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讯网(记者:李丰)讯: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自 2005 年 3 月成立以来,始终走在贵州省公共管理学科发展前沿,是省内最早设立的公共管理学院。该学院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成果丰硕,2011 年成功获批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 年获评贵州省 “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017 年跻身贵州省 “区域内一流学科” 行列;2020 年 3 月拿下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授权点,2021 年正式成为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3 年又获批公共管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的稳步发展,为 MPA 教育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学科支撑。
为进一步对接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区域发展大局,贵州财经大学 2026 年将继续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专业代码:125200)。根据初步规划,2026 年该校公共管理学院拟招收 MPA 研究生约 70 人,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约 40 人、全日制研究生约 30 人。不过实际招生人数并非固定,后续将结合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生源情况等因素灵活调整。
一、专业详情介绍
贵州财经大学于 2020 年 3 月正式获得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授权资格,目前已开设 5 个教学培养方向,分别是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国土资源与智慧城市管理、教育经济管理、社会保障。
在师资力量方面,学院现有 MPA 专任教师 45 人,其中 39 人拥有公共管理及相近专业博士学位,12 人具备正高级职称,33 人拥有副教授职称。尽管 MPA 办学时间不长,但学院在教学成果上表现亮眼,曾在全国性赛事中斩获佳绩,包括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二等奖、优秀奖,还多次获得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二、招生信息获取渠道
关于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通过线上平台发布,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
访问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官方平台,获取最新招生动态;
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 “贵州财经大学”,查看该公众号推送的相关招生信息。
三、考试组织形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阶段: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安排考试时间;
复试阶段:由贵州财经大学自主组织,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招生工作进度确定。
四、报考资格条件
想要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从本科毕业之日起,截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取得本科结业证书后,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相关学业要求(即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流程安排
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段同样为 9:00—22:00。
报名操作: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按照平台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报考信息填写说明:
考试方式选择 “统考”;
报考院系选择 “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
报考专业选择 “(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学习方式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 “非全日制” 或 “全日制”。
(二)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实施;
考生责任:考生需主动关注报考点通知,积极配合完成网上确认工作,确保报名流程顺利推进。
(三)报名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报名期间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内容;同时要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照核验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
在读研究生若想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报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进而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重要提醒
资格审核:学校与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以此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许其参加考试或录取,且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处理;若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与学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残疾考生便利服务:学校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相关要求,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信息查询: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费用缴纳:考生需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相关考试费用,具体缴费要求以报名平台及报考点通知为准。
六、初试相关安排
(一)考试科目
初试共设置两个考试单元,分别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其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外国语满分 100 分。需要注意的是,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不在初试中考核,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核。
(二)考试方式
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按时参加考试。
七、复试相关要求
(一)复试安排公布
复试的具体实施办法、流程安排以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复试工作开展前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对外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
(二)考生资格复审
学校在复试期间,将严格采用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同时对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进行复审。若考生不符合规定条件,将不予准许参加复试。
(三)复试公平性保障
复试工作将严格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全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每位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考生纪律要求
考生需自觉遵守招生单位制定的考场规则,以及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各项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相关考试信息。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成功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由学校确定。
(六)跨学科考生要求
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非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复试阶段无需额外加试。
(七)复试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且考核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调剂工作说明
贵州财经大学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调剂政策,制定本校 MPA 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并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学校官方网站提前公布。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调剂办法及系统要求申请调剂,具体调剂流程以官方通知为准。
九、体检相关规定
(一)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开展。
(二)体检报告提交
考生需提交由指定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并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报告原件或扫描件报送至报考学院。未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入学后复检
