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2026年审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财经大学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正式发布《2026 年审计硕士(125700)研究生招生简章》,该简章由孙燕媚负责发布,截至发布后初期统计,浏览次数已达 87 次。以下为简章核心内容的系统梳理与呈现:
一、学校及学科点概况
1. 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坐落于全国经济活跃度最高、发展最迅猛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自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守 “厚德、励学、笃行、拓新” 的校训精神,践行 “习礼乐文、精于术业” 的办学理念,遵循 “法治、科学、民主、阳光” 的治校方略,着力凸显 “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 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育了大批具备良好思想道德素养、科学精神、人文底蕴、专业知识储备及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作为具备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高等院校,学校同时是广东省本科高校 “新文科” 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在华南地区高校中,其毕业生就业前景位居前列。学校研究生教育紧扣 “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 主线,围绕 “强特色、高质量” 两大核心主题,全力推进改革创新,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目前,学校已发展为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力与知名度较高的财经类院校,正朝着 “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 的目标稳步迈进。
2. 学院简介
1.会计学院是广东财经大学最早设立的教学单位之一,其发展历程可追溯至 1983 年成立的会计教研室。1985 年,该教研室升级为会计系;1999 年,正式更名为会计学院。为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需求,学校于 2021 年在佛山校区设立智能财会管理学院;2024 年,智能财会管理学院与原会计学院完成整合,组建为全新的会计学院。
2.学院现开设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三个本科专业:
会计学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广东省名牌专业;
审计学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东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
3.此外,学院的国际会计(ACCA)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是 ACCA 总部认定的华南地区高校首个 “黄金级培训机构”。在学位授予方面,学院拥有会计学硕士、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三类学位授予权,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高位,就业质量广受认可。
4.学院现有教职工 89 人,其中专任教师 67 人,包含 11 名教授、26 名副教授与 20 名讲师;在专任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共 55 人,占比高达 82%。专任教师队伍中,有 4 人担任博士生导师、48 人担任硕士导师、4 人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同时聘请了 208 名校外实践导师提供实务指导。师资团队中,4 人入选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4 人获评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11 人成为广东省高校 “千百十人才工程” 培养对象,另有 4 名南粤优秀教师、4 名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及 1 名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先后有近 30 名教师以访问学者身份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交流学习。
5.在教学与科研团队建设上,会计学专业教学团队、审计学专业教学团队、内部控制课程思政示范团队、会计学专业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均为省级教学团队;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创新研究团队、大数据审计研究团队为省级科研创新团队;“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财务创新人才引育和建设” 项目入选省级 “海外名师” 人才项目。
6.学院共享 “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企业综合运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两个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拥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研究院”,以及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 “国际化应用型会计人才协同育人平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 “广东财经大学复合型应用型审计专业人才综合能力提升和实践基地”,还有 “智能财会管理现代产业学院”“会计数智化转型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等省级科产教融合平台;同时建设了 60 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 3 个为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7.未来,学院将以学校发展战略为引领,践行 “厚德、励学、笃行、拓新” 的校训与 “明德、求是、务实、创新” 的院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广东及粤港澳大湾区,探索智能化时代新文科建设路径与创新发展模式;以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为核心抓手,坚持 “协同与融合” 的发展路径,实现校外协同与校内协同、技术融合、产教融合、区域融合的深度结合,持续打造有特色、不可替代的财会审学科,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培育高素质财会审专业人才。
3. 学科点简介
我校审计学科始建于 1986 年,历经三十余年的深耕发展,已形成鲜明的学科特色与显著优势,在国内审计领域具备一定影响力。根据权威机构排名:
1.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等联合发布的《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21-2022)》中,我校审计学专业获评 5★+ 级,专业排名位列全国第二;
2.2025 年度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该专业荣膺 A 级,排名全国第十八;
3.校友会 2025 中国大学一流专业排名中,其获得 A + 级评价,再次跻身全国第二。
4.2018 年,我校成功获批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授权点,成为广东省属高校中首个获得该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办学基础扎实,成效显著。自审计硕士项目招生以来,学科点始终立足广东及粤港澳大湾区,依托学校办学特色与优势,围绕 “培育高端财会应用人才,打造校政行企融合基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的办学使命,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秉持 “立足湾区,数智赋能,多元协同,知行合一” 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成效突出,已累计招收并培育 200 多名复合型、应用型、信息化、创新型审计专门人才。2025 年,学校继续招收全日制审计硕士;2023 年,该学科点顺利通过全国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审计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2025 年,我校审计硕士(MAud)学位点成功获得 ACCA 专业资格考试 7 门免试认证。
二、培养目标与方向
1. 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紧密对接国家战略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秉持 “立足湾区、多元协同、数智赋能” 的人才培养理念,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经济学与管理学理论功底,能够系统掌握审计、会计及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的人才。面向高层次审计工作实务部门与核心岗位,重点培育审计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全面、能适应经济社会与大数据环境复杂性需求的 “一专多能” 型人才,具体要求包括:具备优良思想道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与专业知识,拥有宏观视野与战略思维,善于独立思考,能够创造性运用相关资源开展审计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信息化审计领域实践创新人才。
2. 培养方向
(1)国家审计与公共治理方向:聚焦国家审计在公共政策执行、公共资源管理、公共治理优化中的功能与实践,培养具备国家审计实务操作能力与公共治理分析能力的专业人才;
(2)内部审计与管理咨询方向:围绕企业内部风险控制、运营效率提升、管理优化等需求,培育掌握内部审计方法、能提供管理咨询建议的实务人才;
(3)注册会计师审计与信息披露方向:针对资本市场审计需求,培养熟悉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规范开展审计业务并助力企业信息合规披露的专业人才;
(4)信息系统审计方向:结合大数据与信息化技术发展,培育具备信息系统风险识别、数据安全审计、数字化审计工具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三、学习相关信息与学历学位
1. 学习方式、学制与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模式,基本学制为 3 年;为保障学生学习质量与弹性空间,最长学习年限设定为 5 年(休学时间包含在内),学生需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
2. 学费标准
学费为每学年 18000 元,该费用仅涵盖课程学习相关费用,不包含教材费与住宿费,学生需根据实际需求另行承担教材购买与住宿相关开支。
3. 招生计划
2026 年审计硕士拟招生人数为 32 人,此数字为初步预估计划。待教育部正式下达年度招生计划后,学校将依据统考生初试、复试的实际成绩与整体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动态调整,该预估数仅作参考。所有录取考生均在广州校区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实践。
4. 学历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含课程成绩、实践环节、论文答辩等),且符合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学校将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证书,两证均具备法律效力。
四、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 2026 年审计硕士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身份要求
报考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合法的公民权利,无法律法规禁止报考的情形。
2. 政治品德要求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学术诚信,无违纪违法记录。
3. 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招生单位)制定的补充体检要求,确保能够正常参与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实践与科研活动。
4. 学业水平要求
考生需具备以下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全日制、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需可通过学信网查询或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需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高职(专科)毕业时间至 2026 年研究生入学时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满足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如相关课程学习经历、学术成果等),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同时满足:
①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领域完成专升本学习,且已取得该专业主干课程 5 门及以上的合格成绩(需由教务部门出具正式成绩证明,或提供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已独立公开发表 1 篇及以上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需有正规发表刊物或检索证明)。此外,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我校审计硕士,但需在报名前征得原培养单位同意(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报名、考试与录取
1. 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
报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含审计硕士)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或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具体安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报名通知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官方平台(如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研招网)的信息更新;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初步定于 2025 年 10 月,具体起止日期以教育部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通知为准,逾期无法补报。
(3)报名平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考生需通过该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写、缴费、上传材料等操作。
(4)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具体形式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确认内容包括报名信息核对、身份核验、照片上传等;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具体确认时间与流程,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5)注意事项
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因信息填写错误、遗漏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录取或入学后学籍无法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书面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需按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诚信承诺或考试纪律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 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均为选拔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1)初试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 2025 年 12 月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试时间为 2 天(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考试科目:仅考两门,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包含数学、逻辑推理、写作三个部分),满分 200 分;②英语二,满分 100 分;
考试地点:由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具体考场信息将在准考证打印时公布(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
(2)复试
考试时间:定于 2026 年 3-4 月(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考试科目:①《审计综合知识》,满分 100 分,涵盖财务会计(占比 40%)与审计(占比 60%)两大模块,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与实务应用能力;②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试形式(笔试或口试)、分值与范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为准;③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中级财务会计学》(满分 100 分)与《审计学》(满分 100 分),加试科目均为笔试;
参考书目:①《中级财务会计》(第 8 版),刘永泽、陈立军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4 年版,出版社联系电话:0411-84710711;②《审计》(第 9 版),刘明辉、祁渊、张婷婷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4 年版,出版社联系电话:0411-84710711;
复试形式: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可能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或线上远程复试,具体形式以我校通知为准。
3. 录取规则
我校审计硕士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原则,录取原则、分数计算方法(如初试与复试成绩占比)等详细规定,将以《广东财经大学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该方案将于 2026 年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考生需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方案为依据,了解录取流程与要求。
六、附录:全日制审计硕士培养相关规定
1. 培养方式
结合审计硕士(MAud)的培养目标与专业特性,同时考虑全日制学生的学习特点,学校在培养过程中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的培育。在制定培养方案与设计培养方式时,以 “五个结合” 为基础 —— 专业教育与协同创新培养相结合、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面上招生与订单式培养相结合、课堂讲授与其他教学方式相结合、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重点突出以下要求:
(1)强化校企(行业)协同育人
注重产学深度融合,搭建与企业(含会计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部门等)长期稳定合作的有效机制,积极引导合作单位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包括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开发实践教学案例、指导学生实习、参与论文评审与答辩等,提升学生实务操作能力。
(2)采用多样化教学方式
在教学过程中,综合运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专题研究、模拟审计等方法,着重培养学生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时开辟 “第二课堂”,通过举办行业专家讲座、组织专题研讨、开展审计实务模拟竞赛等形式,邀请实务部门与政策制定部门的资深专家(如注册会计师、资深审计师、财政审计部门官员等)承担部分课程教学任务,帮助学生了解行业前沿动态与实际需求。
(3)实行双导师制
核心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在校内导师完成主要理论讲授内容的基础上,邀请校外导师(行业资深专家)针对特定实务专题开展案例讲解;在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习与学位论文撰写时,由校内导师(侧重理论与方法指导)与校外导师(侧重实务与应用指导)共同协作,确保培养内容与行业需求紧密衔接,提升学生的职业竞争力。
2. 课程设置
审计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必修环节四部分构成,具体要求如下:
(1)学分要求
学位类课程(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学生需取得 70 分及以上(含 70 分)的成绩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非学位类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学生需取得 60 分及以上(含 60 分)的成绩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必修环节(含专业实践、学术讲座、中期考核等):需按要求完成并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具体学分要求以培养方案为准)。
(2)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通常采用考试(闭卷或开卷)或考查(如课程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课堂展示等)两种方式,具体考核形式由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特点确定。
(3)补修要求
跨专业报考(如非财会、审计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及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生,需补修 2 门本科主干课程 ——《财务会计》与《审计》,并将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补修方式为自学,补修课程采用闭卷考核方式,成绩达到 60 分为合格;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但 “应补修未补修” 或 “补修成绩不合格” 的学生,不得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4)主要课程
核心课程包括: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公司治理理论与实务、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法律研究与案例、公共管理理论与实务、战略管理与管理咨询、财务报告分析、公共预算与政府会计、业财融合与财务共享、企业税收筹划、国家审计实务案例、内部审计实务案例、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案例、大数据财务分析与决策、财政金融理论与政策、RPA 财务机器人应用、数智化审计、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Python 程序设计等(具体课程以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3. 培养流程
审计硕士全日制培养周期为 6 个学期,各学期核心培养环节如下:
(1)第一学期
主要完成新生入学手续办理、入学教育与适应性培养;组织导师与学生进行双向互选,确定个人指导教师;在导师指导下,拟定个人培养计划(含课程选修、研究方向确定等);同时开展公共必修课与部分专业必修课的课程学习,夯实理论基础。
(2)第二学期
核心任务为继续完成专业必修课与部分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学习;参与校内学术讲座、实务研讨等活动;根据个人兴趣与研究方向,初步接触审计实务案例,为后续实践环节做准备。
(3)第三学期
完成剩余课程(含专业选修课)的学习,确保课程学分达标;学校组织开展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职业素养等,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考核不合格者,需按要求整改或调整培养计划。
(4)第四学期
一方面完成未修课程的收尾学习,另一方面进入专业实践阶段(如赴合作单位实习、参与审计项目等),实践时长需满足培养方案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启动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确定论文研究方向、撰写开题报告,并通过开题论证。
(5)第五学期
持续深化专业实践,完成实践报告撰写与考核;集中精力开展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定期向导师汇报进展;学校组织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检查论文撰写进度、框架合理性与研究质量;中期考核后,组织论文预答辩,根据预答辩意见修改完善论文。
(6)第六学期
