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及《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苏科〔2022〕59 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评对象范围
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面向商学院全体在读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纳入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采取全日制全脱产方式学习;所属年级为2023级、2024级及2025级。
二、核心评定规则
(一)基本申请资质
申请研究生需全面符合以下要求:
1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2 严格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 恪守学术诚信与个人品德,做到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展现良好的研究生风貌;
4 积极投身科学研究项目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评学年内劳动积分需达到8分及以上,且至少参与1次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评资格排除情形
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研究生,将丧失当学年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 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
2 参评学年内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3 参评学年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且该处分(含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4 存在抄袭剽窃、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
5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为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6 因特殊原因延长学习年限的。
(三)奖学金名额与金额标准
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均以具备有效参评资格的研究生总人数为计算基数,具体等级设置、比例及金额如下:
1 一年级研究生:
(1)通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或经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0%,单生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0%,单生奖励金额8000元。
(2)通过调剂方式录取的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其中,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0%,单生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0%,单生奖励金额6000元。
2 二、三年级研究生:
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20%,单生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40%,单生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40%,单生奖励金额6000元。
(四)综合测评成绩构成与核算
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与科研成果两部分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权重占70%,科研成果权重占30%。具体核算规则如下:
1 课程学习成绩核算: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官方数据为准,由研究生秘书统一提取并公示。课程学习成绩与科研成果的统计周期均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2 科研成果认定规则:
科研成果的认定标准,参照商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及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的统一规定执行。需特别注意以下要求:
(1)往届奖学金评选中已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明及荣誉称号,不得重复用于本次评选;已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需提供刊物原件或著作实体。
(2)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主要依据其报考志愿类型(一志愿/调剂)及入学考试总成绩确定;二、三年级研究生则综合考量思想品德表现、课程学习成绩、科学研究成果及社会服务贡献等多方面情况。
(3)申报的科研成果需以苏州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完成人原则上应为研究生本人。若为共同第一完成人成果,按共同完成人数N折算为1/N份额,且此类成果最多可认定2项;研究生作为第二完成人的成果(仅限导师或副导师为第一完成人),需按规定比例折减,且有数量限制。
(4)科研成果需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发表(Online),发明专利需取得正式授权证书,参与的科研项目需提供结项证书(仅立项未结项的项目不计入);学科竞赛获奖、教学案例入库等成果,需提供相应的官方认证证书。
(5)所有申报成果均需为统计周期内(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且不得在各类奖学金评选中重复使用。
三、评审组织架构
为保障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商学院专门成立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代表。评审委员会的核心职责为:组织开展奖学金申请工作、完成初步评审流程、受理并裁决学生对初评结果的申诉事宜。
四、评审流程与时间安排
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按以下阶段有序推进,各环节时间节点及要求明确如下:
1 个人申报阶段(11月10日前完成):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需自主完成申报工作,认真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科研成果登记表,并整理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以班级为单位整理排序,于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点前提交至商学院C3-317办公室。
2 学院初审阶段(11月19日前完成):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本实施细则,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完成初步评审,初评结果将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研究生若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
3 学校审定阶段:学院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由学校组织最终审定并公示获奖名单。
五、其他补充说明
1 材料提交规范:申请人需严格遵守材料提交时间要求,若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或出现材料缺失、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等问题,其相关科研成果将不予认定。
2 获奖信息填报要求:在填写获奖情况统计表格时,仅需填报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项,不得将与学业及科研无关的奖项纳入填报范围。
本实施细则由商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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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作为教育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携手共建的重点高校,同时也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入选院校,江西师范大学在高等教育领域深耕多年,办学底蕴深厚。学校不仅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更是全国首批获得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77年启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1981年跻身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行列,2003年成功获批首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截至目前,学校已构建起完善的博士培养体系,拥有1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包含1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与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支撑。一、学制设定对于通过普通招考方式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我校设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为保障培养质量,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最长修业年限(该年限包含休学及保留学籍的时间)明确为七年,超过此年限将无法继续保留学籍。二、招生计划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我校始终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部署。上一招生年度,学校共录取博士研究生204名。2026年的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当年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具体规模另行公布。