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本须知专门面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选择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以下简称“1130考点”)的考生编制,涵盖网上确认全流程要求,请相关考生仔细研读。
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大关键环节。所有考生均需在国家统一部署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并严格遵循所选报考点的时间安排完成网上确认,上述步骤全部完成后,报名流程方为有效。1130考点全程采用网上确认模式,考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
一、1130考点考生接收标准
考生选择“1130-北京外国语大学”作为报考点时,必须同时满足《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1130)网报公告》中的相关规定。
(一)报考本校的考生接收条件
报考北京外国语大学的考生,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选择1130考点:
1. 当前就读于北京地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的非应届考生;
3. 工作单位位于北京市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补缴记录无效);
4. 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1130)网报公告》中关于第二学士学位及辅修学位相关要求的考生。
(二)报考京外单位的本校应届生要求
北京外国语大学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京外招生单位,须选择1130考点完成报名及考试。特别提醒: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需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不适用本条款。
(三)不予接收情形及责任说明
1130考点不接收《北京市研考报考点选择具体要求》中明确指定需选择其他特定考点的考生。不符合1130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按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报名及确认手续,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或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时间节点
1130考点网上确认实行全程线上材料提交与审核,考生无需到现场。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指定时段内重新上传,待报名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后,方完成网上确认流程。各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1. 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1月2日9:00至11月5日12:00;
2. 材料重传时段:2025年11月2日9:00至11月5日17:00;
3. 网上审核时段:2025年11月2日9:00至11月5日18:00。
特别建议:考生应尽量提前提交审核材料,避免在截止日前一天集中提交。若材料审核不通过,提前提交可预留充足时间补充完善,确保顺利完成确认。
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时,可通过指定网址或手机浏览器扫描对应二维码(请勿使用微信扫码)进入。登录后输入网上报名时使用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即可操作。确认期间,考生需持续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个人手机短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度及相关通知,因未及时查看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网上确认核心注意事项
(一)信息核对与责任承诺
考生务必仔细研读《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含附件《北京市研考报考点选择具体要求》)、《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温馨提示》及本校发布的网报公告与本确认须知,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因信息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导致无法确认或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有效性前提
考生须已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其中网上缴费是关键环节。未缴费或未完整完成报名步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无法参与网上确认。
(三)审核结果查询与材料补充
考生按要求上传电子证明材料后,需实时关注确认系统的审核结果反馈。显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安心备考;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内容,在规定重传时间内补充完善材料(含照片类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截至2025年11月5日18:00,审核仍未通过或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将失去考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学历(学籍)信息校验要求
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过程中,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校验结果。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尽快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认证周期约一个月,考生需提前规划);境外(含港澳台)学历学位获得者,需通过教育部网站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报告。
(五)材料上传简化情形
无特殊情况时,学历(学籍)校验通过的考生,无需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社保信息比对通过的考生,无需额外上传户籍证明或社保证明材料。
(六)报考单位审核相关说明
若考生未通过报考单位(招生单位)的审核,将无法参与1130考点的网上确认。此类考生需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
四、网上确认操作流程及材料规范
(一)系统登录
考生使用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进入操作界面。
(二)公告阅读与诚信承诺
登录后,考生需认真阅读《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本校网报公告及本确认须知,充分理解各项要求后,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全体考生必传材料
所有选择1130考点的考生,均需上传以下两类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影响审核结果:
1. 标准证件照:须为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的白底彩色一寸电子照片,用于制作准考证。照片宽高比例为3:4,拍摄时坐姿端正,双眼平视镜头,双耳对称,肩膀保持水平,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占比需达2/3。照片需对焦清晰、层次分明,无模糊问题,格式及文件大小需符合系统具体要求。
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面部或形成阴影,需清晰露出眉、眼、鼻、口及双耳。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需完整可见,无遮挡或模糊。
照片拍摄特别规范:为保障人脸比对顺利通过,标准照与手持身份证照均需满足“四不”要求——不化妆、不戴眼镜、不戴美瞳、不做发型遮挡。拍摄时保证光线均匀,面部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问题。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禁止使用PS、美颜、滤镜等软件处理,不得修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不可翻拍已有照片。若提交的照片无法清晰辨识本人特征,将被标记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需重新上传。
(四)分类型考生附加材料要求
根据考生身份(应届生、往届生)不同,需额外上传对应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境内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及学籍注册页(各学期注册章需齐全)的图片。若学生证丢失或学籍校验未通过,需补充上传本科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以及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
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的材料包括:户口本首页(含公安部门盖章)及本人信息页(含变更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图片;同时需提供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学生ID卡个人信息页、护照个人信息页及学生签证页、与签证关联的本学期注册表(如美国I-20表)、在读证明等材料的图片。
2. 往届毕业生
往届生需根据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情况,补充对应证明材料,户籍、社保信息比对通过的考生可免传相关材料。
1. 户籍或工作地在京证明户籍在京考生:北京常住人口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含变更页);集体户口考生需提供2025年10月后开具的带红章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个人页(含变更页)。
2. 工作地在京考生:需提供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记录(补缴无效,且社保缴纳单位需与工作单位一致)。缴费记录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打印,缴费起止年月需选择上述时段内任意连续6个月(如2025.01-2025.06等)。上传时需提交《参保人员缴费信息》PDF文件的截图,截图需包含“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个人权益专用章”,缴费明细中起止年月栏不得有“*”标识,养老或医疗实际缴费栏需有至少6个月记录。缴纳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的考生,参照北京市社保要求执行。
3. 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籍)校验通过的考生可免传。以本科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学历证、学位证;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图片,认证报告编号需清晰可见(旧版编号如“英[2015]12345”,新版编号如“120190000001”)。
(五)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1. 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提交有效证件照片;居民身份证考生若身份核验未通过,需分别上传身份证头像面与国徽面照片,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
