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报考点2026年网报公告
各位考生:
为保障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工作顺利开展,便利考生完成报名流程,现将西北政法大学考点的网上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望全体考生仔细研读,确保准确理解各项要求。
一、西北政法大学考点报名对象范围
本次我校考点仅接受以下四类考生进行报名,不符合下述条件的考生请选择其他合适考点:
(一)西北政法大学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且户籍在陕西省内或在陕西省内工作的往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 “在陕往届生”)。
(三)就读于陕西省内非报考点指定院校,且报考西北政法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具体包含以下四类人员:
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在陕往届生;
报考陕西省内科研院所(其中包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在陕往届生;
就读于陕西省内非报考点指定院校,且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就读于陕西省内非报考点指定院校,且报考陕西省内科研院所(其中包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陕往届生” 的认定标准为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或当前工作单位位于陕西省。对于户籍不在陕西省但工作单位在陕西省的往届生,报名时需额外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考生本人与陕西省内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
由该用人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近 3 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单(需体现考生姓名、薪资明细及用人单位名称)。
另外,由于我校考点的考场设施无法满足绘图、设计等特殊科目的考试需求,因此建议报考科目中包含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或第四单元考试内容为绘图、设计类科目的考生,提前选择具备相应考试环境的考点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划分
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此阶段提交的报名信息具备同等效力,考生在后续正式报名阶段无需重复填报。
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
(二)报名信息修改规则
在整个报名期间,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但需注意,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报名通道关闭后,所有报名信息均无法修改,且逾期不再接受补报申请。若因考生自身填报的报名信息存在虚假内容、或填写错误等情况,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缴费相关规定
(一)缴费方式与标准
选择陕西省内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网上确认阶段一律不受理补缴费申请。报考费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服函〔2018〕164 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为每人 150 元。
(二)报名人数上限影响
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尚未完成缴费,而其所选择的报考点已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并关闭报名通道,此时考生将无法继续缴纳该报考点的报考费。遇到此类情况,考生需先取消原有的报名信息,然后重新选择其他仍可报名的报考点,完成新的报名流程并缴纳报考费。
(三)报考费退费情形
对于主动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在填报原报名信息时已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故障导致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在网上确认工作全部结束后,统一退回至考生原支付账户,退款到账时间以银行处理进度为准。
已完成报名缴费,且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无论后续是否参加考试,均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报考费。
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
(一)网上确认安排
我校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流程及所需材料等安排,将另行通过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方主页及 “西法大研招” 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平台,避免错过确认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确认未通过的,其报名信息将被认定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
(二)学历(学籍)校验
考生需在报名期间及时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个人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若校验结果显示未通过,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开始前,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工作,确保校验通过,否则将影响报名资格。
(三)志愿填报与信息确认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报考院校的招生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谨慎选择填报志愿。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完成网上确认后,将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生需对自身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残疾考生便利服务申请
符合残疾考生条件,且在考试期间需要我校考点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如无障碍考场、延长考试时间等)的考生,需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说明需求,以便我校提前做好安排。
(五)考点地址
本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设置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具体地址为西安市西长安街 558 号。考生可提前规划前往考点的路线,熟悉考场周边环境,避免考试当天因路线不熟影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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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7级推免研究生报名7月10日启动!一、报名范围复旦大学招收2027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院系均接受报名。二、报名对象凡有意申请复旦大学推免生的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本校本科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三、申请方式和流程(一)申请时间各院系报名时间一般为7月6日10:00至8月10日17:00(部分院系会有调整,具体以报考服务系统设定时间为准;其中临床医学院预计从8月底开始接受报名。学校研招网不再另行发布通知)。(二)申请路径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入“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推免生报名”。(三)申请流程1.在报考服务系统注册,务必填写真实有效信息。2.登录后,申请人首先须点击“申请院系开放查询”,查看招生院系的开放报名时间和《报名须知》。如不符合招生院系的报名条件,则报名无效。3.申请人填报相关信息。每人只能提交一个申请志愿。4.学校欢迎优秀大学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博生的考生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2名推荐人信息,并提醒推荐人及时完成推荐信的填写和提交。申请硕士生的考生,如果院系没有特殊要求,不需要提交推荐信。5.申请“集成电路专项班”及“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的考生,报名时请选择相应的研究方向,同时在“申请信息-专项计划”中勾选相应的选项。6.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并确认无误后,请在截止日期前及时提交。(四)上传材料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500K以内。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雅思、托福、专业外语成绩等。4.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5.《考生诚信考核承诺书》(从报考服务系统下载,手写签名后上传)。6.个人自述。包括个人简历,本科期间学习、科研、实践工作简介,对读研期间学习和未来职业规划的初步设想,1000字左右。7.招生院系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由院系在“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设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承诺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并通报其本科院校。2.今年我校推免生复试原则上以现场考核方式实施。3.在推免生招生中通过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如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申请我校推免研究生,届时还应通过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并填报志愿,按工作程序完成招生流程。4.“全国推免服务系统”预计9月下旬开放报名,请申请人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招网的通知。5.申请人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6.已通过“卓博计划”第7期学员选拔第一阶段考核的学生、已通过转段研究生考核的强基计划学生,本次不必报名。7.我校2027级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推免生招生的报名通知另行发布。8.如果上级部门关于推免生招生有新要求,我校将按新要求执行并及时通知申请人。9.学校7月13日至8月25日安排教职工轮休,申请人在此期间如需咨询,建议先联系报名院系。院系咨询方式见研招网“招生动态”栏的相关通知。相关推荐:上海交通大学MBA 同济大学MBA 华东师范大学MBA2026-07-10 10: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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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南大管综,这些专业方向你搞混了吗?一、总体目标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留学归国青年学者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及类型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始终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2026年度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0名左右(含接收推荐免试生2500名左右),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以及我校学科建设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和非全日制硕士,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和非定向就业硕士。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学校依法颁发硕士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三、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4年)》,我校2026年学术学位12个学科门类,专业学位31个学位类别(领域)可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南京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管理类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英语(一)、英语(二)等,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四、全国统考(一)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6.