5)满足学院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4.调剂工作安排:
(1)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分批调剂,未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留有有效志愿的考生一律不接收调剂申请。
(2)调剂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进行网上确认复试通知操作,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3)调剂复试原则上4月上旬启动,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4)受我校调剂限制条件者,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
七、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对其进行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关于招生计划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分配指标范围内确定各学科录取考生名单,超计划录取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通报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九、关于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
1.研究生院按要求在研究生院官网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2.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监察等部门,加强复试录取巡查监督,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申诉,学院应及时调查处理考生提出的异议或申诉。考生对学院作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招生咨询电话:0451-86671349。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30322。
本办法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如有同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及本文未尽事宜,按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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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202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各学院:为严格遵循《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17〕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组织流程,切实提升学位论文研究质量,保障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将2024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开题相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一、整体工作要求本次开题工作以"严把选题质量、规范研究流程"为核心目标,所有相关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申报、材料提交等工作,各学院需统筹协调开题分组、评审组织等环节,确保开题工作于2025年秋季学期结束前全面完成,为后续学位论文研究奠定坚实基础。二、研究生开题申报流程(一)系统信息填报1. 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在"学位"模块下的"开题报告申请与查询"功能页面,准确填报开题选题、研究方案等相关信息。2. 按要求上传开题报告附件,系统内已提供不同类型研究生对应的开题报告模板,供学生下载使用。信息填写完毕后,需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再提交至导师进行审核,并及时告知导师审核进度。(二)纸质材料准备1. 待导师通过系统审核后,研究生需从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开题报告简况表》,经指导教师亲笔签字确认。2. 按开题考核小组要求准备相应份数的开题报告附件材料,与签批后的《开题报告简况表》一并整理,在开题报告会召开前提交至考核小组组长,由组长分发给各成员提前审阅。三、导师审核职责与流程导师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进入"学位管理"板块中的"开题报告信息审核"页面,通过设定查询条件找到所指导学生的开题申请。点击"查看并审核"后,需完成以下工作:1. 详细审阅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内容,重点关注选题的学术价值、研究思路的可行性及方案设计的合理性。2. 在系统中填写对论文选题的简要评述及具体审核意见,明确给出"同意开题"或"不同意开题"的审核结果。3. 仅审核结果为"同意开题"的学生,方可进入后续的开题分组环节;对审核未通过的学生,需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指导其完善后重新提交申请。四、学院组织管理工作(一)开题分组搭建1. 各学院需指定专人担任开题小组秘书,秘书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系统内完成开题安排填报工作。操作路径为:系统"学位"模块-"答辩组设置"页面,选择对应年份后,将类型设置为"开题报告",依次添加开题答辩组基本信息、学生名单及答辩组成员信息,完成分组搭建。2. 开题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人数、职称等级等需严格遵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符合要求的分组将无法在系统内完成确认流程。(二)分组信息审核1. 学院管理员(含分管领导)需登录系统"学位"模块下的"学位分组审核"功能模块,选择对应年份及"开题分组"类型,查询开题秘书已搭建的开题小组信息。2. 重点审核开题委员组成的合规性及学生信息的准确性,明确给出"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的结论。审核通过后,开题秘书将无法修改分组信息,若确需调整,需由学院先撤销原审核结论。3. 开题分组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相关信息将自动在系统"学位"-"开题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五、开题评价与结果处理(一)评价内容填报开题报告会结束后,由开题秘书登录系统"学位答辩评价填写"页面,完成以下评价内容填报:1. 如实录入考核小组对学生开题情况的综合评议意见;2. 填写开题考核成绩及考核小组最终意见;3. 下载打印《开题报告评审表》,组织所有考核小组成员签字确认。该表格也可由学生在学院审核开题结果后自行打印,再提交考核小组签字。(二)结果审核与后续安排1. 开题秘书提交评价结果后,学院需在"开题报告审核"页面查看并确认各小组提交的结果,最终核定"开题通过"或"开题不通过"的结论。研究生可登录系统查询个人开题结果,并自行打印经确认的《开题报告评审表》,至此开题流程正式结束。2. 开题通过的研究生可直接进入学位论文正式研究阶段;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需依据考核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完善研究方案,并于1-2个月内重新组织开题,重新开题的流程与首次开题完全一致。3. 若重新开题后仍未通过,需推迟至下一学年再次申请开题,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步顺延;若第三次开题仍未通过,将按结业处理。六、材料归档要求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简况表》《开题报告评审表》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需按一式两份的标准整理装订,完成签字确认后交由学院统一存档,确保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为后续学位审核工作提供依据。七、其他说明关于开题报告的具体撰写规范、内容要求等细节,详见《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需认真研读文件,严格遵照执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开题工作,加强组织协调与过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如有疑问,可及时与培养学位科联系。2025-11-17 15: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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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公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要求和有关说明公布如下:一、第一志愿考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 初试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对应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A类考生国家线。2. 按照考生初试总分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线差值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差值”相同时,逐一比较初试总成绩、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等各科目成绩),直至达到招生计划数。3. 复试差额比例1:1。若复试期间出现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放弃复试资格等,依据遴选规则依次递补通知复试。具体复试安排将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若转为普通计划,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按调剂流程进行。三、调剂考生我校部分专业接受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分数线的考生,可于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我校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并填报调剂志愿。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2025年3月26日12: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yzb@usst.edu.cn,邮件主题:“***计划”加分材料证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我校复试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个别采取远程网络复试的专业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报考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复试办法等相关通知。四、联系方式各学院复试安排及联系方式见下表,考生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复试安排,如有个别学院复试安排尚未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并及时关注此网页。五、提醒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校园。我校不提供机动车校内停车场地,自驾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2025年适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以及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二、组织机构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2.