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为国家在西部地区重点布局的财经类高校,兰州财经大学是黄河流域上游唯一构建起本、硕、博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财经院校。自 1952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奠基至今,学校历经七十余载发展积淀:1958 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并开启本科教育,1981 年定名兰州商学院并先后隶属于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 年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 至 2004 年间,甘肃职工财经学院、甘肃冶金工业学校、甘肃省计划学校先后并入,为学校注入多元发展动能。2003 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 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 年跻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行列,2023 年获批设立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实现了学科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学校坐拥和平、段家滩、东岗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逾 1700 亩,校舍建筑面积达 73 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 1.47 亿元。校园绿化面积达 31.54 万平方米,凭借优美的校园环境被兰州市人民政府授予 “花园式单位” 称号。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 258.03 万册、电子资源 888.2 万册,已然成为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信息枢纽。
在人才培养规模上,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拥有全日制在校生近 2.5 万人,其中本科生 2.1 万余名,博硕士研究生 3500 余名,另有继续教育学员 1.1 万余名。师资队伍方面,全校教职工共 1537 人,其中专任教师 1198 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 576 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 1077 人。专任教师队伍中,汇聚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文化青年英才、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 154 人(次),3 人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同时,学校还拥有 1 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9 个省级教学团队、3 个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以及 13 名省级教学名师、7 名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和 5 个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
教学与科研平台建设成果丰硕,学校设有研究生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等 20 个教学单位,构建了完善的教学组织体系。科研平台方面,拥有 3 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1 个甘肃省第一批新型高端智库、1 个 “一带一路” 建设重要智库、1 个甘肃高校新型智库、3 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 个省级 2011 协同创新中心、1 个第三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 2 个甘肃高校产业研究院,为科研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学科专业建设以 “新财经” 发展为导向,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以统计学为引领学科,以理论经济学为基础支撑,以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为核心主体,同时推动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目前拥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 2 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10 个省级重点学科,以及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统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硕士学位授权方面,涵盖 8 个一级学科点、27 个二级学科点,以及 2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在甘肃省属高校中率先获得 MBA 专业学位培养资格,同时具备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开放办学格局持续拓展,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对口支援高校。率先加入 “一带一路” 高校战略联盟、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一带一路” 研究分会等多个国际交流平台,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等国家的 45 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联合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成立 “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 “1+2+1” 中美大学实验班,开设 “1+2+1” 中俄大学实验班,并成立 “中亚商学院”“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新加坡丝路孔子学院”,全力打造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的开放平台。
展望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深化文化传承创新,拓展高水平开放办学,奋力建设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贡献力量。
一、培养目标
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
涵盖国民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金融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等专业。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
包括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保险、税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农业(农村发展、农业管理)、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国际中文教育、美术与书法、社会工作、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等专业。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设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旅游管理(MTA)等专业。
(四)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仅限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业水平条件
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专业特定条件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与学业水平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与学业水平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同时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学习方式为 “非全日制” 的招生专业方向,仅接受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报考,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四、学制
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 3 年。其中,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模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集中授课与周末授课相结合的学习模式。
五、报名
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天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可修改。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信息填报要求:考生需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报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学历(学籍)校验:教育部将在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反馈结果,考生需及时查看。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
政策享受说明: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上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此类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参与该专项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且经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未申请初试加分的,不可参与该专项计划调剂。
资格申报与审核: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相关部门、报考点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余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与专项计划初、复试。
残疾考生便利服务: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等规定,参照相关文件要求,为残疾考生提供必要支持与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
报考点选择: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合理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诚信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因网报信息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信息查询与费用缴纳: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事项,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需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公布,具体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除推免生外,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方可准予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0 月 23 日前向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提交学历(学籍)认证的 PDF 或 JPG 格式电子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七、考试