三、费用标准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江西省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分为两类:其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每学年1万元;其二,全日制教育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每学年1.5万元。四、选拔方式为精准选拔具备高水平科研潜力与专业素养的人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该制度适用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以及普通招考等所有招生类型。“申请-考核”制的核心流程为:申请人依据学校及所属学院的具体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组建专门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筛选与评议;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团从学业水平、专业功底、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维度对申请人开展综合考核,最终结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具体招生类型及要求如下:1. 直接攻博:面向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考核方式进行选拔。2. 硕博连读:针对我校在读的二年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生,要求其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同时具备突出的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通过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人选。3. 普通招考:作为常规招生方式,面向所有符合我校博士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通过系统考核完成选拔工作。五、报考资格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3. 需满足所报考学院依据学科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专项报考要求,具体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补充说明。4. 必须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且推荐意见需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的公章。5. 现役军人报考时,需严格遵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2026年我校理科专业将安排2个该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治审查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及民族地区发展贡献力量。(2)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就业协议,返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其中,在职考生需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需到定向地区就业单位就职;若非在职考生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就业去向落实至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需按要求转至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3)生源地范围包括: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份中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7.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额外满足以下条件:(1)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报考范围内。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共同推荐,并通过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的审核。(2)截至报名当日,需具备3年及以上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专职经历,已取得硕士学位,拥有2名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本科及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8. 教育专业学位博士:(1)课程与教学领域(代码045171):招收对象为已取得硕士学位,拥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在工作中取得相当成就且具备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2)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代码045172):面向已取得硕士学位,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业绩突出且研究能力较强的各级各类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学生管理岗位的教师和工作人员。(3)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代码045173):招收已取得硕士学位,拥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成就显著且具备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教育专业学位博士暂不招收上述范围以外的人员,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及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均不在招收之列。该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及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培养协议。9. 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依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及组团高校的具体方案另行发布招生公告,考生可保持关注。六、报名流程(一)直接攻博报名:报考该类型的考生,需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二)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报名:选择这两类报考方式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2026年我校硕博连读及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拟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报名预计于2025年12月启动,第二批次报名预计在2026年4月启动。具体的报名时间、操作流程等细节,考生需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发布的官方公告。1. 网上报名环节: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我校及报考学院的报考条件,确认自身符合所有要求后,再在规定时段内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阶段暂不收取报名费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下载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其中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提交):(1)《江西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书需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2)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材料:① 应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申请);②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③ 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需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报名操作。(4)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上传《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表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并由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盖章。(5)报考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上传《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表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6)所有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2. 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将上述所有材料(含《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及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一并提交至所报考学院。请注意:所有提交的报考材料均不予退还,为方便考核环节使用,材料一律不得进行装订或胶装处理。七、考核安排直接攻博考生的考核内容及标准,将按照我校当年发布的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通知执行;硕博连读及普通招考考生的考核,将依据各学院制定的招生选拔考核实施细则开展。