考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复检,若复检结果不符合入学要求,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四)体检诚信要求
体检过程中,考生需秉持诚信原则,如实提供身体状况信息。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十、录取与毕业就业安排
(一)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将结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新生质量的关键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等方面。学校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定向就业考生要求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控相关流程,并提前告知定向就业相关政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此外,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录取资格核查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全面开展录取资格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范围,也不上报录取信息。
(五)学历证书核验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学校自行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将对相关证书进行严格核验。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上述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六)入学资格保留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保留条件、保留期限等由学校制定相关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将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一、住宿安排说明
学校将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提供住宿服务,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十二、其他重要信息
(一)学习方式
MPA 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两种:
全日制:按照教学周安排课程学习;
非全日制: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开展教学。
(二)学制规定
MPA 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包含休学时间和保留学籍时间)。
(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8000 元 / 人・学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18000 元 / 人・学年。
(四)奖助体系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研究生奖助政策,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设有学校层面的相关奖助项目,具体奖助办法可查阅学校研究生院官方发布的信息。
(五)招生辅导声明
贵州财经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班,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研辅导相关业务,请考生警惕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六)政策衔接说明
文中提及的招生政策,若与《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内容不符,或存在其他未明确说明的事宜,均以《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
2026年安徽师范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与安徽省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计划安排2026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研究生包含三大类别,具体计划如下:1.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拟接收480人,其中包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26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65人;2. 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拟接收8人。注:上述计划为拟定人数,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确认录取的总人数为准。二、招生专业范围 (一)推免硕士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招生专业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硕士生(现代教育技术中美合作项目除外),具体可报考的专业名单,考生可参考《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一览表》。 (二)硕师计划招生专业硕师计划仅面向指定全日制专业招生,具体专业包括: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三)直博生招生专业直博生招生专业限定为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考生可参考《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与导师信息。三、申请基本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且符合对应类别推免生的专项要求,方可申请报考:1. 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2. 推免资格要求:需来自经教育部审批具备推免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已获得该校推免资格;推免资格最终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3. 专业与学历要求: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需一致或相近;且能在本科毕业时按时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4.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5. 直博生专项要求: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供两份由所报考专业领域教授(或具备相当职称的专家)签署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需真实反映考生学术能力与科研潜力。6. 硕师计划专项要求:职业意愿: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且需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协议签订:申请人须与所在设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报名信息:报名时“报考类别”需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需准确填写硕师计划设岗学校的全称;拟录取阶段,学校将与考生、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培养协议。 7. 学院附加要求:需符合所申请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与培养需求制定的额外申请条件。四、接收流程(一)前期准备与政策了解申请人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202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推免工作相关通知,全面了解我校推免招生政策、专业培养方案及报考要求。(二)网上报名与材料提交9月22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同时,按所申请学院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确保材料完整、真实。(三)学院初审与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其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四)参加复试考核已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相关学院发布的复试日程安排与考核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形式及内容,考生可关注申请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五)待录取确认对复试合格且学院同意接收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申请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六)拟录取公示学校将对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在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七)材料真实性核查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与材料进行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申请人的免试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五、奖助体系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入学后,在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具体的奖助标准、评定办法及发放流程,以我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为准,考生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网或咨询研究生院了解详情。