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统计2025年研究生教学奖励的通知

2025-12-01 14:01:36 来源: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首大学教学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吉大发〔2024〕2号,详见相关文件,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教学相关奖励的统计与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奖励统计范围与依据


(一)本次统计工作严格依据上述《办法》中所列明的奖励项目进行。


(二)统计时间区间限定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所获得的教学相关奖励。此时间段之外的成果本次不予受理。所有奖励项目均遵循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的原则。


二、 材料提交时限


请各学院统一组织申报材料,并于2025年10月29日下班前完成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 各类奖励申报细则


(一)教学竞赛类奖励


此类奖励无需各学院单独统计申报,将由研究生院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直接进行汇总认定。


(二)教学改革与建设类奖励


此类奖励同样无需学院申报,将由研究生院依据既定文件直接审核汇总。


(三)学科竞赛类奖励


申报的学科竞赛项目,必须属于研究生院及教务处当年度发布的学科竞赛目录范围,并完全符合《办法》中的具体奖励规定。


请相关学院认真核对,按要求准确填写《吉首大学2025年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情况统计表》。


必须提供相应的电子版佐证材料,例如: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官方发布的获奖或立项文件等。


所有申报材料(统计表及佐证材料)需由学院专人负责收集、审核,并使用压缩软件打包成一个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2025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材料”。打包后的文件请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请注意,本次申报仅接受以学院为单位的统一报送,不接收教师个人提交的材料。


(四)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针对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奖励,将由研究生院依据文件直接统计办理,各学院无需另行申报。


(五)关于“俊彦人才计划”入选者的说明


根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学校“俊彦人才计划”的在聘入选者,在计划项目结项之前,其所获教学奖励暂不核发。待该人才项目正式结项后,其成果若未用于项目结项,则可依据成果产生时所适用的奖励政策申请核发。若奖励获得者为“俊彦人才计划”入选者,请在申报时务必予以明确备注。


(六)申报工作组织与审核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奖励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填报。相关负责人须严格对照《办法》条款,对申报项目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实质性审核,确保所提交信息准确无误,材料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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