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民族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创建的民族院校之一,隶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学校坐落于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国家级新区 —— 贵安新区。
在学位授权体系方面,学校现有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 21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了完善的学科支撑。
二、招生计划
2026 年贵州民族大学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926 名,招生计划包含公开招考计划与接收推免计划两类。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招生专业及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量及实际生源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此外,学校所有专业均不接受单独考试。
(一)公开招考计划
公开招考计划的具体内容,考生可查阅《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涵盖公开招考普通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三个类别,其中 2026 年学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硕士研究生 6 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 12 名。
(二)接收推免计划
接收推免计划的详细信息,可参考《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的附件 ——《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为该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数量上限,并非最终实际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收推免生的数量,以学校最终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报名参加贵州民族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专业除外):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从高职(专科)毕业之日起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相关专业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此外,在读研究生若计划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补充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本条款第(一)项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本条款第(一)项中的所有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具备报考资格);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
(1)符合本条款第(一)项中第 1、2、3 条要求;
(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还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期间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
在报考点选择方面,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
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
上述两个阶段的每日报名开放时间均为 9:00—22:00。
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按照平台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若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许参加考试或录取,且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处理;
(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一是报考学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且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该照顾政策;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
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②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复核)未通过的,无法享受加分政策;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报名及录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若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报考该计划。申请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资格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该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该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该计划调剂;
(6)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看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主动了解相关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工作;
(8)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9)已被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0)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二)网上确认
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具体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要求执行;
确认操作:考生在报名确认阶段,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五、初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与时间
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与定向就业材料要求
复试分数线:在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二区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学校将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专项计划分数线:学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需按教育部该计划相关政策要求提交材料;
定向就业材料:报考 “定向就业” 类别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交所在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并脱产学习的证明、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其中应届生还需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生还需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可提交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
(二)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同时,将对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及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审查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将扣留伪造证件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复试内容与加试要求
复试办法: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将由学校另行通知,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加试要求: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跨学科专业报考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相应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均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调剂安排
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将由学校另行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关注学校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
(五)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结果确定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
七、录取规则
(一)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过程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思想政治考核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就业方式规定
考生录取类别分为 “定向就业” 和 “非定向就业” 两类: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学历证书核验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上述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五)体检结果影响
未达到国家规定体检要求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八、违规处理办法
(一)考试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诚信档案记录
学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弄虚作假处理
对在报名、考试、复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规定的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单位;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按照定向就业合同约定,回到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十、学习方式与学制
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为 3 年。
十一、学费标准
学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严格按照国家及贵州省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费用可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十二、奖助体系
所有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此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学校还为研究生设立了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为研究生提供更多实践与补贴机会。
十三、住宿安排
学校将为所有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保障考生的学习与生活需求。
十四、其他说明
