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财经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

2025-10-29 09:32:46 来源: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依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2026 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的相关要求,为保障西安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6139)网上报名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考生务必仔细研读并严格遵守。


一、西安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6139)基本情况说明


西安财经大学报考点设置于该校长安校区,具体地址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需特别提醒的是,该校区距离市区较远,周边住宿设施相对有限,考生需在考前提前规划好交通与住宿安排,避免因行程问题耽误考试。


二、西安财经大学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


西安财经大学报考点仅接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名,不符合条件者报名信息无效:


1.西安财经大学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就读于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且报考西安财经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西安财经大学的往届生,且需满足 “户口在陕西省内” 或 “在陕西省内工作” 任一条件;


4.社会考生群体,具体包括: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陕西省内往届生、报考陕西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陕西省内往届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生、报考陕西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生。


5.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选择本报考点的往届生,必须满足 “户口在陕” 或 “在陕工作” 的要求,否则报名无效;


若招生单位明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存在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情况,考生需选择招生单位作为报考点,本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


本考点预计最大容纳考生人数为 4500 人,当网上报名人数接近该上限时,将暂停接收社会考生报名。届时,已无法选择本考点的考生需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并完成报名与网上缴费。因此,必须选择西安财经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建议尽早完成报名操作;


未按上述要求选择报考点的考生,若在网报时误选西安财经大学(代码:6139),其网报信息将视为无效,本考点无法为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三、网上报名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与阶段: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两个阶段每日报名开放时间均为 9∶00—22∶00。预报名期间填写的报名信息具备法律效力,正式报名阶段无需重复填报;


2.报名网址与前期准备:网上报名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考生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本报考点及目标招生单位发布的所有公告信息,严格按照各项报考要求完成报名,因未按要求报名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名信息修改规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其中,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需谨慎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上述信息将无法修改。若确需修改,需先取消已有的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完成报名与缴费。若考生取消原报名信息后,原报考点因达到人数上限已关闭,需重新选择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点报名并缴费。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受理补报,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


4.考生责任声明: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同时,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同样由考生自行承担;


5.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本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通过电话(029-85781699)与本考点沟通并提交申请,以便考点提前做好安排,逾期将不再受理;


6.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后续信息关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本报考点及目标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及各类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网上缴费要求


1.缴费方式与时效: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且网上确认阶段无法补缴费用。报考费收费标准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服函〔2018〕164 号)执行,每人 150 元;


2.缴费与报考点容量关联:提交报名信息后尚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本报考点已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并关闭,将无法继续缴费。此类考生需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点完成报名与缴费;


3.退费规则: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原报名时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故障导致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在网上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已完成报名缴费且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还报考费。


五、网上确认安排


1.确认通知查询:本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与要求将另行发布,考生需密切关注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公告,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确认材料提交: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本考点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信息;同时,需按考点要求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


3.诚信承诺签署:考生在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阶段,均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确认时效与后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无法参加考试。


六、网上确认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所有选择本考点报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报名信息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根据自身身份类型补充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自学考试与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


(1)自考考生:需上传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准考证等证明材料;


(2)网络教育考生:需上传所在高校网络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 “届时毕业证明”;


3.户口在陕的往届生:


(1)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2)家庭户口本(需包含带户号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若为集体户口则需提供集体户口卡原件;


4.非陕西户籍、在陕工作的往届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2)考生与陕西省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陕西省内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近 6 个月的工资单(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部门公章);


(5)陕西省内地区近 3 个月(8 月、9 月、10 月)的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凭证(需加盖社保机构公章,且缴费单位名称需与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一致;若名称不一致,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除需提供上述对应身份类型要求的材料外,还需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需特别注意:提交《入伍通知书》无效;《入伍批准书》一般存放在个人档案中,若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


(1)往届生:


① 2002 年以后毕业的往届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者缺一不可);


② 2002 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 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需提供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7.在校研究生:除需提供上述对应身份类型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本考点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检查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并与报名信息进行核对。若发现伪造、变造证件的情况,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准考证》打印安排


考前 10 天左右,研招网将开通《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系统。考生需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如下:


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视为无效。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身份证件要求:考生仅可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与考试,且身份证有效期需至少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相关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不予通过网上确认;


2.信息查询渠道:西安财经大学报考点相关信息及研究生招生信息,均通过该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发布,考生需密切关注各类公告及通知,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单独通知考生本人;


3.政策依据:本须知未尽事宜,均以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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