2. 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学信网完成学历(学籍)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图片。
3. 学位证书编号审核有误的考生,需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学位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图片。
4.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学历(学籍)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需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图片。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材料外,需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的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原件的图片。
6.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提供就读单位研究生院(研究生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7. 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需提供本科就读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在读证明,证明中需注明同意报考,且加盖教务处公章。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为jpg格式,考生需严格按要求准备,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五、特别提示
1. 材料上传后,考生需高频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 考生需对填报及上传信息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 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若在网上确认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需于2025年11月3日24:00前通过指定方式提出申请,说明具体情况,后续关注相关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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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为保障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帮助广大考生明确报名流程及材料提交要求,特制定本指南。请各位考生仔细研读,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一、报名前期准备与核心依据网上报名前,考生须全面掌握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报名操作符合规范。请务必认真研读以下重要文件,明确招生政策、报名要求及专业信息:1.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 《四川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3. 四川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4. 四川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述文件是报名及后续招生环节的核心依据,考生需逐条确认相关要求,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影响报名资格。二、针对性材料提交要求以下特定情形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非下述情形的考生无需提交。所有材料均需扫描为清晰图片格式,通过指定渠道提交。提交后若需修改,可删除原有材料重新上传。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材料提交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传,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因未按时提交、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导致的各类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同等学力报考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交以下两类材料:1. 本人有效身份证的扫描件;2. 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完整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注意区分《入伍批准书》与《入伍通知书》,避免混淆:1.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 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已毕业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入伍批准书》扫描件(非《入伍通知书》);4. 《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三)入学前可获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生此类考生特指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预计在研究生入学前能够顺利获取的自学考试考生,需提交:1.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 由注册地自考办公布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扫描件;3. 专科学历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为专科阶段的学历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四)国(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提交两类核心材料以证明学历有效性:1.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五)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考生学历(学籍)网上校验失败的常见原因包括毕业院校名称填写错误、毕业时间或毕业证书编号录入有误等。考生在网报时,必须将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与学信网备案信息逐字核对,确保一致。若信息核对无误仍校验失败,需按自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请注意:此处提交材料不代表研招网报名系统会自动显示校验通过):1.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 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校验未通过是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需额外提交本人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具体为记载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扫描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扫描件。特别提醒:提交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需在有效期内,过期材料视为无效。三、补充说明本指南内容基于当前招生政策制定,若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招生要求及公告,以最新发布的内容为准。考生需持续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相关官方平台,及时获取更新信息。2025-11-12 14: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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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考研!湖北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发布近日,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预祝各位考生顺利上岸!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强化创新潜质考核,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同时,落实主体责任,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水平,严格复试标准与组织管理,确保选拔过程科学、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复试过程监督、拟录取名单审定及重大问题处置等。各招生学院是本单位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流程等培训;组织考生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妥善处理;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三、复试安排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于 3 月下旬进行;调剂复试在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开通后开展。原则上,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 4 月 8 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4 月 28 日前结束。形式: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需到校参加,复试专家组现场集中考核。分数线:参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线)》,各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不低于招生计划 120% 的比例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数线一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费用: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 / 人次,现场扫码缴费。体检:入学报到期间在校医院进行,不参加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四、工作要求(一)复试考核复试包含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项。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 5 个专业学位类别需加试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 3 个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免加试)。复试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必要时通过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核实,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政策。