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交通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2025-10-23 14:56:17 来源:研究生院

一、报考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4. 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需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相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至少一篇文章,或获得过相关科技奖励证书;c.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含425分),符合上述条件者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特别说明:在校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获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填报信息与网上信息确认两个关键环节,二者缺一不可。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报名信息填写、缴纳报考费用,并依据所选报考点的具体安排完成网上确认流程,全部环节完成后报名才正式生效。


在开始网上报名前,考生务必登录研招网,仔细研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及意向报考点发布的所有公告文件,同时详细查阅《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面了解报考的各项要求与信息。


考生需对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因未遵守公告及政策要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虚假填报、材料不实或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等原因,造成网上确认失败、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录取资格取消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具体流程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考前需仔细研读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通知等相关文件。若因未按要求报名、误填或错填报考信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诚信参与考试,自觉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


采用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报考的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考生需先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仔细查阅招生相关信息,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2. 报名期间,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浏览相关报考信息,并严格按照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可在报名期间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或进行补报。


3.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其推免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重要提示: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② 选择“北京交通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22:00)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③ 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16日网上报名开始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依据查询到的信息填写网上报名内容。未查询到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需尽早到该网站进行认证;若考生为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学位学历获得者,需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④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2025年11月6日前,将认证报告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⑤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使用最新合法有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同时还须将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⑥ 在校研究生报考时,需在2025年11月6日前提交由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为原件,且包含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及部门盖章)。


⑦ 考生报名时需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等信息,这些信息将用于我校与考生联系或处理相关事宜。若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


2.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工作,根据核验要求提供相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完成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  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对应考试类型的报考条件,以及《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具体要求。


2.  学历(学籍)在线校验安排: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会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核查结果。为提前发现并解决问题,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


对于未通过学历(学籍)在线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若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除完成上述补充核验外,还需提供包含变更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三、考试与录取安排


(一)初试环节


1. 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 本次招生相关信息:招生学院名称为在职专业学位中心,导师来源于经济管理学院,学院代码为900;招生专业为125300会计(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01业财融合与智能财务;初试科目为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4. 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自命题考试大纲等详细信息,考生可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查询《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5. 初试成绩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查询,成绩单需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我校不另行寄发纸质成绩单。


(二)复试环节


本次会计专业复试科目为①03112会计与财务、②03127政治理论,具体要求如下:


1. 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期间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将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及各学院网站公布。


2. 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及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提交辅修本科课程的正式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公开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


3.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内容可咨询报考学院),加试方式为笔试。


4. 报考会计(125300)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该科目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三)体检与思想品德考核


1. 体检工作将在考生入学报到时进行。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在录取前开展,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状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四)录取环节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业务素质及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1.  报考点选择规则


报考我校不同考试方式的考生,需严格按照报考点所在省份、直辖市及报考点自身发布的公告和须知,正确选择报考点。依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910建筑快题设计、911城乡规划快题设计等需使用画板及非常规考试用纸科目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交通大学”作为报考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点仅限“北京交通大学”;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在选定报考点前,必须仔细阅读该报考点所在省市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选择。若因未按公告要求错误选择报考点,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或无法参加考试,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  报名时间与信息填写规范


网上预报名时段: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段: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9:00至22:00。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需认真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并反复核对确保无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已填报的信息或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


重要提示:“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核心信息,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论是否已经缴纳初试费用,都无法直接修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先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完成报名流程并缴纳初试费用。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均不得修改。


3.  初试费用缴纳说明


考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需在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初试费用。重要提醒:初试费用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缴纳,逾期将不再受理补缴申请。


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初试费用的缴纳方式及标准,需按照所选报考点所在省市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执行。


完成费用缴纳后,考生还需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将被视为无效。


四、专项招生计划说明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我校2026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该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所在省、市民族教育处的名称。“少干计划”研究生毕业时,需按照协议规定就业,不得更改就业去向。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2026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该计划报考条件为: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学校进行复核。


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04)的考生,需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1104)网报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需按照报考点所在省市及报考点发布的相关要求完成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将不再办理。不同报考点的网上确认时间各不相同,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所选报考点(请注意不是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避免错过确认时间。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修业年限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会计(125300)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不超过5年。


(二)学费与新生奖学金


1. 我校将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


2. 为鼓励并资助更多优秀社会人才报考我校非全日制MPAcc(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我校特别设立非全日制MPAcc新生奖学金,该奖学金旨在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初试全国管理类联考中成绩优异且被我校顺利录取的2026级非全日制MPAcc新生。2026级非全日制MPAcc新生奖学金的具体评选办法,将在后续发布相关通知,若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1. 我校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2.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旦录取,其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不得变更。


3.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非脱产学习模式,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考生户口和档案均不转入我校。录取前,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告知书;毕业时,需返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不提供奖助学金,也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四)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


1. 培养地点:我校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地点为北京校区。


2. 住宿安排:我校不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


(五)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拟招生人数为40人,且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后期若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变化,可能导致各专业招生人数调整,最终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六)获得证书


考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及


1.  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规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设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全脱产在校学习模式,录取类别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均需选择“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户口可自主选择是否转入(如选择转入,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将无法办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非脱产学习模式,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考生户口和档案均不转入我校。录取前,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告知书;毕业时,不纳入国家统一就业派遣计划,返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学校不提供住宿服务,不设立奖助学金,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学生。


2.  单独考试报考细则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学习方式必须选择“非全日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可报考的专业请查阅《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单独考试考生需额外提交两份材料:一是两位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人必须是考生所在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二是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介绍信需明确说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且同意其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以上材料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邮寄至北京交通大学研招办。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说明


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可报考的专业请参考《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先在研招网提交资格申请,经审核通过获得报考资格后,方可报考该计划。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说明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报考的专业请查阅《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5.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材料提交细则


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学信网申请电子认证,并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提交至我校研招办。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按要求提交认证报告电子版外,还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将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复印件,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6.  境外学历考生材料提交细则


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电子版提交至我校研招办。


预计在2026年入学前才能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将境外高校近期出具的成绩单或在读证明原件,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7.  在校研究生报考材料提交细则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时,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将由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邮寄至我校研招办。该证明需包含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及部门盖章。


8.  准考证打印规定


经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考前10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准考证在初试和复试阶段都需要使用,请考生妥善保管。


9.  政策调整说明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发布的招生政策,若上级部门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将以教育部和北京市最新发布的政策要求为准。


六、诚信考试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该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3.  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的整个过程中,要切实增强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诚信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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