凡报考(含调剂)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并接受章程中的所有规定与要求;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考生若需了解有关专业、研究方向等具体内容,可致电相关学院咨询,各学院联系电话详见《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接收推免生的报名、复试等具体信息,可查阅《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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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与复核指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处近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的重要通知,以下是详细内容。一、成绩查询时间与方式2025年2月24日10:00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将开通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网上查询通道。考生无需等待纸质成绩通知单,可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具体查询方法为: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点击查询),输入“姓名”“证件号码”以及“准考证号”三项信息,即可查询到自己的初试成绩。二、成绩复核流程尽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考试成绩已经经过了严格的评阅流程,并且多次进行了分数核对,但若考生对成绩仍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查申请。需要明确的是,复查工作仅限于核查考生答卷是否存在漏评、加分合计错误以及登分录入错误等情况,不会重新评阅答卷,考生本人也无法接触答卷。考生如果想要申请成绩复查,必须在2月26日12:00之前,通过学校的“初试成绩申请复核系统”(网址:点击申请)提交申请。逾期提交申请或者提交的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学校将不予受理。此外,学校只接受通过“初试成绩申请复核系统”提交的申请,不接受现场、电话等其他方式的申请。在复核过程中,如果发现成绩确实存在错误,学校会在2月26日18:00之前通过电话联系考生;如果成绩无误,学校则不会再次通知考生。三、其他重要信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复试基本要求以及复试时间等信息,将依据教育部和陕西省的相关文件安排,择时进行发布。因此,各位考生需要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招生信息网)以及“西农研招”微信公众号的通知,以便及时获取最新的招生动态。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的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00至06:00,拨打咨询电话029-87080152或029-87080162进行咨询。也可通过电子邮箱zhsh@nwsuaf.edu.cn与学校取得联系。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为nwsuaf-yzhch,考生可关注获取更多招生信息。若考生有申诉需求,可拨打申诉电话029-87080155。以上就是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的全部通知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2025-08-18 1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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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牡丹江师范学院自 2007 年起开启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在学科授权方面,学校拥有 10 个学术型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具体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生物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教育学以及区域国别学;同时,还设有 6 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分别是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音乐硕士、设计硕士和文物硕士。在师资与生源规模上,学校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 800 余人,在校硕士研究生数量接近 1800 人,为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一、招生计划安排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仅面向全日制培养模式,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招生计划,最终的实际招生人数,需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对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内所有列出的学科专业,均接受符合该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二、报考资格要求想要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一)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合法的公民身份。(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三)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以及我校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与研究任务。(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这其中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成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者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将直接导致录取资格无效。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能够提供有效的本科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时间已满 2 年(此处所指时间计算方式为毕业时间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满 2 年,下同)及以上的人员;或者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上述两类人员可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若为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特别说明,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了需要满足上述(一)、(二)、(三)三项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本科毕业之后,拥有 3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抑或是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且拥有 5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又或者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备 2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三、报名相关事宜(一)报名时间与方式硕士研究生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的网上报名操作以及后续的网上确认步骤,一旦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补报或补确认,考生需密切关注时间节点。(二)报考点选择规则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自己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而对于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其他类型考生,应选择自己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三)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循我校的报考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要求,谨慎填报志愿和选择报考点。在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需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同时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若因考生自身原因,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者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填写错误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甚至无法被录取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四、考试组织安排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重要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初试安排初试时间将以教育部最终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需提前做好备考规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的具体考试科目,考生可参考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应的考试科目设置内容进行了解。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其考试大纲可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的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获取相关复习资料。初试成绩预计在 2026 年 3 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对外公布,考生可届时登录该平台查询自己的初试成绩。(二)复试安排复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复试基本资格线严格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需达到相应分数线才有资格进入复试环节。复试工作预计于 2026 年 3 月下旬正式启动,关于复试的具体要求,如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流程等,将以学校后续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必须额外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的具体信息,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到。五、录取工作规则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始终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根据实际需要招生、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选择优秀考生录取以及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综合参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同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能力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在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将被正式录取。学校会在录取检查工作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 2026 年 6 月下旬,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录取通知书。六、学制与学费标准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我校的实际办学情况,对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和学费作出如下规定: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3 年,学费标准为每年 8000 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教育硕士、音乐硕士、设计硕士、文物硕士的基本学制为 3 年;翻译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基本学制为 2 年。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统一为每年 9000 元。2025-10-29 17: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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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教指委秘书处赴新疆推进科技小院培养质量监测工作纪实一、赴疆工作的总体安排与核心目标1.工作核心目的(1)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小院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国农业教指委秘书处牵头开展此次新疆专项工作,重点围绕两大方向推进:一是实地调研新疆地区科技小院的建设实际成效,二是针对性落实科技小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工作。(2)通过 “实地走访 + 深度交流” 的模式,全面掌握新疆科技小院在运行中的关键信息,为后续优化培养体系、提升服务 “三农” 能力提供依据。2.工作时间与带队人员(1)此次赴疆调研工作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4 日开展,为期 3 天,覆盖新疆多所高校及多个特色科技小院。(2)调研团队由全国农业教指委秘书长、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郭鑫教授带队,成员包含中国农业大学多个学院的专家教授及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二、调研首阶段:听取新疆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建设汇报1.汇报会整体组织情况(1)调研团队首站抵达新疆农业大学,召开科技小院建设工作专项汇报会,会议由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石书兵主持。(2)石书兵院长首先对学校科技小院的整体建设背景、推进思路、现有规模及阶段性成果进行全面介绍,为后续专项汇报奠定基础。2.