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一、总则
为强化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保障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与招生流程的顺畅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以下统一称为 “招生单位”)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旨在培育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同时培养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硕士研究生招生需坚守服务国家战略、按需确定招生规模、全面综合考量、择优录取且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工作。
招生涉及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统一称为 “学科专业”),必须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批准或备案。
教育部将联合国家相关部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并下达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单位需结合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以及自身办学条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复试则由招生单位自主组织。初试和复试均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组成部分,教育部会统一明确初试与复试的时间安排。
初试方式包含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三种类型。其中,全国统一考试与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涵盖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以及招生单位自主命题、联合命题科目。
单独考试与推荐免试工作,需聚焦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招生单位的学科专业优势。单独考试重点面向相关行业企业一线的优秀在职科研或技术骨干选拔人才,推荐免试则重点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的招生单位,以及在推荐免试招生中承担推荐工作的高校(以下简称 “推荐高校”),均需具备相应的资格。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试题(包含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材料,必须依据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需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政策与标准。
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流程,落实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信息公开等要求。
考生应秉持诚信原则参加考试,自觉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教育部职责
研究制定并发布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工作规定与实施办法,统筹部署全国考试招生工作,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全国考试招生工作的执行情况。
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下达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同时下达年度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与年度推免生名额。
确定初试阶段全国统一命题的科目,编制相应考试大纲并组织命题工作。
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导全国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织开展考试招生工作的示范培训活动。
指导并督促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包含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 “省级招委会”)监督管理本地区的考试招生工作,调查处理考试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省级招委会职责
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管理与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具体职责分工。积极适应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新形势与新变化,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完善考试招生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
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完善防范与打击考试作弊的工作体系,统筹做好本地区的组考、安全保障、防疫等工作。
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招生单位制定并发布招生章程(包含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下同),开展招生咨询、报考资格审核、初试与复试组织、录取工作以及招生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的印制及保密、保管等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招生单位做好自主命题科目的命题、制卷、寄送以及保密、保管等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
合理设置报考点与评卷点,组织实施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强化试题试卷的保密与保管措施,按时、准确、规范地上报相关信息数据。统筹建设与使用标准化考点,协调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安排充足的考位与考试工作人员,为考试组织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及时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需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与教育部报告。
指导、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招生单位的考试与招生工作。优化考试服务,畅通咨询申诉渠道,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的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与激励机制,依法维护考生与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招生单位主管部门职责
指导所属教育司(局)依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办法以及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监督管理其考试招生工作。配合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与人员的责任。
(四)招生单位职责
招生单位需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 “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章制度,持续梳理招生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并完善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压实本单位各相关部门、院(系、所等)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 “招生单位招委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以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严格执行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的工作规程,审议并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明确本单位各相关部门、院(系、所等)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并加强监督管理。其中,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需加强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信息化建设以及政策咨询、信访受理等工作,负责统筹管理招生宣传、考试组织、调剂、录取等工作,统一审核院(系、所等)考试招生各环节的实施细则,统一公开招生信息(包含招生章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信息等),统一监督检查各院(系、所等)考试招生工作的执行情况,统一审核复试(包含调剂复试,下同)及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未经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同意,院(系、所等)不得擅自开展考试招生各项工作。院(系、所等)主要负责同志是相关自主命题科目命题与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积极适应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新形势与新变化,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完善考试招生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办法,所在地省级招委会的管理与实施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本单位的招生章程、体检要求及有关工作方案等。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体检、录取、招生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组织本单位自主命题管理(包含命题、制卷、寄送、保管等环节)、复试等工作,全力保障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密。
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设立报考点与评卷点,做好考生报名、组考、评卷(包含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自主命题科目)等工作,并按时、准确、规范地上报相关信息数据。
依法维护考生与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优化考试服务,畅通咨询申诉渠道,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与激励机制。
三、报名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的学业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特定专业学位报名要求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需符合上述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需符合上述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 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 125604),也需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上述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且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2)符合有关试点高校面向残障考生开展单独考试相关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其他规定
除经教育部批准或同意的有关专项计划外,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具有歧视性的报考条件。
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报名时间为 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平台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省级招委会需统筹考虑考生规模、考务组织、服务保障等因素,安排充足的考试服务资源,合理设置并公布报考点,妥善安排考生报考与咨询工作。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招生单位应在本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组织考试。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的兜底服务保障工作。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地各招生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行设置加分标准。
报考地处二区(具体范围见第四十八条)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