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的考生,除满足第1至3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自2027年起,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也须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7.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学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排序、择优录取”等措施招收学生。我校2026年将在部分全日制专业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相关要求。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每天9:00至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三)网上确认一般为11月上旬,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初试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所有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六、复试录取1.报考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将另行通知。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3.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另外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此外,我校将在复试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思品考核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5.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七、监督管理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2.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八、学制与培养费用有关信息将另行公告,届时请查询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信息。九、奖助体系南京大学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助学金(0.6万元/年)以及学业奖学金(0.6至1.2万元/年);优秀硕士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学校及社会捐赠各种冠名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此外,学校设有校内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和多种创新项目资助。全日制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十、住宿2026级南京校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不提供校内住宿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相关推荐:东南大学MBA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2026-07-09 1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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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类联考146分只是校线,实际录取分数详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法定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即主校区)。同济校区位于武汉市硚口区;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以下称“军山校区”)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安基地校区位于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条 学校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在医学的教育、医疗、科研和社会服务中接受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下,按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开展相关工作。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统筹管理全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由校领导牵头,分管负责人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决策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生院负责执行上级部门考试招生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研究生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考试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实施监督,受理信访投诉、处理违纪违规、加强风险防控。第六条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院系、临床学院等二级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2026年我校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招收硕士研究生约750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63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150名。第八条 我校招收的国家专项(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联合培养等)计划人数将根据有关部委文件执行。第九条 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我校2026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约3200名,最终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第十条 各院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因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实际接收推荐免试生或专项计划调整等情况,学校可对各院系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拟招生人数进行调增或减少。最终拟考试招生计划以复试前各院系公布的工作细则为准。第四章 学习方式及学制第十一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第十二条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所有学科(专业)学制为3年。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依据不同类别(领域)和学习方式,学制为2年或3年。具体学制和拟定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第五章 报考条件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的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6年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须含数学成绩),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我校可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四条 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其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三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三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三)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第十五条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硕士研究生,须符合国家和教育部的各项招生规定。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第十六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各院系组织的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推免生接收办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考生的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退役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第十七条 残疾考生如报考我校,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可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第六章 报名第十八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强军计划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3.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4.选择在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参加初试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公告的要求执行;选择在外地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执行。第十九条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及网上确认1.报名期间华中科技大学和报考点均要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考点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2.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名及复试阶段我校均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名、初试或复试资格。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填写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编号。在我校报考点核实其认证报告的真实性后,考生方可进入上传照片页面,若认证报告真实性审查未通过,考生不可继续确认。3.因全国各省网上确认时间可能不同,请考生务必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上确认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未按要求完成确认者,将无法参加考试。4.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生源范围如下:(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2)学校在武汉市且报考华中科技大学(10487)的应届考生。(3)武汉市报考华中科技大学(10487)的往届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户籍所在地为武汉市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长期在武汉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武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本人武汉工作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凡网上确认时,因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网上确认不通过的,本次报名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6.在职考生报名时虽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但考生须与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好报考硕士研究生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若出现因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学校无法获取相关材料或调取档案等问题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7.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第七章 考试及录取第二十一条 初试时间及准考证要求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2.