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复试、调剂、录取工作。3.学校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招生考试、宣传、后勤保障等突发事件。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协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三、基本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学业表现以及潜在能力素质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4.实行差额复试,一般按专业录取人数的120%名额进行差额复试。达到国家线上或调剂复试缺考考生多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5.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是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者,已经复试过的推荐免试生可不再参加复试。四、复试组织(一) 资格审查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1.《诚信复试承诺书》;2.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3.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4.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5.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6.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7.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8.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供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原件;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注: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26日12: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发送到我校研招办邮箱(邮箱地址:yzb@usst.edu.cn,邮件主题:“***计划”加分材料证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照片,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我校将在核对无误后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二)复试时间预计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各学院网上公布的复试时间为准。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三)复试内容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主要参考指标: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3.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4.综合知识应用能力;5.外语能力(听力、口语);6.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7.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四)复试方式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要求如下:笔试以专业课测试为主,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各专业自主确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面试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1)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4)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个别采取远程网络复试的专业,各复试小组须使用统一复试平台并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具体要求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五、录取原则(一)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现场复试的,笔试成绩为40分,面试为60分。申请调整笔试和面试比例的学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按调整后的比例计算。申请调整比例的专业和采取远程网络复试的专业,复试成绩组成以学院通知为准。2.复试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二)录取成绩计算全国统考(满分合计为500分):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全国统考(满分合计为300分):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5%+复试成绩×45%(三)录取排名按照考生的录取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如遇录取总成绩同分,则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初试总成绩亦相同时,再逐一比较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业务课(二)等各科目成绩。(四)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将按时寄递录取通知书。六、调剂凡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先仔细阅读我校《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密切关注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及时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查看我校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并填报调剂志愿。(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拟调入设有统考数学考试科目专业的考生,其初试科目须包含数学,并实行就高原则;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6.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二)调剂工作要求所有调剂录取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调剂考生。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调剂信息(主要包括调剂时间、复试流程安排等信息)并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通过我校组织的复试后,我校将尽快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及时接受拟录取通知。七、咨询监督咨询电话:021-55272521监督电话:021-55272521、021-55270716监督信箱:yzb@usst.edu.cn、jw@usst.edu.cn八、其他本办法由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18 15: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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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以及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针对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与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保障招生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科学性,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校级统筹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职责,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针与重要决策。院级具体实施:各招生单位组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委员及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 领域)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复试小组组建:各单位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设立多个复试小组,每组由 5 人及以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构成,成员需满足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作风公正的要求,且无直系亲属参与本组复试工作,指导教师需纳入小组组成。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专门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素养进行评估,并组织心理健康测试工作。二、招生计划安排各招生单位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推荐免试生(涵盖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不分配至具体招生单位,实行全校范围内统一统筹调配。结合生源数量、质量及社会人才需求变化,学校将对各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施动态调整管理。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复试分数线划定各招生单位以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准,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规模与生源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与招生计划。复试采用差额选拔机制,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对于合格生源数量不足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二)复试方式选择复试分为现场复试与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一志愿考生复试优先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以确保对考生综合能力的全面考核与选拔。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既可采用现场复试,也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三)复试内容设计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践(实验)操作等多种考核手段,重点围绕以下维度对考生进行评估: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过往学业成绩与学习表现;科研潜力与创新思维;专业知识储备与学科素养;实践操作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包含听力与口语测试)。