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研究生院院长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政策,领导处置各类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制定后应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根据复试方案要求开展包括复试专家、工作人员、考生等的培训工作,组织演练。按规定开展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诉,对本学院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3.学院复试小组
学院可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须具备良好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与考生有利益相关的成员须回避。复试小组根据学院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复试小组应配备足量秘书人员协助复试组织等相关工作,秘书不参与复试评分。
4.学院纪检督查小组
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
三、复试形式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4日—4月3日;
调剂复试时间为4月8日—4月15日。
2.复试地点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北校区(具体地点各学院另行安排并通知)。
五、复试内容
根据分类选拔要求,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一般采用笔试形式,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知识考核要求自行确定是否需要加试其他内容,包括实验或上机考试等。考核具体要求在学院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供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在综合能力考核中参考评议。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初试中已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本项考核由学院纳入面试环节,在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中未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
5.心理健康评测
心理健康评测是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的重要方式,作为复试录取参考。
6.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六、复试工作程序
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3月21日起各学院陆续发布复试方案。
1.复试分数线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实际情况,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差额统筹划定复试分数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制定复试方案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主要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流程、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原则上为30%-50%,由各学院根据考核要求自行确定并公布。
3.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学院须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存疑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满足《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中规定加分政策要求且通过审核的,须在3月23日前向学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复试考核
专业知识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由各学院组成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其他内容考核组织形式由学院自定。
5.体检
体检工作一般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6.其他
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成绩合格的标准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明确。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七、调剂
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制定调剂政策,由学院另行通知。
八、录取
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同时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再次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九、公示
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申诉渠道
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具体见学院复试方案。
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申诉电话:029-81891244
申诉邮箱:yzb@xidian.edu.cn
十一、咨询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
学院咨询电话:https://gr.xidian.edu.cn/info/1059/90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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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二、拟招生人数与复试分数线(一)拟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二)复试分数线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普通计划考生MBA初试总分151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5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0分及以上);MEM初试总分162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8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6分及以上);MPA初试总分164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8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6分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需满足学校要求的分数线。三、资格审核(一)证件核查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录取前必须签署定向就业合同。对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4月8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二)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复试费凭证一份(复试费100元),缴费方式参见《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未缴纳复试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四)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并提交《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考生打印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签名并按照要求进行复试。所有拟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请将材料整理至一个word文档中,转存为pdf格式,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形式命名文件,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为邮件主题于3月27日16点前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27196553@qq.com,逾期不予受理。(五)审核时间:一志愿考生2025年3月28日。四、复试内容与成绩核算(一)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具体操作见“考生须知”。(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下午17:00。(三)复试QQ群号:1013329387参加复试的同学统一加入复试QQ群,进群申请格式:姓名+考生编码,进群后统一修改备注名:姓名+考生编码后四位+报考专业,复试相关信息和通知会通过该群统一发布。进群后将逐一核对复试学生信息,如不修改备注名一律清理出群。(四)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全部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五)复试成绩核算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占20%、专业课占30%、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30%计算。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20%+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2.综合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调剂要求。具体学术要求详见后期学院调剂公告。(二)调剂工作要求(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院无其他任何渠道接收调剂考生。(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初试成绩、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调剂。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六、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按专业志愿分类排序录取。