学生提交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材料;学校组织学位论文外审(邀请校外同行专家评审),外审通过后方可进入正式答辩;完成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答辩通过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4. 毕业与学位授予
(1)毕业证书获取条件
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含补修课程);②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实践报告考核合格;③通过学位论文答辩;④遵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无违纪违法或学术不端记录。满足上述条件者,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毕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获取条件
学生需在满足毕业条件的基础上,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①学位论文外审与答辩均通过;②无学术不端行为;③完成必修环节并考核合格。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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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安排通知湖南大学热烈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校攻读研究生。为规范有序推进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的接收工作,现将预报名阶段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学术诚信;2.属于 2026 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在读生,且有较大概率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授予的推荐免试资格;3.对学术研究或专业领域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创新实践能力及专业知识运用能力;4.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统一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研究任务;5.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与培养需求,针对推免生设定的其他具体申请要求。二、招生专业与学制说明接收类型本次推免接收包含两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即 “直博生”)。1.专业覆盖范围所有开设全日制研究生培养项目的专业,均面向推免硕士开放接收通道;设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学院,均可根据学科方向接收直博生。2.基本学制标准推免硕士的基本学制为 2-3 年,具体学制需以 2026 年该专业正式发布的培养方案为准;直博生的基本学制统一为 5 年,期间将按照 “本科 - 博士” 贯通培养模式开展教学。三、申请操作流程1.学校报名系统填报自 7 月 25 日起,申请人可登录 “湖南大学接收推免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术背景、科研经历等内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申请。需特别注意:各学院的报名起始时间、材料补充要求等具体工作安排,需以对应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申请人需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动态。2.学院考核与全国系统确认(1)学院考核组织:各招生学院将依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招生政策及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的推免考核方案(含考核形式、内容、评分标准等),并组织开展考核选拔工作。考核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将由学院通过官方渠道单独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需保持通讯畅通。(2)全国系统操作:申请人必须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按时完成三项关键操作:一是填报志愿,二是确认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三是确认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该系统的具体开放时间,需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四、申请材料准备要求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按 1-6 的顺序整理合并为一个 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确保材料清晰可辨后,上传至 “湖南大学接收推免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1.个人简历(需突出学术经历、科研兴趣及未来规划)、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学生证(含每学期注册页扫描件);2.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体现所有已修课程成绩)及总评成绩排名证明,该证明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所在学院盖章确认,确保排名信息真实有效;3.英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单、托福(TOEFL)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等;4.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如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参与科研项目的立项或结项证明等)、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证书(扫描件需包含奖项名称、颁发单位及时间);5.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支教、调研等)、公益服务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活动组织方出具的鉴定报告、服务时长证明等);6.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培养需要,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专业相关作品集、科研计划书等)。五、重要注意事项1.招生专业信息参考提示我校推免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中当前展示的招生专业仅作 “预参考” 使用,2026 年推免生的正式招生专业及方向,需以学校后续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 “2026 年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为准;申请人最终的录取专业,需以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的录取结果为最终依据,系统确认后不得更改。2.直博生报考前期沟通要求直博生的招生专业及导师名单,可暂时参考《湖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6 年目录发布前);申请人在提交直博生报名申请前,必须提前与意向报考的导师进行沟通,明确导师招生意愿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考。若对直博生招生专业设置、导师研究方向等信息存在疑问,可在报名期间直接联系相关招生学院的教学管理办公室咨询。3.专项计划报名后续通知“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 作为特色推免项目,其具体招生专业、申请条件、选拔流程等要求,将在后续单独发布的专项报名通知中详细说明,申请人需持续关注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官网,避免错过报名时间。4.信息与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人须郑重承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含基本信息、成绩、排名等)、上传的申请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伪造、篡改或隐瞒情况。若学校在报名、考核、录取任一阶段查实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考核资格(若已进入考核阶段)或录取资格,相关情况将通报其本科院校,情节严重者将按规定纳入招生诚信档案。5.招生政策动态调整提示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将作为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核心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更新招生通知、政策解读、名单公示等内容。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招生期间出台新的政策文件,学校将根据新政策对现有安排进行调整,并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调整内容,申请人需定期登录官网查看,确保及时掌握最新要求。2025-09-25 17: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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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桂林医科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不仅是教育部首批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试点高校,还曾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素有 “八桂大地闪耀的医学明珠” 之称。学校目前设有临桂、东城、乐群三个校区,下设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 20 个学院(系、部),拥有 3 所直属附属医院与 29 所临床教学实习医院。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法学、工学 5 个学科门类,构建起 “本科 - 硕士 - 博士” 完整的高等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现有 1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 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成功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 行列;拥有 7 个广西重点学科、2 个广西一流学科;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含建设项目)3 个,广西临床重点专科 9 个,广西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培育)项目 18 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14 个,市厅级科研平台(含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广西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等)20 个。师资力量方面,学校汇聚了众多知名专家学者,累计 167 人次入选 “国家重大人才项目” 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 人才、广西 “八桂学者”“八桂名师”、广西优秀专家、广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等;现有专职及校外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 120 人、硕士研究生导师 1006 人。学校充分发挥自身学科优势,积极融入 “壮美广西” 建设,立足东盟及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同时主动与日本、西班牙、匈牙利、马来西亚、美国、澳大利亚、越南、泰国、葡萄牙等日、韩、欧美地区国家的高校或机构开展校际友好交流与合作,持续开拓国际合作交流新局面。建校 90 年来,桂林医科大学始终恪守 “弘德善医” 校训,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推进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技创新水平与社会服务能力,加强国际交流和文化传承,致力于建设 “特色鲜明、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的医科大学”。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一、申请条件1.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考生需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资格。