六、其他说明(一)直博生培养相关规定1. 待遇与学制:直博生入学后即按照博士生标准享受相关待遇,基本学制为5年。2. 中期考核:直博生入学满2年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培养单位认定其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且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条件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考核并报学校批准后,转为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二)硕师计划培养相关规定1. 任教与学习安排:硕师计划研究生需在2026年8月前,按相关规定到签约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个人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在任教期间,以非全日制方式开展在职学习。2. 转正入学要求:需在农村学校连续任教3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在履约期满当年9月,到我校报到并转为全日制学习,集中在校学习1年。3. 资格取消情形:若任教未满3年,或期间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章程中未明确的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2025-09-28 14:31:29
-
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遴选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推荐遴选工作,提升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依据华中农业大学相关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周向阳、柯新利;成员涵盖汪文雄、王家合、罗晓峰、丁艳华、彭开丽、曾晨、周义、宋钰、程妮;秘书由薛娟、周爱菊、王怡诺担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2.纪检监督由罗晓峰负责推免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工作,保障遴选过程的合规性与公正性。二、推免生指标分配(一)分配原则学院综合考量各专业的学生人数规模与专业建设发展需求,对推免指标进行统筹规划与合理分配,确保资源分配的科学性与针对性。(二)分配指标各专业具体指标明细如下:1.工程管理专业:总人数 60 人,分配推荐名额 9 个;2.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总人数 70 人,分配推荐名额 10 个;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总人数 73 人,分配推荐名额 10 个;4.行政管理专业:总人数 54 人,分配推荐名额 8 个。上述四个专业总计 257 人,推免推荐总名额为 37 个。需特别说明的是,研究生支教团、辅导员专项等专项计划的竞争指标,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三、遴选办法(一)遴选原则遴选过程中,将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素养、学业成绩水平、心理素质状况与学术发展潜力,始终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 的核心原则。严格遵守推免工作纪律与各项规定,坚守工作红线与底线,确保整个推免遴选工作全程透明、阳光运行。(二)推荐条件1.基本条件(1)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拥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2)恪守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品行端正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3)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需达到本科毕业对应的小语种水平要求);大学期间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在专业排名中,原则上需处于前 40%(含 40%);新疆和西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其平均学分绩点(GPA)的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 45%(含 45%);专项计划的推荐条件按具体项目的推荐方案执行。2.加分条件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学生,若在学术专长、学科竞赛、科技创新、重大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专业遴选时可获得优先条件加分(具体加分项目参照对应标准执行,且成果、获奖证书需在当年 9 月 1 日前获取),具体情形包括:(1)本科阶段以华中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身份,或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身份,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2)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但要求不得低于国内赛事水平);或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组织的其他专业竞赛中,获得全国赛奖励;(3)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经历且表现突出,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三)成绩计算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专业综合成绩 = GPA + 优先条件加分 / 100。其中,平均学分绩点(GPA)的排名需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优先条件加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 100 分。若多名学生专业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以下规则排序:GPA 较高者优先;若 GPA 仍相同,则学分加权平均分较高者优先。四、材料提交申请推免资格的本科生,需在 9 月 5 日(周五)下午 3:00 前完成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如下:1.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人文楼 M112 办公室,所需材料包括:(1)《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需用 A4 纸正反两面打印;(2)个人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3)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小语种等级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4)发表论文所在刊物的复印件(需包含刊物封面、目录以及本人所著文章全文);(5)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若证书有多页,需按顺序正反面复印)。2.电子版材料需打包发送至邮箱 422533323@qq.com,邮件及文件包的命名格式统一为 “班级 - 姓名”。需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表格与材料的学生,将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五、相关要求1.规范管理学院秉持 “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的基本原则,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与规范使用,坚决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与本单位推免遴选,需主动申请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等人员报名参与推免遴选,需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并声明相关亲属或利益关联情况。2.信息公开学院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励及其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与专业鉴定。同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规定范围内开展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 机制,评价重点聚焦于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小组每位成员需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需及时公开公示。学院将按专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依据推荐及遴选条件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随后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 3 个工作日,确保推免程序落实到位、信息公布及时、全程公开透明。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存在不真实情况,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推荐资格。3.接受申诉若学生对推免工作流程、结果等存在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一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二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具体联系方式:学院申诉电话:027-87285058;学院申诉邮箱:ggxy@mail.hzau.edu.cn;学校咨询与申诉电话:027-87282023。未尽事宜,由学院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另行研究决定。六、时间安排推免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节点如下:9 月 5 日(周五)下午 3:00 前:学生完成申请表填写,并准备好所有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核;9 月 9 日(周二)下午 3:00: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加分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开展公开答辩,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公示具体加分情况;9 月 11 日(周四):根据审核与答辩结果,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3 日2025-09-26 13:45:24
