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2025-11-27 13:43:00 来源: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院


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5〕2号)、《黑龙江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点实际运作情况,特制定本份信息确认公告。所有报考相关考生请务必仔细研读本公告内容,并严格依照要求完成各项操作。


一、网上确认登录指引


参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确认专属平台完成操作。请各位考生高度重视时间节点,一旦超出规定时间导致报名流程无法完成,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时间节点安排


为保障网上确认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各关键时间节点明确如下,考生需精准把握各阶段时间要求:


1. 考生材料上传阶段:2025年10月30日8:00起至11月5日17:00截止,此时间段内考生需完成所有要求材料的上传提交。


2. 考点审核及结果反馈阶段:2025年10月31日8:00起至11月5日20:00截止。


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定向反馈给考生。由于材料审核需要一定周期,恳请考生保持耐心,同时务必随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进度及结果提示。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即表明考生已顺利完成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流程;若系统提示“审核不通过”,考生需立即对照提示内容,及时补充、调整相关证明材料并重新上传。


三、网上信息确认的考生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报考点受理考生范畴


我校报考点(2313)仅受理以下范围内的考生报名确认,超出范围的考生请选择对应合规报考点:


1. 户籍或学习地在哈尔滨市,且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的考生(报考“管理类联考”与“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不在此列);


2. 户籍或学习地在哈尔滨市,且报考哈尔滨音乐学院的考生;


3. 户籍或学习地在哈尔滨市,且报考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考生;


4. 户籍或工作地在哈尔滨市,且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但以下类型考生除外:报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医学门类相关考生,以及招生单位明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存在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3小时的考生。


(二)“哈尔滨市考生”的认定标准


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方可被认定为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哈尔滨市考生”:


1. 就读于哈尔滨市内高校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户籍登记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3. 户籍不在哈尔滨市,但当前在哈尔滨市稳定工作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额外提供两份核心证明材料:一是工作单位正式出具的工作证明,二是2025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特别提示:已选择“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点(2313)”并成功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均须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各类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信息确认流程。未完成缴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用,也无法参与网上信息确认;未按公告规定错选报考点的考生,报名结果无效;未在本考点指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材料的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信息确认。


四、网上信息确认核心要求


为确保网上信息确认工作规范、高效完成,考生需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后,通过确认平台完成三项核心操作:核对网报信息准确性、上传本人近期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完成后等待考点审核。逾期未完成的,不再补办相关手续。


2. 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实时反馈,考生应养成定时登录系统查询结果的习惯,避免因未及时查看而延误后续操作。


3. 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分情况处理:要么重新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线上提交,要么按照要求前往报考点指定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4. 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考生确认提交,后续一律不予修改。因此,请考生务必仔细核查,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考试及录取。


5. 经核查不符合本报考点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尽快重新筛选并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整体报名及考试安排。


6. 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后续无论在初试、复试还是录取阶段出现问题,相关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全权承担。


7. 温馨提醒:为避免因审核不通过而无充足时间补充材料,建议考生尽量提前提交审核材料,避免集中在确认截止日提交。


五、需上传材料及规范标准


考生需按照自身报考类别,上传符合规范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图像清晰、信息完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础证件照要求(所有考生必传)


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背景统一为白色,具体标准如下:


1. 文件格式仅限jpg或jpe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M,图像宽高比例严格按照3:4设置;


2. 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控制在±10度以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占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头像需保持左右对称。拍摄时姿态需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巴自然闭合,双肩保持平衡,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得小于2/3;


3. 脸部不得有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在面部形成阴影,需确保五官完整露出;


4. 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鼻部不得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画面中不得有明显阴影及红眼现象;


5. 人像对焦需精准,图像层次清晰,不得出现模糊情况;


6.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框架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


7.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需真实有效,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禁止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处理,禁止上传摄像头或手机拍摄的自拍照、美颜照,禁止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饰,禁止使用纸质照片翻拍。


(二)手持身份证照片要求(所有考生必传)


拍摄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展示头像面),将持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拍摄姿态需端正,头部及肩部保持水平,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形成阴影,五官需清晰露出。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图案信息需完整、清晰,不得被遮挡或因手指握持导致信息缺失。


(三)身份证补充材料(按需上传)


若出现身份证系统核验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额外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照片,需分别上传两张。照片需确保头像、文字等所有信息清晰可辨,内容完整。


(四)分类专项材料要求


考生需结合自身所属类别,额外上传对应专项材料,具体如下:


1. 哈尔滨市内高校2026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应届毕业生,自学考试未毕业考生除外):需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 哈尔滨市户籍往届毕业生:需提交两类材料,一是毕业证书照片(若毕业证书丢失,可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后续涉及毕业证书材料要求均按此标准执行);二是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若为集体户口,仅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单页照片;


3. 非哈尔滨市户籍往届毕业生:需提交三类材料,一是毕业证书照片;二是工作证明(需使用A4纸打印,由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公章需与网上报名信息中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人事主管联系电话,以备后续核查);三是社保缴纳记录(需提供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2025年度连续3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证明需加盖官方公章);


4.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自学考试未毕业考生除外):除提交上述对应类别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根据具体未通过原因补充对应材料:

        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若因毕业后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验证未通过,需上传身份信息更改证明材料。若户口本中有相关更改记录,可上传户口本对应页面照片;若无,则需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更改证明;


5. 在读研究生:若学历学籍审核结果显示“有研究生学籍”,需上传由当前就读研究生院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 境外学历考生: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港澳台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2026年9月1日前能取得学历的港澳台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证明中需明确注明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正常毕业时间。


8. 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需按户籍情况提交对应材料:

        哈尔滨市户籍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交四类材料,一是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二是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考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三是《自学考试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


9. 非哈尔滨市户籍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交四类材料,一是工作证明(要求同本部分第3点中非哈市户籍往届生工作证明标准);二是社保缴纳记录(要求同本部分第3点中非哈市户籍往届生社保记录标准);三是自考身份证明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四是《自学考试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


1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提交上述对应类别要求的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照片,确保证件信息清晰完整;


11. 材料补充说明:若考生提交的照片存在模糊不清、信息无法辨识等问题,需在考点规定的补充材料时间内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或仍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审核结果。


六、报考信息勘误申请流程


为保证报考信息的严肃性,以下关键信息不接受勘误申请:原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及考试科目。未完成报名流程的考生,无法在网上确认期间提出信息勘误申请。


对于其他非关键信息确需修改的考生,需先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2313)报考点考生信息勘误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提交后需及时拨打报考点办公电话,与工作人员确认材料是否成功收到。


七、技术支持与咨询渠道


网上报名期间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统一负责。


本公告由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公告中未明确的事宜,均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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