3.考生必须是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4.考生需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本科阶段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能力。5.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二、申请专业要求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目标专业的报考要求;若不符合申请专业要求,将无法参与复试及录取,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专业要求具体如下:1.基础医学(学术型 100100)该专业接受全日制本科医学相关专业考生跨专业报考;需特别注意的是,报考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专业病理学方向(01)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专业。2.临床医学(学术型 100200 及专业型 105100)(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除有特殊说明外,本科专业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专业。(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需符合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3)本科专业为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放射医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学、精神医学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相关方向。(4)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术型 100207)、放射影像学(专业型 105123)、核医学(专业型 105125)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或放射医学(医学学位)。(5)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 100208)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学(医学学位)或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理学学位);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型 105120)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医学检验学(医学学位)。(6)报考儿科学(学术型 100202 及专业型 105102)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儿科学(医学学位)。(7)报考眼科学(学术型 100212 及专业型 105116)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8)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型 100215)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四年制康复治疗学(理学学位)。(9)报考麻醉学(学术型 100217 及专业型 105118)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麻醉学(医学学位)。(10)报考放射肿瘤学(专业型 105122)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放射医学(医学学位)。(11)报考超声医学(专业型 105124)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全日制五年学制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3.药学(学术型 100700 及专业型 105500)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药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收本科专业为药学类、中药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制药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药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收本科专业为药学类、中药学类、化学类、生物制药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需特别注意,报考临床药学方向的考生,本科阶段专业仅限临床药学或药学。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型 1004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学,或四年制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学、医学检验技术、统计学类(含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生物统计学)、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计算机应用)、药学等专业。5.公共卫生(专业型 1053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要求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型 100400)一致,即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学,或四年制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学、医学检验技术、统计学类、数学类、药学等专业。其中,公共卫生(专业型 105300)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方向(04),允许医学院校中本科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养老服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管理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报考。6.医学技术(专业型 1058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医学影像学技术方向仅接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的考生;眼视光学方向仅接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或眼视光相关专业的考生;医学检验技术、病理学技术方向接收本科专业为医学、生物科学相关专业的考生。7.口腔医学(专业型 1052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必须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口腔医学专业。8.护理(专业型 1054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必须为全日制四年及以上学制的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9.图书情报(专业型 125500)该专业允许本科专业为全日制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医学类、数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以及知识产权、生物信息学、医学信息工程、市场营销(医药方向)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注:专业门类及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 年)》;未列入该目录的专业,相关信息参照当年本科专业目录执行。三、接收专业和人数1.我校仅各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具备接收推免生的资格,非直属附属医院及校外培养基地不参与推免生招收工作。2.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可查阅附件《桂林医科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3.考生需依据专业目录选定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及研究方向,待复试拟录取后,再开展导师与学生间的双向选择工作。4.每位导师仅能招收 1 名推免生,且我校仅受理每名推免生通过网上填报的 1 个志愿。四、学习方式、学制及收费标准1.学习方式:所有推免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2.学制:学制统一为 3 年。3.收费标准:(1)学术型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收费 8000 元。(2)专业型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收费 14950 元;药学、公共卫生、护理、图书情报、医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收费 13000 元。五、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体系硕士研究生可依据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我校出台的相关政策,参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校内各类奖助学金项目的评审,符合条件者可获得相应资助与奖励。同时,研究生若承担学校的助管、助教、助研岗位工作,还可依据岗位实际情况获得劳务费资助。具体资助细则以申请年度的官方发布政策为准。六、申请及录取程序(一)申报及材料审核1.报名申请:推免生需本人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对应专业提交申请。2.材料提交:完成报名后,考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按要求整理提交:(1)报名成功后由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均需提供清晰材料);(3)加盖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5)其他相关材料(如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各类获奖证书等,如有则提供)。3.材料整理与提交方式:将上述材料按(1)-(5)的顺序合并为 1 个 PDF 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 “2026 推免生 + 二级学院 + 姓名”,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邮箱(gyyjsc@glmc.edu.cn)。4.复试通知:我校对申请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后,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通知后,需及时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二)复试及拟录取1.复试组织与内容:复试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将根据实际需求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复试内容通常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能力测试(涵盖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英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等方面。各招生学院需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明确复试的具体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等,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开。2.复试成绩评定: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内容得分之和,具体计算方式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为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录取。3.拟录取:对于复试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且被我校拟接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必须登录研招网完成待录取确认程序,且需在 24 小时内确认同意拟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三)公示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考生若对公示名单存在疑问,可通过来信或来电的方式向我校反映。七、其他事项1.若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3.