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民族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
首先需特别提醒考生,务必准确区分 “招生单位” 与 “报考点” 两个关键概念:
招生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作为面向全国招生的招生单位,其单位代码为 10136;
报考点:内蒙古民族大学同时作为组织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 1537,且仅允许内蒙古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该报考点(代码 1537)参加考试。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启动,为保障报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具体要求
报名时段划分: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该阶段应往届考生均可参与报名。
报名阶段构成: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无法进行补报。
报名平台及诚信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完成报名,报名过程中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前准备工作:网上报名开始前,考生需仔细研读《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以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同时,还需认真阅读拟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对应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确保按要求完成报名。
报名信息修改规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后将无法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报名填报限制: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信息真实性责任:网上报名时,考生需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在网上确认时提交上传虚假证件材料信息,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点选择安排
(一)基础报考点要求: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内蒙古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在通辽市实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需选择内蒙古民族大学报考点。
(二)户籍相关报考点选择:大学入学前户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除选择内蒙古民族大学报考点外,也可选择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的报考点报考;非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仅能选择内蒙古民族大学报考点。
(三)校外实习考生报考点选择:在校外实习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实习地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网上报名时在遵循上述(一)、(二)条规定的基础上,也可选择实习所在地盟市的报考点;若实习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地区,网上报名需严格遵循上述(一)、(二)条规定选择报考点。
三、报名注意事项
特殊报考点选择规则:内蒙古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原则上应选择 “内蒙古民族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 “1537”)。若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如考试需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作为报考点参加考试(或按要求选择招生单位指定考点)。
特殊政策申请说明:
(1)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信息为准,复试阶段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2)专项计划报考: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初试加分政策: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教育部《管理规定》执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按最高加分项享受加分。
(4)免初试政策: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招生单位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
(5)政策申请与审核: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加分、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及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会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负责初审,其余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符合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需登录 “研招网”,在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审核平台” 在线提交资格申请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报名该专项计划。资格审核时间、申请流程及具体要求,考生需及时关注教育厅官网 “骨干计划” 专题专栏发布的信息。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需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招生单位进行核验。
残疾考生考试便利服务:本报考点可为残疾考生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有关要求,在网上确认阶段与本报考点沟通申请,以便报考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费用标准为 190 元 / 人,缴纳时间为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研招网网报系统完成缴费。在网上报名阶段主动取消报名、网上确认阶段未确认或确认未通过,以及被招生单位判定为不准考的考生,报考费将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还。若考生在网上支付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研招网客服电话咨询。
四、网上确认相关安排
确认时间查询: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考生提交材料的时间,以及报考点审核材料的时间,考生需及时关注本报考点、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以及 “内蒙古招生考试” 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信息。
材料审核与修改:网上确认期间,本报考点将在网上集中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若考生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正并重新上传,直至审核通过。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本报考点将不予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材料,或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殊情况确认协助: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完成网上确认,可前往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外东侧博雅楼(通辽市文化馆西侧)研究生处(院)110 办公室,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审核材料上传。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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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0008)北京科技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各考试方式明确的报考条件。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按教育部规定,考生需按以下要求选择报考点:京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毕业院校所在地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及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读二学位本科生)报考我校,须选择 “北京科技大学” 报考点(代码:1108);其他考生报考我校,需根据 “1108 北京科技大学” 考点公告,确认是否符合该校报考点要求。考生选择报考点前,务必仔细阅读报考点网报公告,确认符合要求后再填报。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网上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报考点接收考生的具体条件,可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考点公告。此外,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身份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网上填报时需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身份报考,本科毕业专业需填写为法学专业,且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法学学位证书,否则录取无效,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网上报名时,考生须使用当前有效身份信息(曾用名、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信息)。考生学历需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系统将在网报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网报开始前,自行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较长,建议考生提前完成认证,避免影响后续网上确认、考试及录取。关于中共中央党校学历(学籍)的认定:仅认可中央党校颁发的研究生或成人教育学历证书(或在校成人教育学生证),不承认中央党校函授或其他形式的结业、毕业证书。