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东北石油大学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公告
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将东北石油大学报考点(代码:2310)网上信息确认的具体事宜告知如下,敬请相关考生仔细研读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确认对象与报考资格
本次网上信息确认仅面向已完成两项前置操作的考生:一是选定东北石油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2310),二是在规定时段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且符合本报考点接收条件。未完成报名或缴费流程的考生,报名状态均为无效,本报考点不受理补报及补缴费用申请。
东北石油大学报考点仅接收三类考生,且需满足相应报考方向要求,具体范围如下:
1.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在大庆市高校就读的2026届全日制本科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在读学生);
2. 往届毕业生(大庆户籍):户籍所在地为大庆市的非应届考生;
3. 往届毕业生(大庆工作):户籍不在大庆但在本地工作的考生,须额外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以及社保部门核发的2025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上述三类考生还需符合以下任一报考条件:
(1)报考东北石油大学且所选专业非MBA、MPAcc的大庆地区考生;
(2)在大庆地区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立即联系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并提交报考点勘误申请,避免延误后续流程。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擅自填报、错选报考点等)未按要求报名,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关键时间节点安排
为确保网上信息确认工作有序推进,考生需严格遵守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1. 材料首次上传开启:2025年10月30日 08:00;
2. 材料首次上传截止:2025年11月5日 13:00;
3. 补充材料提交截止:2025年11月5日 17:00(针对审核不通过需补正材料的考生);
4. 报考点审核时段:2025年11月3日至5日,每日08:30至17:00。
特别提醒:建议考生在11月3日前完成所有材料的首次上传。若材料存在缺失、格式不符或校验失败等问题,需在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重新提交,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
三、材料上传规范与要求
考生需根据自身所属类别,按要求上传对应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图像清晰。各类考生核心材料清单及特殊情况补充要求如下: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需额外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照片。
(三)材料具体标准
1. 电子证件照:近期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浅蓝色或白色,无化妆、无修图。宽高比例3:4,头部与肩部占照片2/3,坐姿端正、双眼平视、耳朵对称。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不得使用自拍照、美颜照或翻拍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
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头像面朝上),确保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入镜。头部肩部端正,头发不遮挡五官及面部,身份证信息清晰完整、无遮挡。
3. 学籍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确保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有效期内。
4. 学历相关证明:往届生需上传毕业证书照片;学历校验未通过或证书丢失的,2002年后毕业考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前毕业或军校毕业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特殊情况说明
1. 个人信息变更:因姓名、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除提交学信网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供含变更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原件。
2.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事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交该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四、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登录方式
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操作,建议优先使用手机端登录,操作更便捷高效。
(二)核心操作步骤
考生登录平台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及密码,依次完成三项核心操作:核对网报信息准确性、上传个人电子证件照、上传身份证及其他所需材料照片,完成后等待报考点审核。所有操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补办。
(三)审核结果查询与处理
1. 审核顺序:报考点将按照考生材料上传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及平台消息反馈。
2. 结果处理: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即代表考生已完成网上信息确认;显示“审核不通过”,需根据提示在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提交后需持续关注审核进度;不符合报考点条件的考生,需立即联系其他合规报考点,避免耽误报名。
3. 信息核对: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网报信息,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审核时效:材料审核需一定时间,考生无需频繁咨询,耐心等待短信通知即可。
五、诚信考试与纪律要求
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秉持诚信应考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 材料真实性: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材料照片模糊不清、无法辨识的,需按要求重新提交。
2. 法律与纪律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明确规定,在需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证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役、管制或罚金处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指出,通过伪造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视为作弊。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的,在校生将被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相关部门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3. 考场监管措施:本报考点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配备全程视频监控、智能安检门、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及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严厉打击各类舞弊行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
4. 入场物品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封闭区域时,仅可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规定范围内的考试用品。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以及书本、纸质复习资料等违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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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为3月下旬,复试录取办法、一志愿进入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将于近期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提前做好准备。(http://www.yjsc.ynucm.edu.cn/)一、进入复试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复试材料及要求(一)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二)准考证。(三)《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考生须提前审查盖章,盖章仅限档案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附件1)。(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从封面到封底均需扫描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五)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六)所有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承诺书》(附件2)。(七)《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除提交以上(一)至(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九)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除提交以上(一)-(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簿彩色扫描件和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提交以上(一)至(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十一)非“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除提交以上(一)至(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云南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4)或《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承诺书》(附件5)(十二)本人身份证号码变更、本人姓名变更的,还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同名证明或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须注明为同一人)。