在推免申请过程中,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申请材料伪造、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若在大学毕业学年的思想政治表现不符合推荐条件,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5.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若违反相关协议报考推免生,将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6.推免生的体检工作将与统考生一同进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于次年 6 月,随同全国统一考试拟录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八、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邮箱:gyyjsc@glmc.edu.cn2.联系电话:0773-35620963.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 1 号桂林医科大学明德楼 327 办公室一审:唐劲礼 二审:黄雅丹 三审:谭洁一校:黄宝娇 二校:于丹 三校:李迪桂林医科大学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09-29 1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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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掌握大连海事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核心信息,做好报考规划,现将该校招生相关政策按招生类型、报考条件、报名流程等模块梳理如下,所有内容均基于官方招生章程优化调整,确保信息准确且表述新颖。一、招生类型与规模1.招生人数规划:2026 年大连海事大学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873 人,其中包含两类学习形式 —— 全日制研究生 2393 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 480 人(非脱产,灵活安排学习时间)。最终实际招生人数需以国家后续下达的正式计划为准(当前国家计划尚未公布)。2.研究生类型界定:(1)全日制研究生:需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其他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被录取,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完成学习。(2)非全日制研究生:同样需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并通过正规入学方式录取,在修业年限内可兼顾职业或社会实践,以多种灵活形式安排非脱产学习。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执行国家统一政策与标准,无差别对待。3.就业方式分类:(1)定向就业:录取前需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合同约定到指定单位就业。(2)非定向就业: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将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转入大连海事大学,未按要求调转档案者,学校将不予注册学籍。4.2026 年具体招生类型细分:(1)全日制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应用型)两类,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或非定向。(2)非全日制研究生:仅招收专业学位(应用型),就业方式限定为定向就业。二、报考基本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通用条件1.国籍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政治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3.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4.学业水平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本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形式下 “届时可毕业” 的本科生(即入学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后,需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 “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符合学校各学科(类别)/ 专业(领域)针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方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特殊类型报考的额外条件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生):(1)推免生报考的详细要求,需登录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大连海事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2)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可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若截止规定日期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推免资格自动失效。2.法律硕士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类专业。(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也可报考)。3.部分管理类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125601、项目管理 125602):除满足通用条件中第 1、2、3 项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任一工作经验条件:(1)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后,需符合学校对应专业的同等学力学业要求,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注:工商管理硕士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4.单独考试(仅招非全日制交通运输专业):(1)额外条件: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 / 博士学历(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需为所在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单位同意,并由两名相关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所从事工作需与报考专业(交通运输)密切相关。(2)报考范围:仅限报考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专业第 51 方向 —— 现代航运规划与金融工程,详细信息可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大连海事大学 2026 年交通运输专业现代航运规划与金融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3)材料提交:需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书提交至学校研招办审核,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无法参与考试。(4)限制要求:大连海事大学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校单独考试。三、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推免生除外,推免生按前述推免章程报名)。1.网上报名:(1)时间:预报名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报名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预报名具体安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2)平台: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2.网上确认:(1)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2)执行: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完成确认流程。3.通用注意事项:(1)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主动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2)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获取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的书面同意书,并在报名前提交至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 / 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报考点选择:(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2)单独考试考生:需选择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3)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所在地省级机构公布为准)。5.初试加分政策(3 年内有效,不含单独考试):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不可累加:(1)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 研究生 / 第二学士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及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报考条件。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适用对象: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录取后定向就业于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2)说明: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7.专项计划报考:(1)要求:需符合对应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若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可申请报考该计划。(3)其他专项计划: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8.免初试政策(针对退役人员):(1)适用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2)报名流程: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可补报。(3)录取: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9.资格审核:(1)学校将安排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随时发现随时处理,不予准予考试或录取。(2)符合加分、少数民族照顾、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申报;报考点或相关部门会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申报或复审未通过者,不享受对应政策。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他政策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初审。10.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材料复核:(1)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士兵身份)进行复核;审核 / 复核未通过者,不可按该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2)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与该计划调剂。11.后续信息查询: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网上确认、准考证打印、考试安排等注意事项,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四、考试安排(初试 + 复试)(一)初试1.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2.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3.