(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4)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信息公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学院或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八、组织领导(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二)复试工作督查组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三)复试专家组成员名单(略)主要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四)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主要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五)技术保障组主要职责:为复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九、其他事宜(一)复试申诉方式联系人:罗老师举报电子信箱: 176778989@qq.com电话号码:027-8799211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受理部门: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文科楼管理学院(二)咨询方式联系人:黄老师电子信箱:27196553@qq.com联系电话:027-87992195(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三)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四)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十、附则(一)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二)未尽事宜以上级相关招生文件和规定为准。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doc】已下载464次附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已下载365次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已下载301次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doc】2025-08-28 09: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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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一、研究生复试组织与监督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英宏成员:刘焕礼、苏忠林、马郑玮、冯晓琦、侯庆磊2.资格审查小组组长:苏忠林成员:鞠小玉、哈比提、孙嘉敏、杨小雪、全汝、杨芳3.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组长:刘焕礼成员:侯庆磊、赵梦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1.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注: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克拉玛依专项进入复试考生由工学院和工商管理学院共同组织复试。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招生人数150%原则确定复试人数,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50%的,所有满足本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3.复试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附件1)三、复试时间与地点1.复试时间2.复试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对应楼宇线下复试。四、复试前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第一志愿考生,必须在2025年3月21日12:00点前,登陆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要求如下:1.准考证;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附件2)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有单位公章)(附件3)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出具相关说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往届生现实表现情况应按如下原则开具:在有党委或者档案保管权限的公司工作,加盖党委或人事部门或档案室公章;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非如上所述,可赴档案所在档案所在地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办理、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户口地派出所等开具相关证明。7.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证明材料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1日12点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2024591106@cupk.edu.cn)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相关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纸质版按顺序排列好用燕尾夹固定(不可装订),面试当天将纸质原件带到面试现场提交复试秘书。五、复试主要内容及流程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复试分为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两个环节,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通过笔试方式进行。金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复试无笔试环节,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一)复试主要内容1.面试面试由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三部分组成。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1)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特别说明: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所涉及知识范围根据会计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确定。(2)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语言素质和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对于学科内英语的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满分100分)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以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报考的,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两门课程:《战略管理》、《市场营销》,考试时间为1.5小时。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二)复试流程1.电脑随机排序决定复试的顺序号,在相应考场外等候,接到复试记录员通知后进入考场。2.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术平均值得出。①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个人自述,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回答。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个人英语自述,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回答。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题卡上的题目直接回答。3.考核结束后,请考生安静离开考场。(三)纪律要求1.复试考生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指令进入和退出考场,未接到指令私自进入考场者,按复试作弊处理。2.严禁考生私下交流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3.严禁考生泄露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六、总成绩计算办法1.会计、工商管理专业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0分)×5%+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7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25%;2.金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7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30%七、录取办法1.录取原则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计算取两位小数,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中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八、考生调剂政策如有调剂,另行公布,见学院主页。九、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的公布学院将在各招生专业复试工作结束后7天内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在网上逐项公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请考生注意浏览。公示网址:学院主页https://www.cupk.edu.cn/smxy/十、其他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一、考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电话:0990-6633106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部部电话:0990-6633038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监督举报电话:0990-6633000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附件2: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2025-08-15 16: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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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变更通知亲爱的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们: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预计将于6月下旬发放。为确保每位新生都能顺利、及时地收到录取通知书,学校特别开通了“邮寄地址变更采集系统”,方便因毕业、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修改邮寄地址的考生进行操作。一、邮寄方式说明 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将统一采用快递形式。如果考生报考时预留的地址与当前实际通讯地址不一致,需要变更录取通知书的邮寄信息,请在“邮寄地址变更采集系统”中填写新的通讯地址及移动电话号码。请注意,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包括明确的街(路)名、门牌号等信息。