二、报名流程与要求(一)报考点选择报考我校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需按照报考点所在省(市)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须知等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因选错报考点导致无法网上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报名操作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考生需在上述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提交个人报考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注意事项考生网上报名前,需认真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报考点所在省市、报考点的网上报名公告;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明确报考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关键信息核对与修改网上报名时,考生需认真填写并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人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特别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关键信息,提交后无论是否支付初试费,均无法修改。如需修改,需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报名并支付初试费。学习方式、就业类别与考试方式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名,需按学习方式、就业方式、考试方式明确填报,具体要求如下:① 全日制: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录取后考生须非在职全日制脱产学习,毕业时通过 “双向选择” 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就业” 考生需将全部个人档案正本转入学校。② 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类考生。选择 “非全日制” 学习方式的考生,网上报名时 “就业类别” 须选择 “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定向就业” 考生录取后无需转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③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学习方式需选择 “全日制”,就业类别需选择 “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的定向就业单位需规范填写为定向地区(省、直辖市或民族自治区)的教育厅;在职考生需填写定向地区教育厅及现工作单位;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填写 “南疆地区高校”。④ 单独考试:报考我校 “单独考试” 相关专业的考生,学习方式需选择 “非全日制”,就业类别需选择 “定向就业”,报考点需选择 “1108 北京科技大学”。考生需结合自身实际,慎重选择学习方式、考试方式及报考就业类别。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要求2026 年毕业的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可按非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按二学位应届生身份报考;2026 年不能毕业的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用第一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无论以何种身份报考,在读二学位考生均需在 “备用信息” 栏注明 “在读二学位,一学位 XX 专业、二学位 XX 专业”;已毕业并取得学位的二学位考生,需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特别提示: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的二学位考生,网上填报时需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身份报考,本科毕业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代码 0301),且入学前必须取得法学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不同学位类型考生报考法律相关专业的要求如下:一学位非法学、二学位非法学:可按一学位或二学位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无法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一学位非法学、二学位法学:无法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若二学位已毕业,可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若二学位在读且入学前可取得法学学位,可按应届生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若入学前无法取得法学学位,无法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一学位法学、二学位非法学:无法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可按一学位非应届生身份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报名信息保管考生需牢记并妥善保管 “中国研招网” 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及系统生成的 “报名号”,避免泄露或丢失造成损失。联系方式有效性考生需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在招生工作结束前有效、畅通,避免因无法联系影响报考流程。(三)报考费支付选择我校报考点(1108 北京科技大学)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只有显示交费成功,才能选择该报考点进行 “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需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办理网上确认。(四)网上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符合报考单位及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 “研招网”,及时查看报考点确认通知。“1108 北京科技大学” 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具体安排和要求可在确认开始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须知》。网上确认时,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核验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我校(代码 10008)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邮寄以下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考生需准备材料纸质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以备网上确认时上传。因未及时提供材料导致无法确认或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尽早办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公寓研究生院 310 室邮编:100083收件人:刘老师 或 李老师联系电话:010-62332484报考我校(代码 10008)的以下 3 类考生,需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以备网上确认时上传;因未及时上传导致无法通过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①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准备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往届生需准备《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科应届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教育、在读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需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在读二学位考生还需提交现就读单位校级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工作人员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部门公章);2026 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开放教育考生,需准备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及公安机关证明;因本科院校上报信息失误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提供本科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需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盖章)。② 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③ 在校研究生报考的考生:需准备现就读单位校级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盖章)。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经确认的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也不得更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导致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报名无效,已缴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使用无效身份信息报名(含调剂报名)、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三、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其他重要事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且需确认满足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相关学术要求。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在部分专业招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招生简章及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避免错误填报。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填报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一律不予退费;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所缴初试费将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 2025 年 12 月底返还至缴费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有问题可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截止后不再补报,也无法修改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招网及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因未及时关注通知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我校和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我校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考试便利。