(四)复试流程规范报考资格审查:严格依据教育部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业务要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考核: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考核作为保障新生质量的关键环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开展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从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规范、科学精神、诚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及心理健康状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录取环节。面试考核实施:由各单位组织各复试小组开展面试,考核题目需涵盖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实验)能力等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所有问题作答,可提前结束面试。专业课考核安排:专业课考核可采取笔试(含现场笔试与线上笔试)或考查形式,若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长不得少于 60 分钟。复试加试要求:需参加加试的考生范围: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与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要求: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得与初试科目、专业课考核科目重复,难度需严格参照本科教学大纲标准设定。加试形式与评分:采用笔试形式,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长 3 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跨专业报考考生:是否需加试所报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及是否考核实验技能,由对应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自主研究确定,加试要求参照同等学力考生执行,具体可参考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承诺书签订: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均需签署《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2);非全日制考生除上述承诺书外,还需额外签署《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3)。(五)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具体构成如下: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 150 分;面试成绩:满分 150 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占 30 分,综合素质测试占 120 分;合格标准:面试成绩 90 分为及格线,各招生单位可自行设定专业课考核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六)复试时间安排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需在 3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不得早于 4 月 8 日,且需在 4 月 15 日前结束。专业课考核、面试、复试加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单位根据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特点自主确定,考场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七)其他重要事项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 号) 执行。考生在复试阶段需提交《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详见附件 6);拟录取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专项计划与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结合国家分数线与单位分专业分数线,确定该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合格且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录取资格。加分政策适用人群: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 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的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冲突处理:纳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复试费缴纳:依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 号、苏财综〔2007〕92 号、苏教财〔2007〕89 号)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 80 元 / 人。现场复试考生:需在复试报到前登录学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完成缴费;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通过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缴纳复试费。考风考纪管理:各招生单位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运用必要的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提升作弊防范能力,重点研究防范 AI 技术作弊的有效方案。考生需严格遵守《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 4)与《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 5),若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四、调剂工作管理办法所有参与调剂的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流程,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一)调剂基本要求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对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具备一致性或相近性;照顾专业调剂规则: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含工学照顾专业、体育学与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至非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至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对应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内部、中医学与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内部、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内部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专业学位调剂限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在这 7 个专业学位之间相互调剂,但需符合调入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这 7 个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剂至这 7 个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调剂: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调剂限制: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剂至该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规则: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至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至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毕业专业范围等具体要求,可查阅相关学院发布的调剂通知及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的具体要求。(二)调剂流程步骤考生登录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各招生单位登录调剂系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遴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向拟复试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及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三)调剂注意事项对于同一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调剂考生,若初试科目完全相同,需以考生初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顺序、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标准。调剂系统开放接受考生调剂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调剂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关闭调剂信息通道。五、录取工作操作规范(一)录取类别划分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具体要求如下: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需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在校期间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满足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条件);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采用全日制学习形式,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全部为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取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硕士考生: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成绩总分 ÷ 3 × 60% + 复试成绩 ÷ 3 × 40%其他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成绩总分 ÷ 5 × 60% + 复试成绩 ÷ 3 × 40%(三)录取信息公开为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招生单位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以下信息: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姓名及考生编号、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将所有录取信息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备案并公开,未经该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信息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四)申诉渠道设置各学院需在复试录取工作启动前,公布咨询电话与申诉渠道,并确保渠道畅通。