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贺州学院报考点网上确认注意事项公告

2025-11-14 09:23:05 来源:贺州学院研究生院

依据教育部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为切实提升对考生的服务质量,贺州学院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实行网上办理(以下简称"网上确认")。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研读本须知,准确掌握相关要求,按规定完成材料提交事宜。


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


已成功完成报名缴费,且报名号前四位为"4532",同时符合本报考点接收条件的所有考生。


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一)确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5日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材料首次上传时段


2025年10月29日9:00至11月5日12:00,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首次材料提交。


(三)补充材料提交时限


若材料审核未通过需补充完善,考生须在2025年11月5日16:00前提交补充材料,超过该时间将不予办理。


(四)咨询服务时间


网上确认期间,我校特设电话咨询渠道,为无法独立完成材料提交或学籍学历校验存疑的考生提供指导。


咨询时段: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咨询电话:0774-5664903。


三、网上确认核心规则


(一)时限要求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确认流程,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补办。


(二)材料真实性责任


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系统内提交相关材料,务必保证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信息确认效力


考生需仔细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完成确认操作,信息一经确认将永久锁定,不再允许修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诚信承诺义务


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完成网上确认流程即视为已签署该承诺书,需严格遵守相关承诺。


四、网上确认系统操作指引


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时需使用网上报名所用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登录后请按照系统页面提示逐步操作,直至完成全部材料提交。


特别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确认末期的提交高峰,避免因集中提交导致审核延迟,若出现材料需补充的情况,可预留充足时间完善。


五、考生材料上传规范


(一)必须提交的基础材料


1. 近期证件照:需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拍摄时不得化妆、不使用美颜修图功能,禁止AI合成。建议采用白色背景,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等重要材料,考生需高度重视。


具体标准如下:


① 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10M,宽高比例为3:4;


② 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视角均控制在±10度以内;眼睛位置距照片上边沿的高度占图像总高度的30%-50%,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平视睁开,双耳外露,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占比约2/3,避免过大或过小。


③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


④ 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无明显高光、光斑及阴影,避免出现红眼现象。


⑤ 头发不得遮挡脸部及五官,确保面部无任何遮挡物。


⑥ 图像清晰对焦,层次分明,无模糊虚化情况。


⑦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使用PS等软件进行编辑处理,不得修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禁止通过照片翻拍生成。


2. 手持身份证照片:考生需拍摄本人手持身份证的完整图像,确保身份信息清晰可辨。


具体要求如下:


① 格式限制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10M;


② 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平视睁开,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


③ 面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及耳朵,确保五官完整外露;


④ 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捏住或遮挡关键信息;


⑤ 光线均匀,脸部及鼻部无高光、光斑,无明显阴影及红眼;


⑥ 图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无模糊情况;


⑦ 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


⑧ 照片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样貌,不得进行任何编辑修改,禁止人像特征处理及照片翻拍。


(二)分类提交的其他材料


1. 非广西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资格证明:此类考生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材料,以证明符合在广西报考的条件。


(1)户籍在广西的考生:需提供广西区内户口簿的首页及记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若为集体户口,需同时提供户口首页及个人单页。


(2)工作地在广西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广西高校在校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校级)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须加盖培养管理部门公章。


2.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补充证明:若研招网报名系统提示"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需按以下分类上传对应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含成人教育类):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考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未取得毕业证):上传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或准考证照片;自学考试考生也可提交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


(5)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证明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如记载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材料:此类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以便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与复核。


特别提醒:所有上传的材料照片需保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严禁任何形式的修图处理,图片格式统一为jpg或jpeg,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退回并要求重新上传。考生上传材料时,仅需在对应材料窗口提交本人所属类别所需的材料,非本人类别对应的材料窗口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跳过。


六、审核结果查询与说明


材料审核完成后,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反馈给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系统通知,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


(一)审核通过:表示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逾期未补充视为审核不通过。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本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贺州学院报考点咨询。


特别说明:因考生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材料不实或不符合规定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曾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被停考且仍在停考期内,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情形的考生,即便通过报名及网上确认审核,其报名结果依然无效。


温馨提示:本报考点报考人数较多,审核工作需一定周期,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无需反复咨询。


七、考试相关重要提示


1. 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需使用A4规格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文字或做其他标记。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均需凭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请考生在初试结束后妥善保管《准考证》。


2. 考试地点与考场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请考生提前了解考场周边的住宿、交通情况,合理规划出行路线。考场详细安排将在贺州学院研究生院官网的通知公告栏发布,考生需及时查询并提前熟悉考场位置。


3. 考场规则与安检要求:本报考点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对所有考生(含艺术类考生)实行统一管理标准,不额外提供特殊考具及座位。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考试全程将进行视频监控。考点内统一配备挂钟,考生需自备符合规定的考试文具,严禁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等通讯工具、手表等计时工具,违反规定者将按考试违规处理。本次考试的入场安检流程及非考试用品管理规定有重要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贺州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并严格遵照执行。


4. 信息获取渠道:本报考点发布的各类考试相关信息,均会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栏更新,请考生收藏该网站并保持关注,及时获取最新资讯。


5. 其他事宜:本须知未涵盖的内容,均按照教育部及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诚信考试倡议与法律提示


1. 法律责任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在依法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役、管制或罚金等处罚。


2. 考试作弊认定: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教育考试机构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考试成绩的,将认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


3. 违规处理措施: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 诚信考试要求: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各类考试违规作弊行为,践行诚信承诺。考生的作弊行为将被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诚信档案及个人人事档案,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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