(十三)其它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复试前提交学院。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加分无效。(注: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下达的名单为准。)二、资格审查流程(一)系统上传材料材料上传时间:复试名单公布之日起至本专业复试报到前。我校复试资格审查将在考生复试报到前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系统网址:https://pas.ynucm.edu.cn/系统账号密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上传方法详见复试通知。(二)现场审核上传材料原件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将上传材料原件携带至复试报到现场,进行现场材料核验。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相关说明(一)我校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二)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三)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四)有关材料打印件请统一用A4纸打印。 附件1.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2.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承诺书.docx 附件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4.云南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附件5.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承诺书.docx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2025年3月14日2025-09-08 15: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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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202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在确保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原则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改革完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二、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和指导全校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考生资格审查、外语考试等工作,监督和检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工作实施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遇有重大问题将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或书记)任组长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及相关学科的专家人员组成,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三)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体,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者相当职称。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注重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和外语水平的考查。(四)此次复试工作将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远程考核。三、复试(一)复试内容以线上面试为主,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运动成绩、获奖经历等书面材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理论和学术素养、实践创新能力、外语应用水平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客观评价、择优选拔。部分术科专业(专项)可结合考生动作展示、视频短片等进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复试考生一人一题、从题库随机抽选。除试题外,复试小组专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追问。具体内容由各复试小组在保证公平性、科学性基础上,依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复试考核内容分值如下表所示:学术型硕士:第一种考核设置:满分总计 500 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学术理论素养占 200 分;专业实践能力占 200 分;外语水平(包含听力和口语)占 100 分。专业型硕士:第二种考核设置:同样满分 50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为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学术理论素养占 100 分;专业实践能力占 300 分;外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占 100 分。考评组在复试现场采用满分10分制计分,成绩汇总后按照满分500分制转换成最终成绩。复试全程进行录屏录音,不提供任何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二)复试时间复试时间:2025年9月20日-9月21日,具体时间以复试组秘书通知为准。(三)复试方式及工作流程所有考生均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腾讯会议),具体要求参见“北京体育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具体流程如下: 考生在规定考试时间内,进入候考视频会议室(简称“候考室”)。候考室秘书通知相应考生进入考试视频会议室(简称“考试室”)。前一位考生开始考试后通知下一位考生准备,待前一位考生结束考试后,下一位考生再进入考试室。具体考试时间、视频会议室号码将由各复试组候考秘书与考生直接联系确认。 考生进入考试室,资格审核通过后开始抽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作答,作答结束后,专家在评分表上记录成绩。考试室秘书需对视频会议内容进行录音录屏。 如因考生网络原因断开连接超过1分钟,则考生将离开考试会议室,候考秘书联系考生重新进入候考会议室,自动排到复试小组最后一位,且题目将进行重新抽选,待本小组复试结束后再次按照正常程序重新复试。只允许提供一次机会,如因考生网络原因再次断开,则视为放弃考试。四、录取(一)考生的复试成绩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此作为录取依据。(二)已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三)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以任何个人理由要求取消。(四)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300分);3.出现考试作弊、违纪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作弊违纪认定);4.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5.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如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未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情况)。五、信息公开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待录取名单等经学校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布。2025-09-16 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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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25年定向就业待录取硕士研究生定向单位信息公示各位 2025 年定向就业待录取硕士研究生:为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我校现对 2025 年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型硕士研究生的定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周期为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若各位考生或相关方对公示信息存在疑问、异议,可直接与所录取的学院(中心、系)取得联系,或致电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馈情况。在此特别告知:若考生需对自身录取类别、定向单位信息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须在 5 月 7 日 18:00 前,向录取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超出该时间节点提交的申请,学校将不再受理。依据《河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中的明确规定,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当日,或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的 10 天内,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定向培养协议。该协议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缺一不可。目前尚未寄出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务必确保在 5 月 9 日前完成邮寄(邮寄时间以快递单标注的寄出日期为准),避免影响后续录取流程。关于定向培养协议的获取与填写: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进入 “下载专区”,在 “招生材料” 栏目中下载 “河北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时需注意,协议中 “招收丙方为 2025 级 XX 专业全日制 /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部分,需根据自身实际录取专业及学习形式准确填写,确保信息无误。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待录取考生,其定向协议的相关要求,将根据 “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 的后续通知执行,请此类考生密切关注平台信息。学校将依据定向培养协议的接收情况,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需特别提醒的是,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工作单位产生纠纷、矛盾,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正常录取,河北大学作为招生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新生入学后,已签订完成的三方定向协议中,将有两份通过考生所属学院转交至考生本人,再由考生自行送达定向单位留存。