(二)资格审查各学院复试前强化考生身份核验,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核验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同时严格审查考生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证书 / 认证报告(往届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退役士兵相关证明等,材料不符者不予复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且达到学院复试线的考生,需在复试前联系招生学院提交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初试,复试前提交证明材料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参加复试。(三)组织实施建立 “三随机” 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组织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对复试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各学院对所有考生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四)信息公开平台:各学院在官网设专栏公开复试录取信息。内容:公开复试录取方案、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申诉渠道等,确保政策、程序、成绩、结果全公开。要求:学院发布复试录取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名单由研招办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改动部分需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各学院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五、调剂仅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或复试后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接收调剂,具体专业、计划及系统开通时间见学院公告或研招网调剂系统。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要求: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第一志愿专业国家 A 类线及我校调入专业复试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同属一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考科目一般一致);满足招生学院其他业务要求。学院按规则遴选调剂考生:对报考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科目或专业不同的,结合外语水平、数学成绩、本科成绩等遴选。学术学位专业接收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考生,专业学位专业接收相同或相近学术 / 专业学位考生。申请非全日制专业调剂的,需提交定向单位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要求。调剂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考生志愿锁定 24 小时,调剂拟录取通知需在 12 小时内确认。学院需及时反馈调剂申请结果,缩短考生等待时间。调剂生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调剂待录取通知经研招办审核后发送。六、结果报送成绩核算:复试各环节(专业知识、外语、综合素质、政治理论、加试)均按百分制评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总评成绩 = 100×[60%×(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40%× 复试综合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为各分项成绩加权之和),各项成绩保留 2 位小数。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招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录取规则:在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合格(需加试者)的前提下,按总评成绩择优录取;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复试单科不及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复试不诚信、定向考生未签订协议。拟录取后,向考生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需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盖章)。非定向考生需按要求转档案至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定向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七、咨询与监督方式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及申诉:电话:027-88663060(工作时间)邮箱:yjsc@hubu.edu.cn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027-88663907(工作时间)邮箱:jiwei@hubu.edu.cn2025-08-12 18: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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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作为国家在西部地区重点布局的财经类高校,兰州财经大学是黄河流域上游唯一构建起本、硕、博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财经院校。自 1952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奠基至今,学校历经七十余载发展积淀:1958 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并开启本科教育,1981 年定名兰州商学院并先后隶属于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 年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 至 2004 年间,甘肃职工财经学院、甘肃冶金工业学校、甘肃省计划学校先后并入,为学校注入多元发展动能。2003 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 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 年跻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行列,2023 年获批设立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实现了学科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学校坐拥和平、段家滩、东岗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逾 1700 亩,校舍建筑面积达 73 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 1.47 亿元。校园绿化面积达 31.54 万平方米,凭借优美的校园环境被兰州市人民政府授予 “花园式单位” 称号。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 258.03 万册、电子资源 888.2 万册,已然成为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信息枢纽。在人才培养规模上,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拥有全日制在校生近 2.5 万人,其中本科生 2.1 万余名,博硕士研究生 3500 余名,另有继续教育学员 1.1 万余名。师资队伍方面,全校教职工共 1537 人,其中专任教师 1198 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 576 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 1077 人。专任教师队伍中,汇聚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文化青年英才、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 154 人(次),3 人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同时,学校还拥有 1 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9 个省级教学团队、3 个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以及 13 名省级教学名师、7 名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和 5 个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教学与科研平台建设成果丰硕,学校设有研究生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等 20 个教学单位,构建了完善的教学组织体系。科研平台方面,拥有 3 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1 个甘肃省第一批新型高端智库、1 个 “一带一路” 建设重要智库、1 个甘肃高校新型智库、3 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 个省级 2011 协同创新中心、1 个第三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 2 个甘肃高校产业研究院,为科研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学科专业建设以 “新财经” 发展为导向,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以统计学为引领学科,以理论经济学为基础支撑,以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为核心主体,同时推动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目前拥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 2 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10 个省级重点学科,以及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统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硕士学位授权方面,涵盖 8 个一级学科点、27 个二级学科点,以及 2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在甘肃省属高校中率先获得 MBA 专业学位培养资格,同时具备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开放办学格局持续拓展,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对口支援高校。率先加入 “一带一路” 高校战略联盟、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一带一路” 研究分会等多个国际交流平台,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等国家的 45 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联合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成立 “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 “1+2+1” 中美大学实验班,开设 “1+2+1” 中俄大学实验班,并成立 “中亚商学院”“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新加坡丝路孔子学院”,全力打造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的开放平台。