各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及招生计划,提出初步录取名单(明确标注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复审。八、其他说明1. 我校所有与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的信息,均通过官方渠道公开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便获取最新通知。2.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班,也不提供往年考试试题及相关复习资料。3. 考生在报考前,需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我校及报考学院公布的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4. 考生需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在考试、复试及录取的整个过程中均不予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5. 除专项计划外,各专业是否接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以及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名额、比例等要求,详见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博士招生简章。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前,需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在录取前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书面函件,明确同意其入学前将档案转入;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我校及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6. 本章程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若本章程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存在冲突,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2025-11-28 16: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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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大学关于组织申报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各相关学院:依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 2025 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5】32 号)以及《关于开展 2025 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上海地区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启动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组织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本次推荐工作旨在筛选一批具备学术发展潜力与创新能力的在读博士生进入专项计划,依托全国范围内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对其开展托举培养工作。在托举过程中,将通过吸纳入选者加入相关组织、为其安排学术兼职岗位、支持其发表学术论文、搭建学术交流平台、资助其开展出国(境)访学活动等多种途径,助力博士生提升综合能力。其中,托举培养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二、支持对象(一)基本年龄与学业要求申请人员需未满 30 周岁(年龄计算以申请当年 8 月 31 日实足年龄为准),且为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博士研究生;同时,原则上申请人员距离博士毕业时间需在 2 年以上。(二)专业与职业志向要求申请人员的博士阶段所学专业需隶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门类,并且需有长期投身科技领域工作的志向。(三)科研方向要求申请人员需立足国家发展需求、产业发展趋势以及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关键环节,将科研方向聚焦于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同时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工作。(四)其他要求本计划对支持对象的具体条件及支持方式,将依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三、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各相关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名额不得超过 3 人。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校内评审工作,评审后排名前 3 的候选人将被推荐至上海科协。四、推荐程序1. 各相关学院需组织候选人员进行申报,指导候选人员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WORD 版本)。学院需对候选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遴选,并对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员进行排序,于 11 月 17 日下午 17:00 前,由学院统一将纸质版推荐表与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2. 研究生院将于 11 月 18 日确定最终申报名额,并通知入选的候选人进行在线填报。候选人需登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后选择 “候选人” 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完成提交操作。在填报过程中,候选人需选择 1-3 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3. 研究生院将在 11 月 19 日完成推荐上报工作,并提交相关工作报告。2025-11-28 11: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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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关于进行2025年度研究生高水平成果计分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激励我校研究生投身高水平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实践及成果转化应用,依据《研究生高水平成果计分办法(试行)》(校发〔2024〕4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高水平成果计分登记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工作要求(一)成果登记范围与类型本次成果登记需以《西南民族大学科研评价指导办法》为核心依据,限定为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西南民族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取得的科研及实践成果,具体涵盖两大类别:1. 校级统筹管理的论文类成果,包含各类符合科研评价标准的学术论文。2. 校级统筹管理的非论文类成果,该类别仅限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研究生申报,具体囊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学术著作、成果应用转化、艺术与设计实践获奖、体育赛事成绩及科研展演赛事成果等。(二)成果时间界定标准本次计分登记的成果发表或取得时间,统一划定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日及之后产生的成果,将纳入下一轮计分登记范畴。需特别说明的是,在上述时间区间内,已毕业研究生在其毕业前发表或取得的成果,同样符合本次登记要求,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三)成果申报核心规范研究生申报计分的论文类成果,须已完成正式发表或出版流程;对于刊物网络首发且具备DOI号的论文,视为符合正式发表要求。同一科研成果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仅按最高等级核算一次分数,不进行重复计分。非论文类成果中,艺术实践获奖、设计实践获奖及体育赛事类成果,仅限对应专业研究生提出申报。(四)培养单位审核职责各培养单位需严格对照学校科研评价系列文件,对申报信息开展全面审核工作。在做好资格把关的基础上,针对提交材料不符合高水平成果认定范围的研究生,需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读与说明工作,确保申报人充分理解相关要求。二、工作实施流程(一)研究生个人申报阶段研究生需自行填写成果计分登记申请材料并完成签字确认,于11月28日(周五)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及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统一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逾期未完成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计分登记资格。(二)培养单位集中审核阶段各培养单位首先需核查申报成果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随后依据学校相关指导文件,对成果等级进行精准核验,并完成汇总表的填写工作。请于12月15日(周一)17:00前,将汇总表电子件通过协同平台发送至赵顺斌处,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航空港校区南区行政楼310室)。