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2025-2026学年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5-12-01 14:57:32 来源: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定于本学期第11至12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


二、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涵盖课堂教学、教学资料、文档管理、培养环节落实、研究生学分情况以及导师指导等多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堂教学情况


重点检查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秩序、教师教风与学生学风,全面评估课堂教学质量。


检查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教学进度是否符合计划,是否存在擅自调停课、更换授课人员或违反师德规范等行为。


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包括有无旷课、迟到、早退及其他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


对新入职教师的授课情况予以重点关注,确保教学效果与质量。


(二)教学资料规范性


对教学基本文档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常规检查。


检查教师是否具备齐全、规范的教学大纲、讲义、考勤记录等教学材料。


核实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大纲一致,教学内容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三)教学文档管理


规范研究生教学运行过程中的各类文档管理,包括课程教学、考试组织、学籍管理与成绩登记等环节。


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加强过程管理,做好相关教学材料的归档与保存工作。


(四)培养环节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2026届拟毕业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与分流、专业实践等环节完成情况。


对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安排进行专项督查,统计应参与实践人数、已落实人数及未开展原因,督促导师及时安排,确保符合学校管理要求。


(五)研究生学分完成情况


核查研究生各门课程成绩是否完整、合格,需补修本科课程的是否已完成补修。


整理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其参加本学期相关课程的重修。


(六)导师指导职责履行情况


强化研究生导师作为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导师加强对研究生的全过程指导。


导师应全面掌握所指导学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状况,在思想政治、学术规范、创新能力、人文关怀等方面及时给予指导。


三、检查组织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教师自查、学院督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教师自查


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对个人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学院督查


学院应组织院领导、研究生教育督导成员深入课堂听课、巡查,检查教学与培养材料,与教师充分交流,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学院督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三)学校抽查


学院完成自查后,研究生院将组织校级督导组依据计划开展随机抽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形成内容简明扼要的总结报告。报告需包含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经分管院长审签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5年12月3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322办公室。


希望各学院以检促改、以检促建,持续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共同营造规范有序、育人为本的研究生培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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