科目: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4.成绩公布:初试成绩查询方式、查询时间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校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5.注意事项:学校初试自命题科目采用网上评卷方式,考生需在初试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大连海事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条形码张贴说明及答题规范》。(二)复试1.形式与合格标准: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形式,其中面试为必设环节;学校将对复试总成绩及部分单项成绩设定合格线,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破格复试:2026 年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非同等学力)无需加试。4.复试细节: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以及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差额比例、工作程序等,将按教育部规定另行制定并发布,考生需在复试前查阅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5.排名规则:(1)若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且研究方向名称不同,两类考生需分别排名、分别录取。(2)各专业的普通计划与专项计划考生,需分别排名、分别复试、分别录取。6.调剂考生复试: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需选择申请调入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规定的科目。7.应急调整:若遇突发状况,学校可能调整复试考核形式,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2026 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五、体检要求硕士研究生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六、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依据教育部招生政策、省级招委会管理办法,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 “初试 + 复试” 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直接不予录取。2.就业方式变更限制:定向就业考生一旦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3.录取检查: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4.学历验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录取资格自动失效。七、学习方式、学制、学费及拟招生人数大连海事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以下为具体信息(原文表格已转化为文字表述):(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关键说明:(1)“拟招生人数” 为普通计划总数(含推免生和统考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 20 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拟招 16 人),两类专项计划仅招全日制,实际人数以国家计划为准。(2)各专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及人数,将在推免录取工作结束后,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示通知查询。(3)国家下达最终招生计划后(通常在复试前),学校将通过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各专业 / 研究方向最终分专业计划及专项计划分配情况。(4)复试录取时,以每个 “拟招生人数” 对应的唯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对考生排名。(5)专业代码前 “★” 为学校自主设置专业,“☆” 为交叉学科,具体研究方向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6)若物价部门批准新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收取。(7)学制为基本修业年限,参与本研贯通培养的学生,学制按《大连海事大学本研贯通人才培养实施指导方案(试行)》执行。2.各学院全日制专业详情:(1)航海学院(001):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082302):学制 3 年,学费 8000 元 / 年,拟招 50 人;★交通安全与环境(0823Z5):学制 3 年,学费 8000 元 / 年,拟招 26 人;科学技术史(071200)01 方向:学制 3 年,学费 8000 元 / 年,拟招 3 人;02 方向:拟招 2 人;☆遥感科学与技术(140400):学制 3 年,学费 8000 元 / 年,拟招 9 人;交通运输(专业学位,086100):学制 3 年,学费 12000 元 / 年,拟招 119 人。(2)轮机工程学院(002):轮机工程(082402):学制 3 年,学费 8000 元 / 年,拟招 64 人;船舶工程(专业学位,085505):学制 3 年,学费 12000 元 / 年,拟招 102 人;海洋工程(专业学位,085903):学制 3 年,学费 12000 元 / 年,拟招 51 人。(3)船舶电气工程学院(003):电气工程(080800):学制 3 年,学费 8000 元 / 年,拟招 21 人;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学制 3 年,学费 8000 元 / 年,拟招 29 人;控制工程(专业学位,085406):学制 3 年,学费 12000 元 / 年,拟招 61 人;电气工程(专业学位,085801):学制 3 年,学费 12000 元 / 年,拟招 42 人。(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004)、交通运输工程学院(005)、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006)等其他学院(共 16 个学院 / 中心):各专业学制多为 3 年(部分专业如国际商务 025400、英语笔译 055101 等为 2 年),学术学位学费多为 8000 元 / 年,专业学位学费多为 12000 元 / 年(会计 025300 为 15000 元 / 年),拟招生人数从 2 人至 102 人不等,具体可参照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对应学院详情。(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详情:(1)交通运输工程学院(005):交通运输(专业学位,086100,单独考试),学制 3 年,学费 30000 元 / 年,拟招 25 人;(2)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006):工商管理(专业学位,125100):学制 2.5 年,51 方向学费 34000 元 / 年,52、53 方向 49000 元 / 年,拟招 176 人;工程管理(专业学位,125601):学制 3 年,学费 24000 元 / 年,拟招 30 人;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125603):学制 3 年,学费 24000 元 / 年,拟招 30 人;(3)法学院(010):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035101):学制 3 年,学费 19000 元 / 年,拟招 39 人;法律(法学)(专业学位,035102):学制 3 年,学费 19000 元 / 年,拟招 30 人;(4)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01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25200):学制 2 年,学费 25000 元 / 年,拟招 150 人。八、奖助政策(仅针对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校统筹各类资金,构建了完善的奖励资助体系,具体项目如下: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 / 人 / 年,用于奖励学业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的学生。2.学业奖学金(分三级):(1)一等奖:8000 元 / 人 / 年,评选名额约占全日制招生人数的 20%;(2)二等奖:4000 元 / 人 / 年,评选名额约占 30%;(3)三等奖:2000 元 / 人 / 年,评选名额约占 20%;注: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政策,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可咨询对应学院;非定向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签订三方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若考试总成绩(初试 + 复试)达到同专业普通计划一志愿考生学业奖学金最低成绩,可获第一学年对应等级学业奖学金。3.推免生与直博生奖励: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4.国家助学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标准为 500 元 / 人 / 月。5.“三助一辅” 岗位酬金:学校及学院设置 “助教”“助管”“助研”“学生辅导员” 岗位,完成岗位任务的学生可获得相应工作酬金。6.其他资助:包含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九、毕业与学历学位1.毕业要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若在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内容、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毕业标准,准予毕业。2.证书颁发:(1)毕业证书:按国家规定颁发,注明学习形式;(2)学位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效力。十、住宿安排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房间标准通常为 4 人间,住宿费用为 1000-1200 元 / 人 / 年;若本章程公布后物价部门批准新住宿标准,按新标准收取。十一、其他重要信息1.专业标注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 代表学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代表交叉学科。2.自命题考试大纲:公布于研究生院官网,考生可自行查阅。3.政策查询渠道:(1)国家政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学校政策: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官网。4.章程冲突处理:若本章程与教育部等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或本章程未涵盖内容,均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5.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十二、学校重点中心及研究院招生简介1.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1)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是学校首个实体化科研改革平台,依托 “综合交通运输科学与工程” 学科(交通运输工程国家一流学科),现有导师 40 余人、研究生 260 余人。(2)科研平台:含 1 个国家级创新团队、8 个省部级及以上平台,牵头 3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设有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与新加坡国立大学等 8 所院校合作,可推荐国家公派留学。(3)招生归属:招生工作由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录取学生学籍、日常管理归属该学院;学术学位设数智港口与多式联运方向,专业学位设 5 个方向(如综合交通运输智能技术、航运金融技术等)。2.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以船舶与海洋工程为主干学科,研究方向含海底工程水动力、关键部件设计等 5 类,采用 “第一责任导师 + 国内外导师组” 跨学科联合培养模式。(2)实践资源: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及大连华锐重工等实践基地,联合挪威斯塔万格大学等开展国际培养。(3)招生归属:招生工作由轮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录取学生学籍、管理归属该学院,招收海洋工程专业推免生和统考生。3.国家海洋治理与发展研究院(其他 4 个中心 / 研究院,如港口与航运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科学协同创新中心等):均为学校跨学科创新平台,分别依托法学、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学科,聚焦国家海洋战略、港口安全、工程科学等领域,招生工作由对应学院(如法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负责,录取学生学籍及管理归属对应学院,具体培养模式可查阅学校官网各中心简介。