(三)研究生院审定公示阶段研究生院将对全校申报的研究生高水平成果计分结果进行复审,审定通过后将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成果,将依据2026年度学校下达的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预算核算具体奖励金额,该计分结果同时将作为研究生评优评奖、就业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2025-11-28 10: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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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资格审核工作公告为保障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帮助考生高效完成网上报名与信息确认流程,现将湖南农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307)的报考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敬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一、报考前提与核心原则考生在登录研招网填报报名信息前,务必优先查阅目标报考院校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逐一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严格遵循简章中明确的各项报考规则。因未提前核查条件导致后续报名无效、无法考试或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报考点接收范围说明湖南农业大学报考点仅对以下两类考生开放报名权限,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选择其他指定报考点报考:(一)湖南农业大学(含东方科技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特别注意:报考管理类专业学位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考生不在此范围内。(二)报考湖南农业大学(学校代码:10537)单独考试的考生。此类考生须在2025年10月25日之前,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完成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操作。三、网上报名安排与关键提示(一)报名时间节点1. 网上预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开放时段为9:00至22:00,预报名信息与正式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2. 网上正式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开放时段同样为9:00至22:00。报名通道关闭后,不再受理任何补报申请,已提交的报名信息也无法进行修改。(二)报名操作核心提醒1. 账号安全管理:考生需使用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报名账号,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及登录密码,切勿向他人泄露,防止个人信息被冒用导致报名信息篡改、报考资格受损等问题。2. 报名信息规范:每位考生仅能填报1个招生单位的1个专业,且系统内仅保留1条有效报名记录。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部分个人基本信息;若需变更报考点、招生单位等系统限制修改的关键项目,需先取消当前有效报名信息,再重新完成填报。3. 信息确认责任: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必须反复核对所有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名信息一经确认(网上确认阶段完成后),将不再允许修改。因报考条件不符、政策理解偏差、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等情况,造成网上确认无法通过、无法参加初试及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考生可实时查询学历(学籍)在线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核实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通过在线校验,需在报考院校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补充核验,逾期未完成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自负。5. 通讯方式保障:考生填报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需提前关闭手机信息屏蔽、拦截等功能。报名、考试及复试录取全流程的重要通知,将通过上述通讯方式发送。若考生在考试中被认定存在违规行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电子送达系统”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因通讯方式有误、信息接收不畅导致未能及时获取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专项计划报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另行查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工作的说明》,按专项计划要求完成报名。7. 残障考生服务:残障考生在报名前,应先分别咨询目标招生单位及我校报考点,明确相关报考政策与便利服务要求。若需在考试期间申请提供合理便利服务,需在网上报名阶段向我校报考点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报考费缴纳规则考生成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2025年10月27日22:00(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支付”功能完成报考费缴纳,逾期将不再受理补缴费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缴费标准与时段:网上预报名(10月10日-13日)及正式报名(10月16日-27日)期间,每日9:00-22:00开放缴费通道。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文件规定,研考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200元。(二)缴费操作与核查:考生完成所有报名信息填报并确认信息有效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网上缴费界面。缴费成功后,系统会即时显示“支付完成”提示,考生需立即通过系统订单查询功能核实缴费状态,确认费用到账,避免因网络延迟等问题导致缴费记录未同步。(三)退费政策说明:1. 可申请退费情形:①已缴费但报名信息被系统判定为无效;②报名期间因系统故障导致重复缴费;③未通过网上确认审核;④错过网上确认时间未完成确认。符合上述情形的考生,将按规定流程办理退费。2. 不予退费情形:①已通过网上确认,但被招生单位审核认定为不准予参加考试的考生;②完成报名及确认但最终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五、网上确认流程要求我校报考点2026年研考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采用网上确认方式,无需考生到现场办理。网上确认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5日,具体的确认流程、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将另行发布《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南农业大学报考点(4307)网上确认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得参加当年研考。六、准考证打印与使用规范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如下: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整个考试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文字或标记。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必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请考生妥善保管相关证件及网报账号信息,避免丢失或泄露。七、初试时间安排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统一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的考试科目安排、考场分布等信息,将在准考证及考前通知中明确,请考生提前做好备考规划。八、诚信考试倡议与纪律要求1. 法律责任警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在研考等国家重要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郑重提醒:考试作弊将严重影响个人前途与信誉,切勿心存侥幸。2. 诚信档案管理:考试作弊考生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违规处理通知单将送达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由单位依规进行处理;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2025-11-2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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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关于公布2026年硕士生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名单的通知各位报考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开展期间,招生部门已完成对全体考生学历(学籍)信息的线上校验。目前,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一、校验未通过考生的材料提交要求针对报考中南大学且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与材料规范,完成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交工作,确保后续报名流程顺利推进。(一)材料提交时间1. 电子版材料发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日。2. 网上确认平台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具体以报考点要求为准)。(二)材料提交规范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身份,准备对应的证明材料,材料命名需遵循“报名号+姓名+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的格式。