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4.报考强军计划的考试科目与所报考专业普通计划的考试科目一致。5.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院系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二十二条 复试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总分不低于一区国家线。各院系根据招生计划和划定分数线等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成绩满足报考院系相关专业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2.复试一般在3月下旬进行。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复试工作细则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3.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在复试前需主动联系报考院系,并在复试时参加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加分和照顾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我校审核。5.调剂工作将在复试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接收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6.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在拟录取前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供我校审核。第二十三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在复试时将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材料,并通过面谈、函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二十四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生因录取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各种原因不能按规定调取档案造成不能入学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符合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并办理手续。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或入学报到期间,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第八章 学费、资助、住宿及就业第二十五条 2026年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财务处网站公示信息。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资助办法按我校有关规定实行,具体内容以我校学生工作部及院系网站公示为准。第二十七条 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校区分布如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主校区(医学院学术学位在同济校区,083900网络空间安全在网安基地校区,其他学科在主校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主校区、同济校区、网安基地校区、军山校区(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主校区、同济校区、网安基地校区(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主校区、同济校区、网安基地校区(不提供住宿)。第二十八条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提供住宿;为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第一年校内住宿,后续由各院系和实习实践单位协调解决。除专项计划外,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不提供校内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校内住宿。第二十九条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回原单位就业。第九章 违规处理第三十条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第三十一条 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处分(处理)等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院系网站。第三十三条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第三十四条 其他招生政策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相关推荐:武汉大学MBA 华中农业大学MBA2026-07-09 1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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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27少干计划服务年限公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研究生相关报考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新疆大学骨干计划包括普通计划和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考生须满足《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基本条件、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学业条件及以下条件:(一)硕士普通计划招生对象生源地在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四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国务院公布的甘肃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或其余三省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二)博士普通计划招生对象生源地不限,但须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三)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定向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考生毕业后定向南疆地区高校就业。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2026年我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0名,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40名,普通计划10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61名,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30名,普通计划31名。硕士普通骨干计划中包括甘肃生源考生3名、青海生源考生3名、宁夏生源考生2名、新疆生源考生12名、兵团生源考生11名。博士、硕士研究生骨干计划招生专业详见附件。普通计划录取汉族考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汉族考生比例不限。三、资格申请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先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填报个人信息,经省级行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骨干计划。(一)申请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9时至10月24日晚上22时。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补充材料。(二)申请流程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研招网账号,填写考生信息。2.考生使用研招网账号,登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点击“申请”后,阅读并签署承诺书,点击“同意”后,才可确认实名注册信息。3.考生填写资格申请信息,包括报考类型、考生类型、生源或工作地、姓名、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政治面貌、籍贯、民族、考生档案所在地、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地址、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邮编、现在工作或学习单位、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报考单位、报考专业、备注等。资格申请信息应与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信息一致,系统检测不一致将无法完成报名。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在填写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4.考生上传资格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或就读证明、学位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考生必须上传)、工作证明(汉族考生须出具在民族自治地区3年以上工作证明)、其他等。5.考生确认上传信息并提交申请,在研招网个人账户关注审核状态查看审核结果。(三)注意事项1.资格申请由考生所在省级行政教育管理部门审核,请考生正确选择生源省,准确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正式材料。2.考生提交申请后不允许修改申请信息,审核结论为“退回修改”的方可进行修改。四、报名确认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硕士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考生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一)硕士报名报名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相关报考简章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二)博士报名博士考生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完成博士研究生报名。秋季招生报名时间、春季招生报名时间以学校公布为准。博士骨干计划资格审核开放时间将根据招生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五、考试录取(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考生报考情况、招生计划、培养目标等实际情况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参加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二)考生被录取后,通过资格申请平台,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报名后在职/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三)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六、其他事项(一)考生要认真阅读报考公告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了解招收骨干计划的研究生专业及政策,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申请及报名。(二)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根据招生专业进行报考,并积极与招生院校和定向南疆高校沟通联系,明确相关报考要求和就业事项。(三)考生报考不在此计划内的招生专业,或无定向南疆高校就业需求的,导致无法报考或无法录取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四)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报考骨干计划中普通计划的硕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博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毕业后须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硕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含),博士毕业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五)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相关推荐:石河子大学MBA 中国石油大学MBA2026-07-09 09: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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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推免待录取通知10月18日前发送一、总体要求1.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2.