(2)其余专项计划,按照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需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不得准予其参加考试、录取,一经发现需及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以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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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长春工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其前身是国家为筹建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而创办的长春汽车工业学校,“新中国汽车第一人”、第一汽车制造厂第一任厂长郭力担任学校创始人及第一任校长。历经70余年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术等多学科协调支撑、融合发展的省属重点高校,是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应用技术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研制与高水平社会服务的核心基地。学校办学地位持续提升:1992年成为吉林省政府确定的首批三所省属重点高校之一,2004年再次被认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16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20年跻身“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项目高校行列。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学校起步早、积淀深:1982年开启研究生培养工作,199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取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3年成功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学校学科体系完善、实力雄厚:拥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超常布局交叉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14个(含吉林省一流学科3个、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11个);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2个学科入选吉林省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立项建设学科。此外,学校还具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一、招生人数2026年,长春工业大学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470人。需注意:1.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工作,并结合各专业生源质量、考生初试成绩等因素,对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2. 各专业具体拟招生人数,可查阅《长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 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二、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适用于大部分硕士研究生类型)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外)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高职高专毕业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对应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如补修课程、科研经历等),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条件1. 符合本简章“(一)通用报考条件”中第1-3条要求;2. 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执行。(三)推免生及免初试考生报考条件1. 推免生报考: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我校复试;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我校仅接收推免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收推免生申请,具体可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长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 其他免初试考生报考: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等),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四)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特别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后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三、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协调报考点开展考生咨询答复、报名手续办理、考场安排、考试组织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一)报考点选择原则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其他考生(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等):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考生提供更多就地报考便利)。(二)网上报名要求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无法修改。2. 报名平台: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仔细阅读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报考须知,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报名信息。3. 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不得多报或重复填报。4. 信息真实性: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奖惩记录(尤其是在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27日前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联系,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或未完成核验的考生,不予录取。6. 照顾政策与加分政策申报:符合教育部有关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进行资格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教育部有关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由对应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7. 专项计划报考:符合教育部专项计划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对应专项计划,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复核。8. 报考责任:考生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报考点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9. 信息查询与缴费: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三)网上确认要求1. 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2. 材料提交: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在线提交补充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工作证明等),配合报考点完成信息核验。3. 信息确认: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 图像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确保图像清晰、信息准确。5. 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准予其参加考试。四、考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一)准考证打印考生须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此外,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二)考试时间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 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外国语;2. 2025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五、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1.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按学校规定完成课程学习与科研任务;2. 非全日制:非脱产学习,采用灵活授课方式(如周末、节假日授课),兼顾工作与学业;3. 政策说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国家统一政策与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1. 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需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2. 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需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六、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2026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按以下标准执行,入学时按年度缴纳: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2.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设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10000元/人·年;3. 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15000元/人·年;4.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二)奖助体系我校奖助体系主要面向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选),具体包括: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按10个月/年发放,覆盖所有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奖励标准及评定办法,以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综合评定,具体标准及评定办法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4.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面向全体研究生公开招聘助教、助研、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为获得聘任的研究生发放相应津贴;5. 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具体申请流程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七、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及专项计划政策(一)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政策实施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仅按最高一项加分**: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 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 适用对象:报考地处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2. 政策说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三)专项计划政策1. 报考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对应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专项计划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2. 主要专项计划说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该计划;其他专项计划:按国家及学校发布的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四)免初试政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1. 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2. 录取流程: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五)材料提交要求符合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服务证书、退役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八、体检安排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要求如下:1. 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结合《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2. 各学院可根据招生专业实际培养需求,提出额外体检要求,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3. 体检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九、违规处理1. 考试纪律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须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纪律;复试期间,须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2.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其他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选。2.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具体加试科目见《长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十一、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电话:0431-85716566、85716157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邮编:130012长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 QQ群:7179068802025-09-29 14: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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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为3月下旬,复试录取办法、一志愿进入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将于近期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提前做好准备。(http://www.yjsc.ynucm.edu.cn/)一、进入复试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复试材料及要求(一)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二)准考证。(三)《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考生须提前审查盖章,盖章仅限档案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附件1)。