其中,电子版材料需按要求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同时在网上确认阶段,按报考点规定将材料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供审核人员查验。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本人标准证件照、本人学生证原件、学籍学历核验证明。若考生存在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情况,还需额外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文件。2. 往届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本人标准证件照、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学籍学历核验证明。同样,若因个人原因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须附上公安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二、学籍学历核验证明的具体要求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依据自身学历类型,提供符合要求的学籍学历核验证明,具体分类如下:1. 国内学历考生:核验证明需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者具备同等效力。2.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考生:核验证明需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项认证书,具体包括《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三、重要注意事项(一)网上确认相关提醒请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高度重视网上确认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与确认操作。若考生错过网上确认时间,或提交的材料未通过审核,将直接失去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参与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报名信息填报责任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需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确保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疏漏,或存在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已通过考核却无法录取的,所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此外,招生部门将全程核查考生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的匹配度,若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要求不符,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且核查工作不受时间限制,一经发现立即处理。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后续通知,严格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有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咨询。2025-11-26 16: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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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区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予以公布。所有已完成报名及费用缴纳的考生(推免生及其他具备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除外),请务必仔细研读本须知,并严格遵照执行。一、网上确认时间及系统登录(一)系统登录方式考生需登录专门的网上确认系统,输入报名时所用的学信网账号及对应密码,即可完成系统登录操作。(二)整体时间范围网上确认的整体时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在此期间之外,将不再受理任何确认申请,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三)材料上传关键时间点1. 首次上传阶段:202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完成所有必需材料的首次提交上传;2. 补充修改截止:2025年11月5日17:00为补充或修改材料的最终截止时间,届时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考生无法再提交任何相关材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生提交材料的具体时间(需在整体时段内)以及审核未通过后补充修改材料的截止时间,由各报考点根据自身工作进展情况自行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官方通知,避免错过重要时间节点。二、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及详细规范(一)标准证件照需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背景颜色限定为白色或蓝色。具体要求如下:1. 格式与大小: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为3:4;2. 人像姿态:正脸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与照片上边缘的距离,应占图像高度的30%至50%;头像需左右对称,考生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需达到2/3;3. 外观要求:脸部不得有任何遮挡,头发不能遮盖五官或在面部形成阴影;禁止化妆,不得佩戴框架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4. 图像质量:照明需均匀,照片中不得出现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图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避免模糊;5. 真实性要求: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修改人像特征,也不能通过翻拍已有照片获取;6. 用途说明:该证件照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籍管理、档案存档及在校期间各类证件办理等重要环节,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否则将直接影响审核结果。(二)手持身份证照片1. 身份证要求:所持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对于身份证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考生,需提前完成补办手续;2. 拍摄规范: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框架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需完整进入镜头,确保五官清晰露出;3. 格式与质量: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图像真实有效,不得进行修改、PS处理或修改人像特征,也不能翻拍。(三)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核心材料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对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形式,且在2026年可完成本科毕业的考生,需额外提供成绩单;特殊情况补充材料:若学历或学位证书不慎丢失,可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作为替代;毕业于国外高校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则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四)专项计划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额外上传本人的《入伍批准书》(注意并非入伍通知书)以及《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五)户籍相关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本次考试的应往届考生,需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所在页面的照片。(六)社保相关证明材料1. 非内蒙古户籍且非应届的考生,若选择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盟市参加考试,需上传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单;2. 内蒙古户籍但非应届的考生,若在户籍地以外的工作单位所在盟市参考,同样需提交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单。(七)实习相关证明材料区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若选择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实习所在地参加考试,需上传由实习单位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实习证明。(八)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材料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需同时上传两部分材料:一是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是记载有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九)其他补充材料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考生需按照对应报考点的通知及时上传。三、审核结果查询及说明在网上确认工作开展期间,各报考点完成考生报名信息审核后,会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考生需定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的审核状态,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具体说明如下:1. 