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便利服务,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提交申请,将《北京教育考试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我校将按上级部门要求审核。2025-10-27 09: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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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生接收流程,精准选拔具有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发展能力的拔尖人才,切实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管理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细则。一、工作核心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要求,所有选拔标准、流程、结果均按规定公示,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杜绝任何违规操作。质量优先综合评价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突破单一成绩导向,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潜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突出能力导向,重点评估考生的科研创新意识、学术敏感度及专业适配性,确保选拔结果契合学院学科发展需求。二、组织管理架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全面统筹推免生接收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与复试方案;组织复试考核、材料审核、成绩评定等环节;处理推免生接收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咨询与申诉,确保问题及时响应、公正处理。三、申请基本条件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政治素养、资格资质、专业背景等多维度条件,方可申请学院推免生资格:思想政治与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与价值导向,热爱祖国,愿意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推免资格条件:为国内普通高等学校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资格需经本科学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未经备案者无效)。身心健康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补充规定,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外语能力条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且大学英语 CET-4 考试成绩达到 420 分及以上(以成绩单原件为准,未达标准者不予受理)。品行与纪律条件:本科学习期间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专业背景条件:根据报考专业方向不同,对本科专业门类有明确要求: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信息资源管理学术型硕士、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企业管理研究方向、技术经济及管理研究方向)、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MLIS)的考生,本科专业需属于管理学、理学或工学门类;报考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会计学研究方向)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四、申请流程与材料要求(一)系统报名与缴费所有申请学院推免生的考生,必须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申请无效。报名功能开通时间预计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需在系统开放后及时填报志愿,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有效。(二)复试材料准备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由学院留存),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需清晰显示个人信息);大学英语 CET-4 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成绩分数);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标注专业排名)及专业排名证明,均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科研能力证明材料(非必交,有则优先):包括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科研成果鉴定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等,可辅助证明个人科研潜力与专业能力。(三)材料提交说明所有材料均需采用 A4 纸规格(本科成绩单可按学校原有格式,无需强行调整为 A4 纸);复试现场需提交材料原件供审核,审核通过后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学院留存,一经提交不予退还;材料需真实、完整,若发现造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立即取消复试资格。五、复试与录取工作流程(一)复试方式线下复试:仅限天津市内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到学院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试;线上复试:面向天津市外考生,采用腾讯会议或钉钉会议作为复试平台,具体平台及操作指南将提前通知考生。(二)复试时间与地点时间与地点通知:线下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告知考生;线上复试的时间及平台调试安排,也将提前通过上述方式通知。应急与入校安排:线上复试应急电话:022-23765936,复试期间若遇技术问题,可立即拨打该电话寻求协助;校外考生参加线下复试前,需提前拨打 022-23765936 与学院联系,按要求填写访客入校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园。纪律要求: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达复试地点(或登录线上平台),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补复试。(三)申请材料审核学院组建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进入复试环节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重点审核材料真实性、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与专业适配性;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情况评定审核成绩,并结合审核成绩择优确定最终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确保复试考生质量。(四)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复试组成:复试包含专业面试与英语面试两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 100 分;成绩计算方式: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 100 分)= 专业面试成绩 ×70% + 英语面试成绩 ×30%;合格标准: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单独进行,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录取规则基础录取原则:根据学院推免生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总成绩,参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优先录取情形:考生若获得以下竞赛奖项,且取得推免资格并进入复试后,可提出优先录取申请,在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全国总决赛金奖(仅限前 5 名成员)、银奖(仅限前 3 名成员);“天开杯” 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仅限前 3 名成员)。拟录取通知与确认: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院将按复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六、咨询与申诉渠道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22-23765936;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7:00(非工作时间咨询将延迟回复);咨询内容:可咨询报名流程、材料准备、复试安排、录取规则等相关问题。申诉处理:考生对复试或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示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领导小组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未尽事宜:本细则未明确的内容,按照《天津师范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接收章程》相关要求执行;本细则由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8 日2025-09-28 10: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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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公告海南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启动,本次报名全程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保障考生顺利完成报名流程,现将报名相关事项详细说明如下:一、考生资格审查招生单位与报考点会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以此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若审查过程中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相符,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且该审查贯穿整个招生流程,一旦发现问题即刻处理。二、网上报名与确认安排(一)网上报名相关规定报名时间划分:网上预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报名操作要求: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按照网站提示及相关要求,如实、仔细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考试费缴纳。