入学考试包含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复试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2026 年 3-4 月进行。
考试内容:主要由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测试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以《兰州财经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考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用于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程序,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要求
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招生单位将对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的合同进行严格审核,一经录取,其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不得变更。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信息与资格审核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历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五)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组织实施。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进行。
九、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每人每年 8000 元;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农业硕士除外):每人每年 8000 元;
农业硕士:每人每年 7000 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 MPA、工商管理硕士 MBA、会计硕士 MPAcc、旅游管理硕士 MTA):每人每年 30000 元。
(二)住宿费
每人每年 1100 元。
以上收费标准若遇政策调整,将以最新批复、备案的标准执行。其中,非全日制专业不提供住宿。
十、奖助政策
学校构建了多层次、多维度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或专业实践能力突出、发展潜力显著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20000 元。
(二)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可享受每人每年 6000 元的助学金。
(三)李政道奖学金
依据《李政道奖学金等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教助〔2021〕11 号)规定,该奖学金用于奖励全省招生计划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5000 元。
(四)学业奖学金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25〕77 号),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将按比例优先享受第一学年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 9000 元,二等奖每人 4000 元,三等奖每人 2000 元。
(五)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4〕77 号),国家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 50000 元 / 生,省部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 10000 元 / 生,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 3000 元 / 生。
(六)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
依据《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4〕80 号),在校全日制硕士可申请以下奖励:
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 50000 元、40000 元、30000 元;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 5000 元、4000 元、3000 元。
学术论文奖励:
以第一作者在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 A 级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 20000 元;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 10000 元;
以第一作者在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 B 级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每篇奖励 10000 元;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 5000 元;
以第一作者在 “CSSCI” 来源期刊、“CSCD” 来源期刊核心库等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 C 级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每篇奖励 5000 元;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 3000 元;
以第一作者在 “CSSCI” 扩展版来源期刊、“CSCD” 来源期刊扩展库等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 C 扩级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新华文摘》以摘要形式转载的,每篇奖励 3000 元;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 1500 元。
(七)“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
根据《研究生 “三助一辅” 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兰财大校发〔2022〕40 号),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基本学制内的在籍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具体奖助体系及评定办法,将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就业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需返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 “双向选择” 的方式,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落实就业。
十二、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页,我们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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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沈阳农业大学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老师。沈阳农业大学接到通知说2024到2025学年,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的论文要统一交到网上保存,所以我们要做这个工作。 一、要交的东西就是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这段时间,已经拿到学位的同学的博士和硕士论文的电子版。 二、时间怎么安排11月30号前,每个学院要填好一个表格叫《单位二级账号导入表格模板》,然后研究生处会把账号弄好。各学院老师就可以登录“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去看看怎么操作。12月5号,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处会从平台下载今年学位信息的数据。再发给各个学院。2026年1月10号前,各学院必须把论文的电子版全部上传完。 三、要做哪些事沈阳农业大学各学院要安排好人手,提前准备好不要到时候手忙脚乱。(一)拿到数据并检查根据学校给的学位信息,看看论文题目、学科、研究方向、关键词、作者和导师信息有没有错或者少写的地方。如果有不对的,要按照平台给的表格样子把它补全。(二)上传电子版论文上传的论文必须是学生最后用来毕业的那个版本。文件要是PDF的,如果有图片视频或者代码之类的材料。也要一起上传可以打包成zip格式再传上去。请大家一定按时完成。相关推荐:大连理工大学MBA 东北大学MBA 辽宁大学MBA 哈尔滨工业大学MBA2025-12-02 16: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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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须知一、报考基本说明有意报考者须提前认真阅读《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本人满足相关报考条件。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申请要求与实施细则请参照相关实施办法文件。二、招生导师与专业目录说明因部分导师的2026年全日制博士招生计划已在第一批次录取中由硕博连读考生及临床学硕校内优选试点学生占满,相关导师将不再通过“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可招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导师名单及专业目录详见相关附件。三、报考流程与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南京医科大学报名时间为11月24日至12月8日,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信息填报、材料上传及缴费。系统开放具体时间为11月24日上午10:00至12月8日上午10:00。报名时请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注册时招生批次应选择“2026年全日制博士报名第二阶段(申请考核)”。(二)资格审核与综合考核12月9日至12月28日期间,各学院将组织完成资格初审、申请材料评审及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四、报名费用说明报名费为每人80元,仅支持网上缴纳,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在缴费前应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因资格审核未通过或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核者,报名费南京医科大学不予退还。如缴费后手机已收到扣费提示但网页未及时更新,请勿重复缴费。五、网上报名材料清单考生须按要求准备下列材料,并按顺序合并为PDF文档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考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统一模板的个人简历;科研计划书,内容应围绕报考学科或导师研究方向拟定,字数约3000字,需使用统一模板;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明(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习或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原则上应在综合考核前提交;报考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应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成绩证明或证书,以及规范化培训接轨培养证明(本校生除外);往届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使用统一格式;定向培养硕士生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提交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按统一模板准备)。