特色科技小院建设成效汇报(1)新疆昭苏马科技小院首席专家孟军,围绕小院在昭苏马品种改良、养殖技术推广、产业链协同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进行详细汇报,重点说明技术服务对当地马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2)新疆天康生猪科技小院首席专家刘英玉,聚焦生猪养殖的标准化生产、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核心领域,汇报小院在助力当地生猪产业提质增效中的具体实践与成果。(3)新疆吉木乃窄螯螯虾科技小院首席专家李斌,结合当地特色水产养殖资源,介绍小院在窄螯螯虾人工繁育、养殖环境优化、市场对接等方面的探索与突破,展现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路径。三、调研第二阶段:实地考察新疆多地科技小院1.实地考察对象确定(1)在完成新疆农业大学的汇报听取后,调研团队前往新疆阿克苏、阿拉尔、阿瓦提三地,实地考察 3 个重点科技小院,分别为:新疆阿克苏绿肥科技小院、新疆阿拉尔棉花科技小院、新疆阿瓦提棉花科技小院。(2)选择这 3 个小院作为考察对象,既涵盖了新疆特色经济作物(棉花)相关小院,也包含了生态农业(绿肥)相关小院,能够全面反映不同类型科技小院的运行情况。2.实地交流与信息收集(1)调研团队与各小院的首席专家、合作导师及入驻学生展开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小院的基础条件配置,包括办公场地、实验设备、生活保障设施等是否满足教学与科研需求。(2)围绕人才培养环节,团队重点询问研究生在小院的课程学习、实践课题设定、导师指导频次等情况,掌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实践结合的实际效果。(3)在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方面,团队了解各小院的在研项目方向、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为当地农户、合作社提供的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次数与覆盖范围。(4)针对学生管理细节,团队还特别关注入驻学生的日常考勤、工作日志撰写规范与执行情况,确保培养过程的规范性与可追溯性。四、郭鑫秘书长的互动交流与殷切勉励1.深入一线的互动沟通(1)郭鑫秘书长在各小院调研过程中,与入驻学生、当地农户代表进行亲切交谈,主动询问学生在小院的学习节奏、生活适应情况,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或生活困扰。(2)同时,郭鑫秘书长认真听取学生、农户对科技小院建设的意见建议,包括对技术服务、生活保障、合作模式等方面的改进需求,现场记录并表示将统筹考虑相关反馈。2.对入驻学生的勉励方向(1)郭鑫秘书长勉励在场学生要脚踏实地,充分传承和发扬科技小院 “自找苦吃” 的优良精神,主动走出实验室,深入农业生产一线、产业发展一线,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2)她强调,学生应将专业知识与 “三农” 需求紧密结合,通过服务农业生产、助力农民增收,切实提高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最终为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贡献青春力量。五、参与调研工作的关键人员1.全程参与调研的人员(1)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石书兵,自调研启动至结束全程参与,协助协调汇报会组织、实地考察对接等工作。(2)塔里木大学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副部长(副处长)张砾,同样全程陪同调研团队,为团队了解南疆地区科技小院情况提供支持。2.参与现场考察的人员(1)各实地考察小院的首席专家参与现场介绍,包括阿拉尔棉花科技小院首席专家陈国栋、阿克苏绿肥科技小院首席专家赵劲飞、阿瓦提棉花科技小院首席专家汤秋香。(2)中国农业大学多位教授参与现场考察,分别为农学院杜明伟教授、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熊云武教授、生物学院杨永青教授,以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武镒,从不同专业视角对科技小院建设提出观察与建议。2025-09-03 14: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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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为安全、公平、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以下统称“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小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设立组长一名,秘书一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专家小组须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研究生院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将协调校内纪检监察队伍、研究生教学督导专家和研究生院工作人员以跨学院交叉形式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监督。二、复试分数线调整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已录取推免生(含强基计划转段生)人数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测算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可以向上调整或维持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学院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不变,其他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以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为基础,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确定。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三、调剂上线考生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根据《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确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调剂要求。最终拟录取结果以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为准。四、复试要求和程序复试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一贯表现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招生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专业要求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对拟采取的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网络远程或混合复试等方式。所有考生复试工作应于4月20日前完成,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根据招生规模实际可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不同批次的复试考核形式与标准在同一学科内应一致。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并提前通知考生。(一)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试。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应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等有关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招生学院对享受加分项目与分数线下调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专项计划及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不累加。(二)复试材料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应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5.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6.申请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7.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8.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三)复试比例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自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四)复试形式与程序1.招生学院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含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复试成绩计算规则等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要予以备注说明。2.招生学院应认真审查核实考生身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3个工作日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收取。3.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一年,确保复试全过程可追溯。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4.复试专家组秘书要在复试时按统一格式填写《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5.落实人才分类选拔机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复试应结合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通过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术学位专业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重点考核考生的运用专业基础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以及职业素养。同时,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应以面试为主。网络面试的面试小组组成、面试程序、面试质量等必须与现场面试保持一致。网络面试采用随机抽题、即时问答等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网络面试包含英语口语及听力,还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考生心理状况筛查。复试内容包含笔试的,须确保复试笔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确保科学、规范、安全。要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试题,适当延伸对考生学术创新和学术潜质的考察。各学院根据笔试题量决定笔试时间,加强对笔试过程的监控,做好考生身份验证,防止替考。通过网络远程参与复试笔试的考生,学院要提前要求考生合理调整摄像头角度,保证能监督到考生周边环境,确保独自答题,防范答题过程中考生上网查询、向他人求助、AI辅助等违纪作弊行为。学院应对考生答卷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密封处理,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6.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院在考试结束后报送研究生院。9.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复试成绩的计算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复试成绩按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成绩的权重换算成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五、录取(一)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X+复试成绩×Y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X原则上占50%-60%,X+Y=1,X、Y权重数值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原则上应相同。(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复试,优先录取,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未能录满招生名额时,可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录取类别确定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4.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拟录取时须审慎确定录取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不得修改。(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招生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批后,将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可于复试后在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询。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招生学院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的导师信息,开学后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研究生院。