在整个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也可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一旦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将不再接受补报申请,同时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填写注意要点: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各项要求,确保自身符合报考条件。报名过程中,考生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内的各项约定与要求。考生成功提交报考信息后,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网报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考试费缴纳。若逾期未完成缴费,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后续无法参与网上确认环节。考试费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规范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等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9〕1272 号)文件执行,每位考生每科需缴纳 38 元考试费。若考生因自身原因,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点或考试方式等,导致无法完成报名确认或无法参加考试,或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及参加考试,已缴纳的考试费将不予退还。报名时,每位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不得多报或重复填报。考生需按照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相关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隐瞒或虚报。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本人自高中毕业之后所受到的各类奖惩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到的处罚;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的违纪处分、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还有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要求需申报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报名期间,系统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自动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校验结果。此外,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若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核验工作。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政策,或是报考专项计划相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填报相应的申请信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将不再同时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将不再同时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招生录取,将以考生报名时填报并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可使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学信网)的账号,登录该网站首页的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平台开通时间以系统实际通知为准),在线提交资格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信息,将同步至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待与考生报名信息核对一致后,考生即可直接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后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基本条件。其中,“高校学生” 具体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同时也包括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循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若因考生自身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必须仔细阅读教育部、海南省考试局、所选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公告,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海南省各报考点可容纳的考生人数有限,一旦某个报考点的网上缴费人数达到其承载上限,该报考点将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考。因此,建议考生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尽早缴纳网上考试费,避免因报考点名额满员而影响报名。(二)网上确认相关规定确认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 8:30 至 11 月 4 日 17:30,此时间段为网上确认的唯一有效时间,超过该时间将不再补办确认手续。确认方式:本次报名确认采用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只有完成网上报名且成功缴纳网上考试费的考生,才有资格参与网上确认。考生需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确认步骤及相关要求,完成 “本人准考证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 的上传等手续。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相关信息获取:网上确认系统的具体登录方式、网上确认流程、网上确认所需上传的相关材料清单,以及上传材料的标准等详细信息,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各报考点官方平台以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发布的公告,及时获取最新信息。三、报考点设置与确认材料准备(一)报考点设置情况海南省共设立 9 个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具体信息如下: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对应的报考点代码为 460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对应的报考点代码为 4603;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对应的报考点代码为 460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对应的报考点代码为 4605;海南医科大学报考点,对应的报考点代码为 4606;海口市考试中心报考点,对应的报考点代码为 4607;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报考点,对应的报考点代码为 4608;三亚市考试中心报考点,对应的报考点代码为 4609;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报考点,对应的报考点代码为 4610。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上述 9 个报考点中的一个作为自己的报考考点。(二)报考点选择要求拟选择海南省范围内报考点进行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属于海南省省内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包含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内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属于海南省生源,且在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为海南省的其他考生;报考海南省省内招生单位,且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中包含 910-929 科目(即考试过程中需要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考试时长超过三个小时的考试科目)的考生。若考生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中包含 910-929 科目(即考试过程中需要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考试时长超过三个小时的考试科目),则应选择报考专业所在的招生单位对应的报考点进行报名。(三)网上确认材料准备清单为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彩色准考证照片(照片具体标准将另行通知),同时根据自身情况准备以下相应材料:对于海南省省内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以及网上报名编号。对于属于海南省生源且在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毕业的应(往)届生,需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户口本、高中毕业证或高考报名表中的任意一项材料。对于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为海南省的其他考生,需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户口本或工作证明。若提供工作证明,还需在工作证明后附上考生在海南省最近一个月(2025 年 9 月或 10 月)的社保记录,且社保记录需为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原始凭证。对于报考海南省省内招生单位,且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包含 910-929 科目(即考试过程中需要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考试时长超过三个小时的考试科目)的考生,需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以及网上报名编号。对于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需准备上述对应类别考生所需的材料外,还应额外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提供)。对于在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籍校验,且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相应材料: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于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照片,且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便于审核人员查看。