-
关于2025-2026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严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2025-2026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一、学位论文预答辩(10月9日-15日)学院统一组织本批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二、学位申请登记(10月21日)学院登记本批次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并提交《天津城建大学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申请提前答辩的学生需提交《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申请延期答辩的学生需提交《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未登记者不能申请本学期的硕士学位。三、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10月23日-24日)学校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学位论文的提交、审核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请各学院于10月2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审核工作。检测结果将于10月25日前反馈至培养学院。四、学位论文评阅(10月31日-11月30日)我校学位论文100%进行匿名评阅,本学期学位论文100%由研究生院组织校级匿名评阅。五、创新性成果审核(11月17日-21日)各培养学院对本学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创新性成果进行审核。六、学位论文答辩审批(12月3-4日)研究生院办理学位论文答辩审批事项,研究生须携带《答辩审批表》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议表及表决票》办理。七、学位论文答辩(12月8日-14日)各培养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统一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对确因不具备现场答辩条件的,由二级学院申请,研究生院审批,可采取线上答辩方式。各培养学院于12月15日前将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八、学位授予1.学位信息采集、审核。学位信息用于学位证书打印、信息备案、学位认证等重要方面,要求信息完整准确。12月17日前,学位申请人、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学位信息的填报、审核工作。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12月19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会议。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并在系统中完成相关结果的录入。九、学位材料的领取及归档1.11月10日上午9点起到校档案室领取档案盒;2.各学院于校学位委员会后次日到研究生院领取学位授予决定,完成归档工作(上学期申请学位未进行归档的学院注意同本次一并归档),提交档案室存档材料。3.归档完毕后学院领取学位证书。十、其他事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以上安排若作调整,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各学院应根据上述安排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为研究生和导师提供便利服务,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如期、顺利进行。研究生院2025年9月8日2025-09-15 10:37:25
-
中国人民大学 2025 年硕士与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相关须知一、须知发布基础信息1.发布主体与时间(1)发布主体:本次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发布,确保信息的权威性与准确性,为 2025 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提供官方入学指引。(2)发布时间:须知的具体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6 日 17 时 18 分 36 秒,新生可依据该时间节点确认信息的时效性。2.须知点击情况截至当前相关记录统计节点,该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的累计点击量已达 41605 次,反映出新生对入学信息的高度关注。二、新生入学核心所需材料1.分校区版本的入学须知(1)北京版入学须知:对应《中国人民大学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北京版)》,主要面向在该校北京校区就读的 2025 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内容涵盖北京校区入学报到流程、住宿安排、所需携带证件等关键信息。(2)苏州版入学须知:即《中国人民大学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苏州版)》,专门为在苏州校区就读的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制定,包含苏州校区特有的入学要求、校区服务指引等内容。2.分校区行李标识材料(1)中关村校区行李签:供前往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的新生使用,新生可将其粘贴或悬挂在行李上,便于入学期间行李的运输识别与准确送达,避免行李错拿或丢失。(2)通州校区行李签:针对前往通州校区的新生设计,具备明确的校区标识功能,帮助新生在行李托运、搬运过程中,确保行李能精准送达通州校区指定地点。三、研究生院官网导航与服务板块1.硕士研究生招生板块(1)推荐免试:包含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的申请条件、报名流程、资格审核等相关政策与通知,为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提供指引。(2)简章目录:发布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年度简章,以及各招生专业的详细目录,包括专业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信息。(3)报名初试:详细说明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时间、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初试的时间安排、考点设置、考试要求等内容。(4)复试录取:涵盖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时间、形式、考核内容、录取规则,同时本次 2025 级新生入学须知也归类在该板块下,方便新生查找。2.博士研究生招生板块(1)硕博连读(含直博):介绍硕博连读及直博项目的申请条件、选拔流程、培养方案等信息,为有意向参与该类项目的学生提供参考。(2)简章目录:发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各招生专业目录,明确博士招生的专业方向、导师信息、考试要求等内容。(3)报名初试:说明博士研究生报名的具体流程、时间节点、所需材料,以及初试的科目设置、考试安排等要求。(4)复试录取:制定博士研究生复试的考核标准、流程安排,以及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确保博士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3.港澳台学生招生板块(1)推荐免试:针对港澳台地区学生申请硕士推免的相关政策,包括申请资格、报名方式、审核流程等内容。(2)简章目录:发布港澳台学生报考该校研究生的专项简章与专业目录,明确报考要求与可选专业。(3)报名初试:指引港澳台学生完成研究生报名手续,说明初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等信息。(4)复试录取:告知港澳台学生复试的具体安排与录取规则,保障港澳台学生的报考权益。4.国际学生招生板块(1)简章目录:为国际学生提供该校研究生招生的英文及中文简章,明确国际学生的报考条件、专业设置、申请流程等。(2)报名初试:说明国际学生报名的线上线下渠道、所需提交的材料,以及初试的考核形式与时间安排。(3)复试录取:制定国际学生复试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以及录取通知的发放时间与方式。5.政策法规板块(1)国家法规:转载教育部及相关国家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培养、就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确保信息与国家要求一致。(2)学校制度:发布该校自主制定的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培养方案、学籍管理规定等内部制度,规范研究生培养流程。6.信息查询与联系板块(1)信息查询:提供研究生招生各环节的信息查询入口,包括报名状态查询、初试成绩查询、复试结果查询等。(2)联系我们:公布各学院的招生联系电话,方便新生咨询专业相关问题;同时提供举报联系方式,接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反馈。(3)用户登录:设置专属用户登录入口,已报名考生可登录查询个人报考信息、修改报名资料、下载相关表格等。(4)English:开通官网英文版本,为国际学生及英文使用者提供招生信息、学校介绍等内容,提升国际服务水平。四、学校及网站版权信息1.学校基础信息(1)学校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主校区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新生可依据该地址规划入学交通路线。(2)邮政编码:学校对应的邮政编码为 100872,邮寄录取通知书、个人材料等可使用该邮编,确保邮件准确送达。2.网站版权备案信息(1)版权归属:该入学须知所在网页的版权归中国人民大学所有,版权标识为 “Copyright © 2005-2018 RUC.EDU.CN”,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转载或使用相关内容。(2)网络备案:网页已完成国家相关网络备案,具备 “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04 号”(网络安全备案)与 “京 ICP 备 05066828 号 - 1”(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确保网站运营的合法性与安全性。2025-09-02 14:30:40