学校层面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如下:咨询与申诉电话:0514-87979213申诉邮箱:yjszs@yzu.edu.cn附件附件【附件1-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docx】附件【附件2-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4-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docx】附件【附件5-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流程.docx】附件【附件6-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docx】2025-08-29 15: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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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701)的考生,务必登录学校研究生院官方平台,仔细查阅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全面掌握报考的各项要求。现将网上报名的具体安排公告如下:一、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单位10701)相关事项(一)报名渠道及时间安排1. 考生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考流程,该系统依托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运行。其中,预报名阶段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开放时间为上午9点至晚上10点;正式网上报名阶段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开放时段同样为上午9点至晚上10点。(二)报考点选择规范2. 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仔细研读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及拟选择报考点发布的报名公告,严格依照规定选定报考点。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其就读院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其中,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除上述选择外,也可挑选其教学点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其他考生,则需选择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三)推荐免试考生报名要求3. 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段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办理报名及录取相关手续。已被我校成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与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单独考试。(四)报考资格及信息填报要求4. 报考考生必须符合我校设定的报考条件。在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各项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存在造假行为,无论在报名、录取还是入学后的任何阶段,我校都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对于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完成学历(学籍)的核验工作。5. 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及以下的本科生报考。在校研究生若要报考,必须在报名前获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解决;若因此类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录取、入学等情况,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介入此类纠纷处理。(五)网上确认及材料提交要求6.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并按照所选报考点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以供核验。其中,以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除外),须提供已进修大学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原件以及论文发表的原刊,且需在网上确认前(含确认期间)将这些材料寄送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六)专项计划报考说明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报考资格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具体审核事宜请查阅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审核通过后,考生无需向我校提交备案材料,只要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即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我校接收该计划考生的生源地要求,将严格按照教育部2026年招生计划执行。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向我校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由我校进行资格复核。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照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招生计划。(七)政策享受及信息核对要求9. 符合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条件或报考专项计划相关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填报申请信息。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同时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0. 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尤其要重点核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学历信息、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逾期也不再受理补报。若因报名信息虚假、填写错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 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八)特殊考生服务申请12. 残疾考生如需要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2025年10月27日之前)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并提出申请,以便我校提前做好相关安排,逾期将不再受理此类申请。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6113)相关事项选择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6113)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本考点的相关说明,现将该报考点网上报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考点基本信息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的所有考场均设置在学校南校区,校区具体地址为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二)考生接收范围2. 本报考点接收考生的范围明确如下:(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且户籍或工作地在陕西省内的往届生;(3)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4)可接收少量未报考我校的社会考生,但有明确限制条件:不接收需要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同时不接收考试科目中有单科考试时长超过3小时的考生。由于学校南校区周边的住宿和餐饮资源较为紧张,建议此类考生谨慎选择本报考点。(三)在陕往届生证明材料要求3. 在陕往届生的界定范围包括: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内的往届考生、工作所在地为陕西省内的非陕西户籍往届考生,以及在陕西省内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非陕西户籍往届考生。不同类型的在陕往届生需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1)“户籍在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工作在陕的非陕西户籍”考生,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在陕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非陕西户籍”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相关在读证明材料。本报考点将根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对考生提交的户籍材料、社保信息及就读证明等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不予通过网上确认;若发现有伪造、变造证件的情况,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四)网上确认材料及流程要求4. 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提交近期免冠证件照、本人有效身份证、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及根据自身考生类型要求的其他相关上传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请查阅后续发布的网上确认相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的考生,本考点将不予通过网上确认。5. 未完成网上报名流程或未缴纳报名费用的考生,将无法参与网上确认环节。(五)特殊考生服务及温馨提示6. 残疾考生如需要本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2025年10月27日之前)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提出申请,以便考点提前做好安排,逾期不再受理。7. 温馨提示内容如下:(1)本考点位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校区周边的住宿和餐饮条件有限,且校内考位数量也较为紧张,将优先保障报考我校的考生。建议社会考生谨慎选择,可考虑其他社会报考点进行报名。(2)对于招生单位明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考试时长超过3小时的考生,请直接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对应的报考点进行报考。