二、调档函发放安排 对于全日制硕士新生(在职定向人员除外),学校将统一开具调档函,并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各学院(研究院)的档案接收地址及联系人信息,考生可查看附件1中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接收地址汇总表》。三、党组织关系与团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事宜,请考生按照各学院(研究院)官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办理。各单位的相关通知链接汇总表见附件2。四、系统开放时间 “邮寄地址变更采集系统”将于2025年6月9日24:00关闭。请需要修改邮寄地址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正常寄送。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在此提醒各位新生,务必关注相关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能够顺利送达。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5年5月30日2025-08-14 1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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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邮寄地址信息收集的通知一、通知对象与核心工作说明1.通知对象:全体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2.核心工作:为保障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关键材料精准送达,我校计划于 2025 年 6 月中下旬启动相关材料邮寄工作。在此之前,需各位拟录取新生配合完成个人信息填报,确保邮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二、信息填报的时间要求与操作途径1.填报截止时间:2025 年 6 月 1 日,为避免影响材料邮寄进度,各位新生需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信息填报,切勿逾期。2.填报操作方式:新生可通过两种途径进入信息填报页面,一是扫描指定二维码(若有相关提示),二是直接打开信息收集表链接;进入页面后,需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础信息、材料领取方式、邮寄地址(领取方式为 “邮寄” 时需填写)、联系电话等内容。3.收集表地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S3NmYUFVcHV2Skhz三、不同类别新生的材料领取方式规定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领取方式选择(1)自取方式:该类新生可选择自行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后续学校将另行通知具体的自取时间;自取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唯实楼 401。(2)邮寄方式:若该类新生因个人事务等原因无法前往自取,需按时填写上述信息收集表,并在 “领取方式” 栏目中明确选择 “邮寄”,以便学校安排材料邮寄。2.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领取方式: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其余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统一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不设自取选项,此类新生仅需按要求完成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的填报即可。四、信息填报的重要注意事项1.邮寄地址修改限制:每位新生仅享有一次修改邮寄地址的机会,因此在提交信息前,务必仔细核对邮寄地址的准确性(包括省、市、区 / 县、街道、门牌号等细节),避免因修改次数受限导致地址错误,影响材料接收。2.未填报或地址无效的处理办法:若新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信息收集表,或填报的邮寄地址经学校核查为无效地址(如地址不完整、无具体门牌号等),我校将默认按照新生在硕士研究生报名阶段填写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材料;由此可能引发的材料延误、丢失等问题,相关责任由新生自行承担。3.咨询与协助渠道:若新生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操作疑问、信息填写困惑等特殊情况,可拨打咨询电话获取协助,联系电话为 010-88562083。五、通知发布信息发布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 年 5 月2025-09-03 15: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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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教育部、黑龙江省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对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重点环节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3.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保障处、校医院、安全保障部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4.各招生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成立复试小组并进行纪律和业务培训,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材料和复试结果,负责解释和处理考生对专业复试结果提出的异议。5.各招生学院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由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人(可由组员兼任),负责组织考生资格审查、专业素养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二、复试工作原则1.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提高复试质量,择优选拔,通过复试环节,选拔出更多的优秀生源。各招生专业应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要实行分类选拔,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面试、笔试、实验和实践操作等多种考核形式。复试合格考生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应及时启动调剂工作。2.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等不同类型的专业,应进行分类复试。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一志愿复试分数线。3.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源比例,学术学位差额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30%,专业学位差额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50%。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4.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该专项考生参与学校统一的复试考核,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上线生源充足时,进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为120%。将“考生初试总成绩与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的差值”作为该专业计划考生的初始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划定复试名单。5.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下,对国家认定的符合初试成绩加分和初试免试情形的考生予以初试加分和初试免试。(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2)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tm)6.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7.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目前一志愿生源情况并结合近年调剂生源情况,黑龙江大学在2025年招生复试录取环节,不进行破格复试。各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院、专业应积极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计划。三、复试形式及内容根据我校工作实际,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请一志愿考生在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后,按要求抵达我校,在复试时间段内凭准考证进入校园。1.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的面试环节组织进行。一志愿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材料。2.复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面试、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3.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复试考查主要内容四、成绩计算及录取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的政治考核60分,专业考核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一志愿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4.“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含推免)择优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60%+复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成绩)*40%对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总成绩与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差值高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5.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如有必要,经黑龙江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6.复试不合格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参加相同专业的调剂。五、复试工作要求1.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2.各招生学院要合理设置线下复试考场,规范考场布置,设置备考区,隔离备考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环境。3.复试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备考区的秩序维护,进入备考区的考生,身上所携带的移动通讯设备需上交至工作人员保管,复试结束后予以返还;复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所在区域,不得在备考区逗留,不得与备考考生交谈,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4.