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0008)北京科技大学网报公告

2025-10-27 09:25:19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要求


考生需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各考试方式明确的报考条件。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需按以下要求选择报考点:


京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毕业院校所在地报考点;


单独考试考生及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读二学位本科生)报考我校,须选择 “北京科技大学” 报考点(代码:1108);


其他考生报考我校,需根据 “1108 北京科技大学” 考点公告,确认是否符合该校报考点要求。


考生选择报考点前,务必仔细阅读报考点网报公告,确认符合要求后再填报。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网上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报考点接收考生的具体条件,可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考点公告。


此外,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身份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网上填报时需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身份报考,本科毕业专业需填写为法学专业,且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法学学位证书,否则录取无效,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使用当前有效身份信息(曾用名、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信息)。考生学历需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系统将在网报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


建议考生在网报开始前,自行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较长,建议考生提前完成认证,避免影响后续网上确认、考试及录取。


关于中共中央党校学历(学籍)的认定:仅认可中央党校颁发的研究生或成人教育学历证书(或在校成人教育学生证),不承认中央党校函授或其他形式的结业、毕业证书。


二、报名流程与要求


(一)报考点选择


报考我校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需按照报考点所在省(市)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须知等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因选错报考点导致无法网上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操作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考生需在上述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提交个人报考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考生网上报名前,需认真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报考点所在省市、报考点的网上报名公告;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明确报考信息。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关键信息核对与修改


网上报名时,考生需认真填写并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人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需特别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关键信息,提交后无论是否支付初试费,均无法修改。如需修改,需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学习方式、就业类别与考试方式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名,需按学习方式、就业方式、考试方式明确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① 全日制: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录取后考生须非在职全日制脱产学习,毕业时通过 “双向选择” 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就业” 考生需将全部个人档案正本转入学校。


② 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类考生。选择 “非全日制” 学习方式的考生,网上报名时 “就业类别” 须选择 “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定向就业” 考生录取后无需转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③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学习方式需选择 “全日制”,就业类别需选择 “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的定向就业单位需规范填写为定向地区(省、直辖市或民族自治区)的教育厅;在职考生需填写定向地区教育厅及现工作单位;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填写 “南疆地区高校”。


④ 单独考试:报考我校 “单独考试” 相关专业的考生,学习方式需选择 “非全日制”,就业类别需选择 “定向就业”,报考点需选择 “1108 北京科技大学”。


考生需结合自身实际,慎重选择学习方式、考试方式及报考就业类别。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要求


2026 年毕业的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可按非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按二学位应届生身份报考;2026 年不能毕业的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用第一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


无论以何种身份报考,在读二学位考生均需在 “备用信息” 栏注明 “在读二学位,一学位 XX 专业、二学位 XX 专业”;已毕业并取得学位的二学位考生,需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


特别提示: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的二学位考生,网上填报时需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身份报考,本科毕业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代码 0301),且入学前必须取得法学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不同学位类型考生报考法律相关专业的要求如下:


一学位非法学、二学位非法学:可按一学位或二学位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无法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


一学位非法学、二学位法学:无法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若二学位已毕业,可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若二学位在读且入学前可取得法学学位,可按应届生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若入学前无法取得法学学位,无法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


一学位法学、二学位非法学:无法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可按一学位非应届生身份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


报名信息保管考生需牢记并妥善保管 “中国研招网” 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及系统生成的 “报名号”,避免泄露或丢失造成损失。


联系方式有效性考生需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在招生工作结束前有效、畅通,避免因无法联系影响报考流程。


(三)报考费支付


选择我校报考点(1108 北京科技大学)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只有显示交费成功,才能选择该报考点进行 “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需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办理网上确认。


(四)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符合报考单位及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 “研招网”,及时查看报考点确认通知。“1108 北京科技大学” 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具体安排和要求可在确认开始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须知》。


网上确认时,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核验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报考我校(代码 10008)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邮寄以下材料: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考生需准备材料纸质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以备网上确认时上传。因未及时提供材料导致无法确认或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尽早办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公寓研究生院 310 室邮编:100083收件人:刘老师 或 李老师联系电话:010-62332484


报考我校(代码 10008)的以下 3 类考生,需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以备网上确认时上传;因未及时上传导致无法通过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①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准备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往届生需准备《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科应届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教育、在读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需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在读二学位考生还需提交现就读单位校级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工作人员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部门公章);2026 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开放教育考生,需准备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及公安机关证明;因本科院校上报信息失误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提供本科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需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盖章)。


② 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 在校研究生报考的考生:需准备现就读单位校级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盖章)。


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经确认的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也不得更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导致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报名无效,已缴报考费不予退还。


考生使用无效身份信息报名(含调剂报名)、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重要事项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且需确认满足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相关学术要求。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在部分专业招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招生简章及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避免错误填报。


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填报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一律不予退费;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所缴初试费将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 2025 年 12 月底返还至缴费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有问题可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


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截止后不再补报,也无法修改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招网及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因未及时关注通知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我校和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我校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考试便利。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便利服务,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提交申请,将《北京教育考试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我校将按上级部门要求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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