(五)体检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招生学院可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七)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6月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六、信息公开公示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七、其他要求(一)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规矩、纪律和红线意识,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落实复试考试考核材料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坚持并进一步完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二)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坚决杜绝复试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招生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三)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对在复试工作中存在舞弊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四)做实做细服务。各招生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救济保障等服务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六)各位考生来校复试期间做好个人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如遭遇突发情况,应沉着冷静,及时向亲人、朋友、工作学习单位和我校相关复试学院联系。八、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912168邮箱:yzb@lzu.edu.cn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贵勤楼B304室2025-08-01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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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2026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北方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推免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接收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实施,确保推免接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接收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二)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础和潜质。(三)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四)报名参加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的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六)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接收专业及招生计划我院推免生接收专业及计划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招生专业学术学位:120200 工商管理学 专业学位:125300 会计125100 工商管理(本专业不接收应届本科推免生)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人数最终以“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四、接收程序(一)志愿填报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填报志愿。(二)提交材料1.材料上传。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完志愿后,将下列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北方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1)《北方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须加盖推荐单位教务部门公章);(2)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验证有效期须在2025年10月30日之后);(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5)各类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2.材料审核。学院通过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三)复试通知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在12小时内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确认是否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对待。报考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的考生,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核通过后,再由我单位审核。符合免初试条件的考生,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五、复试(一)现场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推免生复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复试通知中明确。(二)复试资格审核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及其它已上传材料的原件到所报考的招生学院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复试。未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1.复试形式:现场面试2.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中明确。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3.复试地点:复试地点将在复试通知中明确。4.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三个部分,满分分别为150分、50分、100分,复试总分为300分。(1)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创新潜质等,满分150分。(2)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50分。(3)专业素质测试专业素质测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满分100分。专业课测试内容按照《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命题,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5.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成绩不及格(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能力测试低于30分,综合素质测试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录取(一)拟录取学院严格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2.本科阶段课程出现不合格的情况;3.受到处分情况。七、奖助学金学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学业奖学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拟录取推免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年原则上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八、其他(一)其他注意事项考生须确保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考生在入学前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调档函、录取通知书邮寄等相关信息。(二)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招生单位名称: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1407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16号楼(德智楼)商学院160404室邮政编码:750021联系学院:商学院联系电话:0951-2066206(三)招生监督电话:0951-2068203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文件为准。2025-09-29 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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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关于2025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公告各位考生: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 2025 年将继续开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生源范畴2025 年,我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生源地确定为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六个省份。二、招生专业及名额我校 2025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为 18 人,该计划的招生指标为专项,仅用于此计划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详情如下表:三、报名及考试安排(一)有意报考该骨干计划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首页,找到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 进入,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研招网报名该计划。未进行申请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报考此专项计划。该信息平台的开放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8 时至 10 月 26 日晚上 22 时。贵州本地的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教育厅网站查询报考的相关流程信息,网站链接为:https://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410/t20241014_85937750.html。(二)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按照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网上确认,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四、录取相关事宜(一)贵州大学 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招生政策。报考该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其他照顾政策,且不能兼报其他专项计划。(二)被成功录取的考生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具体的要求以考生生源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三)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之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也不能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四)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将直接进入我校开始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学校会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其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以上内容若有未尽之处,均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要求为准。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 年 10 月 14 日2025-09-01 16: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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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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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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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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