若考生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除需提供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姓名或身份证号更改的真实性。四、准考证下载打印说明考生可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借网上报名时使用的 “用户名” 和 “密码”,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考生需使用 A4 幅面的白纸,且《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进行涂改,也不得在上面书写任何文字或标记。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好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否则将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五、初试相关安排(一)初试时间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确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所有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二)初试地点初试的具体地点将在考生打印的《准考证》上明确标注,考生可在打印《准考证》后,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信息,并提前做好考试期间的行程安排。(三)初试方式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所有科目,均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相应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四)初试科目及时间安排2025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025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考试科目为外国语;2025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2025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具体考试时长将根据科目要求确定。关于初试的详细考试时间、各科目具体考试内容、考试地点的详细地址,以及考试过程中的有关要求等信息,考生可查看本人打印的《准考证》,同时也可关注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公告,确保全面了解初试相关安排。2025-10-29 17: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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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推免工作整体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推免工作流程、提升选拔质量、保障过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原则严格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准则,从德、智、体、美、劳多维度综合评估学生,确保选拔出具备潜力的优秀人才。全面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推免工作各环节(含标准、流程、结果等)均需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师生监督。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学生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报考方向。严禁将 “报考本校” 作为推免遴选的前置条件,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报考其他院校及专业,保障学生报考自主权。二、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为确保推免工作有序推进,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过程监督,具体成员及职责如下:组长:刘璐、霍雨佳,统筹领导小组整体工作,把控推免工作方向与关键环节。副组长:赵孝梨、王自强、卢友军,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推免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纪检委员:王自强,负责推免工作的纪律监督,防范违规行为。监督员:徐海龙,配合纪检委员开展监督工作,同时承担专项职责。组员及分工:方诗斌:专项负责审核学生的学业成绩与外语水平,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杨正云:协助王自强、卢友军完成审核工作,并负责推免生各类资料的填报与整理。张弘梨:配合赵孝梨开展审核相关工作,保障审核流程顺畅。徐海龙:负责推免相关会议记录、学生意见与建议的反馈申诉,以及各阶段结果公示工作。吴菁:以软件工程专业教师代表身份参与审核,提供专业视角。沈长春: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教师代表身份参与审核,保障专业选拔针对性。金良琼:以统计学专业教师代表身份参与审核,确保专业评估严谨性。邓丽: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师代表身份参与审核,覆盖相关专业选拔需求。孙利雷:以人工智能专业教师代表身份参与审核,贴合新兴专业选拔标准。辅导员:负责推免工作的通知传达、学生答疑及各环节沟通协调,保障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班主任:负责班级内推免申请名单的收集、初步审核与班级层面公示,夯实基层选拔基础。三、推免指标分配2026 届学院共获得 8 个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研究生名额,结合各专业学生规模与发展需求,具体分配原则及数量如下: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 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 名人工智能专业:1 名统计学专业:1 名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1 名软件工程专业:2 名四、申请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需为贵州民族大学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除外),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品德为首要衡量标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与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申请。具备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在读期间修读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需位列本专业前 20%;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动手能力强,逻辑思维清晰,反应敏捷,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素养。外语水平需达到学校推免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育成绩合格,能够适应硕士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五、工作流程前期筹备与申报启动:学院先开展推免政策宣传动员与组织报名工作,并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材料审核与初选名单确定:9 月 1 日至 3 日,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推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依据学校文件规定核算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的加权平均分并排名,结合各专业推免名额限额,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材料报送:9 月 4 日,学院按学校要求向教务处报送初选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贵州民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学院从教务系统打印的学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其他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推免生初步人选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各 1 份)。六、工作要求信息公示与监督要求: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各阶段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需提前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通报;纪检监察部门需对推免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确保流程合规。违规处理规定:若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报贵州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未严格履行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学院若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履行审核责任,将核减其下一年度推免名额,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负责人责任。回避制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与本单位推免,需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推免的,需主动报备;申请推免的学生也需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关系。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报学校依规依纪处理;学生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学生责任:推免生需按规定时间与要求办理各项手续,因个人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失误、延误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学历学位要求:推免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申诉处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本单位推免工作中的学生申诉事宜;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全程监督,保障申诉渠道畅通。七、监督与管理异议处理:学生若对自身排名测算结果或最终推免结果有异议,需在学校公示期结束前向学院或学校提出复议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学院收到复议申请后,需组织专人核查,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请人。监督渠道公开:为确保推免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障推免公平公正,学院公开推免工作联系电话:13984336153,办公地点:A6-306 办公室,接受师生咨询与监督。