(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从封面到封底均需扫描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五)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六)所有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承诺书》(附件2)。(七)《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除提交以上(一)至(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九)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除提交以上(一)-(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簿彩色扫描件和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提交以上(一)至(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十一)非“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除提交以上(一)至(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云南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4)或《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承诺书》(附件5)(十二)本人身份证号码变更、本人姓名变更的,还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同名证明或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须注明为同一人)。(十三)其它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复试前提交学院。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加分无效。(注: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下达的名单为准。)二、资格审查流程(一)系统上传材料材料上传时间:复试名单公布之日起至本专业复试报到前。我校复试资格审查将在考生复试报到前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系统网址:https://pas.ynucm.edu.cn/系统账号密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上传方法详见复试通知。(二)现场审核上传材料原件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将上传材料原件携带至复试报到现场,进行现场材料核验。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相关说明(一)我校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二)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三)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四)有关材料打印件请统一用A4纸打印。 附件1.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2.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承诺书.docx 附件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4.云南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附件5.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承诺书.docx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2025年3月14日2025-09-08 15: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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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 考生成绩查询的通知各位考生:依据教育部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部署,现就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复核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安排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定于 2 月 24 日 9:00 正式发布。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进行查询。该网站是我校本次初试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平台,我校不会在其他任何平台发布或提供考生成绩数据。二、成绩复查流程在成绩公布前,学校已组织专人对所有考生成绩进行了多轮核对。若考生本人对成绩存在疑问,可按以下规定申请复查。请注意,成绩复查不接受现场提交、邮件发送、电话告知等形式的申请,且仅受理考生本人提出的申请。申请时段:2 月 24 日 9:00 至 2 月 26 日 17:00,逾期申请将不予处理。申请方式:考生需在上述时段内,通过登录链接(https://www.wjx.cn/vm/eG414nr.aspx)或扫描文末二维码,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提交复查申请。若超出规定时间或信息填写有误,申请将被驳回。复查规范:学校收到复查申请后,将安排专人进行核查,考生本人不得直接查阅试卷。复查内容包括: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是否存在漏评情况、各小题得分是否有漏统或漏登现象、各小题得分合计后是否与考生收到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涉及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的宽严程度不在复查范围内。超出上述规定的申请事项,学校将不予受理。若经复查发现成绩有误,学校将于 3 月 7 日前通过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并按程序上报上级部门进行纠正;成绩无误的,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三、复试相关说明“国家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 的公布时间尚未确定,考生可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最新动态。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尽快公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所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避免错过复试时间。我校不提供成绩排名服务,在 2025 年 “国家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 公布前,也不会发布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考生可参考 2024 年 “国家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 初步评估自身成绩情况。如有意愿参与我校调剂,建议密切关注各学院发布的调剂信息。咨询电话:029-85310346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2025-08-21 16: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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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查询及相关通知尊敬的各位考生: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已于4月25日上午10点正式公布。考生们可通过以下网址进行查询:https://yz.chsi.com.cn/bsbm/cjcx/。一、成绩查询涵盖范围本次成绩查询内容包括初试考试科目,具体为英语、业务一、业务二,以及复试考核内容,涵盖面试成绩和科研成绩。二、成绩复查相关说明如果考生对成绩存在疑问,可以申请成绩复查,但需注意以下几点:1.成绩复查仅限于检查是否存在漏评或登分统计错误的情况。2.成绩复查申请的截止时间为4月27日上午10点。3.申请方式:考生需自行下载成绩复查申请表(可从相关通知页面获取),填写完成后,每份申请表仅能针对一个科目提出复查申请。考生需在申请表上签字,然后将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yzyzyz@ahnu.edu.cn。三、其他注意事项1.若成绩核查无误且不涉及考试成绩变动,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2.考生在查询成绩或申请复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0553-5910126进行咨询。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5年4月24日2025-08-25 16: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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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核公告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核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一、成绩查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12:00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成绩:1.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sceea.cn/)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apply/cjcx/)请合理选择查询方式、查询时间,避开网络拥堵。二、成绩复核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已经进行了多次认真复核,个别考生如仍有异议,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时间:2025年2月25日-26日申请方式:我校不接受现场、电话等成绩复核申请,考生须通过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申请。考生进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首页--用户登录(如还没有账号请先注册,点击登录)--成绩复核--点击相应的成绩按提示提交复核申请。注册个人账号时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否则可能因无法查询到个人成绩而无法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或申请资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申请流程:1.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写明申请理由,本人签字后扫描成电子文档;2.准备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面);3.进入2025年硕士成绩复核模块,选择复核科目,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4.完成成绩复核申请提交。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成绩复核的相关要求,复核工作由我校组织专门人员完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复核只查看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的情况,不再重新组织评阅答卷。成绩复核结果将在十个工作日后在成绩查询系统中更新,不再另行通知。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详情、调剂申请等请注意关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028-66366756/66366757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2月22日2025-09-15 16: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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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级新生档案接收与户口迁移地址相关说明为保障 2025 级新生顺利办理档案转接与户口迁移手续,现将相关地址及对接信息明确如下,供新生参考执行。一、新生档案接收核心信息新生需按以下指定信息办理档案投递,确保档案准确送达对应部门:1.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本次 2025 级新生档案接收主体为清华大学2.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具体投递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 A 楼 105 室3.档案接收地邮编:上述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为 5180554.档案接收部门:负责统筹接收新生档案的部门是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招生办5.档案接收人及联系电话:为区分不同学历层次新生对接需求,联系人及电话分设如下:(1)博士新生对接:由赵老师负责,咨询及沟通电话为 0755-86543994(2)硕士新生对接:由张老师负责,咨询及沟通电话为 0755-26036120二、新生户口迁移地址说明2025 级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可选择以下任一地址作为迁移目的地,地址信息如下:户口迁移地址选项:(1)选项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1 号(2)选项二:清华大学三、重要注意事项1.信息变动说明:本文所提及的档案接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户口迁移地址等内容,若后续因工作安排需要调整,最终以学校实际发放给新生的调档函内容为准,调档函信息将作为最终执行依据2.后续要求通知:关于新生档案调档的具体操作流程、材料要求,以及户口迁移的详细办理步骤、所需证明文件等,学校将在后续单独发布专项通知,请新生持续关注官方渠道信息,避免遗漏重要安排2025-09-08 14: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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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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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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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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