(3)考生参加网上确认及入场考试时,必须持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身份证有效期需至少截至2025年12月22日。请身份证遗失或即将到期的考生,尽快办理补办或换领手续。三、联系方式及信息查询渠道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均通过网络渠道发布,考生需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所报考学院的官方网站查询最新动态,同时可关注“西电研招”微信公众号,以获取更多招生资讯。联系电话:029-81891244(含传真功能)办公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709室通信地址: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10-21 09: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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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解读为深入贯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流程,确保选拔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年度复试实施细则。1.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1 对于普通类别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专业面向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1.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基准为报考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准上,单科分数线下降5分,总分则下降10分。2. 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2.1 各二级招生学院(研究所,下同)需严格遵循国家规定与学校具体要求,自主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该方案需经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程序后,及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发布。2.2 各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表现,遵循择优选拔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环节将采用差额形式进行,一般而言,进入复试的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设定在1:1.2至1:1.5之间,特殊情况下该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1.8。若某个招生专业的上线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数的120%,则应安排该专业所有上线考生参加复试。2.3 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专项计划,其具体执行细则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各专业的分项招生计划详情,请查阅指定链接:https://yz.scnu.edu.cn/a/20250305/635.html 。2.4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由其所报考的二级学院直接通知,告知具体的复试安排。3. 调剂安排教育部设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计划于2025年4月8日正式面向考生开放。我校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具体政策与操作细则,将由学校另行正式发布公告。4. 复试时间与组织形式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2025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下旬期间进行。复试形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由各二级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并公布。关于复试的具体日期、操作流程细则、以及网络远程复试时考生端所需使用的软件平台操作指南等关键信息,请务必关注并详细阅读各二级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5. 复试核心内容与要求5.1 严格的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将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材料提交(电子版):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及时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anzhao.scnu.edu.cn)上传下述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本:申请地址: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认证:学历认证报告申请:https://www.chsi.com.cn/xlrz/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下载地址: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应届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负责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出具意见并盖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档案存放单位负责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提供学生证(网络教育/自考应届生需额外提供主考院校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本科成绩单或课程设置方案)。同时,持境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 学籍/学历证明证书:(3) 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需由单位盖章):(4) 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需加盖公章);(5) 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6)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7) 《定向就业协议》(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仅限拟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需要提交;(8) 《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各类考生必备材料清单(电子版):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3)(4)(6)(8)网络教育/成人教育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3)(4)(6)(8) + 当年录取名册复印件(需学校盖章)往届毕业生:(1)(2)(3)(4)(5)(8)所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无论应届或往届):均需增加提交 (7)。* 重要提示: 上述所有提交的电子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当日须携带相应材料原件以供核验;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需在入学后将纸质版原件提交至录取学院进行复核。5.2 政策加分项*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下述条件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可享受加分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考);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初试加分)攻读硕士研究生。* 注意: 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或以上加分条件,则按其能达到的最高加分值予以加分。* 申请流程: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在复试前主动联系报考的二级学院,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最终审核确认。5.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被录取后,考生需在入学时向所在学院补交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存档备查。5.4 复试考核环节复试主要包含以下两个部分:复试科目考核(满分100分):侧重于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该部分包含三个维度:外语考核(满分100分):全面评估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实际应用能力。专业素质考核(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领域内基础知识、前沿研究动态的理解与掌握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成果。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深入评估考生的德育修养、全面发展状况以及社会实践经历。此环节将严格考察考生的诚信品质,对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或考试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成绩计算: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 (外语考核成绩 * 权重1)+(专业素质考核成绩 * 权重2)+(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成绩 * 权重3)。其中,权重1 + 权重2 + 权重3 = 100%。各二级学院可自主设定各维度在综合素质考核中的权重比例。5.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凡以同等学力身份(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工作2年或本科结业生)报考的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与本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重要: 此类考生务必在复试前主动与报考的二级学院联系,咨询并确认加试的具体安排。5.6 体格检查* 所有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文件,特别是《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安排: 在学校正式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要求是近3个月内出具的)提交或邮寄至所录取的二级学院。体检结果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复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在入学报到之际,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6. 拟录取规则6.1 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通过复试考核且成绩合格,方能具备录取资格。6.2 报考非全日制专业方向的考生,其录取类别原则上必须为定向就业。