展望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深化文化传承创新,拓展高水平开放办学,奋力建设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贡献力量。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专业(一)全日制学术学位涵盖国民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金融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等专业。(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包括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保险、税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农业(农村发展、农业管理)、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国际中文教育、美术与书法、社会工作、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等专业。(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设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旅游管理(MTA)等专业。(四)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仅限专业学位。三、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二)学业水平条件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三)专业特定条件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与学业水平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与学业水平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同时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执行。此外,学习方式为 “非全日制” 的招生专业方向,仅接受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报考,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四、学制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 3 年。其中,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模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集中授课与周末授课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五、报名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一)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天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报名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可修改。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信息填报要求:考生需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报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学历(学籍)校验:教育部将在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反馈结果,考生需及时查看。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政策享受说明: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上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此类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参与该专项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且经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未申请初试加分的,不可参与该专项计划调剂。资格申报与审核: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相关部门、报考点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余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与专项计划初、复试。残疾考生便利服务: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等规定,参照相关文件要求,为残疾考生提供必要支持与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报考点选择: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合理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诚信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因网报信息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信息查询与费用缴纳: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事项,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要求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需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公布,具体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除推免生外,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方可准予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0 月 23 日前向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提交学历(学籍)认证的 PDF 或 JPG 格式电子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 “身份证号码 + 姓名”。七、考试入学考试包含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二)复试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2026 年 3-4 月进行。考试内容:主要由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测试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以《兰州财经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用于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程序,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一)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定向就业要求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招生单位将对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的合同进行严格审核,一经录取,其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不得变更。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三)信息与资格审核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四)学历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五)体检安排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组织实施。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进行。九、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每人每年 8000 元;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农业硕士除外):每人每年 8000 元;农业硕士:每人每年 7000 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 MPA、工商管理硕士 MBA、会计硕士 MPAcc、旅游管理硕士 MTA):每人每年 30000 元。(二)住宿费每人每年 1100 元。以上收费标准若遇政策调整,将以最新批复、备案的标准执行。其中,非全日制专业不提供住宿。十、奖助政策学校构建了多层次、多维度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国家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或专业实践能力突出、发展潜力显著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20000 元。(二)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可享受每人每年 6000 元的助学金。(三)李政道奖学金依据《李政道奖学金等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教助〔2021〕11 号)规定,该奖学金用于奖励全省招生计划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5000 元。(四)学业奖学金根据《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25〕77 号),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将按比例优先享受第一学年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 9000 元,二等奖每人 4000 元,三等奖每人 2000 元。(五)优秀学位论文奖励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4〕77 号),国家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 50000 元 / 生,省部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 10000 元 / 生,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 3000 元 / 生。(六)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依据《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4〕80 号),在校全日制硕士可申请以下奖励: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 50000 元、40000 元、30000 元;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 5000 元、4000 元、3000 元。