上述第1至11项材料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必需材料+报名号+姓名”。考生如另有附加材料,可合并为第二个PDF文件,命名为“附加材料+报名号+姓名”,内容包括非定向知情同意书、科研成果、论文、专利、项目、获奖等支撑材料,以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文件。《报考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原件请考生自行保管,入学后交至报考学院。六、心理测试与职业胜任力测评所有参加南京医科大学本批次“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完成心理测试。测试通过微信平台进行,需使用手机验证码登录。测试全程约40分钟,需在安静环境中完成。未完成测试者不得参加后续考核。七、注意事项凡未达到报考条件、填报信息不实、未按规定流程操作,或由于非本校可控制的网络原因导致报名无效或受影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八、最终解释权本报考须知由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推荐:江苏南京大学MBA 南京邮电大学MBA 扬州大学MBA 中国海洋大学MBA2025-12-02 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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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及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相关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5年度博士生专项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项目背景与目标本专项计划紧密围绕国家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聚焦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创新,重点支持30周岁以下的高年级在读博士研究生。通过科协组织的平台优势,助力优秀博士生拓宽学术视野、增强科研能力、加速成长发展,为国家培养具备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后备力量。二、申报对象与条件(一)申报对象主要面向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在读高年级博士研究生。(二)遴选条件及资助标准具体遴选条件、资助内容及标准详见《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三、推荐流程与评审安排(一)学院推荐各学院应本着择优原则进行遴选,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二)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会议评审,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三)上级审核省级科协将根据遴选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结合学科布局统筹确定上报中国科协的推荐名单,最终入选者由中国科协审定公布。四、材料提交要求各学院需提交以下材料:学院推荐汇总表,包括被推荐人基本信息及排序情况;专项计划推荐表;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五、组织与审核要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确保推荐程序规范、排序公正,按要求完成推荐工作。2025-12-01 16: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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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5〕28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年度立项申报与结项鉴定工作的具体安排说明如下。一、项目立项申报(一)项目类别设置本年度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类别。申报人可参照《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自主拟定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二)申报数量限制我校可申报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15项。(三)申报人员条件申报项目应契合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具备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在理论研究或实践探索方面体现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具有积极促进作用。项目研究目标应清晰具体,研究方案系统可行,预期成果明确,并具备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项目主持人须为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拥有较丰富的研究生培养或管理经验。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满5年的专职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要求。(四)申报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须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学风严谨,无科研失信记录。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者,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已立项的予以撤销,且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申报向教学一线倾斜,校级领导作为负责人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申报限额的30%。除重大项目外,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独立申报前3名,联合申报前5名)同期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省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总数不超过9人,跨单位合作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不超过5个单位15人。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创新,不得重复申报。本次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4年。二、项目结项鉴定(一)结项范围本次结项范围包括2023年获批立项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以及经批准延期的往期项目。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项的项目,主持人可填报延期结项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二)结项基本要求项目须完成申报书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形成系统完整的研究总结报告。研究内容应紧密结合研究生教育实际,体现改革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重大项目应在全省研究生教育顶层设计方面发挥重要参考作用;重点项目应着力解决教学和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项目成果须在至少两个高校或行业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实践中得到应用。须提供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可查询)、正式出版的著作、国家发明专利或管理信息系统等。(三)结项程序说明学校将组织结项评审专家组,对申请结项项目进行鉴定。专家组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重大和重点项目需进行会议答辩,由主持人汇报研究情况。专家组通过审议材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提出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材料完整性、目标完成情况、成果水平、实践效果及改进建议等内容。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不予通过。学校评审后将结果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复核。(四)其他相关说明项目名称、成员及单位原则上不予变更。如确需变更,须由主持人填报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报批。项目成果须规范标注“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可作为结项依据。三、材料提交要求(一)立项材料报送需提交材料包括: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匿名)3份,支撑材料1份(附目录);电子版申请书(不匿名)及支撑材料PDF版;学院盖章的立项申报汇总表。(二)结项材料报送结项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按封面、目录、结项书、研究报告、佐证材料的顺序编排,文件命名格式为“2025年结项申请书10482洛阳师范学院主持人姓名”;学院汇总所有结项材料后,填写结项申报汇总表。立项材料请于2025年11月7日12时前报送,结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纸质材料请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成均楼C21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四、其他事项说明申请书中涉及盖章处可暂留空白,待学校审核后统一处理。所有材料须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推荐至省教育厅。2025-12-01 15: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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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生涯发展教育,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增强研究生职业规划能力与就业竞争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湖北省分赛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研究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二、活动目的本次活动旨在通过竞赛形式,拓展生涯教育载体,搭建人才供需交流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目标包括:以赛促学,引导学生科学规划学业与职业路径,提升综合素质;以赛促教,推动各学院加强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以赛促就,促进校企合作与人才对接,助力研究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三、赛事安排(一)大赛分为院级选拔与校级决赛两个阶段。