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5.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应存档备查。6.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7.各招生学院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8.复试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六、时间安排与纪律要求1.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初步确定于3月14日至24日进行一志愿复试。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3.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4.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受理考生举报,受理电话为0451-86608428、0451-86608729(功能升级中)、0451-86608305。七、其他1.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为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2.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和“黑大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3.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51-86608428、0451-86608729(功能升级中)、各学院咨询电话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6.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pdf】附件【附件1.2025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分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pdf】2025-08-28 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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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学院工作要求,对我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1)两个专业学位硕士制定本细则。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王军副组长:渐令成 员:刘丙泉 徐小峰 邢伟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 长:孟兆刚成 员:姜梅芳 孙燕芳 李永波负责复核本院考生复试成绩,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329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二、复试分数线1.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51分,其中英语单科不低于35分,管理类综合能力单科不低于70分。根据以上分数线,一志愿录取限额192人。2. 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2分,其中英语单科不低于38分,管理类综合能力单科不低于76分。根据以上分数线,一志愿录取限额54人。三、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基本流程:网上缴费—素质测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分组抽签。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1. 网上缴费所有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upc.yanzhao.edu.cn/kspt/)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4日至3月27日网上缴纳复试费180元。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缴费后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2. 素质测试3月28日08:30-16:00期间,考生均须登陆研招办主页,在复试专栏中提示的链接中完成素质测试并按时提交。3. 考生报到(在我校青岛唐岛湾校区)时间:3月29日上午08:00-12:00; 地点:南教楼107; 流程:凭《复试通知书》到学校南教楼107报到、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报到需提交审查的材料:(1)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1份原件,5份做匿名处理的复印件(覆盖姓名后复印);(2)《考生个人情况登记表》,实名表1份,匿名表5份,两种表格相同项目的填写必须完全一致,相关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无须匿名)。4. 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应逐一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学历证书原件,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的,可出示“教育部学信网”中做出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2)网上确认时被报名点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应提供本科时期各科目成绩单。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5. 抽签分组考生报到时同时抽取面试分批分组,确定综合面试所在批次、组别。其中报考MEM(125601)的考生综合面试统一安排在第二场(3月30日下午),仅抽取分组即可。四、复试内容与复试方式1. 复试内容由学院组织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能力测试、管理综合素质测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管理综合素质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折合权重见复试成绩计算公式。(1)思想政治理论主要考察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和时事政治的认识与理解。(2)英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能力、口语表达能力。(3)管理综合素质测试主要从考生的领导潜质、沟通能力、思维能力、学习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考察,各占25分,考察要点如下:(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其中,报考MBA的考生加试科目为管理综合、市场营销。报考MEM的考生加试科目为管理综合、管理系统工程。2. 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4:00—15:00。考场在南教楼312、313、314、315。请提前20分钟到场,根据张贴在考场外的考生名单进入考场考试。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复试通知书参加政治理论考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纪律以及阅卷要求同国家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分数按5%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笔试 考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5:20—17:20。考场在南教楼312。请提前10分钟到场。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复试通知书参加考试。采取闭卷考试,两科同时发卷,同时收卷,考生自主选择答题顺序。考试纪律以及阅卷要求同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各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4.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安排在3月30日。所有考生分两批面试,每批10组进行面试,面试批次在3月29日报到时抽签决定。第一批次考生需在3月30日上午07:45之前,第二批次考生需在3月30日下午13:45之前到文理楼578集合抽签。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本组面试次序以面试当天抽签次序为准,等待面试的,统一在文理楼578候场。面试时间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考场设在文理楼503、505、507、509、511、513、543、559、580、591,考场编号分别为A、B、C、D、E、F、G、H、I、J。5. 思想品德考核评委在复试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治学态度、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再次核查考生报考条件和信息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不相吻合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复试录取。五、录取办法1. 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能力和管理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每个分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5%+英语能力成绩×10%+管理综合素质成绩×85%总成绩=(初试成绩÷3)×60% +复试成绩×40%2. 确定拟录取名单(1)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2)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第二门(英语)、初试第一门(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3)复试成绩及格为60分,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 复试结果的上报与公示学院将于复试结束3日内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考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2-86983197 刘老师 路老师为方便联系和组织,报考MBA的考生需实名加入2025年石大MBA复试QQ群:1040712818报考MEM的考生需实名加入2025年石大MEM复试QQ群:10375901372025-08-04 16: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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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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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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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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