所有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协议模板下载: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其所在单位产生的任何纠纷,由考生个人负责处理。若因此影响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6.3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 = (复试科目考核成绩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2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若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该考生将不会被录取。6.4 总成绩计算与排序录取:* 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5)× 50% + 复试成绩 × 50% (适用于大部分招生专业)。* 对于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工程管理(MEM)、会计(MPAcc)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3)× 50% + 复试成绩 × 50% 。* 排序原则: 我校将分别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群体和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群体,按照上述总成绩计算公式得出的总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单独排序。结合考生体检合格报告,根据招生计划规模,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6.5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方网站(http://yz.scnu.edu.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7. 其他重要事项7.1 新生须在规定日期(通常为秋季学期初)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必须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录取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且逾期两周仍未报到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7.2 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以及自考、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考生,须在入学注册时(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未能按时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原件者,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7.3 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各二级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学业、健康状况等)。复查中发现情况差异重大或存在疑问的,将进行严格审核和深入调查。一旦复查不合格,将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包括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并查证属实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于确认存在冒名顶替或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7.4 本细则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文件及学校已公布的各项相关规定为准。7.5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13863*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nu.edu.cn/*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2025-08-12 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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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MBA/MEM/MPAcc)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须知2025年3月26日,江南大学商学院发布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及会计(MPAcc)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明确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形式,具体事宜如下:一、核心参与要求复试为录取的必要环节,未按学校指定时间参与复试的考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考生需深入研读《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并在复试报到环节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遵守考场纪律与诚信要求。二、复试资格确认流程一志愿考生需登录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 “复试信息确认” 板块查询自身是否进入复试名单。按照系统通知要求,考生需在 3 月 27 日中午 12 点前完成所有相关信息的登记与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将影响复试资格。三、复试费用缴纳说明所有参加本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须在 3 月 27 日到校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前,完成复试费用缴纳,收费标准为每人 80 元。缴费渠道有两种:一是搜索微信公众号 “江南大学财务处”,在 “业务办理” 菜单中选择 “学生缴费”;二是登录 “江南大学网上缴费平台”。登录账号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登录密码为准考证号后六位(特别提醒:考生账号已预先开通,无需自行注册)。缴费完成后,需打印或截图保存付费凭证,以备报到时查验。若考生在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安排。四、复试全流程安排(一)报到事宜与材料提交时间:3 月 27 日 16:00-20:00复试材料整理:地点为商学院 S116 教室考生需在此完成以下操作:①填写《江南大学商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表》,并在表上粘贴 1 张 1 寸照片后上交;②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③提交 1 份准考证(需盖章,用于复试日进校及考试,务必妥善保管);④参与面试顺序抽签,确定面试先后次序。报到与材料查验:地点为商学院 S119 教室考生需领取文件袋,按材料目录顺序整理以下材料并装袋提交审核:①准考证 1 份;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及复印件,已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及复印件;④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⑤在职证明;⑥大学期间成绩单;⑦《江南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可下载相关文档填写);⑧复试费缴纳凭证;⑨近期 1 寸白底证件照 1 张。商学院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二)复试时间与考场分布考试期间,考生需严格服从考场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按时到场参加考试。五、校园进出与生活服务管理(一)校园进出规定复试期间,考生仅可通过学校东大门进出校园。3 月 27 日报到时段,考生需凭在 “e 江南” 公众号上申请的校园访客码进入校园办理报到手续。3 月 29 日、30 日复试期间,考生需凭盖有 “江南大学 MBA/MEM 教育中心” 公章的准考证进出校门。(二)特殊情况处理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能在 3 月 27 日报到,导致准考证未盖章,可申请 3 月 29 日 - 30 日的校园访客码进入校园参加复试,并在复试期间补盖准考证公章。负责进校访客码申请的联系人是俞华老师,联系电话为 15951586515。(三)餐饮服务复试期间,学校第一食堂二楼(北区)向校外考生开放中、晚餐服务,考生可通过扫码方式购买餐食。(四)校园秩序要求考生进入校园后,需遵守校园秩序,服从学校管理,文明参与复试。特别注意:3 月 29 日、30 日复试当天,不允许考生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校园内也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六、考生注意事项考生需仔细阅读所报考专业的复试细则,提前了解复试的具体流程、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做好充分准备。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学院发送的复试相关通知、调整安排等信息,避免因通讯问题错过重要事宜。所有考生必须认真学习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学校和商学院发布的各类招考信息,严格遵守《江南大学复试考场规则》,秉持诚信原则参加复试,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复试成绩将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考生若对专业课笔试成绩存在疑问,可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并填写成绩复核申请模板,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江南大学商学院 2025 年非全日制 MBA、MEM、MPAcc 硕士研究生的初步录取结果,将在江南大学 MBA/MEM 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jiangnan.edu.cn/)及商学院网站(http://busi.jiangnan.edu.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七、招生咨询与联系渠道招生联系电话:0510-85327186、13961702900(该电话与微信同号),联系人孙老师招生电子邮箱:mba_admission@jiangnan.edu.cn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 1800 号江南大学商学院 208 室,邮编:214122官方网站:江南大学 MBA/MEM 教育中心网站、江南大学商学院网站(具体网址如上)附件【江南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doc】江南大学商学院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08-27 14: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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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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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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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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