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1-25 15:44:32 来源: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5〕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信息公开透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生源范畴


本次“骨干计划”博士招生面向符合特定地域要求或服务经历的考生,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1. 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六省区连续工作满3年,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的汉族考生。


2. 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七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六省中,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及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中湖南省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此外,在上述地区国务院明确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岗的汉族考生也符合报考条件。


3. 承担西藏班、新疆班教学与管理任务的在岗教职工;在西藏地区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全国各族考生,不受地域和民族限制。


二、基本报考条件


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核心条件,方可参与“骨干计划”博士报名:


1. 符合《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的所有报考要求。


2. 属于本通知“招生对象及生源范畴”内规定的人员类型。


3. 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毕业后严格履行定向就业协议,返回指定地区或单位工作。


三、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


报名工作包含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三个关键环节,考生需按顺序完成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一)报考资格前置审查


1. 资格申请与审核流程: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个人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报名环节。资格审核的具体政策及疑问解答,考生需直接咨询所在生源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 特殊情况说明:“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就读期间及服务期内,若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原工作单位(仅限在职人员)双重同意,不得报考本次博士研究生。经同意报考的,需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将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3. 定向协议签订:被录取的考生,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


(二)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1.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12月7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补报。


2. 报名系统操作: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后按页面指引准确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报名时“专项计划”需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该计划与其他招生计划不可同时报考;“考试方式”统一选择“申请考核”;“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未按要求选择导致的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申请材料提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长沙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至报考学院审核。材料需通过报名系统线上提交,是否需要寄送纸质版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核心材料包括:

        《长沙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系统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4.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系统下载,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在职考生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注明“同意定向就业报考”并加盖公章);


5.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硕士阶段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对应的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


7. 个人陈述:内容涵盖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专业能力、学术成果、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设想及科研计划等;


8. 英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等效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9. 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已毕业考生提交完整论文,应届考生提交论文摘要、目录及阶段性研究成果;


10. 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11. 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三)网上缴费说明


网报期间,考生需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报名费缴纳,标准为350元/人。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自身报考资格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完成缴费,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四、学院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是招生选拔的核心环节,由材料审核、笔试、面试三部分组成,考核小组将通过多维度评估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一)考核环节及标准


1. 材料审核:学院组建专门考核小组,依据既定标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审核结束后将公布具备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通知后续笔试、面试安排。


2. 笔试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科研创新思维、学科前沿认知及外语水平。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笔试最终成绩为三门科目得分的平均值。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加试政治理论(自然辩证法)及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任一科成绩低于60分者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


3. 面试考核:考核小组通过现场问答等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估,面试成绩为所有考核成员评分的平均值,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20%至50%,各环节具体权重以报考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为准。


(二)总成绩核算与考核要求


考生总成绩实行加权核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权重。


考核过程中,学院将同步对考生的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审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关注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上述任一环节不合格者,均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核时间节点


2025年12月26日前,各学院将组织完成现场确认(核对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综合考核及体检工作,并根据“骨干计划”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1. 就业与档案管理:“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毕业后,须严格履行定向协议,返回指定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需落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时未落实就业的非在职考生,就业去向统一登记为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将按规定转至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2. 违规处理办法:对报考及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将通报相关部门。


3. 费用标准:“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缴纳标准,与我校普通类博士研究生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收费规定。


4. 政策衔接:本通知内容若与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最新文件存在不一致,以教育部正式文件规定为准。学校将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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