-
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为规范开展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推荐工作,依据青岛理工大学《青理工校发[2021]33号文》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组成如下:1. 组长:孟凡勇、赵辉 2. 副组长:柳志广、万鹏、董德坤 3. 成员:申建红、王志强、张振森、朱雪欣、刘玮琳、刘丁、宋晓峰 4. 秘书:田东、高鹏磊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细则、分配专业推免名额、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综合排名核算、确定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处理推免过程中的异议与申诉。二、推免名额分配工程造价专业有毕业生 104 人,总分配名额 6 个,候补名额 3 个;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 98 人,总分配名额 6 个,候补名额 3 个;工业工程专业毕业生 101 人,总分配名额 5 个,候补名额 3 个;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毕业生 60 人,总分配名额 3 个,候补名额 2 个;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毕业生 36 人,总分配名额 3 个,候补名额 1 个。 各专业毕业生合计 399 人,总分配名额合计 23 个,候补名额合计 12 个。三、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申请参与学院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8项条件,缺一不可: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排除推免资格)。 2. 身份条件: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独立学院学生。 3. 学业表现条件:学习态度勤奋,善于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基础;本科阶段所有课程首次考试(考核)均无不及格记录。 4. 学术诚信条件: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校级及以上处分记录。 5. 品行素养条件:社会责任感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行优良,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或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良好。 6. 身心健康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7. 成绩排名条件:本科前6个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需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含30%);若专业排名前30%的总人数低于该专业推免指标,可按排名依次顺延至满足指标人数。 8. 外语水平条件:需提供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证明(证明需在当年9月1日前获得):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75分(成绩有效期2年); (3)GRE考试成绩≥295分(成绩有效期5年); (4)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成绩≥60分; (6)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需提供等同于大学英语四、六级水平的官方成绩证明。 四、综合排名成绩计算办法推免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与“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排名成绩 =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第一名值)×100]×80% + 综合能力成绩×20%**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规则1. 课程范围:仅计算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以下课程成绩: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额定学分的公共选修课(若公共选修课模块学分超出额定要求,选取成绩较高的课程计入)。 2. 计算标准:严格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执行,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5位,确保精度。 3. 成绩认定:以课程首次考试(考核)成绩为准;办理缓考手续且未参加首次考试的,以缓考成绩为准;首次考试无故旷考的,成绩按“不合格”认定,不计入有效绩点。 (二)综合能力成绩计算规则综合能力成绩从“科研论文(Z1)、科研竞赛(Z2)、参军入伍(Z3)、志愿服务(Z4)、国际组织实习(Z5)、综合荣誉(Z6)”6类指标进行评价,所有成果需在当年9月1日前获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成绩构成:综合能力成绩 = ∑(Zi成绩×Zi权重),其中Z1-Z6单项满分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Z1占30%、Z2占50%、Z3-Z6各占5%。 2. 单项认定规则: (1)Z1(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有多篇论文,仅取1篇最高质量的计入。 (2)Z2(科研竞赛):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要求);若有多项竞赛获奖,仅取1项最高级别奖项计入。 (3)Z3(参军入伍):以学生提供的服兵役证明为准,按服役时长与表现评定成绩,具体参照学校相关优抚政策执行。 (4)Z4(志愿服务):仅限参加国家、省、市、校级官方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按活动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评定成绩,多项服务经历仅取1项最高级别计入。 (5)Z5(国际组织实习):以学生提供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相关机构、国际非政府组织)实习证明为准,按实习时长与岗位相关性评定成绩,仅取1次最高质量实习经历计入。 (6)Z6(综合荣誉):仅限获得国家、省、市、校级官方授予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按荣誉级别评定成绩,多项荣誉仅取1项最高级别计入。 3. 特殊成果处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综合能力成绩计算;在综合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此类成果可作为优先推荐的辅助依据。 4. 计算依据:Z1、Z2的具体评分标准,参照《管理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科技创新成果计算办法》执行。 五、推免工作实施程序推免工作按“细则公示—学生申请—材料审核—综合排名—名单确定—学校审定”的流程分步开展,具体步骤如下:(一)细则公示阶段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全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学生充分了解申请条件与流程。(二)学生申请阶段1. 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 材料清单: (1)《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手写签字); (2)《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承诺确认“待录取”后不擅自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本科前6学期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提交原件及PDF扫描件,扫描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pdf”); (4)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若有非直系亲属参与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需额外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3. 专业身份说明:申请时专业身份(如转专业、辅修专业)变更未满1学期的学生,需向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由原学院协助完成资格初审。(三)材料审核阶段1. 资格初审:学院联合学校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申请学生的身份、成绩、奖惩记录等基本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 成果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需为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进行真实性与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查抄袭、造假、冒名等问题: (1)实行“代表作评价”机制,聚焦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实际贡献; (2)每位专家需对学生的特殊专长项目(如论文、竞赛)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若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认定某学生成果存在问题,立即取消其推免申请资格;学术论文需额外提交学术检索报告(如知网、万方检索证明); (4)审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的成果不纳入综合排名。