责任追究:若学院在推免工作中发现存在审查不严、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八、其他事项本办法未涵盖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及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与办法执行。若本办法内容与上级最新发布的文件、政策存在不一致,以上级最新文件与政策为准。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25-09-26 09: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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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学校《上海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5〕15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目标,现将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推免工作核心原则1. 服务国家战略导向:聚焦高层次急需人才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先推荐符合文化遗产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领域国家战略需求的优秀学生。2. 立德树人科学评价: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构建科学的遴选评价体系,突出本科阶段学业表现的过程性考查,严格审核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3. 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充分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申诉权,畅通信息公开与异议反馈渠道,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公平参与遴选。4. 严格管理维护公平: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与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求,杜绝违规操作,维护遴选过程与结果的公正公平。5. 专业报考范围限定:学生拟报考的研究生专业,须为“信息资源管理”“考古学”两个一级学科下属的相关专业,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二、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根据《上海大学2026年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学院共获得11个推免名额,实际推荐人数可放宽至14人(含候补名额),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1. 档案学专业:推免名额5个,可推荐6人;2. 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推免名额2个,可推荐3人;3. 考古学专业:推免名额4个(含“硅酸盐质文物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项名额1个、“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专项名额1个),可推荐5人。若某专业出现符合条件申请人不足的情况,剩余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至其他专业。三、推免申请范围与条件(一)申请范围仅限上海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需满足以下身份要求:本科录取时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属于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二)申请条件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院将全面考查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2. 学业能力条件:追求卓越,勤奋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的基础能力,且创新意识与科研潜质突出。3. 成绩表现条件:强化本科阶段学业全过程评价,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基础指标,毕业学年学业成绩需高于同专业非推免生平均水平;学业成绩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为准,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必修课程;非因课程安排等客观原因,需完成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前,专业教学计划表中所有学科基础课的修读任务。四、推免遴选指标设定与计算 (一)遴选指标组成推免遴选指标由“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1. 学业综合成绩:指截至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考试成绩的平均绩点,是遴选的核心基础指标。2. 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涵盖6类体现学生综合素质与特长的项目,具体包括:第一类:入伍服兵役经历;第二类:有组织的志愿服务经历;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第四类:科研创新成果(如学术论文);第五类:学科竞赛获奖;第六类:体育竞赛获奖。指标特殊认定规则科研创新成果(第四类):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高水平期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论文;若为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指导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需提供导师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实际贡献;学生与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成果,不纳入加分范围。学科竞赛获奖(第五类):仅限学生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竞赛需在《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范围内。 (二)学术专长审核认定1.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鉴定;2. 对于联合发表论文或联合参赛的学生,指导教师需出具推荐信,客观说明学生在成果中的具体贡献;3. 学院组织提交此类成果的学生开展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材料审核专家小组结合材料与答辩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审核不通过的成果不纳入加分。(三)指标权重设定1. 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2. 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总权重25%,各类别具体权重如下:入伍服兵役:30%;有组织志愿服务:5%;国际组织实习:5%;科研创新成果:35%;学科竞赛获奖:20%;体育竞赛获奖:5%。3. 加分细则按学科特点制定(详见下文“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项时,仅取最高分值一项,且不超过该类别权重最高分。(四)总分计算公式总分 = 首次考试平均绩点 × 0.75 +(相关项目指标总分 ÷ 100)× 4 × 0.25** 其中,**相关项目指标总分 = 入伍服兵役项得分×0.3 + 有组织志愿服务项得分×0.05 + 国际组织实习项得分×0.05 + 科研创新成果项得分×0.35 + 学科竞赛获奖项得分×0.2 + 体育竞赛获奖项得分×0.05**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1. 9月2日:学院在官网发布《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遴选标准与流程。2. 9月5日上午10: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报名,填写《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提交材料:成绩大表原件、专业排名证明原件、全面发展相关项目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等);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完成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3. 9月6日下午13:00: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核学生学术专长;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遴选指标与专家审核意见,综合考察学生情况,在学校下达名额范围内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4. 9月7日:学院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5. 9月10日:公示结束后,学院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附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6. 9月12日后: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推免名单;教务部公示全校推免名单,并将名单上传至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六、推免工作注意事项1. 制度与决策规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需在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推免相关制度、细则、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需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选拔标准、程序等信息需向全院学生公示,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严防不正之风干扰。2. 回避与报备要求:学院推免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需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报名的,需主动报备;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加推免的,需主动报备,相关领导干部全程回避;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需签署《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学生申请推免时也需主动报备回避关系;未按规定报备的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处理;未报备且影响公平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需标注有回避关系的学生。3. 申请与推荐流程: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由导师或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并签署推荐表,确保推荐材料完整有效。4. 