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

2025-11-18 10:15:32 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思维,提升其创新实践能力,鼓励广大研究生主动投身各类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聚焦创新性突出、具有一定挑战性的应用研究课题,推动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的深度融合,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正式启动2026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与创新实践项目的申报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周期设定与申报资格要求


本次申报涵盖两类项目,各项目执行周期明确如下:


1.  科技创新项目: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为保障项目研究质量与效率,允许项目团队提前1年完成研究并办理结项手续;


2.  创新实践项目:执行周期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实践与成果总结。


关于两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均严格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请申报人仔细研读上述文件。


二、项目立项规模


2026年度,我校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与创新实践项目计划共计立项200项。为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各学院的具体推荐指标已另行明确,申报人可向所在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咨询详情。


三、项目评审流程


本次项目评审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


(一)个人申报阶段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需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与实践规划,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存档稿》。申报书需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提交至所在学院的科研管理办公室,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


(二)学院初评阶段


各学院作为项目初评的责任主体,需首先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与形式审查,随后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将围绕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应用价值等核心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并依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推荐指标确定最终的学院立项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需在学院官网或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统一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学校终审阶段


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报送的推荐项目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拟立项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同样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师生监督,如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诉。


四、关键时间节点安排


为确保申报及评审工作按时推进,现将各环节关键时间节点明确如下,请申报人及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1.  材料提交截止:2025年11月18日,申报人需在此日期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逾期将不予受理;


2.  学院评审公示: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各学院完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及推荐名单公示工作;


3.  学院材料报送:2025年12月1日前,各学院需将《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与《创新实践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启铸恭温楼-E211),相关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提交。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动员与材料审核工作;广大研究生应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申报,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如有相关疑问,可咨询所在学院科研管理部门或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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