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11-28 14:52:10 来源: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5〕1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高效完成本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任务,现就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明确


本次2025年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面向的是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含起止当日)成功获取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所提交的学位论文。


二、核心推荐标准


各培养单位需严格对照以下要求筛选候选论文,确保推荐质量。推荐时需对符合条件的论文进行排序,其中硕士论文推荐数量需控制在本单位上述学位授予时间段内硕士毕业总人数的2%(采用向上取整方式计算,若计算结果不足1人则按1人推荐),且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论文需兼顾;博士论文推荐不设名额限制。


(一)论文质量要求


1 选题需紧扣本学科前沿方向,具备重要理论价值或实际应用意义。其中,学术学位论文应着重凸显创新特质,能为理论突破或科技发展提供支撑;专业学位论文需强化实践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现实推动作用,且具备明确应用前景与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


2 研究方法与实验技术手段需先进可靠,理论阐述严谨周密,实验设计科学合理。论文作者需已发表与学位论文核心内容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含专著),或曾荣获国家、省、部级各类奖励。


3 论文撰写需符合学术规范,论据材料详实充分,逻辑推理严密无误,文字表达精准流畅,图表呈现清晰规范。


4 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需满足我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相关标准。


5 论文在申请答辩及质量审核环节中,需一次性通过盲审及答辩后复查,且盲审成绩平均得分不低于85分,答辩结果为“优秀”等级。


(二)涉密成果处理


若申报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申报单位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完成脱密处理,确保成果达到公开申报要求后,方可提交评选材料。学校将依据省学位办下达的推荐名额,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从各单位推荐候选论文中择优上报。


三、申报材料报送规范


本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采用匿名评审方式,所有申报材料中严禁出现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及所在学校名称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将直接判定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各培养单位需完成材料审核与推荐工作,并于2025年11月1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


(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


1 提交《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以培养单位为主体统一报送,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2 报送匿名处理后的博士学位论文PDF文档,需隐去论文作者、导师姓名,以及论文中涉及的作者署名、学校名称等信息,可删除致谢页与独创性声明页。文件命名格式为“博士-学院-专业-姓名”。


(二)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


1 提交《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以培养单位为主体统一报送,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2 报送匿名处理后的硕士学位论文PDF文档,隐去信息要求与博士论文一致,文件命名格式为“硕士-学院-专业-姓名”。


各培养单位需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细致组织申报流程,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若核查发现申报信息存在虚假情况,学校将取消申报人本次及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核减该单位后续推荐名额。


四、佐证材料准备说明


拟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需提前备齐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核查,具体包括: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相关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请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本次评选推荐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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