学术论文奖励:以第一作者在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 A 级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 20000 元;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 10000 元;以第一作者在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 B 级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每篇奖励 10000 元;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 5000 元;以第一作者在 “CSSCI” 来源期刊、“CSCD” 来源期刊核心库等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 C 级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每篇奖励 5000 元;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 3000 元;以第一作者在 “CSSCI” 扩展版来源期刊、“CSCD” 来源期刊扩展库等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 C 扩级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新华文摘》以摘要形式转载的,每篇奖励 3000 元;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 1500 元。(七)“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根据《研究生 “三助一辅” 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兰财大校发〔2022〕40 号),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基本学制内的在籍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具体奖助体系及评定办法,将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十一、就业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需返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 “双向选择” 的方式,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落实就业。十二、其他(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三)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页,我们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及相关信息。2025-10-28 1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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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根据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通〔2024〕14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商学院特制定本研究生复试方案。一、复试组织架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学位点负责人共同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复试整体工作。复试工作小组:各学科专业分别设立复试小组,成员由该专业导师构成,且人数不少于 5 人,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二、复试工作准则科学选拔:积极探寻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运用多样化的考察手段,保障生源的优质性。客观全面评价:不仅重视学业知识的考核,还强化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力的考查,兼顾考试成绩与一贯表现。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复试环境。凸显选拔功能:结合培养目标、学科特色及学校和生源特点完善复试办法。学术型学位侧重考查专业能力、创新精神等;专业学位突出专业知识应用、职业能力倾向等,同时关注考生兴趣、心理健康等方面。三、各专业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规定:会计硕士(MPAcc)和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复试比为 1:1.5,其他专业复试比为 1:1.2。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2024 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湖南师范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提前准备《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四、复试科目及成绩计算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和面试,总分 220 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 120 分,考试时长 3 小时;面试满分 100 分。笔试内容可查询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考试大纲。笔试:各专业笔试科目如下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 20 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占 80 分。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综合成绩核算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复试总成绩调剂考生: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50%+ 复试成绩五、复试相关安排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3 月 26 日:公布复试方案和复试名单,建立复试 QQ 群。一志愿考生复试 QQ 群号:516471340,考生需在 3 月 27 日中午 12:00 前加群,入群备注为姓名 + 专业编号 + 专业。3 月 28 日 24:00 前: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标准为 120 元 / 人。资格审查时需查看缴费记录,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3 月 30 日 - 31 日: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地点均在商学院中和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4 月 3 日:公布复试结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考场安排临考前公布):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 (企业管理、会计学)、金融硕士 (MF)3 月 30 日 (周六) 上午 8:00-9:00 提交资审材料3 月 30 日 (周六) 上午 9:00-12:003 月 30 日 (周六) 下午 2:30-6:30会计硕士 (MPAcc)3 月 31 日 (周日) 上午 8:00-9:00 提交资审材料3 月 31 日 (周日) 上午 9:00-12:003 月 31 日 (周日) 下午 2:30-6:30工商管理硕士 (MBA)3 月 31 日 (周日) 上午 8:00-9:00 提交资审材料3 月 31 日 (周日) 上午 9:00-12:003 月 31 日 (周日) 下午 2:30-6:30六、体检复试结果公布后 7 天内,拟录取考生需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调剂部分学术性学位点及专业学位点(金融硕士全日制、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接受调剂。调剂要求及具体安排请关注商学院官网后续通知。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 月 8 日开放)查看调剂专业信息、缺额及条件,符合条件者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调剂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近或相同,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近或相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学院坚持择优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学业水平和科研潜力选拔。本院网站公布调剂生复试名单后,研究生院将在 “调剂系统” 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系统确认。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湖南师范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关于调剂工作的规定执行。八、其他注意事项考生请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处和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向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非定向就业考生在确定拟录取后需将个人档案调入我院。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联系方式变更,应主动联系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24 年 3 月 25 日2025-08-20 14: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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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确定2025年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在3月14日发布(点击查看),部分生源充裕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上调专业分数线,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复试分数线近期将陆续发布,请考生留意。凡达到报考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数线要求的考生,须进入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k.cau.edu.cn)点击“确认参加复试”按钮,并根据学院和系统要求,完成后续材料提交、复试费缴纳等操作。二、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01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原则上我校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3月17日至4月20日,其中一志愿复试一般在4月6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在其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发布。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考生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校参加复试。