审核通过:表示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流程,报名状态有效;2. 待补充材料:意味着考生提交的材料存在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3. 审核不通过:此类情况多因考生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或未达到所选择报考点的接收要求,最终导致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直接与所选择的报考点取得联系咨询。四、重要注意事项1. 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一旦完成确认,报名信息将被锁定,不再允许修改。考生务必仔细核查,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考试;2. 若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需严格遵守网上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材料提交规范,密切关注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官方通知,确保顺利完成全部确认流程。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对应报考点联系咨询;4. 网上确认期间,我区各报考点均设有现场服务点,主要为无法自行完成确认材料提交的考生提供现场指导服务,协助其顺利完成材料上传工作,保障报名信息确认工作有序推进。各咨询服务站的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公告进行查询;5. 网上报名阶段,报名系统已向各招生单位开放报考资格审核功能。若招生单位审核不通过,考生将无法进行后续的网上确认操作。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招生单位的审核结果,如有疑问需尽快与招生单位沟通,避免影响网上确认;6. 对于未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最终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完成全部数据核查工作后,退回至考生原支付账户。2025-11-25 15: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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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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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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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厦门大学2026年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作为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首所由华侨创办的高等学府,厦门大学于1921年在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奔走倡导下正式成立。这所承载着侨乡情怀与教育使命的学府,不仅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更入选了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凭借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厦大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梯队,在国际教育领域亦享有广泛声誉。其依山傍海的校园景致更是独具特色,被誉为“全球最美大学”之一。近年来,随着办学综合实力与海外知名度的持续攀升,厦大已成为港澳台侨学子赴内地(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院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厦门大学2026年将继续面向澳门地区招收保送生。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基本资格凡申请我校澳门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核心条件,缺一不可:1. 身份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具体需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 符合内地高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的统一报名标准,具备优异的学业成绩,同时拥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与较强的个人能力;3.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坚定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及相关基本法;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等教育阶段学习要求。二、录取流程与安排我校澳门保送生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与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的统筹规划,具体流程如下:1. 考核组织:预计在2026年1月前后,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开展综合考核,考核形式包含申请材料评审与现场面试两部分;2. 考查重点:考核将围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水平、自主学习潜力等核心素养展开,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表现;3. 录取原则:学校将结合考生的考核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4. 时间节点:具体考核时间以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官方发布信息为准,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6年7月前后寄出。三、招生计划与专业范围1. 招生规模:2026年我校面向澳门保送生的计划招生人数约为35名。2. 计划调整: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各专业的培养需求以及生源质量等因素,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3. 专业查询:具体的招生专业信息,考生可查阅《厦门大学202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专业目录》,相关目录将通过学校招生官方渠道发布。四、费用标准说明就读我校的澳门保送生,其学费标准、住宿安排及相关费用,均与内地(大陆)统招学生执行统一标准。详细的收费信息已在厦门大学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考生及家长可自行查阅。若收费标准因政策调整发生变化,最终将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为准。五、奖学金申请渠道为激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校为澳门籍本科生提供了多元化的奖学金支持体系。入学后,澳门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包括教育部专项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会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在内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同时也可参与校内设立的各项奖学金评选。具体申请条件与流程将通过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另行通知。六、入学报到与资格复查(一)报到要求1. 新生需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以《录取通知书》载明内容为准。2.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的新生,必须提前向学校招生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请假时长最长不超过两周。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证件有效期要求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的出入境相关证件,其有效期必须能够覆盖整个在校学习周期,确保在校期间证件使用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三)资格复查1. 材料提交:新生入学后,需按学校要求提交录取通知书、个人身份证件、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学校进行资格审核。2. 复查内容:学校将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新生的入学资格、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基础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3. 体检标准: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四)违规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七、在校管理与毕业政策(一)在校管理澳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厦门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校内制度,对其进行统一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在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标准,将由厦门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厦门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学生,将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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