坚持综合评价,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接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2026年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开展。二、组织实施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统筹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事项进行决策部署。2.各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长担任,监督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学部负责组织、指导各学院做好推免生接收复试的各项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3.各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小组,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负责制订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包括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各环节组织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后,经学部汇总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网站公布,同时做好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三、接收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2.已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本科阶段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接收计划1.我校所有硕士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以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2.我校以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可接收直博生: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畜牧学、水利工程、地理学、草学、生态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具体以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直博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博士招生总计划的20%。五、接收流程1.拟申请宁夏大学2026年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及时进行填报,并关注系统提示信息。2.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确认。3.推免生接收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部安排。复试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学籍认证报告、外语水平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各学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宁夏大学2026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及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4.被我校确定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六、复试1.基本要求结合所在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人文素养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2.复试内容(1)专业素质和基本技能: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实践能力: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考核学生专业技能、应用技能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复试形式复试形式和时间见各学院实施细则,其中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4.成绩计算(1)复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2)复试结束后,学部须填写《2026年宁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公示复试成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七、其他事项1.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后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2.报考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的考生,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核通过后,再由我单位审核。符合免初试条件的考生,与统考考生一同参加复试。复试通过者,向教育部报送拟录取。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或本科毕业证,或受到处分;(3)体检不合格。4.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相关推荐:天津大学MBA 南开大学MBA 河北工业大学MBA2026-07-09 09: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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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全直接刷!西南石油大学推免清单公布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7年9月,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学科评估中连续获评A+。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涵盖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15个。学校积极推动跨学科交叉融合,与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紧密围绕国家能源安全重大战略和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总则1.为保证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2.学校全称为西南石油大学(招生代码:10615),简称西南石大,英文名为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SWPU。3.西南石油大学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办学地址:学校本部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在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我校研究生均在学校本部。二、组织机构1.西南石油大学设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指导协调管理。2.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3.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4.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各类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政策和办法,并对本学院招生工作的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三、招生程序(一)申请条件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2.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二)招生专业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硕士研究生)请查看《西南石油大学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为准)。2.我校博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直博生招生专业请查看《西南石油大学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为准)。(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登录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学院的接收办法,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2.申请人接受复试通知后,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3.学院复试通过后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答复。4.直博生还须提交申请人自述和专家推荐信2份。(四)录取1.推免研究生需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1)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直博生还应取得学位证。(2)体检不合格。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各学院制定本学院的推免研究生接收章程。四、奖助体系1.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国家奖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构成。国家奖助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学校资助包括生源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爱心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社会捐助包括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王涛英才奖学金等。2.生源奖学金用于资助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和硕士推免生。具体标准为:(1)对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所接收的学术学位型推免生实行学费全免;其他学科所接收的推免生按学费的50%收费。(2)本科直博生生源奖学金20000元/生。(3)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所接收的硕士推免生生源奖学金15000元/人,其他学科接收的硕士推免生生源奖学金8000元/人。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直博生和招生章程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4.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5.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设立与具体评定按照设奖单位和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文件规定执行。6.生源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牵头评定,由研究生院、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其他奖助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相关奖助项目专门规定负责单位的以该项目规定为准。相关推荐:四川大学MPAcc 西南财经大学MPAcc 西南交通大学MPAcc2026-07-08 10: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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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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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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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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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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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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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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