02复试考核内容及成绩占比复试考核落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的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复试考核一般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学院应根据复试考核内容,提前设定考核指标和分数权重,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一致。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应在30%-50%范围内,由学院自主确定复试成绩比例,并在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发布。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可组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师及招生工作教师、导师代表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部分初试未考核思想政治理论的专业,可组织笔试考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等初试未考核思想政治理论的专业,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占比为10%。其余专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专业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专业水平考核可采取笔试、抽题作答、面试、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由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定。3.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核形式可采用考生个人汇报、专家提问的形式。考生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4.外语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一般重点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占比为10%。5.其他学院可根据需要增加对考生思想品德鉴定、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情况的考核,如可要求考生提交科研和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等。学院还可组织心理测评等方式开展考核。03复试程序1. 复试通知学院应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应注意查看学校和所报考学院在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或微信推送,因没有及时查看通知公告或微信推送等,造成未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2. 复试信息确认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k.cau.edu.cn)点击“确认参加复试”按钮(请使用PC端微软系统360浏览器),提交复试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3.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材料齐全、合格方能进入复试。因未及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4. 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交纳复试费100元。申请多个调剂志愿的考生,在对每个调剂志愿进行复试确认时都需缴纳复试费。5. 复试报到及复试准备考生应根据报考学院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各学院应建立和完善“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保证复试程序的公平公正。考生的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产品需集中存放,不得带入考场。6. 复试过程(1)考生开始复试前,应按要求配合复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如身份核验存疑,学院有权暂停该考生复试资格,待身份确认后另行安排复试。(2)复试过程中,复试专家发现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先口头警告制止,不听劝阻的,可当场取消其复试资格,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调取录像查实后,上报研究生院按考试违纪处理。(3)当天复试结束,复试小组应结合面试情况对考生做出结论性评价并记录于复试考核记录表中。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在第一时间交由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4)成绩录入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后,培养单位应将考生的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7. 复试要求(1)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该生复试成绩。(2)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的不同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考核形式、评价标准、面试时长应基本统一,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3)对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学院保留1年,以备复查。三、调剂办法01调剂基本条件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要求。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的范围应符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专业范围要求,具体专业范围请考生关注院系调剂细则或相关通知。4.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的考生调剂。02调剂工作要求1.拟开展调剂工作的学院在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时应将调剂办法列入或单独发布调剂通知,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2.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准确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并择优做好复试通知的发送工作。3.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一志愿报考非本单位,也包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的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4.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时间须提前公布。12小时后,学院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四、录取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总成绩排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序),根据已下达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出现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学院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拟录取名单根据各院复试安排,一般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天发布。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其中,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定向就业。五、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巡查,监督复试过程的规范性与公平性。学院主动公开学院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2732880、010-62732884,校纪检监督举报电话6273699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82837456。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受理师生对复试录取过程中违规行为举报的调查与处理。六、其他1.体检。复试期间暂不要求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2.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2025-07-31 16: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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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4〕4号)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招生单位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组织现场督查。学校和各招生单位不断完善复试工作制度,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择优选拔、公平公正。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1.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的硕士生招生总计划,学校按招生单位进行分配,招生单位可进一步按内设系所、平台、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等对计划进行细分。因正式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等影响,最终拟招考计划数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为准。2.根据学校划定的分数线,对部分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可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申请生源调剂,并按规定公布拟调剂计划数和相应的调剂规则。3.招生单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退回学校统筹再分配。4.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单位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精神,依据《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统筹考虑本单位上线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和本年度招生计划等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不低于120%的比例,测算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5.复试时间:一志愿:3月21日—4月7日前,调剂志愿:4月8日—4月22日前,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复试细则公布为准。6.学校部分专业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设定。(1)单独划线专业在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须达到以下要求方能参加复试。