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 180 号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12-5079489收件人:姜老师温馨提示:定向协议不接受外单位人员上门送达,同时不接收同城快递服务,建议考生优先选择中国邮政 EMS 快递方式邮寄,以保障协议安全、准时送达。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与配合!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5 月 6 日2025-08-29 1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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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为规范推进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保障招生流程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校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需求,现将推免生申请、招生专业、复试录取等具体事宜制定如下细则。一、推免生申请条件与程序(一)申请程序1.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先查阅学校各学院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明确目标专业的报考要求与注意事项;2. 确定报考专业后,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在线申请,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与志愿。(二)申请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道德品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2. 为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且该资格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备案;3.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素养;4. 本科在读期间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及校级以上处分记录。二、招生专业目录2026年学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涵盖管理科学与工程、艺术学、图书情报三类,具体专业代码、名称、学习方式及研究方向如下:1. 专业代码120100,专业名称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方向代码01,研究方向名称:管理系统工程研究方向代码02,研究方向名称:运营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方向代码03,研究方向名称:陶瓷经济与管理2. 专业代码130100,专业名称艺术学,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方向代码05,研究方向名称:艺术经济与管理3. 专业代码125500,专业名称图书情报,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方向代码01,研究方向名称:专利信息分析研究方向代码02,研究方向名称:知识产权管理三、推免生接收流程(一)考生志愿填报1. 已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2. 按系统提示选择报考的培养单位与专业,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报名费缴纳;未按时缴费或信息填报有误的,视为志愿无效。(二)资格审核与材料提交1. 学院组建审核小组,依据考生志愿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开展初步遴选与资格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向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书;对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解锁其志愿,方便考生填报其他单位。2.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以下7项材料,并完成提交: (1)材料1:《景德镇陶瓷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需按指定格式填写完整; (2)材料2:《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3)材料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材料4:学生证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与注册页); (5)材料5: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体现专业排名); (6)材料6: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7)材料7: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参与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能体现个人能力或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3. 材料提交要求:电子版:将上述7项材料分别扫描为PDF格式,按“姓名+材料名称”的规则命名(如“张三+《景德镇陶瓷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姓名+硕士推免审核材料”),压缩后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纸质版:复试现场提交全套纸质材料,材料需按序号整理装订,确保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三)复试通知确认1. 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或“拒绝”操作,操作一旦提交不可更改;2. 学院根据考生回应状态整理接受复试的考生名单,统筹安排复试时间与场地,确保复试有序开展。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形式与内容1. 复试形式: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所有申请学校各专业的推免生均需参加,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可追溯。2. 复试内容:包含四大模块,各模块考核重点如下: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人生观价值观、学习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情况;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2)专业知识考核:聚焦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知识的掌握深度与广度,以及知识灵活运用能力,评估其从事科研工作的学术创新潜力; (3)综合能力考核:通过了解考生对学科专业的认知、科研经历、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对社会热点的看法,综合评价其综合素质; (4)外国语考核:以英语听说能力为核心,考查考生运用英语交流的准确性与熟练程度,形式包括英文自我介绍、专业相关话题问答等。(二)复试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1. 成绩构成:复试综合成绩及各考核模块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公式为: 复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10% +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60% +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0% + 外国语考核成绩×10%2. 录取规则:按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额严格依据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五、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被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 确认录取后,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2. 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为第七、八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出现不及格科目的;3. 新生入学报到前未按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的;4.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的;5. 存在考试作弊、违法违纪受处分,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被处罚的;6. 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篡改情况的;7. 入学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的。六、监督与投诉渠道(一)校级监督1. 学校纪委与研究生院对推免生接收及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与督导,确保流程合规、结果公正;2. 考生若对招生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或申诉:学校纪委联系电话:0798-8489252;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98-8463033;申诉接收渠道:指定申诉接收途径(按学校要求提交书面材料或通过官方渠道反馈)。3. 对投诉与申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二)复试回避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含考官、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各项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若本人亲属(包括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参加本次复试,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三)院系联系方式1. 管理与经济学院联系人:黄蕾联系电话:139798453982. 知识产权中心联系人:虞苑星联系电话:18079878600七、其他说明1. 复试通知、具体工作安排等重要信息,将通过学校相关学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登录查询最新动态;2. 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联系管理与经济学院黄老师咨询,联系电话:13979845398;3. 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陶阳南路景德镇陶瓷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管经楼303室。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025-09-26 14: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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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会计硕士复试工作办法一、会计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制定依据依据《黑龙江科技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招生与培养情况,特制定本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办法。