材料真实性与异议处理:学生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对推免办法有疑问可向学院咨询;有异议的,需在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院纪检部门实名反映,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处理;学院无法解决的争议,学生可在学校推免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诉,争议双方需现场陈述理由,由校领导小组最终裁决。5. 推免资格保留与取消: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学校不再将其列入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境外公派留学申请,不受理放弃推免资格申请;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资格: ① 毕业学年学业成绩未达要求,或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② 推免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触犯法律或受校纪处分; ③ 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如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成果); ④ 未报备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公平。6. 推免资格与录取关联:申请本校推免生但未获学校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外校推免生但未获学校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承诺均不被承认。7. 加分细则制定与审核责任:“入伍服兵役”加分细则由学校武装部制定,“有组织志愿服务”由校团委制定,“国际组织实习”由校国际部审核,“体育竞赛获奖”由体育学院制定; 学院材料审核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真实性,确保加分合规。8. 失信行为处理:学生申报推免时需谨慎决策,未履行承诺书约定的,视为失信行为,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9. 咨询与申诉渠道: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联系电话66136008;投诉及申诉:联系电话66133167;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七、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一)入伍服兵役(权重30%)以学校武装部《关于202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为依据,具体评分如下:1. 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80分;2. 获连级表彰、嘉奖或荣誉称号的,加5分,总计85分;3. 获营级表彰、嘉奖或荣誉称号的,加10分,总计90分;4. 获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20分,总计100分;5. 多项表彰不累计加分,仅取最高分值;6. 学生需提供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无法提供原件的不予加分。 (二)有组织志愿服务(权重5%)以《上海大学202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为依据,以“志愿汇”平台记录为准,具体评分如下:1. 本科期间有有组织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0分;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0分;2. 获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的,加5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5分;多项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计;3. 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4. 志愿服务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逾期经历不计分;5.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三)国际组织实习(权重5%)1. 学生提交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经学校国际部审核通过的,得100分;2. 实习证明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四)科研创新成果(权重35%)1. 学术论文: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0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50分;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8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40分;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以外的学术刊物正刊发表专业论文:5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25分;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以外的学术刊物增刊(专刊)发表专业论文:1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导师第一、学生第二):5分;2. 学术论坛入选: -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论文入选上海大学本科生学术论坛并获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10分;3. 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项目主持人:80分,参与人:10分;市级项目主持人:50分,参与人:8分;校级项目主持人:20分,参与人:5分;推免前已终止的项目不计分,未完成项目需签订完成承诺书;4. 学术论文以见刊(或网络首发)为准,加分需结合论文内容与期刊质量,由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定;5. 违反学术道德或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五)学科竞赛获奖(权重20%)仅限《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范围内的竞赛,具体评分如下: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持人: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2. 教育部教指委创新性优秀科技作品:主持人:8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3. 学校认定的其他全国性竞赛:主持人:一等奖8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6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4.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六)体育竞赛获奖(权重5%)以学校体育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为依据,具体评分如下:1. 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100分、4-6名85分、7-8名70分;2.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100分;3. 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100分、7-8名85分;4. 学生需提交赛事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多次获奖取最高值,不累计;5. 成绩认定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12时,逾期成绩不计分;6. 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七)其他规则1. 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项时,仅取最高分值一项,不重复累加;2. 学生总分相同时,以首次考试平均绩点高者优先;3. 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需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4. 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2025年9月2日2025-09-28 09: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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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级新生档案接收与户口迁移地址相关说明为保障 2025 级新生顺利办理档案转接与户口迁移手续,现将相关地址及对接信息明确如下,供新生参考执行。一、新生档案接收核心信息新生需按以下指定信息办理档案投递,确保档案准确送达对应部门:1.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本次 2025 级新生档案接收主体为清华大学2.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具体投递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 A 楼 105 室3.档案接收地邮编:上述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为 5180554.档案接收部门:负责统筹接收新生档案的部门是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招生办5.档案接收人及联系电话:为区分不同学历层次新生对接需求,联系人及电话分设如下:(1)博士新生对接:由赵老师负责,咨询及沟通电话为 0755-86543994(2)硕士新生对接:由张老师负责,咨询及沟通电话为 0755-26036120二、新生户口迁移地址说明2025 级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可选择以下任一地址作为迁移目的地,地址信息如下:户口迁移地址选项:(1)选项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1 号(2)选项二:清华大学三、重要注意事项1.信息变动说明:本文所提及的档案接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户口迁移地址等内容,若后续因工作安排需要调整,最终以学校实际发放给新生的调档函内容为准,调档函信息将作为最终执行依据2.后续要求通知:关于新生档案调档的具体操作流程、材料要求,以及户口迁移的详细办理步骤、所需证明文件等,学校将在后续单独发布专项通知,请新生持续关注官方渠道信息,避免遗漏重要安排2025-09-08 14: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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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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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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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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