院级选拔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校级比赛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筹实施。(二)校级比赛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评选结果和省级赛事名额,择优推荐选手参加湖北省分赛。(三)校级决赛拟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该奖项将授予一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四、时间安排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职业规划大赛计划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间举行,具体安排如下:报名通道自2025年11月3日起正式开通;各学院须在2025年11月13日前完成院级选拔工作;校级决赛计划于2025年11月30日前举行;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期间,学校将组织训练营活动,并择优推荐学生参加省级比赛。五、具体内容(一)参赛对象我校所有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可报名,不限年级。(二)比赛形式与内容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目标定位、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以及个人发展规划与就业市场趋势的契合程度。(三)院级选拔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拔推荐工作。其中,会计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可各推荐2名研究生参加校级比赛,其他研究生培养学院可各推荐1名研究生。推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包括每位选手的求职简历(PDF格式)、求职展示PPT(不超过50MB,可含视频)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不超过50MB)。所有材料请按规定时间提交。(四)校级决赛决赛环节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主题陈述:选手围绕个人求职意向和职业准备情况展开陈述,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需配合PPT进行展示。评委提问:评委将结合选手陈述内容及实际工作场景进行提问,选手需现场应答,此环节时间为5分钟。评委点评:评委对选手的综合表现进行简要评价与建议,时长约2分钟。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研究生参与,确保大赛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2025-12-01 15: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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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做好11月份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学校整体部署,现将十一月份研究生教育管理重点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一、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在校研究生党员信息摸排统计工作,全面掌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数量、结构及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并将汇总信息报研究生院备案。认真筹备并实施2025学年下学期党课教育教学计划,规范有序做好党员组织发展各项工作。积极推动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与研究生“党员标兵”选树宣传工作,配合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完成对各二级学院党建工作的相关考核评价。(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启动研究生思想动态调研,通过问卷、座谈等方式了解研究生思想状况,同步开展研究生对指导教师满意度调查。持续深化“五个寝室”建设内涵,依托学生社区、宿舍单元,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谈心交流活动,营造和谐人际关系与良好社区氛围。精心组织研究生代表大会换届工作,确保与学校学生会代表大会、共青团代表大会协调同步、顺利召开。集中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活动,引导研究生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二、 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保障(一)学生教育工作强化资助育人实效。以近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为契机,加强对研究生的价值引导,开展感恩意识与励志成才教育,培育研究生奋发进取的优良品质。持续关注冬季校园安全。结合季节特点,重点开展防火、防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安全教育,特别关注宿舍用电安全、心理健康疏导等环节。(二)学生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一是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插座、电器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破损及违规使用现象,同步进行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二是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交通安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防范校园欺凌等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及处置机制,将学生违纪违规行为与奖助学金评定等挂钩。规范完成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具体包括:完成14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与奖金发放工作;完成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完成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先进集体与个人的评选工作。积极组织参加湖北省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按照大赛统一部署,动员研究生报名参赛,做好院内选拔,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决赛。三、 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一)教学相关工作举办2025年度研究生学术节。各培养单位需制定详细活动方案,筹备学术节开幕式及相关展览;定于11月14日举行开幕式,安排专家学术报告、优秀研究生经验分享、师生交流等活动;各学院需组织开展好分论坛活动,并积极配合研究生院的整体安排。做好2025级研究生学生证制作发放工作。请各学院辅导员协助研究生院,按时准确提交研究生的乘车区间信息与个人照片,确保学生证及时制作并下发。(二)教学督导工作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通过随堂听课、教学文档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本学期研究生教学运行情况。组织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进行集体听课。选取1至2个学院作为重点,围绕近期督导发现的共性教学问题,向相关学院集中反馈听课意见;视情况安排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1至2个点位的抽查督导。四、 招生考试与就业促进完成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的网上(现场)确认工作,按要求审核、上报考生数据与材料,完成考场编排、试卷需求申报等考务准备工作。全力推进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工作。制定学校自命题工作实施细则,召开专题会议,安全、合规、按时完成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制卷任务。全面准备研考考务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级考务培训,在校内开展考务工作演练,确保研考组织工作平稳有序。持续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重点促进2025届毕业研究生年终就业率的提升;二是提前谋划,启动2026届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五、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迎接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学位办〔2025〕16号)部署,专项合格评估工作自11月5日起启动。我校有数学、教育、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临床医学、旅游管理等8个学位授权点参与本轮评估。相关学院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与学校安排,扎实做好各项迎评准备工作,确保在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评估材料上报。组织申报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各培养单位应积极整合资源,做好校内成果的遴选推荐以及校外联合申报工作,确保在11月13日前完成所有材料的报送。推进2025年下半年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新闻与传播硕士点需按计划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二次学术不端检测及最终定稿工作,并筹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编制并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各学位授权点应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撰写《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按规定程序编制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协调,确保十一月份各项研究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2025-12-01 1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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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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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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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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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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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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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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