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大学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29 17:30:33 来源:研究生院

一、人才培养定位


本招生项目旨在培育具备坚定爱国情怀,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拥有优良道德品质,且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综合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拥有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可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报考资格要求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制定的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需达到以下任一条件(本简章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高等院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形式下当年可完成学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项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照对应规定执行报考流程: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需满足本部分第(一)条中所有报考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非法学类专业。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需满足本部分第(一)条中所有报考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法学类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参与报考)。


(三)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补充条件


报考教育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以下要求:


满足本部分第(一)条中第 1、2、3 项的报考条件;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任一情况:


(1)本科毕业之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后,满足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流程安排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提供补报或补确认服务。


(一)网上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


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依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信息填写:考生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材料;


奖惩情况申报: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曾受到的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到的处罚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自动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需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书)》(士兵身份考生提供),供招生单位进行复核;


报考资格自查: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与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责任: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与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信息关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时间与地点、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报考费用缴纳:考生需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报考费用。


(二)网上确认阶段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


材料补充: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完成确认操作;


材料上传: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相关材料的上传工作。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仅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其参加考试;


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招生单位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审核通过后方准予其参加考试。


特别说明: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认证材料的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A. 应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B. 往届考生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C. 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国外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备招生单位核验。


五、招生考试组织


考试阶段划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时间安排: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业务课(二);


初试科目与时长:初试具体科目请参考招生专业目录,所有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 3 小时;


初试考试形式: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


初试考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具体的考试地点;


复试组织:复试的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及组织管理等事项,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在复试开始前通知考生;


复试差额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特定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再次复试安排:若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初试加分政策:初试加分项目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招生单位将在复试前提前通知考生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考生需在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招生单位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的要求,结合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体检要求,并在复试前提前通知考生。


七、录取工作安排


录取依据:招生单位将根据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就业类型选择: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录取后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种(考生需在初试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若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申请调整为定向就业录取,招生单位将对定向就业合同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标准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或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入学资格保留:经复试被招生单位拟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若因特殊情况需暂缓入学,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 1 至 2 年,待保留期满后再入校学习;


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形式下当年可完成学业的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录取信息公开:招生单位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所有招生信息,最终录取名单以该平台备案的信息为准。


八、考生诚信要求


招生单位高度重视考生的诚信档案建设与诚信表现考核。在考试过程中(包括初试与复试阶段),若发现考生存在不诚信行为(如作弊、提供虚假材料等),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九、学制、学习形式、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制规定:2026 年招生单位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统一为 3 年;


学习形式:招生单位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形式;本年度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费用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26 年录取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8000 元;住宿费标准一般为每生每学年 900 元(限四人间宿舍),若住宿安排有调整,将以当年寝教室管理中心公布的研究生宿舍具体收费标准为准;


奖助政策:具体的奖助办法可参考招生单位发布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文件中的规定。特别说明:个人档案未调入招生单位的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助项目;研究生新生被录取后,需按要求转递个人档案,并在入学时完成档案转递;在学习中途至毕业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档案补递。


十、学历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且学业成绩符合要求,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若研究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标准,可向招生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毕业生就业安排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约定的单位就业,招生单位不发放就业三方协议书;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照招生单位推荐、毕业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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