2025-10-30 15: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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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作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携手共建的高水平特色学府,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以外语学科为核心支柱,以旅游学科为鲜明特色,实现多学科协调发展,是我国培育外语、翻译、旅游、经贸等领域专业人才与开展相关研究的关键阵地。自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守 “明德、勤学、求是、竞先” 的校训内核,孕育出 “融中外、兼知行” 的优良学风与 “和易以思、人文化成” 的醇厚教风。李越然、苏琦、周锡卿、董乐山等新中国早期资深翻译家曾在此执教,播撒知识火种。数万名二外毕业生足迹遍布全球,涌现出王毅、高虎城、刘洪才、徐绿平、程国平、陈健、吴思科、常振明、江波、刘士军等活跃于政界、外交界、商界、文教界的杰出人才。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贯穿学科、教学、教材、管理等各大体系,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拥有 6 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0 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以及 7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旅游管理、外国语言文学两门学科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外国语言文学、旅游管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则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依托多语种优势,学校积极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国际化特色显著。目前已与全球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190 余所高校及教育机构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合作关系。每年均选派教师出国进修、访学、开展合作科研及对外汉语教学,年均派出留学生超 500 人,接收外国留学生达 1500 余人次。此外,学校还与墨西哥、英国、摩洛哥、法国、葡萄牙、巴拿马等国的高校合作共建了 6 所孔子学院。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一、招生名额规划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为 741 人,涵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其中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及各类专项计划名额。按照教育部相关部署,学校专门设置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招生计划,名额为 3 人。各专业具体拟招生人数可查阅《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录取人数将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报考生源质量、社会需求及学校发展规划进行动态调整。二、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二)学业水平条件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学业水平要求: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仅限报考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需在复试前提交一篇发表于正式刊物的专业论文,未提交者不得参与复试。已拥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获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三)专项专业条件报名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需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文件规定。(四)境外学历考生要求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在 2025 年复试资格审查阶段,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三、线上报名安排(一)报名时间预报名阶段: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日 9:00 至 22:00。正式报名阶段: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日 9:00 至 22:00。(二)报名规范考生需在规定时段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依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完成报名操作。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信息修改。每位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考生需准确填报个人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说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报名期间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询校验结果。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时向报考点提交认证报告进行核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高校学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高校学生” 涵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报名时需选择该专项计划,并准确填报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情况,复试前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复核。考生须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合理选择志愿及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确保报名信息填写准确、材料真实,因信息错误或材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主动通过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官方渠道,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相关事宜,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工作。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报名时考生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四、线上确认流程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具体组织实施。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必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五、报考资格审核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此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若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且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六、入学考试安排入学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一)初试相关事项考试时间: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举行,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开考。考试形式: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可查阅《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应试要求: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需按照考点要求携带考试文具,学校所有初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任何类型的计算器。(二)复试相关事项复试性质: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在复试中注重对考生的全面考查,既关注学业知识掌握情况,也重视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潜质及一贯学业表现。录取依据与时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及办法将在学校研招网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 2025 年 4 月底前完成。复试形式:实行差额复试。外语类专业考核:外语类专业复试包含《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相关内容的考核,考生可参考已出版的多语种版本资料进行准备。翻译硕士二外测试:翻译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不包含第二外语,但复试中将设置第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测试形式为对话问答。学校提供的第二外语语种包括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考生可选择报考专业以外的任一语种参加测试,入学后需按照选定语种参与第二外语课程学习。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报考的考生无需加试。思政理论考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体检安排: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调剂要求: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调剂手续。调剂信息公布: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学校研招网公布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含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含加分)、工作流程、复试录取办法(含复试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七、录取工作细则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循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录取环节。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按照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录取。学校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考试诚信状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不转入学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必须转入学校。非定向就业考生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学校将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 2025 年 6 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另行通知。八、学习形式与学制设置(一)学习形式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仅招收非全日制学生。会计硕士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生。其他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二)学制时长学术学位各专业,以及专业学位中的国际中文教育、英语口译(中英西复语方向、中英法复语方向),学制均为 3 年。其他专业学位专业(方向)学制为 2 年。