二、工作原则设定(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推免工作的规范性与公信力。(二)全面考查科学选拔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评估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及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其中,学术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查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与科研潜力;专业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查专业能力、实践能力与应用能力。(三)客观评价原则考生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需进行量化统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原则上需量化呈现,或明确划分等次结果,确保评价标准客观可衡量。(四)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原则实行差额复试机制,坚持择优录取,以确保生源质量为核心,秉持“宁缺毋滥”的准则,严格筛选符合要求的推免生。三、推免生申请条件1. 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 为当前就读高校中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3. 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刻苦,本科阶段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4. 品行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行为及学术不端记录。5. 外语语种需符合所报考专业统考科目对外语语种的要求。6. 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四、组织管理架构(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并决策复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对复试工作进行亲自把关、协调与督查。(二)复试工作小组组建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从复试委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包含5名专家及1名秘书,核心职责为负责复试过程中的考核与评定工作。(三)复试工作纪检小组设立会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纪检小组,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本次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保障工作合规性。五、申请程序说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将不再保留。六、复试与拟录取流程(一)复试名单确定与通知1. 通过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与评议,确定最终复试名单。2. 复试通知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直接发送给考生,内容包含复试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3.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收到复试具体安排;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二)复试内容设定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该科目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整体分为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具体如下:1. 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及专业应用能力;侧重评估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同时加强对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2.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包含三个维度,一是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10分),二是外语听说能力(20分),三是求学或工作阶段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科创新竞赛参与完成情况,同时涵盖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及表达能力等(20分)。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总成绩=(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90%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10%。复试合计满分100分,所有成绩计算保留四位小数;复试分值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三)复试报到材料提交考生在复试报到前,需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正反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本人信息页及注册情况页)。2. 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专用章。3. 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专业英语考试成绩单、司法考试资格证等,以及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可证明个人素质与能力的材料。(四)体检要求说明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五)拟录取流程1. 学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2.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接收通知后,即完成录取流程。3. 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不再进行补录。七、其他说明事项1. 集体决策制度:在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最终结果承担责任。2. 巡查和监察制度:管理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督查工作组,对推免生招生的全过程进行巡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流程合规。3. 考生违规处理:考生在申请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招生规定,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4. 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八、联系方式1. 办公地点: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2. 学院联系电话:0451-880362693.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80364184.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2025-10-09 09: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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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公告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作为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优秀创新人才选拔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我校2026年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5.以人为本,信息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实施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各项工作。3.各学科/领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考核,择优选拔。三 、招生专业招生专业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四、接收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6.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报名所有推免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六、复试1.各学院组织推免生资格审核和复试,复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具体要求请查看各学院推免接收工作方案和工作程序。2.复试形式以综合考试为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并填写《2026年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七、公示及录取1.学院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2.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公示,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3.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5)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对在推免生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八、信息公开、申诉与监察1.各学院公开推免生接收方案、复试录取办法等。2.各学院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3.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29-83858211九、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29-838582112025-09-17 1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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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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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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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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