(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达到以下成绩要求方能参加复试。符合以上分数的一志愿士兵计划考生以报考学院的复试名单为准,符合以上分数的非一志愿士兵计划考生可以根据调剂需求申请调剂。(3)其他专业需总分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复试程序1.制定实施细则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网公布。2.复试方式: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选择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学院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3.确定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细则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差额复试的具体比例并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本招生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调剂阶段,招生单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我校不允许破格。4.资格审查各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招生单位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1)身份证(正反面);(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5)《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6)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各招生单位复试之前应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各招生单位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5.加强复试过程管理(1)考前向考生发布通知,招生单位要按照统一时间分组进行复试。采取线上网络复试的专业,正式复试前通知考生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对未能参加预演的考生,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并建立台账。招生单位必须安排网络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对复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2)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面试不体现考生姓名等表露身份的信息,使用系统自动生成考生的复试顺序。(3)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各招生单位随机抽取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要严格保密,复试前一天通知专家。(4)随机确定考题。建立试题库,严格保密,复试当天随机抽取试题。(5)考生未按时进行复试报到(确认),或在复试期间经联系确认未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6.加强考生诚信教育要切实将诚信复试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与考生逐一签订《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7.缴纳复试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各招生单位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采用研招网平台复试费由研招网代收,线下复试和采用腾讯会议复试费由学校财务处收取)8.体检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9.人事档案审查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寄送手续,开学后进行审查。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标准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核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细则)1.专业知识考核各招生单位应根据《2025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考核,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可通过面试、提交论文或作品集、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考核: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外语能力测试可以以听说写译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3.综合素质面试可采用口试、笔试和实验操作等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于复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新生入校时提供原件。5.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的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加试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7.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及上线生源情况对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思想品德考核的分值比例进行调整。五、调剂工作1.我校接受调剂的学科(领域)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2.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申请我校单独划线专业(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需达到我校单独划定的分数要求。(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6)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但必须符合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条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7)调剂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3.调剂工作要求(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网上调剂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我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招生专业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并按规定执行。(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由我校研招办集中办理。(5)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何二级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或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4.招生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公布实施,确保科学性。六、录取工作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按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计算)×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因初试总分不同,可自行设定复试成绩总分和比例。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包括: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还需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招生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比例,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执行。各招生单位在完成全部复试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全部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2.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7个工作日。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3)体检不合格者;(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5.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各招生单位在复试、调剂过程中,应提前将相关管理规定告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满足有关要求才能拟录取。6.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7.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有关工作要求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纪委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4.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各复试小组须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及时答复和解释。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议。6.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工作细则中公布咨询和申诉方式。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工作时间开通)邮箱:yjs@wtu.edu.cn,校纪委监督电话:027-59367559(工作时间开通)附件: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docx附件2.定向就业协议书.doc附件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附件4.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附件5.考生线上复试操作流程 研招网 腾讯会议.doc2025-08-27 16: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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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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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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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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