九、推荐免试生接收办法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及名额等信息,可查阅学校 2025 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推免生的考生,其所在高校须为教育部批准具备硕士推免生资格的院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推荐资格。推免生申请的具体流程及要求将于 9 月中旬在学校校园网公布。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取消。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统考。十、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 8000 元。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专业每人每年 13500 元;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每人每年 15000 元;国际商务专业每人每年 26000 元;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专业每人每年 40000 元;会计专业全日制每人每年 30000 元,非全日制每人每年 40000 元。金融专业学费待上级部门备案后另行公示。(二)住宿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为每人每年 1500 元,最终费用将根据实际住宿安排及对应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三)奖助学金体系研究生奖学金:面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等级划分及奖励标准可查阅《学生手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补助基本生活开支,硕士研究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7000 元,分 10 个月发放。困难资助措施:学校通过临时困难补助、入学 “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非全日制专业奖励政策:由相关培养单位制定并发布,考生可自行咨询了解。十一、其他注意事项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班。考生应树立遵规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何时查实,均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初试、复试、录取等各阶段相关信息,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校研招网及时公布。本指南内容若与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存在差异,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为准。2025-10-30 14: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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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和安排,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4:30起向考生公布。(查询网址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已经过严格的审核与复核。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提出复查申请,每人限查一门,具体办法如下。1.申请时间2月25日9:00-2月27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办法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选择“一志愿登录”,初始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后八位。(https://yjszsxsb.nbu.edu.cn/)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在同一页上)的扫描件(pdf格式)、准考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pdf”命名,然后点击“申请表上传”按钮上传附件,并选择“申请复查科目”,填写申请成绩复核理由后点击“申请提交”按钮,完成线上提交申请。信息填写有误或不完整,材料不全或者无法识别等情况,均申请无效,不予受理。3.复查范围(1)复查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2)复查内容:考生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是否是本人答卷)、答题内容有否漏评;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正常;小题得分有否漏统漏登、合成后的各小题得分是否与公布成绩一致等。4.结果告知考生可于3月5日以后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https://yjszsxsb.nbu.edu.cn/) 查询复核结果,不再逐一通知考生。如复查成绩有误,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并予以更正。其他说明:复试、调剂等工作安排须在国家线公布后,由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请关注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graduate.nbu.edu.cn/zsgz/zssy.htm) 我校届时将发布相关通知,请耐心等待。咨询电话:0574-87600226,0574-87609136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2025-08-07 09: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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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一、工作组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学部、校区(以下简称“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指导下进行,领导小组成员须包含学院党委副书记。各学院还需设立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二、复试工作1.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应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确定本学科的复试资格线。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按照考生初试总分与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线总分的差值从高到低排序,差值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优先按各省分配计划数依次确定复试名单;各省分配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优先满足理工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要求,按考生“差值”从高到低顺次确定复试名单,直至达到总招生计划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考生初试总分与相应学科复试资格线总分的差值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差值”相同时优先理工科专业,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直至达到总招生计划数。若复试期间出现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放弃复试资格、复试不合格等情况,依据遴选规则依次递补通知复试。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满分为500分,按照报考学科复试资格线总分降低10分执行;初试满分为300分,按照报考学科复试资格线总分降低6分执行;单科不降分。享受降分优惠政策的全日制考生,其总分成绩不得低于国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按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按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加分政策。报考时填报了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25年3月17日17点前将申请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复试考核与要求 考核形式与内容 复试考核形式一般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由各学院确定,并在本单位的复试方案中给予相关说明。同一学院同一学科考核形式原则上须一致。考核组织 在学校统一指导和要求下,各学院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组织复试。威海校区、深圳校区复试工作,主要由校本部相关学科统一组织进行。考生需密切关注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按时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3.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考生根据学院统一安排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拟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取消拟录取资格。三、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节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在各学院复试工作办法中对外公布。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成绩(满分200分),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各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中,专业综合考核占比60%,面试占比40%。各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对复试阶段成绩、总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录取资格。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调剂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须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的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线;调入专业的复试资格线。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调剂要求由调入专业确定,并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一概视为调剂录取无效。四、时间安排 五其他事项01各学院应及时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复试合格线、复试和录取结果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02工商管理硕士(1251)、会计管理硕士(1253)、工程管理硕士(1256)考生的复试由商学院负责组织;公共管理硕士(1252)考生的复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相关要求见学院通知。0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相关要求见学院通知。0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状况。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由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最长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05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2025-07-30 09: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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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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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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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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