(四)名单确定阶段1. 综合排名:学院按各专业推免名额,在专业内根据学生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同时按学院总推免名额0.5倍的比例(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排名确定候补名单,候补名单需标注“候补1”“候补2”等序号,明确替补顺序。 2. 名单公示:拟推荐名单与候补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校审定阶段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进行终审,审定通过后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正式获得推免资格。六、推免工作要求 (一)违规违纪处理1. 严格查处推免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对提交虚假材料(如伪造论文、虚报奖项)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按学校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通报批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 2. 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线索,学院需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开展调查,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合规。(二)推免资格取消情形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2026年入学前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未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或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2. 受到法律制裁、行政处罚,或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 3. 被查实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三)监督与申诉机制1. 监督制度: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学院需公开咨询与申诉渠道,确保过程透明;工作小组成员需签署《推免工作廉洁承诺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 申诉流程: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需按《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校发〔2017〕8号)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交申诉,说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小组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学生对学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四)信息公示制度1. 公示内容:学院需在网站公示推免程序、时间安排、资格初审名单、综合排名成绩、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咨询与申诉电话等关键信息,确保学生知情权。 2. 公示期限:资格初审名单、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终审后的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无效,不得作为推免依据。(五)回避制度1. 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含工作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成员),若与申请学生存在直系亲属、近姻亲或其他利益关联关系,需主动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申请回避相关审核、排名或决策环节。 2. 申请学生若有亲属参与学院推免工作,需提前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未按规定报备的,取消推免资格。(六)责任追究制度1. 学校对推免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管理松懈、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学院、职能部门或审核专家,严肃追究当事人与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进行全校通报。 2. 对存在违规推免问题的学院,学校将按本年度推免名额的50%核减其下一年度推免名额,确保推免工作严肃性。七、特别说明1. 符合推免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推免资格声明》,声明需存档备查。 2. 已确定为拟推荐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填写《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拒不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公开公示。 4. 公示与咨询渠道: (1)学院公示地点:管理工程学院办公楼(C1—2)3楼大厅宣传栏、学院官方网站; (2)学院申诉与监督电话:0532-86875173、0532-86870803; (3)学校举报渠道:教务处电话0532-8507112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 5. 本细则未明确的特殊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商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6. 本细则由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9月3日2025-09-26 17:14:00
-
中南大学召开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学位授予标准修订工作研讨会2025年3月18日下午3:00,中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在岳麓山校区科教楼第四会议室举行。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彭立威,中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郭学益,研究生院院长孙伟、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祖利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郭克华;各二级培养单位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研究生教育干事等参与会议。孙伟主持会议。郭克华对招生复试录取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对相关工作作出了部署。他首先强调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二次划线工作的具体要求,详细介绍了复试录取的具体安排及调剂政策,并对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进行了细致梳理,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有序推进。最后,他以生动的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七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实例解读,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对招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认识。彭立威着重强调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纪律要求。他指出,研究生招生工作不仅是选拔优秀人才的关键环节,更是一项肩负着为党和国家培养未来栋梁之材的政治使命。第一,要讲政治,将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升到为党育人、为国选才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第二,要讲原则,确保流程设计科学严谨,做到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第三,要讲纪律,从严要求,强化监督管理,杜绝任何不当行为;第四,要讲担当,确保招生全流程可追溯、可核查,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全体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好今年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为党和国家选拔出更多优秀人才。郭学益指出,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贯穿始终。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执行,确保招生计划高质量完成,选拔出真正优秀的学生。同时,要加强对考生心理素质的测试与把关,注重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确保选拔出的学生不仅学业优秀,更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综合能力。他最后特别强调,招生工作关乎每一位考生的前途与命运,要守纪律,守规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与主体责任,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高效、圆满完成。会后,学校各二级培养单位将根据会议精神陆续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2025-05-08 11:21:10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